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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喽,他甚至相信,他这个天才与白痴综合体的弟弟连新婚之夜要与新娘子恩爱多久都已经计算好了,如果他要在十分钟之内获得高潮,就绝不会拖过十分钟。
奔至帅很怀疑,算得这么精准,这样的人生,真的会快乐吗?
因此,与其说跟安彤在拉斯维加斯度假的他,是特地飞回来参加小美的婚礼,不如说他想在弟弟铸成人生大错前阻止他。
“我不想逃婚。”准新郎对疯狂提议丝毫不感兴趣。“还有,我若走了,公司怎么办?”
奔至帅才不想跟他争辩这个,在他看来,那一点都不重要。“你不爱梁芷柔。”
奔至美眉心一蹙。“我爱她。”
炳,说的跟真的一样,辜至帅双臂环胸,挑衅地问:“爱她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回道:“我爱她的完美,她会是一个符合所有人期待的辜家少奶奶。”
他的妻子不能像大嫂莫豆莲那么天兵,也不能像二嫂孟听瑶那么随兴,不能像三嫂安彤那么神经质,不能像四嫂韩沅琋那么有自主性,他的妻子要很完美很完美,说话要露出刚刚好的洁齿,还要对他唯命是从。
“那么你告诉我,看不到梁芷柔,你会没胃口吗?看到她,你会心跳加速吗?”
奔至美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当然不会,我又没病,没看到她为什么会没胃口,看到她为什么要心跳加速?”
“这下我真的确定你有病了。”辜至帅摇著头。“你居然要跟一个跟你没有感情的女人结婚,知道吗?你正把你自己的人生推向火坑。”
某人紧蹙著剑眉,不太懂在他大喜之日,自己的哥哥干么跑来触他霉头?
他不太悦然地说道:“感情这种东西,婚后自然就会有了,但莽撞的恋爱,可能会让我招致一个不完美的结婚对象,比起没有感情,我更不能忍受我的终身伴侣不完美。”
奔至帅挑挑眉。“当你爱她,她的一切都会变得完美。”
他撇著唇“结婚是人生大事,我不想冒险。”
唉,这不懂事的小子“你现在就在冒险了。”
十部同款的凯迪拉克礼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车身一律系上喜气洋洋的大河谛带,新郎的座车车头结著一只大红心,还有一对可爱的新人造型玩偶,车队凌晨三点从台北往南部出发。
梁家早已在北部生根已久,但家族的宗庙还在南部,举足轻重的长辈也都在南部,因此梁家的大家长今年高龄九十的梁百成,坚持唯一的曾孙女要由南部出嫁。
虽然辛苦了点,但新郎本人一点也不以为苦,他更加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也只有梁家这种教养良好的家族会那么看重传统,他很满意。
“总裁,女方已经全部准备好了,约莫再半个小时就可以下交流道。”前座的南秘书回头报告。由于算是半夜就出发,一路上几乎只有他们的车,比预定到达时间还早了点。
他负责统筹婚礼,一路上,他一直在跟女方的联络人通电话,以确保流程顺畅,因为这场婚礼可是全国瞩目的世纪婚礼,甚至有许多媒体一路从台北跟著他们迎娶车队。
“嗯。”辜至美忍住要出口的呵欠,完美地端坐著,俊颜没有特别的表情,但神情之中难掩倦意。
婚礼对他而言只是一个仪式,他没有特别紧张的感觉,当然也不兴奋,倒是冗长的车程令他有点困了。
毕竟不是超人呵,昨天又到南部巡视化工预定地,直到十一点才回到台北,感觉才阖上眼,管家就已在他床侧唤他起床准备迎娶了。
下一个阶段,他要在三十岁之前拥有一对儿女,完美的一男一女,他已经跟他的专任家庭医师谈过了,要精准的拥有一男一女在这科技昌明的时代,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只要他的妻子愿意配合即可。
芷柔当然要配合他的每一个决定,不管是现在、未来都一样,妻子的用处之于他,是在应酬的场合有个得体的女伴,替他孕育出完美的孩子
“糟糕,总裁,下雨了。”南秘书懊恼的看着打在车窗上的雨点。
在他们完美总裁的严苛要求下,什么都可以精密计算到趋近完美,唯独天气无法预测,婚期在两个月前就决定了,老天爷要在这时候下雨,拿祂有什么办法呢?
看着斗大的雨点越落越猛,辜至美微感不快。
这场雨不在他的婚礼预期之中,幸好快下交流道了。
然而五分钟后,雨势滂沱得让他蹙起了眉心,车队原本呈一直线,现在完全被打乱了。
车子在高速行驶下,溅起的白色水花看不到前方的车,也看不到后方的车,轰隆雨声以及天空中划过的闪电令人触目惊心。
当他感觉到车子正失速的往护拦撞去时,司机和南秘书的尖叫回荡在他耳边,他失去了意识
“不得了啦!火妮啊!有人在你们家树林那边发现一具裸尸哪!”
上午七点,高阿田跟几名农夫慌张地冲进苗家大厅,又熟门熟路的冲到里面的餐厅,每个人的表情都无比惊慌。
餐桌上,苗火妮正跟家人在用早餐丰盛的五菜一汤,每个人的碗里还有像小山一样尖的白饭。
他们务农人,早餐要吃得饱才有力气工作,因此五菜一汤是基本的,每人添两碗尖尖的白饭也是常有的事,不必大惊小敝啦。
“阿田伯,你在说什么?”火妮瞪大杏眼看着高阿田,她是有听到“树林”跟“发现”两字,但她想,应该是发现罕见的虫害吧,所以大家才会那么紧张。
“我说!发现尸体了啦!”高阿田跳脚地重复一遍。?!啷!
一只碗掉到地上,破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向掉碗的那个人。
火妮大眼眨了眨“小叔叔,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没有。”苗大顺丢下漆木筷,嘴唇发抖,脸色惨白的奔回房去了。
“妈,小叔叔是怎么啦?”她问母亲。“他昨晚是不是又喝醉了去跟人家赌钱赌输啦?”
“大概是吧,你小叔叔就那点嗜好嘛,你不用担心,没事啦。”身材丰润,长得很欧巴桑的梅淑珠笑了笑,不以为意。
“哎哟!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管阿顺的哪根筋不对?”高阿田受不了的喊“火妮!我刚刚说,树林里发现尸体了!尸体懂不懂啊?就是有人死了啦!你怎么都没反应?”
“你说尸体?”火妮双眸倏地睁大。“是不是你们看错啦?阿田伯,田里怎么可能会有尸体,不要吓人好不好?”
“是真的!我一个人可以说看走眼,但我们五、六个人一起看到,你国扬伯还吓到昏过去,现在还躺在家里呢!”
“对!对!阿田说的是真的!”几个跟过来的农民忙不迭附和。
蹙著秀眉,火妮搁下碗筷,凝重地站了起来。“报警了没有?”
“没有,我们直接就过来了。”
她翻了个白眼。“拜托!阿田伯,这种事要先报警好不好?”
“呃我们是想,农庄里的事都是你在管,村庄里的事也都是你在管,所以那个”
“但尸体是尸体耶!”火妮深吸口气,避免脾气本来就不好的自己大抓狂。
“女儿,你就先过去看看吧。”梅淑珠拉拉女儿衣袖,猛使眼色,低声说道:“或许他们几个老眼昏花看错了,上次不就把竹子看成毒蛇吗?我想他们一定又看错了,咱们村庄向来平静,连只死狗死猫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有尸体?!”
火妮认同母亲的话。“好吧,我先过去看看再说。”
“我也一起去。”凌仲凯跟著站起来。
“你去干么?”凌仲芳连忙阻止不懂事的弟弟去凑热闹。
“对啊!你去干么?”火妮压著他的肩膀,让他重新坐下。“你吃你的饭吧!吃完就去忙该忙的事,我去就好。”
/> 所以喽,他甚至相信,他这个天才与白痴综合体的弟弟连新婚之夜要与新娘子恩爱多久都已经计算好了,如果他要在十分钟之内获得高潮,就绝不会拖过十分钟。
奔至帅很怀疑,算得这么精准,这样的人生,真的会快乐吗?
因此,与其说跟安彤在拉斯维加斯度假的他,是特地飞回来参加小美的婚礼,不如说他想在弟弟铸成人生大错前阻止他。
“我不想逃婚。”准新郎对疯狂提议丝毫不感兴趣。“还有,我若走了,公司怎么办?”
奔至帅才不想跟他争辩这个,在他看来,那一点都不重要。“你不爱梁芷柔。”
奔至美眉心一蹙。“我爱她。”
炳,说的跟真的一样,辜至帅双臂环胸,挑衅地问:“爱她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回道:“我爱她的完美,她会是一个符合所有人期待的辜家少奶奶。”
他的妻子不能像大嫂莫豆莲那么天兵,也不能像二嫂孟听瑶那么随兴,不能像三嫂安彤那么神经质,不能像四嫂韩沅琋那么有自主性,他的妻子要很完美很完美,说话要露出刚刚好的洁齿,还要对他唯命是从。
“那么你告诉我,看不到梁芷柔,你会没胃口吗?看到她,你会心跳加速吗?”
奔至美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当然不会,我又没病,没看到她为什么会没胃口,看到她为什么要心跳加速?”
“这下我真的确定你有病了。”辜至帅摇著头。“你居然要跟一个跟你没有感情的女人结婚,知道吗?你正把你自己的人生推向火坑。”
某人紧蹙著剑眉,不太懂在他大喜之日,自己的哥哥干么跑来触他霉头?
他不太悦然地说道:“感情这种东西,婚后自然就会有了,但莽撞的恋爱,可能会让我招致一个不完美的结婚对象,比起没有感情,我更不能忍受我的终身伴侣不完美。”
奔至帅挑挑眉。“当你爱她,她的一切都会变得完美。”
他撇著唇“结婚是人生大事,我不想冒险。”
唉,这不懂事的小子“你现在就在冒险了。”
十部同款的凯迪拉克礼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车身一律系上喜气洋洋的大河谛带,新郎的座车车头结著一只大红心,还有一对可爱的新人造型玩偶,车队凌晨三点从台北往南部出发。
梁家早已在北部生根已久,但家族的宗庙还在南部,举足轻重的长辈也都在南部,因此梁家的大家长今年高龄九十的梁百成,坚持唯一的曾孙女要由南部出嫁。
虽然辛苦了点,但新郎本人一点也不以为苦,他更加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对的,也只有梁家这种教养良好的家族会那么看重传统,他很满意。
“总裁,女方已经全部准备好了,约莫再半个小时就可以下交流道。”前座的南秘书回头报告。由于算是半夜就出发,一路上几乎只有他们的车,比预定到达时间还早了点。
他负责统筹婚礼,一路上,他一直在跟女方的联络人通电话,以确保流程顺畅,因为这场婚礼可是全国瞩目的世纪婚礼,甚至有许多媒体一路从台北跟著他们迎娶车队。
“嗯。”辜至美忍住要出口的呵欠,完美地端坐著,俊颜没有特别的表情,但神情之中难掩倦意。
婚礼对他而言只是一个仪式,他没有特别紧张的感觉,当然也不兴奋,倒是冗长的车程令他有点困了。
毕竟不是超人呵,昨天又到南部巡视化工预定地,直到十一点才回到台北,感觉才阖上眼,管家就已在他床侧唤他起床准备迎娶了。
下一个阶段,他要在三十岁之前拥有一对儿女,完美的一男一女,他已经跟他的专任家庭医师谈过了,要精准的拥有一男一女在这科技昌明的时代,并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只要他的妻子愿意配合即可。
芷柔当然要配合他的每一个决定,不管是现在、未来都一样,妻子的用处之于他,是在应酬的场合有个得体的女伴,替他孕育出完美的孩子
“糟糕,总裁,下雨了。”南秘书懊恼的看着打在车窗上的雨点。
在他们完美总裁的严苛要求下,什么都可以精密计算到趋近完美,唯独天气无法预测,婚期在两个月前就决定了,老天爷要在这时候下雨,拿祂有什么办法呢?
看着斗大的雨点越落越猛,辜至美微感不快。
这场雨不在他的婚礼预期之中,幸好快下交流道了。
然而五分钟后,雨势滂沱得让他蹙起了眉心,车队原本呈一直线,现在完全被打乱了。
车子在高速行驶下,溅起的白色水花看不到前方的车,也看不到后方的车,轰隆雨声以及天空中划过的闪电令人触目惊心。
当他感觉到车子正失速的往护拦撞去时,司机和南秘书的尖叫回荡在他耳边,他失去了意识
“不得了啦!火妮啊!有人在你们家树林那边发现一具裸尸哪!”
上午七点,高阿田跟几名农夫慌张地冲进苗家大厅,又熟门熟路的冲到里面的餐厅,每个人的表情都无比惊慌。
餐桌上,苗火妮正跟家人在用早餐丰盛的五菜一汤,每个人的碗里还有像小山一样尖的白饭。
他们务农人,早餐要吃得饱才有力气工作,因此五菜一汤是基本的,每人添两碗尖尖的白饭也是常有的事,不必大惊小敝啦。
“阿田伯,你在说什么?”火妮瞪大杏眼看着高阿田,她是有听到“树林”跟“发现”两字,但她想,应该是发现罕见的虫害吧,所以大家才会那么紧张。
“我说!发现尸体了啦!”高阿田跳脚地重复一遍。?!啷!
一只碗掉到地上,破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向掉碗的那个人。
火妮大眼眨了眨“小叔叔,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没有。”苗大顺丢下漆木筷,嘴唇发抖,脸色惨白的奔回房去了。
“妈,小叔叔是怎么啦?”她问母亲。“他昨晚是不是又喝醉了去跟人家赌钱赌输啦?”
“大概是吧,你小叔叔就那点嗜好嘛,你不用担心,没事啦。”身材丰润,长得很欧巴桑的梅淑珠笑了笑,不以为意。
“哎哟!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在管阿顺的哪根筋不对?”高阿田受不了的喊“火妮!我刚刚说,树林里发现尸体了!尸体懂不懂啊?就是有人死了啦!你怎么都没反应?”
“你说尸体?”火妮双眸倏地睁大。“是不是你们看错啦?阿田伯,田里怎么可能会有尸体,不要吓人好不好?”
“是真的!我一个人可以说看走眼,但我们五、六个人一起看到,你国扬伯还吓到昏过去,现在还躺在家里呢!”
“对!对!阿田说的是真的!”几个跟过来的农民忙不迭附和。
蹙著秀眉,火妮搁下碗筷,凝重地站了起来。“报警了没有?”
“没有,我们直接就过来了。”
她翻了个白眼。“拜托!阿田伯,这种事要先报警好不好?”
“呃我们是想,农庄里的事都是你在管,村庄里的事也都是你在管,所以那个”
“但尸体是尸体耶!”火妮深吸口气,避免脾气本来就不好的自己大抓狂。
“女儿,你就先过去看看吧。”梅淑珠拉拉女儿衣袖,猛使眼色,低声说道:“或许他们几个老眼昏花看错了,上次不就把竹子看成毒蛇吗?我想他们一定又看错了,咱们村庄向来平静,连只死狗死猫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有尸体?!”
火妮认同母亲的话。“好吧,我先过去看看再说。”
“我也一起去。”凌仲凯跟著站起来。
“你去干么?”凌仲芳连忙阻止不懂事的弟弟去凑热闹。
“对啊!你去干么?”火妮压著他的肩膀,让他重新坐下。“你吃你的饭吧!吃完就去忙该忙的事,我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