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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峰松的雏妓哲学家
某一天报纸上登出一则轰动一时的消息,说:
"某分局临检,在某旅社抓到一少女表演,在场观看者有三名日本人和一位中国人;这位中国人赫然是某地的民政局长,他当晚以东主的身份招待日本人,因为他还兼营艺品店,看表演是业务上的需要"。
这位少女因涉嫌妨害风化罪移送法院,后来裁定交笔者辅导。
笔者辅导不少这样的少女,但从来没有辅导成功的案例可资窃喜或表功,说来真是惭愧。是笔者担任观护人不认真、不热心、无爱心、无耐心吗?应说——是,否则便找不到责任的归属了。除了观护人有责任外,还有没有可追究的责任呢?如她自己、她父母、我们的社会等等?从责任的根源来追究,应都逃不了,我们并且可以归纳出一些因素、列出一个表来;可是,纵然知道谁有责任,仍然没有搔着痒处,没有把握要点,仍然无济于事,不能解决问题。
好多无照妓女,都被强制送到斗南"妇女习艺所",但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据说,她们不怕送法院,不怕送拘留,最怕送斗南;既然是"怕"去,可见那种场所标榜的"技艺训练",是不受欢迎的。她们不想去,拒绝去,而违背教育基本原理,强迫她们去,自然不会有好效果可言。送她们到习艺所原是要救她们脱离火坑,可是她们主观上把习艺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体脱逃,岂不是大笑话吗?
为什么这种事难办?症结在哪里呢?直到笔者承办她的案件,听她说——"钟鼎山林,人各有志"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问题也涉及到个人意志自由的问题。
倩倩的脸蛋儿很漂亮,是"胡茵梦型"的(请李敖先生不要笑,这是真的),而且,有过之无而不及;一个是天然美,一个是人工美。但发育未臻完全,扁平的,瘦弱的,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够不上说有征服男人的"本钱"。这种不健康、稚嫩的少女从事色情生涯,给人产生强烈的罪恶感——男人是罪恶的,而社会也是罪恶的。
这一天由她妈妈带来"报到",由她的叙述里,知道她有一个凄凉身世和一个负担颇重的家庭,谈话的内容如下:"我小时候,当矿工的父亲死了,母亲为了养育我和两个弟妹,改嫁另一个矿工——就是现在的继父,母亲又与继父生下三个弟妹;我一共有五个年纪小的弟妹。继父年纪大,身体不好,无法在矿场里挣到什么钱,母亲在四脚亭一家鱼罐头厂工作,收入也有限。我们还要付房租,生活是很苦的,从我懂事起到现在,没过过好日子。"
"你和继父处得好吗?"笔者问。
"继父是好好先生,沉默寡言,在家里弄没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他不管我的事,没有虐待我或逼迫我。"
"如果你有一份正当的工作,那么,一家三个工作,生活不成问题才对,不是吗?"
"是勉强可以生活下去,但工作难找嘛!"
"你长得漂亮可爱,当店员最合适,找不到这样的工作吗?"她露出了微笑,显出更可爱的模样。
"我只有小学二年级的程度,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没有,现在招收店员都要中学以上毕业才行啊!"
"也可以跟你母亲到鱼工厂工作呀!"
"是去过了,工资太低,没有什么前途。"
"你太小了,到都市里来干这种事,实在不好。"
她低下头、沉默不语。
笔者问她母亲:
"你女儿做的事,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她是挺孝顺的,很乖的,经常拿钱回家,很爱护弟妹,每次回家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送他们,我以为她有一份好工作,哪里知道"
她母亲的眼眶都湿了。
"送过多少钱回家?"
"上个月给我二万多块。"
"你不问她做什么事吗?"
"她说在餐厅工作,有薪水、奖金、小费,待遇很好。"
"哪有这回事!"
其实倩倩这样的身世和家庭并没有突出,这种身世、这种家庭,在她住的九份一带,是太普遍了。
追溯历史,我们知道在荷兰、明郑时期,就发现基隆金瓜石、九份一带产金矿,曾传说这样一个故事:
自古以来,原住民族——现在的山胞——就守护春金山、金河(基隆河上流),他们不敢随意捡拾、开采,怕惊动山神、河伯。后来日本人、荷兰人、郑氏手下都先后去开采,他们阻止不了,只有任由他去了,结果,日本人被荷兰人赶出台湾,荷兰人被郑成功赶出台湾,而郑成功最后也覆亡了。一个阅历深的"老番"慨叹他说:这些人的"逃"和"亡",都是因为滥采金矿,触怒神明的报应(事载诸罗县志)。这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神话。
"人为金亡",这是事实。台湾在五十年代初期,在金爪石、九份一带也发生"采金热",吸引着成千成万的独身汉前来淘金,鼎盛时,在荒山野外居然有三四家影剧院和四十余家"风月茶室";群莺毕集,也往这些独身汉身上淘金来了。目前在那片郁山峦中,还遗留着红瓦绿椽、断垣残壁,足以证明这座小山城有过一段繁荣史。但曾几何时,那些年轻力壮的矿工们,一个接一个地在"矿工医院"躺下来,然后撒手西归了,都才不过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罢了。原来,长期在矿坑工作,呼吸含有矽质的污浊空气,日后就会得到一种叫"矽肺"的病,患者感到胸口闷痛,呼吸困难,四肢乏力,很少挨得过五十大关的。或许山区生活无聊,矿工太太们都以生儿育女为乐趣,生育率特别高,一家有五六个黄口小孩是毫不稀奇的。结果,在矿工先生纷纷谢世之后,整个山区就渐渐呈现了孤儿寡妇哀哀无告的惨况。
倩倩这个孤儿,不过是当中的一个而已!
笔者常到矿区走动,认识当地派出所的一位管区警员,谈到居民的生活,他不住地摇头,他说当地十六到二十六之间的姑娘,因为父亲早故,迫于生计,十之八九都沦落风尘,整个山区到处有"赚吃查某"。听来叫人心酸哪!有一次联合报登出一条地方消息,说有位当地少女投书给县长邵恩新,新闻标题依稀记得是这样的:"少女投书县长,诉说九份惨况,多数少女因贫堕落为娼";这证明当地警察先生没造谣。
这样,倩倩这位雏妓,又不过当中的一个而已。
倩倩的表演生涯怎么开始的呢?
"我的邻居很多人干这一行的,跟她们一起,就会了。"
"邻里的人不会瞧不起你们吗?"
"没有女儿赚钱的人,才会被瞧不起;有了钱,只会叫人羡慕。"
"你是说,大家都羡慕你们干这一行吗?"
"不!是羡慕有钱。"
"到底你有多少干这一行的朋友?"
"怎么算呢?大家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同学,大家在节日回家,就碰在一起,有困难时互相照顾,但在外面,各窜各的天下,不一定在一起,彼此的情况不清楚。"
"你说有困难时互相照顾,是什么意思?"
"如失业时,互相介绍工作。"
"你说工作,是指你做的事吗?"
"你觉不觉得做这种事不好?"
"是被抓到了,送法院,才觉得难为情。"
"你母亲和继父有没有责备你?"
"他们不会的!"
常言说:"人言可畏",可是在那个小山城里,大家默许这种事实存在,心照不宣,就没有"可畏"的人言了;其实,在目前社会里,也没有"可畏"的人言,因为大家是"笑贫不笑娼",可耻的是"贫穷",不是"贞节"!
"既然你被送到法院来,又裁定交我们辅导,以后不能再做那种事了,知道吗?"
"知道。"
笔者也告诉她妈妈,一定要把孩子管好,生活苦一点没关系、绝不可让她误了一生。笔者想,她从事这行"不法"职业才几个月,误入歧途不深,应有药可救,能及时回头的。
"倩倩,你要遵守几项规定:第一,要另找正当的工作。第二,不许再跟同业来往。第三,每月定期到法院报到二次。"
"是的。"
"找工作有没有困难呢?"
"我试试。"
"再跟我回去鱼罐头工厂好了。"她妈妈说。
"对!还没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以前,就再回到鱼工厂去。"
"好的。"
"你若违反规定是不行的,依规定:违反保护管末期间应遵守事项,情节重大,得撤销保护管束,移送感化机构执行感化教育。"笔者拿出这行的看家法宝——法律一一唬唬她。
官式的辅导就是这样的:一个法院观护人手上执行三百多件案件,也只能这样说说、劝劝、唬唬。以后,倩倩按规定报到,说明近况,情形似乎还好。
有几回倩倩没来,依规定当通知要她来,也请她妈妈来,以问明不报到的原因。结果,倩倩没来,她妈妈来了。
"倩倩怎么没来呢?"
"她到台北找工作去,已经好久没回家了。"
"那怎么行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工作得好好的吗?"
"小孩子吃不了那种苦嘛,在鱼工厂干杀鱼、切鱼的工作,又脏又臭,小手常刮破流血。每天从九份到四脚亭工作,早出晚归,很辛苦,而且,工资低,一天才一百二十块,请假又要扣薪。中午吃冷便当,对孩子也不好。"
"工厂就是这样嘛,别的女孩不是也一样工作吗?"
"鱼罐头厂都是中年妇女多.像倩倩一样的女孩很少。不过,我是劝她到电子公司做做看。"
"她离开鱼工厂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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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峰松的雏妓哲学家
某一天报纸上登出一则轰动一时的消息,说:
"某分局临检,在某旅社抓到一少女表演,在场观看者有三名日本人和一位中国人;这位中国人赫然是某地的民政局长,他当晚以东主的身份招待日本人,因为他还兼营艺品店,看表演是业务上的需要"。
这位少女因涉嫌妨害风化罪移送法院,后来裁定交笔者辅导。
笔者辅导不少这样的少女,但从来没有辅导成功的案例可资窃喜或表功,说来真是惭愧。是笔者担任观护人不认真、不热心、无爱心、无耐心吗?应说——是,否则便找不到责任的归属了。除了观护人有责任外,还有没有可追究的责任呢?如她自己、她父母、我们的社会等等?从责任的根源来追究,应都逃不了,我们并且可以归纳出一些因素、列出一个表来;可是,纵然知道谁有责任,仍然没有搔着痒处,没有把握要点,仍然无济于事,不能解决问题。
好多无照妓女,都被强制送到斗南"妇女习艺所",但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据说,她们不怕送法院,不怕送拘留,最怕送斗南;既然是"怕"去,可见那种场所标榜的"技艺训练",是不受欢迎的。她们不想去,拒绝去,而违背教育基本原理,强迫她们去,自然不会有好效果可言。送她们到习艺所原是要救她们脱离火坑,可是她们主观上把习艺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体脱逃,岂不是大笑话吗?
为什么这种事难办?症结在哪里呢?直到笔者承办她的案件,听她说——"钟鼎山林,人各有志"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问题也涉及到个人意志自由的问题。
倩倩的脸蛋儿很漂亮,是"胡茵梦型"的(请李敖先生不要笑,这是真的),而且,有过之无而不及;一个是天然美,一个是人工美。但发育未臻完全,扁平的,瘦弱的,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够不上说有征服男人的"本钱"。这种不健康、稚嫩的少女从事色情生涯,给人产生强烈的罪恶感——男人是罪恶的,而社会也是罪恶的。
这一天由她妈妈带来"报到",由她的叙述里,知道她有一个凄凉身世和一个负担颇重的家庭,谈话的内容如下:"我小时候,当矿工的父亲死了,母亲为了养育我和两个弟妹,改嫁另一个矿工——就是现在的继父,母亲又与继父生下三个弟妹;我一共有五个年纪小的弟妹。继父年纪大,身体不好,无法在矿场里挣到什么钱,母亲在四脚亭一家鱼罐头厂工作,收入也有限。我们还要付房租,生活是很苦的,从我懂事起到现在,没过过好日子。"
"你和继父处得好吗?"笔者问。
"继父是好好先生,沉默寡言,在家里弄没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他不管我的事,没有虐待我或逼迫我。"
"如果你有一份正当的工作,那么,一家三个工作,生活不成问题才对,不是吗?"
"是勉强可以生活下去,但工作难找嘛!"
"你长得漂亮可爱,当店员最合适,找不到这样的工作吗?"她露出了微笑,显出更可爱的模样。
"我只有小学二年级的程度,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没有,现在招收店员都要中学以上毕业才行啊!"
"也可以跟你母亲到鱼工厂工作呀!"
"是去过了,工资太低,没有什么前途。"
"你太小了,到都市里来干这种事,实在不好。"
她低下头、沉默不语。
笔者问她母亲:
"你女儿做的事,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她是挺孝顺的,很乖的,经常拿钱回家,很爱护弟妹,每次回家都带了一大堆东西送他们,我以为她有一份好工作,哪里知道"
她母亲的眼眶都湿了。
"送过多少钱回家?"
"上个月给我二万多块。"
"你不问她做什么事吗?"
"她说在餐厅工作,有薪水、奖金、小费,待遇很好。"
"哪有这回事!"
其实倩倩这样的身世和家庭并没有突出,这种身世、这种家庭,在她住的九份一带,是太普遍了。
追溯历史,我们知道在荷兰、明郑时期,就发现基隆金瓜石、九份一带产金矿,曾传说这样一个故事:
自古以来,原住民族——现在的山胞——就守护春金山、金河(基隆河上流),他们不敢随意捡拾、开采,怕惊动山神、河伯。后来日本人、荷兰人、郑氏手下都先后去开采,他们阻止不了,只有任由他去了,结果,日本人被荷兰人赶出台湾,荷兰人被郑成功赶出台湾,而郑成功最后也覆亡了。一个阅历深的"老番"慨叹他说:这些人的"逃"和"亡",都是因为滥采金矿,触怒神明的报应(事载诸罗县志)。这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神话。
"人为金亡",这是事实。台湾在五十年代初期,在金爪石、九份一带也发生"采金热",吸引着成千成万的独身汉前来淘金,鼎盛时,在荒山野外居然有三四家影剧院和四十余家"风月茶室";群莺毕集,也往这些独身汉身上淘金来了。目前在那片郁山峦中,还遗留着红瓦绿椽、断垣残壁,足以证明这座小山城有过一段繁荣史。但曾几何时,那些年轻力壮的矿工们,一个接一个地在"矿工医院"躺下来,然后撒手西归了,都才不过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罢了。原来,长期在矿坑工作,呼吸含有矽质的污浊空气,日后就会得到一种叫"矽肺"的病,患者感到胸口闷痛,呼吸困难,四肢乏力,很少挨得过五十大关的。或许山区生活无聊,矿工太太们都以生儿育女为乐趣,生育率特别高,一家有五六个黄口小孩是毫不稀奇的。结果,在矿工先生纷纷谢世之后,整个山区就渐渐呈现了孤儿寡妇哀哀无告的惨况。
倩倩这个孤儿,不过是当中的一个而已!
笔者常到矿区走动,认识当地派出所的一位管区警员,谈到居民的生活,他不住地摇头,他说当地十六到二十六之间的姑娘,因为父亲早故,迫于生计,十之八九都沦落风尘,整个山区到处有"赚吃查某"。听来叫人心酸哪!有一次联合报登出一条地方消息,说有位当地少女投书给县长邵恩新,新闻标题依稀记得是这样的:"少女投书县长,诉说九份惨况,多数少女因贫堕落为娼";这证明当地警察先生没造谣。
这样,倩倩这位雏妓,又不过当中的一个而已。
倩倩的表演生涯怎么开始的呢?
"我的邻居很多人干这一行的,跟她们一起,就会了。"
"邻里的人不会瞧不起你们吗?"
"没有女儿赚钱的人,才会被瞧不起;有了钱,只会叫人羡慕。"
"你是说,大家都羡慕你们干这一行吗?"
"不!是羡慕有钱。"
"到底你有多少干这一行的朋友?"
"怎么算呢?大家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同学,大家在节日回家,就碰在一起,有困难时互相照顾,但在外面,各窜各的天下,不一定在一起,彼此的情况不清楚。"
"你说有困难时互相照顾,是什么意思?"
"如失业时,互相介绍工作。"
"你说工作,是指你做的事吗?"
"你觉不觉得做这种事不好?"
"是被抓到了,送法院,才觉得难为情。"
"你母亲和继父有没有责备你?"
"他们不会的!"
常言说:"人言可畏",可是在那个小山城里,大家默许这种事实存在,心照不宣,就没有"可畏"的人言了;其实,在目前社会里,也没有"可畏"的人言,因为大家是"笑贫不笑娼",可耻的是"贫穷",不是"贞节"!
"既然你被送到法院来,又裁定交我们辅导,以后不能再做那种事了,知道吗?"
"知道。"
笔者也告诉她妈妈,一定要把孩子管好,生活苦一点没关系、绝不可让她误了一生。笔者想,她从事这行"不法"职业才几个月,误入歧途不深,应有药可救,能及时回头的。
"倩倩,你要遵守几项规定:第一,要另找正当的工作。第二,不许再跟同业来往。第三,每月定期到法院报到二次。"
"是的。"
"找工作有没有困难呢?"
"我试试。"
"再跟我回去鱼罐头工厂好了。"她妈妈说。
"对!还没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以前,就再回到鱼工厂去。"
"好的。"
"你若违反规定是不行的,依规定:违反保护管末期间应遵守事项,情节重大,得撤销保护管束,移送感化机构执行感化教育。"笔者拿出这行的看家法宝——法律一一唬唬她。
官式的辅导就是这样的:一个法院观护人手上执行三百多件案件,也只能这样说说、劝劝、唬唬。以后,倩倩按规定报到,说明近况,情形似乎还好。
有几回倩倩没来,依规定当通知要她来,也请她妈妈来,以问明不报到的原因。结果,倩倩没来,她妈妈来了。
"倩倩怎么没来呢?"
"她到台北找工作去,已经好久没回家了。"
"那怎么行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工作得好好的吗?"
"小孩子吃不了那种苦嘛,在鱼工厂干杀鱼、切鱼的工作,又脏又臭,小手常刮破流血。每天从九份到四脚亭工作,早出晚归,很辛苦,而且,工资低,一天才一百二十块,请假又要扣薪。中午吃冷便当,对孩子也不好。"
"工厂就是这样嘛,别的女孩不是也一样工作吗?"
"鱼罐头厂都是中年妇女多.像倩倩一样的女孩很少。不过,我是劝她到电子公司做做看。"
"她离开鱼工厂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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