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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往事知多少
本文作者说,大脑空白以及有太多话想说却无头说起的结果都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韦之弦每天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打开电脑,换下衣服,检查郑谐的办公室有何不整齐之处。当她再回位子上坐稳,收整好自己的东西后,郑谐恰好衣冠楚楚地走进办公室,这时距上班通常还有十分钟,误差最多一分钟。
可是今天郑谐却早来了至少三分钟,以至于他来的时候韦之弦还没走出他的办公室。
这种反常现象必有异状。韦之弦小心观察,果然发现郑谐的右臂处有一道很明显的新的疤痕。因为太靠近关节处,牵一发动全身,想必因此而影响了他正常的开车速度。
她尽量藏住自己的好奇心,以免显得很八卦。虽说对老板表达适度的关心是秘书应尽的本份,但可惜他俩年纪差距实在太小,这种关心不表达也罢,免得生出无端的是非。
“之弦,帮我跟和和订两张周末去省城的往返机票,周日回来。具体返回的时间你问和和吧。”
“郑总,把去机场和候机时间都算上得用五个小时吧,而且最近航班常常延误,开车去也只需要五个半小时。”
“上次回去和和晕车,两天都没缓过来。”
“火车?”
“我晕火车。”
韦之弦领命照办。不过,她可是第一回听到这种机密。和和是那种坐着摩天轮还可以口齿清晰地背春江花月夜的家伙,郑谐则动辄就在高速路上把车开到220公里,这两件事都一度令她受到了惊吓。而现在,她突然得知,这两人竟然一个晕汽车,一个晕火车,所以此刻她也晕得很。
上午她去汇报工作,眼睛还是时不时地瞄向郑谐的伤口。别怪她无聊,实在是,郑谐受一回伤非常的稀奇,因为他身手敏捷,并且十分谨慎,若偶尔手上缠了创可贴,或者扭到脚,那多半是筱和和闯祸,而他背了黑锅。
郑谐大概发现韦之弦一直在注意他的胳膊,自己也看了一眼,突然想起什么,从文件包里抽出一条丝巾:“我记得这个牌子应该不便宜。能再找到一条新的吗?”
韦之弦接过来,欣赏了片刻:“何止不便宜。这是限量款,全球只900条,别说新的,二手的也难寻。”
郑谐沉默了一下:“那就再买一条这个牌子的别的丝巾,连着这条一起送回去。”他递过一张名片给韦之弦。
韦之弦翻看着名片,轻呼了一下:“呀,那里的人竟然也这么有钱?”
“什么?”
“丝巾的主人啊,您没注意到她是青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哦,我没仔细看。”
“您知道青正平吧,传说这家事务所最爱无财无势的弱势群体,常常接手棘手又赔钱的买卖,只为像包青天一样维护社会正义公平,这名字就是这个由来。上个月他们刚帮几个民工打了一场漂亮官司,上半年最热闹的那出状告政府也是他们接手的。”
“好像听说过。”
“我只道他们不缺钱又仇富爱贫,却是没想到原来他们的一个普通律师家里也这么有钱?”韦之弦的八卦心终于被充分勾起了。
“兴许他们赚得比较多。”郑谐脑子里浮出昨晚那辆红色的车,那的确不像年轻女律师开的车。
“他们名气虽响当当,但是其实不会赚很多,毕竟打这样的官司,又总偏向弱势一方,能赚几个钱呢。我曾见过他们老板一面,倒真是顶顶有个性。”
“是啊,员工也够有个性。”郑谐低下头继续工作,结束了这个话题,待韦之弦要出去时,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只快递过去就好,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留联系方式。”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想必是睡前喝了太多的水。
“这眼圈不是肿的就是黑的,你最近能看的时候真是越来越少了。”
“我已经过了二十五了嘛,据说这是鲜花开始衰败的年纪,体能已经要开始走下坡路了。”和和打呵欠。
“小毛丫头一个,还鲜花衰败。你什么时候开放过?”郑谐对她嗤之以鼻“你是不是又熬夜了?”
“没呢。昨天我终于加完班了,所以睡得早了点。嗯,也不是太早,也就七点多吧,结果就把脸睡肿了。”
“作息一点也不规律。恶习。”
这么多年来,和和对郑谐的教诲早就形成了左耳进右耳出但绝不顶撞拌嘴的最佳应对之策。等到郑谐重新恢复沉默了,她就笑嘻嘻地扯着他的袖子:“我最近赚了一笔外快,请你吃大餐吧。你想去哪?”
郑谐斜她:“你赚了多少?”
“七千块,不少吧。”和和得意炫耀。
“这么多?那就去静庐吃套餐吧。”
“静庐?听起来像尼姑庵,不会全是素菜吧,那你也太便宜我了。”
“还好吧。一个人只需要三千块,你还可以剩一千。”郑谐轻描淡写地说。
“你什么时候改名叫黄世仁啦。”和和压低了声音叫起来。
“你熬了两个周的夜才赚七千块,还这么得意,也就这么点出息了。这点钱够你买营养品补元气?”
“七千块不是钱啊,很多人要赚一年才能赚到咧。势利鬼!奸商!暴发户!不识民间疾苦!”和和的一腔热情被无情地打击到,气得一路都不想再理郑谐。
我是挤牙膏的分割线
郑谐并没通知家人自己的航班,但出了机场,仍是已经有车在那边等候。他没多问,拉了和和就上车了。
两人可谓轻装上阵,和和只斜跨了一个小小的皮包,郑谐则是连包都没带,与从机场出来的绝大多数人都极不相同。
上了车才知道,老郑同志今日到某个乡里慰问去了,晚上才回来。和和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却是助手接的电话的,称林教授正在实验室,傍晚出关。
两人沉默对视一眼,听得李司机说:“郑书记请和和晚上一起过去吃顿饭。”
“我还是陪我妈吧。”
“郑书记也请了林教授。林教授说若有空会过去的。若是没空,和和当然更得过去,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
李司机为郑谐家工作多年,一度接送她上下学,当然是接郑谐时顺便捎上她。所以也算是看着和和长大的。
这个省会城市其实算是郑谐真正的故乡,他父母在这里成长,结婚,然后随着他父亲几次调职,开始四处为家的日子。郑谐现在所在的那个本省的那个大港口城市算他们停留得最久的地方,也不过十二三年。多年后老郑同志再度升职,又重新回到了这里。
说起来很巧合。那时候郑谐已经高三,而和和刚读初二。在郑同志升职前,和和的妈妈所属的研究所,因为政策原因,恰好合并到了省城的某高校。
和和的妈妈要把和和一起带过去时,和和百般的不愿意。她是个害怕改变的孩子,每次分班时或者升级时,一起到老师、同桌都会换成新面孔,那种不可预知的未来都会令她吓得睡不好觉,何况这一回她的周遭是要天翻地覆地发生变化。
后来郑谐的妈妈救了她。倩柔阿姨对和和妈说:才刚开学,孩子好不容易才适应了新环境,再改变一回,恐怕适应不了,还是等到这学期结束再说,反正还有她在这里照看着和和。
从和和记事起,她的妈妈便一直昏天昏地忙碌着,很小的时候把她托付给保姆,初中一年级就早早地进了寄宿学校。她印象里的母亲,是美丽庄严不苟言笑的,比班主任老师还令她害怕,反而是倩柔阿姨,从小就待她温柔可亲比妈妈更像妈妈,在她住校后,带着好吃的去学校探望她的次数也远比母亲更多。
所以妈妈把她自己一个人丢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和和不只没有自怜,反而偷偷地开心许久。
但和和没有高兴太久,便得知了郑伯伯即将前往省城的消息。这意味着倩柔阿姨也要陪同他一起去,或许还有郑谐。
结果走的却只有倩柔阿姨一个人。因为郑谐说:“我也不愿意换学校,需要很长的调整期,影响我成绩。”
郑谐是多年第一名,大家自是尊重他的意愿。于是身体极不好的郑妈妈每个月都要在两个城市里往来两回,但更多的周末,则是郑谐与筱和和分坐在餐桌的两头,等着保姆上菜。等待的时候,郑谐百无聊赖地翻着财经报纸,而筱和和则津津有味地看着少女漫画。
郑谐常常毫无预兆地把报纸凌空扔过来:“换一下。”
和和不敢违逆,只得老老实实走到他跟前亲手送自己的可爱小画书,然后捏着他的报纸横看竖看,虽然每个字都认识,但就是半天也读不懂一段话。
郑谐狐假虎威当家长的日子也没有过得太长久,随夫回乡的柳倩柔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她的理由是,在海滨城市住了这么多年后,她多病的身体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内陆城市的气候,所以还是在海洋气候中静养的好。
没多久郑谐就考上大学出去念书了,郑妈妈数次做和和妈的工作,称自己寂寞又无事可做,而她自己又太忙,没太多的时间照顾和和,不如就让和和留在这个城市陪伴她。
那几年是和和妈最忙碌不堪的时间,有关系重大的科研项目令她焦头烂额争分夺秒。而和和恰恰到了叛逆的青春期,她的确无心照料,欣然同意。
再后来,郑妈妈索性说服了和和妈,让和和不再住校,而是陪她一起住。
如此一来,在以后好几年的时间里,倩柔阿姨实打实地做了和和的妈妈,向别人介绍时说:“这是我女儿和和。”
和和有时候对着镜子瞅着自己,倒是看不出自己到底哪里会讨倩柔阿姨的喜欢,令她每每提及自己时便笑容温柔和煦。
她只从郑家保姆们嘁嘁喳喳的长舌中隐隐地知晓当年两家纠结的往事所以郑家要补偿,知晓了倩柔阿姨因为一心向佛善待天下生灵所以也包括了可怜的她,还隐隐知道郑伯伯心有所属所以倩柔阿姨躲在这一隅眼不见心不烦
那两位阿姨不久后就从郑家彻底消失了。和和不是多事的孩子,所以并不问。只不过有一回郑谐回来了,倩柔阿姨表情不满但语气仍温柔地劝诫郑谐要待人宽容为怀,要容得下别人的缺点。那时和和才知道,那两位保姆竟是郑谐安排人换掉的。
他远在几千里之外求学,却对家里的风吹草动都了如指掌。筱和和觉得郑谐实在是神通广大。
郑书记找郑谐通常都没什么重要的事情。
郑谐向来知分寸,从小到大都没做过什么足以惊动父亲大人的事。
但他仍是需要定期到父亲身边汇报工作与生活近况,要简明扼要,不少于五分钟,也不能超过十分钟,然后回答父亲两至三个问题,像面试,也像答辩。
这大约是他父亲的职业病使然,也是他们父子二人为数不多的沟通方式。
郑谐和父亲从书房出来时,见到和和的妈妈林亦心也到了,正在对和和说话。她表情平静,语调轻柔,但和和低头不语,一副做错事的样子。
郑谐认识和和妈二十几年了,对她的印象仍然像笼着一层雾一般,看不分明。
林女士有端庄的面容和清丽的气质,与和和在一起更像姐妹而非母女。
林女士表情很少,郑谐只见过微笑和不笑两种,连生气和焦急的样子都不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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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往事知多少
本文作者说,大脑空白以及有太多话想说却无头说起的结果都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韦之弦每天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打开电脑,换下衣服,检查郑谐的办公室有何不整齐之处。当她再回位子上坐稳,收整好自己的东西后,郑谐恰好衣冠楚楚地走进办公室,这时距上班通常还有十分钟,误差最多一分钟。
可是今天郑谐却早来了至少三分钟,以至于他来的时候韦之弦还没走出他的办公室。
这种反常现象必有异状。韦之弦小心观察,果然发现郑谐的右臂处有一道很明显的新的疤痕。因为太靠近关节处,牵一发动全身,想必因此而影响了他正常的开车速度。
她尽量藏住自己的好奇心,以免显得很八卦。虽说对老板表达适度的关心是秘书应尽的本份,但可惜他俩年纪差距实在太小,这种关心不表达也罢,免得生出无端的是非。
“之弦,帮我跟和和订两张周末去省城的往返机票,周日回来。具体返回的时间你问和和吧。”
“郑总,把去机场和候机时间都算上得用五个小时吧,而且最近航班常常延误,开车去也只需要五个半小时。”
“上次回去和和晕车,两天都没缓过来。”
“火车?”
“我晕火车。”
韦之弦领命照办。不过,她可是第一回听到这种机密。和和是那种坐着摩天轮还可以口齿清晰地背春江花月夜的家伙,郑谐则动辄就在高速路上把车开到220公里,这两件事都一度令她受到了惊吓。而现在,她突然得知,这两人竟然一个晕汽车,一个晕火车,所以此刻她也晕得很。
上午她去汇报工作,眼睛还是时不时地瞄向郑谐的伤口。别怪她无聊,实在是,郑谐受一回伤非常的稀奇,因为他身手敏捷,并且十分谨慎,若偶尔手上缠了创可贴,或者扭到脚,那多半是筱和和闯祸,而他背了黑锅。
郑谐大概发现韦之弦一直在注意他的胳膊,自己也看了一眼,突然想起什么,从文件包里抽出一条丝巾:“我记得这个牌子应该不便宜。能再找到一条新的吗?”
韦之弦接过来,欣赏了片刻:“何止不便宜。这是限量款,全球只900条,别说新的,二手的也难寻。”
郑谐沉默了一下:“那就再买一条这个牌子的别的丝巾,连着这条一起送回去。”他递过一张名片给韦之弦。
韦之弦翻看着名片,轻呼了一下:“呀,那里的人竟然也这么有钱?”
“什么?”
“丝巾的主人啊,您没注意到她是青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哦,我没仔细看。”
“您知道青正平吧,传说这家事务所最爱无财无势的弱势群体,常常接手棘手又赔钱的买卖,只为像包青天一样维护社会正义公平,这名字就是这个由来。上个月他们刚帮几个民工打了一场漂亮官司,上半年最热闹的那出状告政府也是他们接手的。”
“好像听说过。”
“我只道他们不缺钱又仇富爱贫,却是没想到原来他们的一个普通律师家里也这么有钱?”韦之弦的八卦心终于被充分勾起了。
“兴许他们赚得比较多。”郑谐脑子里浮出昨晚那辆红色的车,那的确不像年轻女律师开的车。
“他们名气虽响当当,但是其实不会赚很多,毕竟打这样的官司,又总偏向弱势一方,能赚几个钱呢。我曾见过他们老板一面,倒真是顶顶有个性。”
“是啊,员工也够有个性。”郑谐低下头继续工作,结束了这个话题,待韦之弦要出去时,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只快递过去就好,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留联系方式。”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想必是睡前喝了太多的水。
“这眼圈不是肿的就是黑的,你最近能看的时候真是越来越少了。”
“我已经过了二十五了嘛,据说这是鲜花开始衰败的年纪,体能已经要开始走下坡路了。”和和打呵欠。
“小毛丫头一个,还鲜花衰败。你什么时候开放过?”郑谐对她嗤之以鼻“你是不是又熬夜了?”
“没呢。昨天我终于加完班了,所以睡得早了点。嗯,也不是太早,也就七点多吧,结果就把脸睡肿了。”
“作息一点也不规律。恶习。”
这么多年来,和和对郑谐的教诲早就形成了左耳进右耳出但绝不顶撞拌嘴的最佳应对之策。等到郑谐重新恢复沉默了,她就笑嘻嘻地扯着他的袖子:“我最近赚了一笔外快,请你吃大餐吧。你想去哪?”
郑谐斜她:“你赚了多少?”
“七千块,不少吧。”和和得意炫耀。
“这么多?那就去静庐吃套餐吧。”
“静庐?听起来像尼姑庵,不会全是素菜吧,那你也太便宜我了。”
“还好吧。一个人只需要三千块,你还可以剩一千。”郑谐轻描淡写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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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熬了两个周的夜才赚七千块,还这么得意,也就这么点出息了。这点钱够你买营养品补元气?”
“七千块不是钱啊,很多人要赚一年才能赚到咧。势利鬼!奸商!暴发户!不识民间疾苦!”和和的一腔热情被无情地打击到,气得一路都不想再理郑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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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谐并没通知家人自己的航班,但出了机场,仍是已经有车在那边等候。他没多问,拉了和和就上车了。
两人可谓轻装上阵,和和只斜跨了一个小小的皮包,郑谐则是连包都没带,与从机场出来的绝大多数人都极不相同。
上了车才知道,老郑同志今日到某个乡里慰问去了,晚上才回来。和和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却是助手接的电话的,称林教授正在实验室,傍晚出关。
两人沉默对视一眼,听得李司机说:“郑书记请和和晚上一起过去吃顿饭。”
“我还是陪我妈吧。”
“郑书记也请了林教授。林教授说若有空会过去的。若是没空,和和当然更得过去,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
李司机为郑谐家工作多年,一度接送她上下学,当然是接郑谐时顺便捎上她。所以也算是看着和和长大的。
这个省会城市其实算是郑谐真正的故乡,他父母在这里成长,结婚,然后随着他父亲几次调职,开始四处为家的日子。郑谐现在所在的那个本省的那个大港口城市算他们停留得最久的地方,也不过十二三年。多年后老郑同志再度升职,又重新回到了这里。
说起来很巧合。那时候郑谐已经高三,而和和刚读初二。在郑同志升职前,和和的妈妈所属的研究所,因为政策原因,恰好合并到了省城的某高校。
和和的妈妈要把和和一起带过去时,和和百般的不愿意。她是个害怕改变的孩子,每次分班时或者升级时,一起到老师、同桌都会换成新面孔,那种不可预知的未来都会令她吓得睡不好觉,何况这一回她的周遭是要天翻地覆地发生变化。
后来郑谐的妈妈救了她。倩柔阿姨对和和妈说:才刚开学,孩子好不容易才适应了新环境,再改变一回,恐怕适应不了,还是等到这学期结束再说,反正还有她在这里照看着和和。
从和和记事起,她的妈妈便一直昏天昏地忙碌着,很小的时候把她托付给保姆,初中一年级就早早地进了寄宿学校。她印象里的母亲,是美丽庄严不苟言笑的,比班主任老师还令她害怕,反而是倩柔阿姨,从小就待她温柔可亲比妈妈更像妈妈,在她住校后,带着好吃的去学校探望她的次数也远比母亲更多。
所以妈妈把她自己一个人丢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和和不只没有自怜,反而偷偷地开心许久。
但和和没有高兴太久,便得知了郑伯伯即将前往省城的消息。这意味着倩柔阿姨也要陪同他一起去,或许还有郑谐。
结果走的却只有倩柔阿姨一个人。因为郑谐说:“我也不愿意换学校,需要很长的调整期,影响我成绩。”
郑谐是多年第一名,大家自是尊重他的意愿。于是身体极不好的郑妈妈每个月都要在两个城市里往来两回,但更多的周末,则是郑谐与筱和和分坐在餐桌的两头,等着保姆上菜。等待的时候,郑谐百无聊赖地翻着财经报纸,而筱和和则津津有味地看着少女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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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和不敢违逆,只得老老实实走到他跟前亲手送自己的可爱小画书,然后捏着他的报纸横看竖看,虽然每个字都认识,但就是半天也读不懂一段话。
郑谐狐假虎威当家长的日子也没有过得太长久,随夫回乡的柳倩柔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她的理由是,在海滨城市住了这么多年后,她多病的身体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内陆城市的气候,所以还是在海洋气候中静养的好。
没多久郑谐就考上大学出去念书了,郑妈妈数次做和和妈的工作,称自己寂寞又无事可做,而她自己又太忙,没太多的时间照顾和和,不如就让和和留在这个城市陪伴她。
那几年是和和妈最忙碌不堪的时间,有关系重大的科研项目令她焦头烂额争分夺秒。而和和恰恰到了叛逆的青春期,她的确无心照料,欣然同意。
再后来,郑妈妈索性说服了和和妈,让和和不再住校,而是陪她一起住。
如此一来,在以后好几年的时间里,倩柔阿姨实打实地做了和和的妈妈,向别人介绍时说:“这是我女儿和和。”
和和有时候对着镜子瞅着自己,倒是看不出自己到底哪里会讨倩柔阿姨的喜欢,令她每每提及自己时便笑容温柔和煦。
她只从郑家保姆们嘁嘁喳喳的长舌中隐隐地知晓当年两家纠结的往事所以郑家要补偿,知晓了倩柔阿姨因为一心向佛善待天下生灵所以也包括了可怜的她,还隐隐知道郑伯伯心有所属所以倩柔阿姨躲在这一隅眼不见心不烦
那两位阿姨不久后就从郑家彻底消失了。和和不是多事的孩子,所以并不问。只不过有一回郑谐回来了,倩柔阿姨表情不满但语气仍温柔地劝诫郑谐要待人宽容为怀,要容得下别人的缺点。那时和和才知道,那两位保姆竟是郑谐安排人换掉的。
他远在几千里之外求学,却对家里的风吹草动都了如指掌。筱和和觉得郑谐实在是神通广大。
郑书记找郑谐通常都没什么重要的事情。
郑谐向来知分寸,从小到大都没做过什么足以惊动父亲大人的事。
但他仍是需要定期到父亲身边汇报工作与生活近况,要简明扼要,不少于五分钟,也不能超过十分钟,然后回答父亲两至三个问题,像面试,也像答辩。
这大约是他父亲的职业病使然,也是他们父子二人为数不多的沟通方式。
郑谐和父亲从书房出来时,见到和和的妈妈林亦心也到了,正在对和和说话。她表情平静,语调轻柔,但和和低头不语,一副做错事的样子。
郑谐认识和和妈二十几年了,对她的印象仍然像笼着一层雾一般,看不分明。
林女士有端庄的面容和清丽的气质,与和和在一起更像姐妹而非母女。
林女士表情很少,郑谐只见过微笑和不笑两种,连生气和焦急的样子都不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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