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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
听到老鹰说话,吴中元好生疑惑,转念一想,恍然大悟,这两只老鹰并不是真正的老鹰,而是能够幻化兽身的牛族高手。恍然大悟的同时也后怕不已,幸亏其中一个家伙眼神儿好,知道地上是男人的脚印,要不然很可能下来追他。
两只老鹰疾飞向东,很快消失了身影。
待他们离开,吴中元急忙跑下了山,自林下继续往东移动。
先前过去的那三个人也是往东走了,自己也往东走很可能会撞见他们,不过明知这样,他也只能往东走,因为道路是通向东方的,要是往南或者往北走,遇到村落的希望更加渺茫。
一天没吃东西了,吴中元早就饿了,不过饥饿还可以耐受,令他无法忍受的是严寒,太冷了,冻的两侧太阳穴都疼,每呼吸一口空气,寒气都会顺着气管儿直接呛到肺里,肺里火辣辣的疼。
一直闷头儿走,他的神智都有点儿恍惚了,为了给自己提神,也可能是冻的神识不清了,他开始唱歌儿了,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
他很少唱歌,不但跑调儿,还忘词儿,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没有听众,就算有,也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因为他用的是现代的语言,能听懂的人都在几千年后。
都说会唱歌的男人更容易获得女人的青睐,可惜他属于不会唱歌的那一类,不但跑调儿忘词儿,还唱串了,“寒风萧萧,飞雪飘零。长路漫漫,踏歌而行。回首,望星辰。往事,如烟云……”
唱到最后,连他自己都听不下去了,于是不唱了,改为自言自语,“我是不是有病啊,没病我跑回来干嘛呀?”
“我到底哪根筋不对,非要玩高尚,我跟那些有救世主情结的傻女人有什么区别?”
“哎呀,美女,你别离开我,不然我活不下去呀。”
“好吧,你好可怜,我就嫁给你吧。”
“妈了个逼的,她们上钩儿,我怎么也上钩儿了?他们是死是活关我屁事儿啊,我又没吃他们一粒大米。”
“也不对呀,我不回来也不行,十八分局会撵我回来的,我这也不算自己找虐,我这是被人家撵回来的。”
幸亏身边没有其他人,不然肯定会把他当成神经病,即便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也会把他当成神经病,因为他不但语言不对劲儿,连语气都不太正常。
实际上他现在的确有点儿神志不清了,他低估了寒冷对人的影响,体温过低会导致血液流动变慢,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包括体虚乏力和大脑供氧会不足,他现在看东西已经开始重影了。
又坚持着走了半个多小时,他开始感觉热了,这时候怎么可能热,热只是一种幻觉,被冻死的人临终之前都会感觉燥热,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被冻死的人临死之前都会脱掉衣服的原因。
认识到自身情况的恶劣,吴中元反倒平静了下来,其实他也没什么留恋的,一无所有,了无牵挂,也不用担心死后丢人,因为没人认识他。也不用担心王欣然会伤心难过,因为在王欣然的想象当中,他回来之后会为君为王,叱咤风云。
不对,也不能说了无牵挂,还有个三胡呢,答应它的事情,自己没能做到。
不过这也不要紧,现在的三胡并不知道他的存在,也不会因为他的失信而怨恨他。
不行,哪怕三胡不知道有他的存在,也还是失信于人了。
不过那也没办法,又不是自己有能力去做而没做,而是自己挂掉了。
吴中元现在只是机械的往前移动,只是为了坚持而坚持,实则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雪地里一个脚印都没有,即便前面有村落,也在很远的地方。
要说没有遗憾,那是假的,既然回来了,怎么也该去祭奠一下自己的双亲,别人对他没有恩惠,父母对他还是很好的,当年也不是父母抛弃了他,而是巫师作法出了岔子。他不记得自己的父母,吴夲对二人也没什么印象,但仅凭老爸敢把他带回熊族抚养这一点,就该冲老爸竖个大拇指,用现在的话说他这可是私生子啊,老爸带他回熊族是会遭人非议的,什么叫敢作敢当,这就叫敢作敢当,用林清明的话说,只要能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后果,不管做过什么都是对的。
当儿子的都不希望丢老子的人,吴中元虽然没做什么,内心深处却也有些许自豪,一来自己勇敢的回来了,人家不用了,那是人家的事情,不能说自己胆小。二来自己白日里在村落受到冷言冷语之后决然的离开了,直到现在他都不后悔自己离开了那个村落……
说道。
听到老鹰说话,吴中元好生疑惑,转念一想,恍然大悟,这两只老鹰并不是真正的老鹰,而是能够幻化兽身的牛族高手。恍然大悟的同时也后怕不已,幸亏其中一个家伙眼神儿好,知道地上是男人的脚印,要不然很可能下来追他。
两只老鹰疾飞向东,很快消失了身影。
待他们离开,吴中元急忙跑下了山,自林下继续往东移动。
先前过去的那三个人也是往东走了,自己也往东走很可能会撞见他们,不过明知这样,他也只能往东走,因为道路是通向东方的,要是往南或者往北走,遇到村落的希望更加渺茫。
一天没吃东西了,吴中元早就饿了,不过饥饿还可以耐受,令他无法忍受的是严寒,太冷了,冻的两侧太阳穴都疼,每呼吸一口空气,寒气都会顺着气管儿直接呛到肺里,肺里火辣辣的疼。
一直闷头儿走,他的神智都有点儿恍惚了,为了给自己提神,也可能是冻的神识不清了,他开始唱歌儿了, “雪花飘飘,北风萧萧,天地一片苍茫……”
他很少唱歌,不但跑调儿,还忘词儿,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没有听众,就算有,也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因为他用的是现代的语言,能听懂的人都在几千年后。
都说会唱歌的男人更容易获得女人的青睐,可惜他属于不会唱歌的那一类,不但跑调儿忘词儿,还唱串了,“寒风萧萧,飞雪飘零。长路漫漫,踏歌而行。回首,望星辰。往事,如烟云……”
唱到最后,连他自己都听不下去了,于是不唱了,改为自言自语,“我是不是有病啊,没病我跑回来干嘛呀?”
“我到底哪根筋不对,非要玩高尚,我跟那些有救世主情结的傻女人有什么区别?”
“哎呀,美女,你别离开我,不然我活不下去呀。”
“好吧,你好可怜,我就嫁给你吧。”
“妈了个逼的,她们上钩儿,我怎么也上钩儿了?他们是死是活关我屁事儿啊,我又没吃他们一粒大米。”
“也不对呀,我不回来也不行,十八分局会撵我回来的,我这也不算自己找虐,我这是被人家撵回来的。”
幸亏身边没有其他人,不然肯定会把他当成神经病,即便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也会把他当成神经病,因为他不但语言不对劲儿,连语气都不太正常。
实际上他现在的确有点儿神志不清了,他低估了寒冷对人的影响,体温过低会导致血液流动变慢,引起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包括体虚乏力和大脑供氧会不足,他现在看东西已经开始重影了。
又坚持着走了半个多小时,他开始感觉热了,这时候怎么可能热,热只是一种幻觉,被冻死的人临终之前都会感觉燥热,这也是为什么很多被冻死的人临死之前都会脱掉衣服的原因。
认识到自身情况的恶劣,吴中元反倒平静了下来,其实他也没什么留恋的,一无所有,了无牵挂,也不用担心死后丢人,因为没人认识他。也不用担心王欣然会伤心难过,因为在王欣然的想象当中,他回来之后会为君为王,叱咤风云。
不对,也不能说了无牵挂,还有个三胡呢,答应它的事情,自己没能做到。
不过这也不要紧,现在的三胡并不知道他的存在,也不会因为他的失信而怨恨他。
不行,哪怕三胡不知道有他的存在,也还是失信于人了。
不过那也没办法,又不是自己有能力去做而没做,而是自己挂掉了。
吴中元现在只是机械的往前移动,只是为了坚持而坚持,实则他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雪地里一个脚印都没有,即便前面有村落,也在很远的地方。
要说没有遗憾,那是假的,既然回来了,怎么也该去祭奠一下自己的双亲,别人对他没有恩惠,父母对他还是很好的,当年也不是父母抛弃了他,而是巫师作法出了岔子。他不记得自己的父母,吴夲对二人也没什么印象,但仅凭老爸敢把他带回熊族抚养这一点,就该冲老爸竖个大拇指,用现在的话说他这可是私生子啊,老爸带他回熊族是会遭人非议的,什么叫敢作敢当,这就叫敢作敢当,用林清明的话说,只要能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担后果,不管做过什么都是对的。
当儿子的都不希望丢老子的人,吴中元虽然没做什么,内心深处却也有些许自豪,一来自己勇敢的回来了,人家不用了,那是人家的事情,不能说自己胆小。二来自己白日里在村落受到冷言冷语之后决然的离开了,直到现在他都不后悔自己离开了那个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