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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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眉毛,说道:“我可以表演给你看。”他将她拉进怀里,小肮马上往前顶。“这样。”他又做了一次,她很喜欢。他的碰触总是让人感到神奇。
“意思就是”他思考着有什么字眼,一个好的例子。“意思是,拥有它吧。借由老二尽情享受人生,云妮。接受它、拥有它、爱它,有何不可呢?”
她格格笑。“女人又没有老二呢!”
他笑了,磨蹭着她,对着她的头发说道:“人生就有,生命里什么都有。而且我也爱它,云妮。”她以为自己听到了他用更轻柔的声音说道:“我爱你。”可是那是不可能的。
他不会说出这句话的。喜欢还有可能,但绝不会是我爱你。明克是个诚实的人,不会用甜言蜜语去欺骗女人。
然后他清楚地说道:“等吃过了早餐,在愚蠢的赖氏兄弟到来之前”他们捎了个信来,说中午的时候会亲自送晚礼服和邀请函过来。“我应该最后一次带你上楼,和你再疯狂地做一次爱,你觉得如何?”
她咬着嘴唇,然后真心地做出回答。“那听起来很不好,而且邪恶极了。”她轻声说道:“但是,就这么办吧。”
噢,她真的沉醉在这秘密的爱恋中、明克的淫语和甜言蜜语里。若是在别的地方,他们这些私密的对话听起来一定很可怕。然而不管是在厨房、音乐室或黑夜里,它们听起来都十分恰到好处因为他们用不同的意思来解读这些话,有他们一起发明出来的意义,用一种只属于他们的语言。
她是个势利的人吗?云妮心想。一个势利的人将无法拥有崔明克,她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她是否能舍弃对一个捕鼠人,以及来自康瓦耳贫穷天主教徒的成见?当然可以。
抑或她是在欺骗自己?那不只是想要舒适甚至奢华的生活。她环顾这栋和她出生之地很不同的屋子,承认自己会怀念高雅的成长环境。即使是这里,她仍拥有浴室、电气,以及购买任何喜爱的书,她割舍得下这些吗?就连她自己都无法肯定。
要是他要求她跟他走,她会答应吗?
另一方面,明克也发觉指责云妮势利对他并没有好处,不管他嘴上说些什么,他都隐约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她的家庭、所受的教育、文化背景、财富、房子和一技之长老实说她的一切却让他害怕。他怎能妄想得到这么一位淑女、老师、侯爵之女,甚至是公爵的孙女真是个大笑话。
他向来知道自己野心勃勃,然而这次还是太过火了。一个矿工之子,只不过到伦敦去当个捕鼠人,还能寄些钱回家,就被家人当作是英雄。哈,天可怜见。想追包云娜,你干脆去追求女王算了,崔明克。
云妮上过大学,拥有一辆漂亮的马车,以及两匹自己的马,还有可以停放的车库。她有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底层是佣人房。她有厨娘、管家,甚至还有个和两位邻居合雇的车夫。
至于明克,他有的只是两打鼬鼠,大部分都由自己喂养,还有五条狗,全都是从路上捡回来的。他把所有的家当都堆在睡觉的阁楼里,这阁楼是从一位鞋匠那儿免费租来的,条件是帮他的店里清理老鼠。
他荒谬地梦想着要她脱离高贵的出身,成为一名捕鼠人的妻子虽然他从未把自己的白日梦告诉过她。原因不只是因为她办不到,而是因为她值得更好的。
酒馆那个人的影子一直在明克的心头盘旋不去。养马的公子哥儿,或是类似但比那人更好的人,才能配得上她。好人,真正的绅士,才能提供她可敬的地位,让她在上流社会里扬眉吐气云妮很需要这个。
她需要受人尊敬;她的人生中太缺乏这个了。
赖氏兄弟迟到了。“太好了。”明克说道。云妮知道他一点也不担心他们的姗姗来迟。
当一个盒子在午餐过后送到时,她以为一定是他们送来的,结果却是来自明克。知道它已经送达楼下时,他松了一口气,急忙跑下楼去。
放心、兴奋,甚至有些担心地,他将盒子拿到楼上云妮的卧室里。那是一件礼物。
“生日快乐。”他说道。
噢,天啊,她自己都忘了。没有人会记得她的生日,那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三十岁生日,”他说道。“现在你和我一样了,我们的年纪相同。”
他打开盒盖,从上面所覆盖的薄纸底下取出一双纯白的晚宴用长手套给她。“蜜莉说你一定得有一样这种东西。”
她不解地接了过来。它们是小羊皮做的,又轻又软,每一只上面各有二十几个小扣子。
然后他又拉开薄纸,里头是一件礼服。云妮屏住了呼吸。
“是网眼纱。”他高兴地说道,将它提了起来。
衣服上绣有许多玻璃珠,鲑鱼红色的网眼纱罩在较深色的波纹绸上面,整件衣服都因小珠子而闪烁着光芒。两条肩带一条在肩上,另一条则落在手臂上。两只秀气的衣袖光只有珠子和网眼纱。
她的手伸入一只细致的衣袖底下,网眼纱马上消失不见。只剩下珠片闪闪发光,仿佛直接镶嵌在她的手臂上一般。
“噢,明克.你做了什么?”她问道。他一定是抢了银行。不,上帝,他一定是用伪钞买的。她得把它还回去。然而现在她只想看着它,拥着它。
“试穿看看。”他说道。
她望着它,在镜子前比划。不,她才不要试呢!她只要看着假装穿了一件漂亮的衣裳,假装自己变漂亮了。她摇摇头。
“试试看,”他坚持道。“我想看看你穿起来的样子。”
她转头看着他,心里虽想,然而又有一些迟疑。她咬着嘴唇瞪着他。在这方面明克看待她的方式和她自己大不相同。噢,她多希望他是对的。
“来吧,我那有着蓝色大眼睛的爱人,别这么沮丧的样子。穿上它。”
裙摆的长度正好,腰身也很完美合身。领口是方形的,在胸前呈一直线,而且开得很低。裙身前面是平的,后面则做成波浪状。这是一件迷人的衣裳,凭空变出来的魔法。她再度怀疑他是如何办到的,然后又沉醉在手套的触感当中。它们感觉就像是她的第二层肌肤,手腕弯曲时会出现优雅的细纹。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东西。那些钮子倒是不容易扣上。明克得帮她扣上右手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在她的手腕内侧动着。一种神奇的感觉,而且有一种让人震撼的效果。
云妮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感觉到好像长大了一些。一个成熟的女人穿着一件成熟的衣裳。
明克走到她身后,抚摩着她和衣服,不断微笑。“真是漂亮,”他说道。“我真是太厉害了,我从没挑上这么美丽的东西过。”他接着又道:“除了你。”他迎上她的视线。“现在你没有理由不和我一起去了。”
她仍然不确定自己是否想去。蹙着眉,她说道:“你抢了银行。”
“我不是靠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
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几乎想要相信他,然而这么做似乎与相信魔法无异。
她努力不要喜欢上这件晚礼服。“人们会一直盯着我看的。”
“当然。我可以告诉你,我也会。”
她担心地眉头深锁。
“云妮,当你脱去上衣摇着裙摆跳舞时,他们也盯着你看。这个至少端庄多了吧。”
他错了,问题不在这里,舞会完全是两码子事,尤其是她的表亲和他的一班朋友们都在场看着。优雅自大的包福德和他那上流阶级不可一世的态度,他只消看她一眼,马上就会爆出大笑的。
她拂着裙子,那些珠子并不重。布料本身很轻,简直有如空气,在她的手指下发出沙沙声,柔软而闪亮。她从没见过比这更美的东西,从来没有。而她母亲曾经拥有过不少参加舞会穿的漂亮衣裳。
“你是怎么办到的?”她转向明克问道。他怎么可能变出这样的戏法?
他的双手在空中一挥。“魔术。”他说道。
她顿了一秒钟,突然蹙眉环顾四周。“你的狗呢?”
这真是一个笨问题,他的狗当然不可能送来这样一件衣服。然而她发现自己已经有好几天没见到那条狗了。
“你的狗呢?”她又问了一遍,这次有点害怕。
他蹙眉。“云妮,我有些事要告诉你。这个星期一我把狗和鼬鼠都卖掉了,包括笼子、工具和顾客名单。我再也不需要它们了。”
“你瞧.”他继续说下去。“等这件事完成后,我想去当某位绅士的贴身男仆。弥顿说他在新堡的弟第可以给我一份工作。”他让这话被听进去。
她的胃一凉。他说出了一个新的地名,他要走了,而且已经有目的地,新堡。
“弥顿说我很有个性,可以吸引那些连袜子的左右脚都分不清楚的年轻绅士,我也赞同。我一定可以把一位绅士照顾得很好的。”他大笑。“虽然照这件衣服看起来,我或许更适合当个贴身女仆,不过没有人会雇用我的。”
“但是当贴身男仆对我有好处,也比较安定。况且我又会写字和算数,他们说我可以替绅士们记帐,并且记录他们的约会行程。这工作有份好薪水,而且值得去做。不管怎样,我都不需要狗了,而且那些动物们也得不到需要的运动和照料,最好的办法是把它们给卖了。至于魔力”
“不。”她惊吓地说道。
“它最值钱,云妮。”
“它是你的宠物。”
“它是我的朋友,绝对是。但是你瞧,那地方在新堡,他们绝不肯让我带狗去的。”他顿了一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弥顿说新堡的那位绅士自己养了狗,而且都是纯种的。他绝不会肯让他的狗儿们和我的混在一起。”他朝她微笑一下.充满男子气概。“我对魔力说了我打算做的事,它说它也不要去。它很喜欢李泽的母狗,简直就爱死它了。它们现在每年都会生一窝小狈。事实上那些小狈一生下来就很抢手,有一大堆人等着要。带走它就太自私了。”
她试着学明克用理智的角度来接受狗被送走了的事实。她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它很漂亮,但却令她流泪。她伸手掩住嘴巴。
“怎么了?”他说道。“怎么了?别这样。”他握住她的肩头。“不,”他责备道。“我要你收下这件衣服,我很乐意把它送给你。你不喜欢吗?”
“噢,我喜欢。”她哭着道,想要微笑,结果弄得更糟。她抽着鼻子。“噢,它好漂亮,明克。好漂亮。”可是他,噢。他让她感动不已。然而看着那件衣服,又令她感到害怕。
因为她不愿意多谈,他也不去看那件衣服,只是高兴地笑着傻瓜咧嘴笑着扬起了眉毛。“我会带着费弟,如果她撑得住。必要的时候,我会偷偷把她带进我的房间里。”
他又加上一句道:“今晚和我一块儿去。”
云妮朝衣服皱眉,然后又望着镜子里的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一个他拿狗去换来的夜晚。
然而他是如此地了解她。说道:“云妮,别再犹豫了。我不能什么都要,可是这样也不错啊,一个穷人比富人更了解什么是有价值的东西。我当然爱那条狗,可是我更爱你;我想要一个有热水可用、有书可看,还有足够的钱可以让我的弟妹们有个好的开始的生活。即使你已经有礼服了,我还是会把那些东西卖掉。但是既然你没有,而我要去的地方应该可以赚更多钱,那么送样礼物给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他笑着。“再说,魔力并不会就此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他用指背轻抚着她的脸颊。“正好相反。我希望我们一起拥有这个夜晚,一个神奇而特别的夜晚。你有鞋子吗?”他问。
“没有。”
他大笑。“那就穿着袜子跳舞好了。”
她哼了一声,终于有点笑意了。明克为了卖狗给她买衣服的事反而安慰着她,多么典型的他啊!纯真而可爱的典型。噢,她是多么爱他。
明克有颗高贵的心,他的内在比一位真正的绅士要好上许多;他一直是如此。一种慑人的事实冲击着她:没有了他,生命将不再相同因为将无比贫乏。
赖氏兄弟真的是迟到了,如果他们真有打算要来。在等待当儿,云妮把她以前的学生,也就是新任公爵夫人的来信内容告诉了他,然后说出自己的看法。
“就算他们真的带来了邀请函,那也是假的。公爵从不随便邀请人参加他一年一度的盛事,除非是最古老、最有名望的家族,知名而且血统纯正的。”
是的,这就是测验。要是杰米和莫尔弄不到邀请函,他们可能不会出现在她的门口,那也没什么关系。但他们如果来了,想用她的邀请函去,她是不会答应的。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她或明克都不会去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但,要是赖氏兄弟真的拿来了公爵给他们的邀请函呢?
丙真如此,她告诉自己,那么她和明克都不用担心,他所有的忧虑都是多余的。不管年轻的公爵夫人怎么说,明克又是怎么想的,若福德真的发出邀请函给那两兄弟,那么这对有着布莱顿口音的双生绅士就真的拥有上流社会的推荐了。
了眉毛,说道:“我可以表演给你看。”他将她拉进怀里,小肮马上往前顶。“这样。”他又做了一次,她很喜欢。他的碰触总是让人感到神奇。
“意思就是”他思考着有什么字眼,一个好的例子。“意思是,拥有它吧。借由老二尽情享受人生,云妮。接受它、拥有它、爱它,有何不可呢?”
她格格笑。“女人又没有老二呢!”
他笑了,磨蹭着她,对着她的头发说道:“人生就有,生命里什么都有。而且我也爱它,云妮。”她以为自己听到了他用更轻柔的声音说道:“我爱你。”可是那是不可能的。
他不会说出这句话的。喜欢还有可能,但绝不会是我爱你。明克是个诚实的人,不会用甜言蜜语去欺骗女人。
然后他清楚地说道:“等吃过了早餐,在愚蠢的赖氏兄弟到来之前”他们捎了个信来,说中午的时候会亲自送晚礼服和邀请函过来。“我应该最后一次带你上楼,和你再疯狂地做一次爱,你觉得如何?”
她咬着嘴唇,然后真心地做出回答。“那听起来很不好,而且邪恶极了。”她轻声说道:“但是,就这么办吧。”
噢,她真的沉醉在这秘密的爱恋中、明克的淫语和甜言蜜语里。若是在别的地方,他们这些私密的对话听起来一定很可怕。然而不管是在厨房、音乐室或黑夜里,它们听起来都十分恰到好处因为他们用不同的意思来解读这些话,有他们一起发明出来的意义,用一种只属于他们的语言。
她是个势利的人吗?云妮心想。一个势利的人将无法拥有崔明克,她很清楚这一点。因此她是否能舍弃对一个捕鼠人,以及来自康瓦耳贫穷天主教徒的成见?当然可以。
抑或她是在欺骗自己?那不只是想要舒适甚至奢华的生活。她环顾这栋和她出生之地很不同的屋子,承认自己会怀念高雅的成长环境。即使是这里,她仍拥有浴室、电气,以及购买任何喜爱的书,她割舍得下这些吗?就连她自己都无法肯定。
要是他要求她跟他走,她会答应吗?
另一方面,明克也发觉指责云妮势利对他并没有好处,不管他嘴上说些什么,他都隐约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她的家庭、所受的教育、文化背景、财富、房子和一技之长老实说她的一切却让他害怕。他怎能妄想得到这么一位淑女、老师、侯爵之女,甚至是公爵的孙女真是个大笑话。
他向来知道自己野心勃勃,然而这次还是太过火了。一个矿工之子,只不过到伦敦去当个捕鼠人,还能寄些钱回家,就被家人当作是英雄。哈,天可怜见。想追包云娜,你干脆去追求女王算了,崔明克。
云妮上过大学,拥有一辆漂亮的马车,以及两匹自己的马,还有可以停放的车库。她有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底层是佣人房。她有厨娘、管家,甚至还有个和两位邻居合雇的车夫。
至于明克,他有的只是两打鼬鼠,大部分都由自己喂养,还有五条狗,全都是从路上捡回来的。他把所有的家当都堆在睡觉的阁楼里,这阁楼是从一位鞋匠那儿免费租来的,条件是帮他的店里清理老鼠。
他荒谬地梦想着要她脱离高贵的出身,成为一名捕鼠人的妻子虽然他从未把自己的白日梦告诉过她。原因不只是因为她办不到,而是因为她值得更好的。
酒馆那个人的影子一直在明克的心头盘旋不去。养马的公子哥儿,或是类似但比那人更好的人,才能配得上她。好人,真正的绅士,才能提供她可敬的地位,让她在上流社会里扬眉吐气云妮很需要这个。
她需要受人尊敬;她的人生中太缺乏这个了。
赖氏兄弟迟到了。“太好了。”明克说道。云妮知道他一点也不担心他们的姗姗来迟。
当一个盒子在午餐过后送到时,她以为一定是他们送来的,结果却是来自明克。知道它已经送达楼下时,他松了一口气,急忙跑下楼去。
放心、兴奋,甚至有些担心地,他将盒子拿到楼上云妮的卧室里。那是一件礼物。
“生日快乐。”他说道。
噢,天啊,她自己都忘了。没有人会记得她的生日,那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三十岁生日,”他说道。“现在你和我一样了,我们的年纪相同。”
他打开盒盖,从上面所覆盖的薄纸底下取出一双纯白的晚宴用长手套给她。“蜜莉说你一定得有一样这种东西。”
她不解地接了过来。它们是小羊皮做的,又轻又软,每一只上面各有二十几个小扣子。
然后他又拉开薄纸,里头是一件礼服。云妮屏住了呼吸。
“是网眼纱。”他高兴地说道,将它提了起来。
衣服上绣有许多玻璃珠,鲑鱼红色的网眼纱罩在较深色的波纹绸上面,整件衣服都因小珠子而闪烁着光芒。两条肩带一条在肩上,另一条则落在手臂上。两只秀气的衣袖光只有珠子和网眼纱。
她的手伸入一只细致的衣袖底下,网眼纱马上消失不见。只剩下珠片闪闪发光,仿佛直接镶嵌在她的手臂上一般。
“噢,明克.你做了什么?”她问道。他一定是抢了银行。不,上帝,他一定是用伪钞买的。她得把它还回去。然而现在她只想看着它,拥着它。
“试穿看看。”他说道。
她望着它,在镜子前比划。不,她才不要试呢!她只要看着假装穿了一件漂亮的衣裳,假装自己变漂亮了。她摇摇头。
“试试看,”他坚持道。“我想看看你穿起来的样子。”
她转头看着他,心里虽想,然而又有一些迟疑。她咬着嘴唇瞪着他。在这方面明克看待她的方式和她自己大不相同。噢,她多希望他是对的。
“来吧,我那有着蓝色大眼睛的爱人,别这么沮丧的样子。穿上它。”
裙摆的长度正好,腰身也很完美合身。领口是方形的,在胸前呈一直线,而且开得很低。裙身前面是平的,后面则做成波浪状。这是一件迷人的衣裳,凭空变出来的魔法。她再度怀疑他是如何办到的,然后又沉醉在手套的触感当中。它们感觉就像是她的第二层肌肤,手腕弯曲时会出现优雅的细纹。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东西。那些钮子倒是不容易扣上。明克得帮她扣上右手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在她的手腕内侧动着。一种神奇的感觉,而且有一种让人震撼的效果。
云妮抬头看着镜中的自己,感觉到好像长大了一些。一个成熟的女人穿着一件成熟的衣裳。
明克走到她身后,抚摩着她和衣服,不断微笑。“真是漂亮,”他说道。“我真是太厉害了,我从没挑上这么美丽的东西过。”他接着又道:“除了你。”他迎上她的视线。“现在你没有理由不和我一起去了。”
她仍然不确定自己是否想去。蹙着眉,她说道:“你抢了银行。”
“我不是靠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
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几乎想要相信他,然而这么做似乎与相信魔法无异。
她努力不要喜欢上这件晚礼服。“人们会一直盯着我看的。”
“当然。我可以告诉你,我也会。”
她担心地眉头深锁。
“云妮,当你脱去上衣摇着裙摆跳舞时,他们也盯着你看。这个至少端庄多了吧。”
他错了,问题不在这里,舞会完全是两码子事,尤其是她的表亲和他的一班朋友们都在场看着。优雅自大的包福德和他那上流阶级不可一世的态度,他只消看她一眼,马上就会爆出大笑的。
她拂着裙子,那些珠子并不重。布料本身很轻,简直有如空气,在她的手指下发出沙沙声,柔软而闪亮。她从没见过比这更美的东西,从来没有。而她母亲曾经拥有过不少参加舞会穿的漂亮衣裳。
“你是怎么办到的?”她转向明克问道。他怎么可能变出这样的戏法?
他的双手在空中一挥。“魔术。”他说道。
她顿了一秒钟,突然蹙眉环顾四周。“你的狗呢?”
这真是一个笨问题,他的狗当然不可能送来这样一件衣服。然而她发现自己已经有好几天没见到那条狗了。
“你的狗呢?”她又问了一遍,这次有点害怕。
他蹙眉。“云妮,我有些事要告诉你。这个星期一我把狗和鼬鼠都卖掉了,包括笼子、工具和顾客名单。我再也不需要它们了。”
“你瞧.”他继续说下去。“等这件事完成后,我想去当某位绅士的贴身男仆。弥顿说他在新堡的弟第可以给我一份工作。”他让这话被听进去。
她的胃一凉。他说出了一个新的地名,他要走了,而且已经有目的地,新堡。
“弥顿说我很有个性,可以吸引那些连袜子的左右脚都分不清楚的年轻绅士,我也赞同。我一定可以把一位绅士照顾得很好的。”他大笑。“虽然照这件衣服看起来,我或许更适合当个贴身女仆,不过没有人会雇用我的。”
“但是当贴身男仆对我有好处,也比较安定。况且我又会写字和算数,他们说我可以替绅士们记帐,并且记录他们的约会行程。这工作有份好薪水,而且值得去做。不管怎样,我都不需要狗了,而且那些动物们也得不到需要的运动和照料,最好的办法是把它们给卖了。至于魔力”
“不。”她惊吓地说道。
“它最值钱,云妮。”
“它是你的宠物。”
“它是我的朋友,绝对是。但是你瞧,那地方在新堡,他们绝不肯让我带狗去的。”他顿了一下,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弥顿说新堡的那位绅士自己养了狗,而且都是纯种的。他绝不会肯让他的狗儿们和我的混在一起。”他朝她微笑一下.充满男子气概。“我对魔力说了我打算做的事,它说它也不要去。它很喜欢李泽的母狗,简直就爱死它了。它们现在每年都会生一窝小狈。事实上那些小狈一生下来就很抢手,有一大堆人等着要。带走它就太自私了。”
她试着学明克用理智的角度来接受狗被送走了的事实。她低头看着身上的衣服,它很漂亮,但却令她流泪。她伸手掩住嘴巴。
“怎么了?”他说道。“怎么了?别这样。”他握住她的肩头。“不,”他责备道。“我要你收下这件衣服,我很乐意把它送给你。你不喜欢吗?”
“噢,我喜欢。”她哭着道,想要微笑,结果弄得更糟。她抽着鼻子。“噢,它好漂亮,明克。好漂亮。”可是他,噢。他让她感动不已。然而看着那件衣服,又令她感到害怕。
因为她不愿意多谈,他也不去看那件衣服,只是高兴地笑着傻瓜咧嘴笑着扬起了眉毛。“我会带着费弟,如果她撑得住。必要的时候,我会偷偷把她带进我的房间里。”
他又加上一句道:“今晚和我一块儿去。”
云妮朝衣服皱眉,然后又望着镜子里的他,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一个他拿狗去换来的夜晚。
然而他是如此地了解她。说道:“云妮,别再犹豫了。我不能什么都要,可是这样也不错啊,一个穷人比富人更了解什么是有价值的东西。我当然爱那条狗,可是我更爱你;我想要一个有热水可用、有书可看,还有足够的钱可以让我的弟妹们有个好的开始的生活。即使你已经有礼服了,我还是会把那些东西卖掉。但是既然你没有,而我要去的地方应该可以赚更多钱,那么送样礼物给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他笑着。“再说,魔力并不会就此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他用指背轻抚着她的脸颊。“正好相反。我希望我们一起拥有这个夜晚,一个神奇而特别的夜晚。你有鞋子吗?”他问。
“没有。”
他大笑。“那就穿着袜子跳舞好了。”
她哼了一声,终于有点笑意了。明克为了卖狗给她买衣服的事反而安慰着她,多么典型的他啊!纯真而可爱的典型。噢,她是多么爱他。
明克有颗高贵的心,他的内在比一位真正的绅士要好上许多;他一直是如此。一种慑人的事实冲击着她:没有了他,生命将不再相同因为将无比贫乏。
赖氏兄弟真的是迟到了,如果他们真有打算要来。在等待当儿,云妮把她以前的学生,也就是新任公爵夫人的来信内容告诉了他,然后说出自己的看法。
“就算他们真的带来了邀请函,那也是假的。公爵从不随便邀请人参加他一年一度的盛事,除非是最古老、最有名望的家族,知名而且血统纯正的。”
是的,这就是测验。要是杰米和莫尔弄不到邀请函,他们可能不会出现在她的门口,那也没什么关系。但他们如果来了,想用她的邀请函去,她是不会答应的。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她或明克都不会去的,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但,要是赖氏兄弟真的拿来了公爵给他们的邀请函呢?
丙真如此,她告诉自己,那么她和明克都不用担心,他所有的忧虑都是多余的。不管年轻的公爵夫人怎么说,明克又是怎么想的,若福德真的发出邀请函给那两兄弟,那么这对有着布莱顿口音的双生绅士就真的拥有上流社会的推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