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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0日),新浪转载了一则新闻,名为陈小春话筒跌落假唱露馅观众不满夺走帽子,一看这标题就一目了然这事的“严重性”了;有俩“严重”:一是“假唱”二是“观众不满”假唱会导致什么“严重”后果呢?文中说:场下两万多观众嘘声一片,一男观众怒而冲上舞台将其所戴帽子夺下,现场秩序一片混乱。观众不满,一般的表现就是“嘘声”、“喝倒彩”严重点的就是“夺走帽子”那更严重的呢?难以想象,毕竟人嘛,永远是最冲动的。
今天,新浪继续跟踪报道了这一情况,登出一则题为陈小春内地演出被抢帽发誓不再戴帽登台;文中说:陈小春在电话中回应此事,仍在内地巡回登台的他,提到此事非常激动:“加上这次,我这段时间在内地登台已经第四次让人抢帽子,怎么会不生气?上次完秀的后有人趁混乱抢帽,之后就冤枉我打人;这次有人上台抢帽,台下喝倒彩,还冤枉我对嘴被嘘,真是好伤心!我以后再不戴帽到内地登台,离谱!”
第四次被人抢帽子?这是什么概念,又是什么“炼狱”般的经历?怎么会出现这等现象或者意外呢?心平气和梳理一下:抢帽子行为,是对心目中的歌手、偶像的崇拜导致情不自禁做出这一冲动,还是因为歌手“假唱”、“对嘴”而让观众一样“情不自禁”地起哄、抗议?或者是,作为歌手你就应该一心一意唱歌、表演,别搞那么多花招,老是戴帽子扮酷、耍拽,仿佛在鼓励女同胞多多爬墙,好让男人多戴几次“帽子”;这样一来“看者有心”的男同志们当然不干了,好歹也要捍卫一下男人的面子、尊严,于是一个义愤填膺,对歌手“围而夺之”摘下那顶不祥之帽?也许,推测总是牵强的,毕竟谁也搞不清楚当事人的真正初衷;即使说出初衷来了,现在也未必有几个人能相信、接受。
嘘声、喝倒彩,对一个歌手、艺人而言,这是很没面子的事情,就像一个长得不咋样自己却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众目睽睽之下,忽然被人恶意扒光了衣服,人们忽然发现,她长得抱歉就算了,连她看似不错的双乳也是假的,塞棉花的。这状况是相当恶劣的,不管是这女人还是扒她衣服的人。这就好比现在被人指责假唱、对嘴的歌手陈小春,不管你唱得多糟糕,在你绚丽的光环之下,观众一样是不介意的,毕竟你用心唱了,用心唱歌那就是有诚意、够诚意;再则说了,你还唱得不赖呢。当人们深深地陷入“你浓我浓”、陶醉一片之时,忽然发现你“出猫”(粤语作假之意),你的诚意不够,抑或压根就没诚意;众目睽睽之下,你竟然如此蛊惑,拿大家当孩子忽悠,甚至拿大家当羊肉涮。人民群众是老实的、是善良的,更是纯朴的;可他们一样疾恶如仇!你说说,谁发现上当了,谁还能心平气和甚至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吗?!没有,绝对没有!如果真的有,那肯定不是人,那是神!可惜的是,神还没出生呢,仅仅存在传说当中,供于庙宇之上。
退一万步做假设;咱们现在权当陈小春没有假唱,是被人冤枉的,那么,我们尤其是我想问的是:观众尤其是男同胞为啥要抢夺你的帽子呢?而且还不止一次,而是四次;敢情你的帽子与众不同或是它由价值连城的材料做成、并出于名匠之手?!一个案件的发生,不管是警察还是普通民众,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动机,如果没有动机或动机不明,这多少会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言归正传,陈小春的帽子屡次三番被人摘、被人夺,始作俑者的动机是啥呢?这个人或这些人如此干了,难道他们就是“没脑子”的,不懂得这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我敢肯定的是:这些人绝对与陈小春没有任何仇恨,甚至连一丁点的积怨、口角都没有;排除了这些因素,你说,他们的动机还剩下什么呢?!假唱,是最说得过去的,也是最让他们气愤的事,所以他们动粗了,抢夺帽子了,以示抗议、以示不满!这样说来,刚才的命题自然不成立了,是个假命题!往这个方向去理解,自然也就不难明白为啥陈小春被人夺帽子多次了;假唱一回,夺你一回,假唱四次,夺你四次!
所以,如果真是这样,陈小春就完全没必要“伤心”(该报道说的),更没必要大吼“离谱”(该报道说的)!
这年头,善意的劝告,往往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会招来一些非议、一些牢骚甚至落得“恶人先告状”;所以“聪明”而善良的人,索性采取了这种貌似粗鲁、造次实则用心良苦的行为,让屡次三番犯错的人得到更为具体更为深刻的教训!
忽然想到一句话:狡猾的狐狸总是埋怨、诅咒猎人的陷阱,从不反省自己的行为。
昨天(10日),新浪转载了一则新闻,名为陈小春话筒跌落假唱露馅观众不满夺走帽子,一看这标题就一目了然这事的“严重性”了;有俩“严重”:一是“假唱”二是“观众不满”假唱会导致什么“严重”后果呢?文中说:场下两万多观众嘘声一片,一男观众怒而冲上舞台将其所戴帽子夺下,现场秩序一片混乱。观众不满,一般的表现就是“嘘声”、“喝倒彩”严重点的就是“夺走帽子”那更严重的呢?难以想象,毕竟人嘛,永远是最冲动的。
今天,新浪继续跟踪报道了这一情况,登出一则题为陈小春内地演出被抢帽发誓不再戴帽登台;文中说:陈小春在电话中回应此事,仍在内地巡回登台的他,提到此事非常激动:“加上这次,我这段时间在内地登台已经第四次让人抢帽子,怎么会不生气?上次完秀的后有人趁混乱抢帽,之后就冤枉我打人;这次有人上台抢帽,台下喝倒彩,还冤枉我对嘴被嘘,真是好伤心!我以后再不戴帽到内地登台,离谱!”
第四次被人抢帽子?这是什么概念,又是什么“炼狱”般的经历?怎么会出现这等现象或者意外呢?心平气和梳理一下:抢帽子行为,是对心目中的歌手、偶像的崇拜导致情不自禁做出这一冲动,还是因为歌手“假唱”、“对嘴”而让观众一样“情不自禁”地起哄、抗议?或者是,作为歌手你就应该一心一意唱歌、表演,别搞那么多花招,老是戴帽子扮酷、耍拽,仿佛在鼓励女同胞多多爬墙,好让男人多戴几次“帽子”;这样一来“看者有心”的男同志们当然不干了,好歹也要捍卫一下男人的面子、尊严,于是一个义愤填膺,对歌手“围而夺之”摘下那顶不祥之帽?也许,推测总是牵强的,毕竟谁也搞不清楚当事人的真正初衷;即使说出初衷来了,现在也未必有几个人能相信、接受。
嘘声、喝倒彩,对一个歌手、艺人而言,这是很没面子的事情,就像一个长得不咋样自己却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众目睽睽之下,忽然被人恶意扒光了衣服,人们忽然发现,她长得抱歉就算了,连她看似不错的双乳也是假的,塞棉花的。这状况是相当恶劣的,不管是这女人还是扒她衣服的人。这就好比现在被人指责假唱、对嘴的歌手陈小春,不管你唱得多糟糕,在你绚丽的光环之下,观众一样是不介意的,毕竟你用心唱了,用心唱歌那就是有诚意、够诚意;再则说了,你还唱得不赖呢。当人们深深地陷入“你浓我浓”、陶醉一片之时,忽然发现你“出猫”(粤语作假之意),你的诚意不够,抑或压根就没诚意;众目睽睽之下,你竟然如此蛊惑,拿大家当孩子忽悠,甚至拿大家当羊肉涮。人民群众是老实的、是善良的,更是纯朴的;可他们一样疾恶如仇!你说说,谁发现上当了,谁还能心平气和甚至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吗?!没有,绝对没有!如果真的有,那肯定不是人,那是神!可惜的是,神还没出生呢,仅仅存在传说当中,供于庙宇之上。
退一万步做假设;咱们现在权当陈小春没有假唱,是被人冤枉的,那么,我们尤其是我想问的是:观众尤其是男同胞为啥要抢夺你的帽子呢?而且还不止一次,而是四次;敢情你的帽子与众不同或是它由价值连城的材料做成、并出于名匠之手?!一个案件的发生,不管是警察还是普通民众,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动机,如果没有动机或动机不明,这多少会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言归正传,陈小春的帽子屡次三番被人摘、被人夺,始作俑者的动机是啥呢?这个人或这些人如此干了,难道他们就是“没脑子”的,不懂得这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我敢肯定的是:这些人绝对与陈小春没有任何仇恨,甚至连一丁点的积怨、口角都没有;排除了这些因素,你说,他们的动机还剩下什么呢?!假唱,是最说得过去的,也是最让他们气愤的事,所以他们动粗了,抢夺帽子了,以示抗议、以示不满!这样说来,刚才的命题自然不成立了,是个假命题!往这个方向去理解,自然也就不难明白为啥陈小春被人夺帽子多次了;假唱一回,夺你一回,假唱四次,夺你四次!
所以,如果真是这样,陈小春就完全没必要“伤心”(该报道说的),更没必要大吼“离谱”(该报道说的)!
这年头,善意的劝告,往往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会招来一些非议、一些牢骚甚至落得“恶人先告状”;所以“聪明”而善良的人,索性采取了这种貌似粗鲁、造次实则用心良苦的行为,让屡次三番犯错的人得到更为具体更为深刻的教训!
忽然想到一句话:狡猾的狐狸总是埋怨、诅咒猎人的陷阱,从不反省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