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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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亚公国境内后,沿着大道往前行驶,一路之上,我们几乎没有看到任何村庄和人烟。大道两旁除了山崖之外,便是成片的针叶林。
一路上,我抱着旅游的心态欣赏着一路的风景。说实话,刚开始看着那些崇山峻岭,感觉还不错。虽然已经十二月了,可是山里的气候还不错,感觉好象只是秋天一样。除了满眼郁郁葱葱的树木外,静下心来,还可以听见叮咚作响的泉水或是溪流声。至于叽叽喳喳的清脆鸟鸣声,则更是令人心旷神怡。一些小动物躲在树枝上偷偷地研究我们。偶尔,会有一些胆子较大(或者说较傻)的小松鼠会跳到大道上好奇地看着我们。待我们走近后,小松鼠又会飞快地跑开。
进入玛哈亚境内不久,我开始不舒服起来。我觉得自己老是有些心神不宁,便东张西望想要弄明白不舒服的原因。往前看是山,往后看是山,往左右看呢,还是山。或许是这种四面是山的情景勾起了我内心不愉快的回忆吧。双头河战役溃败后,我在山里整整待了一年。记得在离开深山的前几天,我憋得快发疯了。当时,那种坐立不安的感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真美啊。”安丽丝打开马车的帘子,慵懒地叹口气。
是吗?我可不这样认为。不过我并不至于提出反对意见,那样太不理智。我只是偷偷叹了口气。
“怎么,你不觉得吗?”安丽丝伸出玉臂勾住我的脖子问道。
我报以苦笑,只好告诉了安丽丝我的感觉。
“这样啊?”安丽丝歪着头想了想。“可是前几天你并没有这种感觉啊。”
安丽丝歪着头,嘴角挂着浅笑,象个小女孩一样。不是说怀孕后的女人应该拥有更多的母性吗?为什么安丽丝反而变得更小些了呢?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我耸耸肩,表示对此并没有合理的答案。安丽丝不再理我,继续欣赏风景。累了的时候,安丽丝便将我的大腿作为枕头。事实上,我们的特制马车非常宽大,车里面有床,也有枕头。无论如何我也弄不明白,大腿怎么可能会比枕头更加舒适?无奈安丽丝喜欢这样。
过去的几天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我的大腿至少要成为二十个小时的枕头。安丽丝怀孕后贪睡,不过她并不至于需要睡二十个小时。可惜安丽丝清醒的时候也喜欢枕着我的大腿,我猜想,她是受娜弗丽的影响。以前安丽丝对我的大腿给予了应有的尊重,从来不把它当作枕头。可是娜弗丽这个小家伙完全不懂得尊重我那强壮有力的大腿,她总是在半夜的时候从枕头上滑下来,然后心安理得地枕在我的大腿上。安丽丝喜欢上我的大腿后,还和娜弗丽就各自的势力范围抛开当事人进行了瓜分:我的左腿属于娜弗丽,右腿属于她。我想不出什么办法将自己的大腿从这种悲惨的窘况中解救出来:谁叫我喜欢娜弗丽这个小东西,而且深爱着安丽丝呢?
又在山区走了三天后,我们穿过一个大峡谷,路面才会起伏得不再那么厉害。这时,我们开始进入了玛哈亚公国的达里伯平原。达里伯平原位于盆地之中,土质非常好,降雨量也很合理。在这样的土地上播下种子,无需操心,到了收获的季节自然会有大丰收。因而,面积只占玛哈亚公国四分之一的达里伯平原上,却生活着占全国四分之三的一百二十多万人口。玛哈亚公国的山区面积占70%以上,真不知道原来的玛哈亚公爵长得是不是猪脑子,居然七天的时间就被阿朗佐的大军给生擒了。其实原玛哈亚公爵应该死守山区要道不让敌人轻易通过的。在平原地区与阿朗佐的大军决战,不是自寻死路吗?
晚上当篝火点燃之后,众人围坐在篝火周围。篝火上的锅里面,散发着兔肉的香味。还有一些人,直接将猎物放在火中烧烤,从食物中溢出的油滴在篝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安丽丝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她正在以野山鸡为材料为我制作叫花鸡。好久都没有吃叫花鸡了,只要想一想,我就免不了食指大动。
当安丽丝宣布好了的时候,篝火旁围坐的人象饿鬼一样开始抢着扒开仍旧闪烁暗红光芒的余灰。拉库里被烫得嗷嗷直叫,可是他毫不迟疑紧紧抓住黑炭模样的东西,剥开外层的泥巴,露出包裹用的植物叶子。拉库里不停地对着叫花鸡吹气,由于被剥开的地方开始香味四溢,拉库里又忍不住拼命地用鼻子嗅。拉库里这副用力地吹气吸气的模样,诱得琼斯和希茜也顾不得淑女风度,学着拉库里的样子抓起一只叫花鸡猛吹起来。安洁儿终于也忍不住了,她羞答答地撩起面纱,轻咬一口。虽然露在外面的只是红唇玉齿和一小截洁白无瑕的下巴,却仍然将安洁儿那种回味无穷的神情表露无遗。至于娜弗丽,她现在除了还没学会使用刀叉外,已经比一个拥有十年历史的贵族更具贵族风范了。不是熟食坚决不吃,外面包裹着泥巴也不吃。可怜的娜弗丽正眼巴巴地瞧着我,指望我为她剥开叫花鸡外面的黑泥呢。
呵呵,还是我最幸福。他们只能偶尔吃一回,可是我天天能够都吃安丽丝烹饪的美食。看到这副情景,我得意地笑了。
杀神剑突然跳出剑鞘半尺,欢快地鸣叫起来。我说这些天感觉为什么不对劲呢,我还以为是因为以前在山区生活得太久,以至于留下了后遗症。见鬼,居然有不长眼的盗贼团盯上了我们。虽说使团里有许多商人和货物,可是亲卫队的成员一看就不好惹。对我们动歪脑筋,这不是找死吗?我呶呶嘴,对夏默施以暗示。夏默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他不动声色从篝火旁离开,去进行侦察工作。我对夏默的身手很放心。他的身法用来侦察,我国只有安丽丝、我和凯森可以超过他。其余的人,即使是黄金骑士也不如夏默。
细心的安丽丝察觉了异常之处,投给我一个询问的眼光。我报以一个迷人的微笑。对付小毛贼,我拥有无比的信心。可惜安丽丝完全了解我的实力,如果她不了解,我自然无需按捺住炫耀的**。那时,我将抽出杀神剑好好耍一番威风。
拿起一块黑炭状的东西,我忍不住产生了温馨的笑意,当初卡特琳娜也将野山鸡弄成了和这差不多的模样。不过此黑炭显然非彼黑炭,两者之间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呢。
施展一个小小的气系魔法,将叫花鸡的温度迅速降低。撕开外层的黑泥,然后打开包裹用的叶片。我贪婪地嗅了嗅,真香啊。撕下一小块鸡肉,温柔地送进安丽丝的嘴里。
“好吃吗?”我盯着安丽丝问道。
“好吃。”安丽丝靠进我的怀中,幸福地依偎着,似乎想从我的身上汲取更多的温暖。
“你说好吃那一定错不了。”我自言自语,然后撕下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嗯,果然肉质细腻、滑不留口,只留下了满口腔的美妙鲜味回荡。
我兴奋地宣布着此时的豪言壮语。“那么剩下的叫花鸡我就不客气了,我要全吃掉。”
不仅娜弗丽急得跳脚,安丽丝也娇嗔着大叫不依。如果是卡特琳娜对我的宣言表示不满,她肯定会直接用抢的。呵呵,安丽丝不依就不依,她可没卡特琳娜那么野蛮。
正高兴得忘形,身旁的娜弗丽却扑进我的怀里,恶狠狠地一大口咬下去。还来不反应,小混蛋却在我动手抓她之前紧紧抱住战利品,扇动着小翅膀跌跌撞撞地逃得无影无踪。
我的目光在衣襟上的油渍与娜弗丽逃走的方向上迟疑地游移,完全无法相信刚才发生的事实。
居然被打劫了!
当初和卡特琳娜吃了好长时间兽人制作的食物,我都没有抢凯森的食物呢!自诩为高贵的龙,居然会做这么下三滥的事!娜弗丽的品行实在太令我无法忍受了。抢别的也就算了,居然抢安丽丝为我做的美食!
小混蛋!
愤怒尚在酝酿之中,却意外地被平息了,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香喷喷的食物吸引了过去。
安丽丝的纤纤玉手伸过来,将一块细嫩的鸡肉放进我的口中。定睛一看,还是我的安丽丝最好。安丽丝躺在我的怀里,不知从哪里弄到了一只叫花鸡笑意盎盎地望着我。将安丽丝手里拿的叫花鸡小心翼翼地接过来,然后向四周张望。算了,既然还有一只叫花鸡吃,就不和那个小路痴计较了。
小咬一口,嗯,唇齿留香、满怀温玉,这种感觉
食、色性也,人生的至高享受大约不过如此吧。
合亚公国境内后,沿着大道往前行驶,一路之上,我们几乎没有看到任何村庄和人烟。大道两旁除了山崖之外,便是成片的针叶林。
一路上,我抱着旅游的心态欣赏着一路的风景。说实话,刚开始看着那些崇山峻岭,感觉还不错。虽然已经十二月了,可是山里的气候还不错,感觉好象只是秋天一样。除了满眼郁郁葱葱的树木外,静下心来,还可以听见叮咚作响的泉水或是溪流声。至于叽叽喳喳的清脆鸟鸣声,则更是令人心旷神怡。一些小动物躲在树枝上偷偷地研究我们。偶尔,会有一些胆子较大(或者说较傻)的小松鼠会跳到大道上好奇地看着我们。待我们走近后,小松鼠又会飞快地跑开。
进入玛哈亚境内不久,我开始不舒服起来。我觉得自己老是有些心神不宁,便东张西望想要弄明白不舒服的原因。往前看是山,往后看是山,往左右看呢,还是山。或许是这种四面是山的情景勾起了我内心不愉快的回忆吧。双头河战役溃败后,我在山里整整待了一年。记得在离开深山的前几天,我憋得快发疯了。当时,那种坐立不安的感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真美啊。”安丽丝打开马车的帘子,慵懒地叹口气。
是吗?我可不这样认为。不过我并不至于提出反对意见,那样太不理智。我只是偷偷叹了口气。
“怎么,你不觉得吗?”安丽丝伸出玉臂勾住我的脖子问道。
我报以苦笑,只好告诉了安丽丝我的感觉。
“这样啊?”安丽丝歪着头想了想。“可是前几天你并没有这种感觉啊。”
安丽丝歪着头,嘴角挂着浅笑,象个小女孩一样。不是说怀孕后的女人应该拥有更多的母性吗?为什么安丽丝反而变得更小些了呢?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我耸耸肩,表示对此并没有合理的答案。安丽丝不再理我,继续欣赏风景。累了的时候,安丽丝便将我的大腿作为枕头。事实上,我们的特制马车非常宽大,车里面有床,也有枕头。无论如何我也弄不明白,大腿怎么可能会比枕头更加舒适?无奈安丽丝喜欢这样。
过去的几天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我的大腿至少要成为二十个小时的枕头。安丽丝怀孕后贪睡,不过她并不至于需要睡二十个小时。可惜安丽丝清醒的时候也喜欢枕着我的大腿,我猜想,她是受娜弗丽的影响。以前安丽丝对我的大腿给予了应有的尊重,从来不把它当作枕头。可是娜弗丽这个小家伙完全不懂得尊重我那强壮有力的大腿,她总是在半夜的时候从枕头上滑下来,然后心安理得地枕在我的大腿上。安丽丝喜欢上我的大腿后,还和娜弗丽就各自的势力范围抛开当事人进行了瓜分:我的左腿属于娜弗丽,右腿属于她。我想不出什么办法将自己的大腿从这种悲惨的窘况中解救出来:谁叫我喜欢娜弗丽这个小东西,而且深爱着安丽丝呢?
又在山区走了三天后,我们穿过一个大峡谷,路面才会起伏得不再那么厉害。这时,我们开始进入了玛哈亚公国的达里伯平原。达里伯平原位于盆地之中,土质非常好,降雨量也很合理。在这样的土地上播下种子,无需操心,到了收获的季节自然会有大丰收。因而,面积只占玛哈亚公国四分之一的达里伯平原上,却生活着占全国四分之三的一百二十多万人口。玛哈亚公国的山区面积占70%以上,真不知道原来的玛哈亚公爵长得是不是猪脑子,居然七天的时间就被阿朗佐的大军给生擒了。其实原玛哈亚公爵应该死守山区要道不让敌人轻易通过的。在平原地区与阿朗佐的大军决战,不是自寻死路吗?
晚上当篝火点燃之后,众人围坐在篝火周围。篝火上的锅里面,散发着兔肉的香味。还有一些人,直接将猎物放在火中烧烤,从食物中溢出的油滴在篝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安丽丝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她正在以野山鸡为材料为我制作叫花鸡。好久都没有吃叫花鸡了,只要想一想,我就免不了食指大动。
当安丽丝宣布好了的时候,篝火旁围坐的人象饿鬼一样开始抢着扒开仍旧闪烁暗红光芒的余灰。拉库里被烫得嗷嗷直叫,可是他毫不迟疑紧紧抓住黑炭模样的东西,剥开外层的泥巴,露出包裹用的植物叶子。拉库里不停地对着叫花鸡吹气,由于被剥开的地方开始香味四溢,拉库里又忍不住拼命地用鼻子嗅。拉库里这副用力地吹气吸气的模样,诱得琼斯和希茜也顾不得淑女风度,学着拉库里的样子抓起一只叫花鸡猛吹起来。安洁儿终于也忍不住了,她羞答答地撩起面纱,轻咬一口。虽然露在外面的只是红唇玉齿和一小截洁白无瑕的下巴,却仍然将安洁儿那种回味无穷的神情表露无遗。至于娜弗丽,她现在除了还没学会使用刀叉外,已经比一个拥有十年历史的贵族更具贵族风范了。不是熟食坚决不吃,外面包裹着泥巴也不吃。可怜的娜弗丽正眼巴巴地瞧着我,指望我为她剥开叫花鸡外面的黑泥呢。
呵呵,还是我最幸福。他们只能偶尔吃一回,可是我天天能够都吃安丽丝烹饪的美食。看到这副情景,我得意地笑了。
杀神剑突然跳出剑鞘半尺,欢快地鸣叫起来。我说这些天感觉为什么不对劲呢,我还以为是因为以前在山区生活得太久,以至于留下了后遗症。见鬼,居然有不长眼的盗贼团盯上了我们。虽说使团里有许多商人和货物,可是亲卫队的成员一看就不好惹。对我们动歪脑筋,这不是找死吗?我呶呶嘴,对夏默施以暗示。夏默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他不动声色从篝火旁离开,去进行侦察工作。我对夏默的身手很放心。他的身法用来侦察,我国只有安丽丝、我和凯森可以超过他。其余的人,即使是黄金骑士也不如夏默。
细心的安丽丝察觉了异常之处,投给我一个询问的眼光。我报以一个迷人的微笑。对付小毛贼,我拥有无比的信心。可惜安丽丝完全了解我的实力,如果她不了解,我自然无需按捺住炫耀的**。那时,我将抽出杀神剑好好耍一番威风。
拿起一块黑炭状的东西,我忍不住产生了温馨的笑意,当初卡特琳娜也将野山鸡弄成了和这差不多的模样。不过此黑炭显然非彼黑炭,两者之间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呢。
施展一个小小的气系魔法,将叫花鸡的温度迅速降低。撕开外层的黑泥,然后打开包裹用的叶片。我贪婪地嗅了嗅,真香啊。撕下一小块鸡肉,温柔地送进安丽丝的嘴里。
“好吃吗?”我盯着安丽丝问道。
“好吃。”安丽丝靠进我的怀中,幸福地依偎着,似乎想从我的身上汲取更多的温暖。
“你说好吃那一定错不了。”我自言自语,然后撕下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嗯,果然肉质细腻、滑不留口,只留下了满口腔的美妙鲜味回荡。
我兴奋地宣布着此时的豪言壮语。“那么剩下的叫花鸡我就不客气了,我要全吃掉。”
不仅娜弗丽急得跳脚,安丽丝也娇嗔着大叫不依。如果是卡特琳娜对我的宣言表示不满,她肯定会直接用抢的。呵呵,安丽丝不依就不依,她可没卡特琳娜那么野蛮。
正高兴得忘形,身旁的娜弗丽却扑进我的怀里,恶狠狠地一大口咬下去。还来不反应,小混蛋却在我动手抓她之前紧紧抱住战利品,扇动着小翅膀跌跌撞撞地逃得无影无踪。
我的目光在衣襟上的油渍与娜弗丽逃走的方向上迟疑地游移,完全无法相信刚才发生的事实。
居然被打劫了!
当初和卡特琳娜吃了好长时间兽人制作的食物,我都没有抢凯森的食物呢!自诩为高贵的龙,居然会做这么下三滥的事!娜弗丽的品行实在太令我无法忍受了。抢别的也就算了,居然抢安丽丝为我做的美食!
小混蛋!
愤怒尚在酝酿之中,却意外地被平息了,我的注意力完全被香喷喷的食物吸引了过去。
安丽丝的纤纤玉手伸过来,将一块细嫩的鸡肉放进我的口中。定睛一看,还是我的安丽丝最好。安丽丝躺在我的怀里,不知从哪里弄到了一只叫花鸡笑意盎盎地望着我。将安丽丝手里拿的叫花鸡小心翼翼地接过来,然后向四周张望。算了,既然还有一只叫花鸡吃,就不和那个小路痴计较了。
小咬一口,嗯,唇齿留香、满怀温玉,这种感觉
食、色性也,人生的至高享受大约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