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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
也就是说,在100多年前,时任湖南全省公立中等学校的34岁的国文教师柳潜,就似乎已经断言,19岁的毛泽东“自是伟大之器”再进一步努力,前途不可限量,以他这位前清秀才对古今人物“所至”的了解,柳潜先生的言外之意显然是,他认为毛泽东“再加功候”当可超越古人和今人的高度。
当然,柳潜先生绝对从来没有想到过,昔日眼前的青年毛泽东,将来会是新中国最主要的缔造者。
柳潜,这位毛泽东一生最难忘的中学语文教员,早在1930年,就绝望地看着那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和多灾多难的民族,在贫病交加中孤独凄然并默默无闻地去世了。一切现在都终将成为历史,一切历史也都依稀恍若眼前。
在这个高呼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的正午,在这个民族和国家蒸蒸日上日新月异的正午,在这个渭水东流、秦岭默无言的正午,想起教师节即将来临,想起这段往事,不知为什么,我竟然是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我独自遥想,如果那篇413字的商鞅徙木立信论放在当今的高考作文评卷中,每一个省份的评卷老师或评卷小组,到底能给它打多少分?我们当今的许多以教书为职业的老师,究竟应该怎么样去和自己的学生相处,怎么样去从事这份关乎家国百年兴衰的工作,才能为我们这个如今日新月异的东方大国,做一些有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的事情?!
附原文和柳潜先生评语:
商鞅徙木立信论 文毛泽东
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闇、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时任湖南全省公立中等学校语文教员柳潜的部分点评:
1、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入古。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扛鼎,积理宏富。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点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2、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
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
也就是说,在100多年前,时任湖南全省公立中等学校的34岁的国文教师柳潜,就似乎已经断言,19岁的毛泽东“自是伟大之器”再进一步努力,前途不可限量,以他这位前清秀才对古今人物“所至”的了解,柳潜先生的言外之意显然是,他认为毛泽东“再加功候”当可超越古人和今人的高度。
当然,柳潜先生绝对从来没有想到过,昔日眼前的青年毛泽东,将来会是新中国最主要的缔造者。
柳潜,这位毛泽东一生最难忘的中学语文教员,早在1930年,就绝望地看着那个风雨飘摇的国家和多灾多难的民族,在贫病交加中孤独凄然并默默无闻地去世了。一切现在都终将成为历史,一切历史也都依稀恍若眼前。
在这个高呼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的正午,在这个民族和国家蒸蒸日上日新月异的正午,在这个渭水东流、秦岭默无言的正午,想起教师节即将来临,想起这段往事,不知为什么,我竟然是唏嘘不已、感慨万千。
我独自遥想,如果那篇413字的商鞅徙木立信论放在当今的高考作文评卷中,每一个省份的评卷老师或评卷小组,到底能给它打多少分?我们当今的许多以教书为职业的老师,究竟应该怎么样去和自己的学生相处,怎么样去从事这份关乎家国百年兴衰的工作,才能为我们这个如今日新月异的东方大国,做一些有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的事情?!
附原文和柳潜先生评语:
商鞅徙木立信论 文毛泽东
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闇、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时任湖南全省公立中等学校语文教员柳潜的部分点评:
1、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入古。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扛鼎,积理宏富。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点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2、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