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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九郎等人来到了东呼尔的秘密营地,这一个部族的营地,必须秘密,因为他们有着太多的敌人。
好在大漠上有着足够的空间,也有着很多秘密的地方可以容纳几百人。
金加接受了洪九郎的建议,把这一次掳来的女人和金银毫无条件地送了回去,因为他们现在开始需要草原上的友谊了,而且还保证以后不再掠夺。
有康拉王公的调停,这件事立刻被大家接受了,多少年来,大漠之鹰一直是大漠上的威胁,而这件事对大家都是件好事。
金加和他的族人也透了口气,他们可以在大漠上光明而和平地生活,不必再躲躲藏藏了。
大漠之鹰金加大汗又出猎了,他经常出猎的,每年总要出猎十几次,但只有这一次才像是真正的出猎。
因为他除了带一大批战士外,还带了狗、带了猎鹰、带了帐篷和一大群牲畜,甚至有一大批美丽的女人。
以往的出猎,他只带了几十个凶悍的战士而已,因为他猎取的对象是别的部族,猎货物是金银财货和女人,这一次,他仿佛是真的去猎兽的。
大漠上的野兽并不多,最多的是那种跑得很快的黄羊,却是最难猎取到的,它们不但狡猾、聪明,而且奔跑的速度奇快,耐力又长,连最好的马都追不上,只有跑得最快的猎物才能在羊群中狙杀一两头,所以黄羊成群地在大漠上生活,却很少被猎取到的。
黄羊的皮毛很贵重,肉很好吃,那短短的尾巴是无上的奇珍美肴。
金加大汗这一次就是去猎黄羊,而且居然有了重大的收获,因为他有个很好的顾问洪九郎,而洪九郎却是天山最有名的猎人。
猎黄羊不能全靠勇力和弓箭,还要有技术与工具,洪九郎教他们如何布网、如何挖掘陷阱、如何控制陷阱、如何围捕等等。
第一次狩猎的行动是在出猎的第六天,他们遇上了一群黄羊,为数总在百来头,平常能猎取到其中三、四头,已经是了不起的收获了。
这次,他们采取了洪九郎的方法,居然一下子捕到了三十多头,而且全部都是活的。
这使得东呼尔族的族人欣喜若狂,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一头活的黄羊,可以换到五头黄牛,而且还十分抢手,当天就被人买走了二十多头,剩下的十头是金加大汗不肯脱手,要留下来自己享受的。
晚上,他们在水边扎下了营,杀了那十头黄羊,架起了火来烤着,烤肉的香味可以飘出数里外去。
洪九郎和金加各据着一张毯子,斜斜地躺着,后面各围了一堆女人,他们各自有所有的女人。
金加的女人实在多,约莫有三、四十个,个个都美丽如花,争着献媚,将烤熟的羊肉撕下放到他嘴里,用金杯送上鲜红而香醇的葡萄酒喂他,但是金加却不耐烦,伸手把她们全推开了。
他觉得,跟洪九郎谈话更有意思。
“兄弟!”几日相处下来,他们的关系更加亲昵,已经由生死的仇敌变成手足了。
洪九郎倒是很懂得享受,他的背倚着尤素芬,一只手挽着心心的细腰,小青和小丹在左右侍候着他吃喝,另一个菲菲则为他捶着腿。
他自己则懒懒地道:“什么事?大哥,你可别再谢我了,今天你已经谢过很多次了。”
“我还是要再谢你一次,你不知道今天对我们的意义,你教会了我们捕猎的技巧,今后光是捕捉黄羊,也可以维持我们族人的生活了。”
洪九郎轻叹了一口气:“这只是一种谋生的技能,但是在大漠上生存,那是不够的,你们的人必须多学一点。”
金加笑道:“这我当然知道,我也有打算了,叫我的族人去放牧牛羊是不行的,他们干不来,我们放弃这一行已经太久了,从头开始也嫌太迟。但幸好我们不是一个大族,我们可以做生意,从别处运来大漠上缺少的物质,卖给那些需要的人,换取牛羊。”
“那要一笔很大的资金。”
“我们有许多的积蓄,我们的库存黄金已经有百多万两了,用我们的黄金,加上我们的人力,绝对可以成为大漠上的一支商队。”
“这倒也是个办法,但在大漠上经商要冒很大的风险。”
“都不成问题,我的人对大漠的熟悉没人能比,说到盗贼,那更不必担心了,我大漠之鹰不去抢人已是万分客气了,谁还敢来抢我的?”
他说时,充满了骄傲。
洪九郎也很高兴地道:“不错,大哥,你这是一条最适合的路子,既可以发财,又走的是正路,将来到内地批货,我的天狐门也可以为你尽力,不叫人多赚了你的去。”
“我也不会太黑心;让大漠上的人以合理的价钱买到他们所需要的一切,这些年来,我觉得对草原上的兄弟们亏欠不少,也该回报他们一些。”
“好极了,大哥,这样一来,你将成为大漠上最受尊敬的人,大家都会以结交你为荣。”
“但我最高兴的还是交上你这个兄弟,我说兄弟,你现在该可以告诉我,你要对付的敌人是谁了?据我所知,在大漠上应该没有值得你担心的人。”
“不是大漠上的,是一批外来的女人。”
金加大声笑了起来:“一批外来的女人?有多少?”
“主要的有四个,也许多出几个来,但不会超过十个。”
“就算是十个吧!那也不值得担心呀!”
“这批女人不同,她们是属于西方一个很邪恶的宗教的,个个十分凶悍。”
“比你的这五个女人更厉害?”
“厉害得多,我的女人只会武功,她们则还会法术,像迷魂术啦!喷火吐雾术啦!”
金加的脸上却全无畏惧之色,哈哈大笑道:“好极了,我要去弄她两个来当老婆,妈的!我的这些女人简直不行,一看见刀剑就吓昏了过去。”
洪九郎笑笑道:“那可是一批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兄长难道不害怕?”
金加笑道:“不害怕,我有阿拉真主保佑,百邪不侵,不在乎她们捣鬼,我知道她们是什么西方魔教的人。”
“啊!兄长知道?也见过她们?”
金加道:“由西方进入东土,大漠是必经之地,他们也不时有往来通信的使者,被我宰过好几个了。”
“兄长杀过她们的人?”
金加得意地道:“是的,前后共有三批,两批是两个人的,另外的一批有四个人,他们是很厉害不错,但是我有办法对付他们。”
“什么办法?”
“利用地形,这一片大漠他们没我熟,我的人打不过他们,跑起来却比他们快,一批是被我们诱进了流沙,活埋了进去,一批则是在晚上被我们暗袭杀死了。另外四个人的一批中,有两个女的,被我们引进了大漠迷了路,结果因为食水不足,困死在大漠上。”
“兄长为什么要去惹他们呢?”
“为了发财,他们都带了很多珠宝。”
“不大可能吧?他们在西方只占了一个小国,并不十分富有,怎么会有珠宝带过来呢?”
“不是带来,是带去,这三批人都带着珠宝回到西方去,我怎么舍得放过他们呢?”
洪九郎大笑道:“原来他们在中原搜括了珠宝,却被大哥拦截了下来,奇怪的是,他们怎么不来找大哥追索呢?”
金加大笑道:“我行事一向不留痕迹,事前又无征兆,且又在大漠之上,神不知鬼不觉,他们又从何得知起?”
“至少他们可以从珠宝追出来呀!”
“怎么追?我的珠宝都是卖到西方去的,再说那些珠宝是他们从中原劫来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辨识。”
洪九郎笑道:“如此说来,大哥已经先跟他们有过接触了,也对他们较为熟悉了?”
金加点点头道:“不错,我一向是个谨慎的人,事先事后,我都要把对象弄清楚了再下手的,我连劫了他们三票货,当然要把他们摸清楚的,你想知道他们一些什么,不妨问我好了,大漠上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们了。”
洪九郎道:“我要知道魔教中的勾魂四姝是什么角色?”
金加的脸色变了一变道:“兄弟,你要对付的人不会是这四个女魔头吧?”
“难道她们十分厉害吗?”
“岂止是厉害而已,她们简直不是人,而是一批女魔头,在他们魔教的国度里,别人也是远远地避着她们,不敢去惹她们。”
“她们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
“这个可不知道,在魔教中流行着一句话宁逢独孤,莫遇四姝;她们都是教主独孤长恨的手下祭师,但独孤长恨见了她们也得避让三分。”
“说了半天,大哥还是没有说出她们有何可怕之处?”
“她们究竟有多厉害,没有人知道,因为没有一个敢跟她们作对,也没人跟她们交手过,但是据魔教中人传说,她们的武功身手都十分了得,兼有身外化身之法。那就是说,她们是杀不死的,你即使一刀把她们砍成了两截,她们摇身一变,又是个活生生的人出来了。”
洪九郎笑道:“这倒没什么,不过是三尸元神之法,她们随时以身上一点血肉,可以幻化成另一个形体来乱人耳目,真要杀她们时,不可横着砍,当头直劈,一劈两片,她们就无法幻化了。”
金加道:“她们的厉害处还不止此,最骇人听闻的是她们常吃活人心肝,手段残烈无比。”
“这更不足惧了,她们只是故意做出那份恶形恶状,使人害怕而已,事实上人心并不好吃,滋味比牛心羊心差多了,没有人真正会喜欢吃那玩意儿。”
“但她们却是真的喜欢,谁要是得罪了她们,当场就会抓裂对方的心脏,活活的嚼了下去。”
“那只是表示她们能吃生肉而已,却没什么可怕。”
“可是她们的手却很可怕,她们曾经抓吃过一个卫兵的心脏,那名卫兵还穿着银制的盔甲,她们却能一把抓透厚甲,掏出心来大吃。”
“这只是她们手指上的功夫不错,却不是天下无敌,用锋利的宝刀就能把她们的手砍下来。”
“兄弟,你怎么会惹上这四个女魔头的?”
“我没惹她们,是她们要来惹我,魔教在中原跟我斗,被我连挫了几次威风,她们才想请勾魂四姝来对付我,消息被我知道了,不等她们前来,我先迎了去。”
“你有十足的把握对付她们吗?”
“我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我有十足的自信,我可以斗得过她们,我不让她们到中原去,因为她们在中原的党羽很多,到那个时候恐怕将更为难以对付。”
“只凭信心来对付她们够吗?”
洪九郎一笑道:“大哥。你身边的女人太多了,所以连你也染上那种婆婆妈妈的毛病,如是有了十足的把握再战斗,那又有什么意思?”
金加被激怒了豪情,大声地笑道:“好,好兄弟,够英雄气概,我这做大哥的决定陪你斗斗她们,说不定我还要弄两个来做老婆。”
“这个我倒是劝大哥再详细考虑一下,这种女人恐怕大哥降伏不了。”
金加大笑道:“在大漠上,我没有驾驭不了的野马,我降伏不了的女人。”
“她们可不是大漠上的女人。”
“但她们在大漠上,就是大漠的女人了。”
“好,我会记得留下几个女人不杀,等大哥来降伏。”
“兄弟,你打算杀死她们?”
“我可没有大哥这种降龙伏虎的本事,而且,我的女人已经太多了。”
“好女人就是财富,永远也不会嫌多的。”
“但是我的心却很脆弱,我怕她们哪天一高兴,一把抓裂了我的胸膛当点心吃了下去。”
两个人相视哈哈大笑,接着就是大口地喝酒,大块地吃肉,继续这一场草原英雄式的宴会。
金加的族人虽不多,他在草原上的消息却十分灵通,当勾魂四姝一进入大漠,他就探到了消息。
她们是组成一个商队前来的,六个女人,十一个男人,带着香料、药材和名贵的兽皮等货物,领着一大串的驼队,浩浩荡荡地进入大漠。
金加先一脚赶到了一处草原上的绿洲等候着,那是对方必经的水源,扎下营来,然后又架上了干草和木炭,生起了营火,烤起了整只牛和羊。
正当肉烤得十分香熟的时候,一大串的驼队来到了。
金加的身边围着一大堆的女人,洪九郎的身边也围了一大堆的女人,但已不是心心和尤素芬她们了,金加分出了他的一半女人来侍候洪九郎。
洪九郎照样地揽着她们的细腰,要她们用香唇做酒杯,把酒一口口地喂到他口中,金加看得很开心,一点都没有妒意。
大漠上的女人没有地位,身价很贱,不但是男人的财产,也是男人的奴隶,可以用来招待客人的,何况洪九郎是他的兄弟呢!
他们吃着、喝着、乐着、也在等待着。
果然没多久,一个穿着西方装束的男人过来了,先是深深地鞠了个躬,然后呈上了一个大盘子,盘中是几串紫若水晶的葡萄。
葡萄在大漠上并不稀奇,这是个盛产葡萄的地方,可是这几串葡萄却很特别,每一粒都有核桃大小,紫艳晶莹,看上去就能引起人的食欲。
那男子道:“这是我们公主致上的一点微意,东西虽平常,却是从我们国内带来的异种。”
金加看了一眼道:“的确很特别,我还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葡萄,它们一定很甜了。”
“是的,它们的汁水赛过蜜糖,而且它们是用酒灌溉长成的,在甜中又带着酒味,请大汗品尝。”
“你知道我?”
“大漠之鹰,东呼尔的金加大汗是大漠上最出名的英雄人物,我们的公主十分倾慕。”
“你们的公主,是哪一国的公主?”
“黄金城,孔雀黄金城。”
“本汗没听过这么一个国家。”
“敝国是西方一个很小的国家,也很少到东方来,大汗自然不会听说。”
“你们的公主到东方来于嘛?”
“敝国心慕中原的文明,特地派了四位公主到中原来游学,希望能学习一些中华的文化。”
金加嗤了一声道:“学那些干什么?本汗离中原那么近,从来也没想到要去学什么文明。”
“大汗,彼此国情不同,回疆是以游牧为立国,大汗勇武绝伦,自然无须文明,黄金城却是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人民从事农商耕作,合于文治。”
“这些本汗不懂,你们的国家叫黄金城,莫非出产很多黄金?”
“敝国得地利之便,国内有很多金矿,敝国的宫殿地下都是以黄金铺地。”
金加坐了起来道:“你们有四位公主前来,她们长得好不好看?本汗听说公主都是漂亮的。”
“这四位公主个个都是天仙一般。”
“请来见见,本汗对黄金与美人是最感兴趣的、”
“是的,她们刚经过长途跋涉,等经过沐浴后,换了衣裳,就来叩见大汗,她们对大汗也十分仰慕呢!”
金加哈哈大笑道:“好!好!叫她们快一点,别让本汗等得太久了。”
那个男人答应着,又鞠躬告退了。
金加等他走远后,才笑着道:“兄弟,你看我应付得如何?”
洪九郎笑笑道:“好极了,看来就像是一个粗鲁不文,只凭勇力,全无心机的莽王公,与大哥的真面目完全不同。”
“我的真面目又是什么呢?”
“你是个细心的人,行事谨慎,计划周详,又能当机立断,是个智勇兼具的人。”
“这话你若告诉别人,在大漠上没有人会相信,我在大漠上给每一个人的印象都是个粗莽不文、好杀凶悍的人。”
“为什么呢?”
“这样的人除了贪财好色之外。不会有野心,不会想到去并吞别人。这样我们这一族才能安然地存到今天,否则别人早就设法要消灭我了,回疆的各大族之间,并不是如你所知那么和平的,每个人都在设法并吞别人。”
“可是回疆上很少有战争呀!”
“那是因为每一个族都不够强、不够大,没法子一下把别人全部吞掉,他们都不敢轻举妄动,我虽然经常去骚扰他们,但是对他们的损失都不大,是他们可以忍受的。如果他们知道我有脑筋,那可就不同了,我对他们有威胁,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地来对付我了。”
“大哥是否有并吞别族的意思呢?”
金加笑道:“我有并吞一两个族的能力,但我不会去做这种傻事的,我的族人很少,不够去征服统治另一个部族的,我如对一个族伸出了手,他们就会对我有了戒心,想到要连手来对付我了。”
“大哥是个聪明的人。”
“想在大漠上立足,绝不可以真聪明,但也不可以不聪明,这是个很大的学问。”
洪九郎笑道:“可是大哥这一次装糊涂却装出毛病来了,那四个女妖却看上了你。”
“怎么会呢?她们没有见过我。”
“但是大漠之鹰的声名,她们却是闻之久矣,她们若要拓展势力,大哥就是最好的工具。”
“魔教那一套搬到大漠上是没有用的,这儿的人都是阿拉真主最忠实的信徒,不会成为她们的教徒的。”
“她们不想在这儿发展魔教,但是能在大漠上建了一股势力,却有利于她们向东土扩展。”
“她们想征服我?”
“大哥若是只对美女和黄金感兴趣,她们倒是不难征服大哥的,她们会满足大哥的需求”
“他们有那么多的黄金吗?”
“据我所知是有的,那个使者的话没错,黄金城中的宫殿中处处都是黄金,不过那是他们拿来装饰神殿的,不可能拿来动用。”
“那他们用什么来打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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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九郎等人来到了东呼尔的秘密营地,这一个部族的营地,必须秘密,因为他们有着太多的敌人。
好在大漠上有着足够的空间,也有着很多秘密的地方可以容纳几百人。
金加接受了洪九郎的建议,把这一次掳来的女人和金银毫无条件地送了回去,因为他们现在开始需要草原上的友谊了,而且还保证以后不再掠夺。
有康拉王公的调停,这件事立刻被大家接受了,多少年来,大漠之鹰一直是大漠上的威胁,而这件事对大家都是件好事。
金加和他的族人也透了口气,他们可以在大漠上光明而和平地生活,不必再躲躲藏藏了。
大漠之鹰金加大汗又出猎了,他经常出猎的,每年总要出猎十几次,但只有这一次才像是真正的出猎。
因为他除了带一大批战士外,还带了狗、带了猎鹰、带了帐篷和一大群牲畜,甚至有一大批美丽的女人。
以往的出猎,他只带了几十个凶悍的战士而已,因为他猎取的对象是别的部族,猎货物是金银财货和女人,这一次,他仿佛是真的去猎兽的。
大漠上的野兽并不多,最多的是那种跑得很快的黄羊,却是最难猎取到的,它们不但狡猾、聪明,而且奔跑的速度奇快,耐力又长,连最好的马都追不上,只有跑得最快的猎物才能在羊群中狙杀一两头,所以黄羊成群地在大漠上生活,却很少被猎取到的。
黄羊的皮毛很贵重,肉很好吃,那短短的尾巴是无上的奇珍美肴。
金加大汗这一次就是去猎黄羊,而且居然有了重大的收获,因为他有个很好的顾问洪九郎,而洪九郎却是天山最有名的猎人。
猎黄羊不能全靠勇力和弓箭,还要有技术与工具,洪九郎教他们如何布网、如何挖掘陷阱、如何控制陷阱、如何围捕等等。
第一次狩猎的行动是在出猎的第六天,他们遇上了一群黄羊,为数总在百来头,平常能猎取到其中三、四头,已经是了不起的收获了。
这次,他们采取了洪九郎的方法,居然一下子捕到了三十多头,而且全部都是活的。
这使得东呼尔族的族人欣喜若狂,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一头活的黄羊,可以换到五头黄牛,而且还十分抢手,当天就被人买走了二十多头,剩下的十头是金加大汗不肯脱手,要留下来自己享受的。
晚上,他们在水边扎下了营,杀了那十头黄羊,架起了火来烤着,烤肉的香味可以飘出数里外去。
洪九郎和金加各据着一张毯子,斜斜地躺着,后面各围了一堆女人,他们各自有所有的女人。
金加的女人实在多,约莫有三、四十个,个个都美丽如花,争着献媚,将烤熟的羊肉撕下放到他嘴里,用金杯送上鲜红而香醇的葡萄酒喂他,但是金加却不耐烦,伸手把她们全推开了。
他觉得,跟洪九郎谈话更有意思。
“兄弟!”几日相处下来,他们的关系更加亲昵,已经由生死的仇敌变成手足了。
洪九郎倒是很懂得享受,他的背倚着尤素芬,一只手挽着心心的细腰,小青和小丹在左右侍候着他吃喝,另一个菲菲则为他捶着腿。
他自己则懒懒地道:“什么事?大哥,你可别再谢我了,今天你已经谢过很多次了。”
“我还是要再谢你一次,你不知道今天对我们的意义,你教会了我们捕猎的技巧,今后光是捕捉黄羊,也可以维持我们族人的生活了。”
洪九郎轻叹了一口气:“这只是一种谋生的技能,但是在大漠上生存,那是不够的,你们的人必须多学一点。”
金加笑道:“这我当然知道,我也有打算了,叫我的族人去放牧牛羊是不行的,他们干不来,我们放弃这一行已经太久了,从头开始也嫌太迟。但幸好我们不是一个大族,我们可以做生意,从别处运来大漠上缺少的物质,卖给那些需要的人,换取牛羊。”
“那要一笔很大的资金。”
“我们有许多的积蓄,我们的库存黄金已经有百多万两了,用我们的黄金,加上我们的人力,绝对可以成为大漠上的一支商队。”
“这倒也是个办法,但在大漠上经商要冒很大的风险。”
“都不成问题,我的人对大漠的熟悉没人能比,说到盗贼,那更不必担心了,我大漠之鹰不去抢人已是万分客气了,谁还敢来抢我的?”
他说时,充满了骄傲。
洪九郎也很高兴地道:“不错,大哥,你这是一条最适合的路子,既可以发财,又走的是正路,将来到内地批货,我的天狐门也可以为你尽力,不叫人多赚了你的去。”
“我也不会太黑心;让大漠上的人以合理的价钱买到他们所需要的一切,这些年来,我觉得对草原上的兄弟们亏欠不少,也该回报他们一些。”
“好极了,大哥,这样一来,你将成为大漠上最受尊敬的人,大家都会以结交你为荣。”
“但我最高兴的还是交上你这个兄弟,我说兄弟,你现在该可以告诉我,你要对付的敌人是谁了?据我所知,在大漠上应该没有值得你担心的人。”
“不是大漠上的,是一批外来的女人。”
金加大声笑了起来:“一批外来的女人?有多少?”
“主要的有四个,也许多出几个来,但不会超过十个。”
“就算是十个吧!那也不值得担心呀!”
“这批女人不同,她们是属于西方一个很邪恶的宗教的,个个十分凶悍。”
“比你的这五个女人更厉害?”
“厉害得多,我的女人只会武功,她们则还会法术,像迷魂术啦!喷火吐雾术啦!”
金加的脸上却全无畏惧之色,哈哈大笑道:“好极了,我要去弄她两个来当老婆,妈的!我的这些女人简直不行,一看见刀剑就吓昏了过去。”
洪九郎笑笑道:“那可是一批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兄长难道不害怕?”
金加笑道:“不害怕,我有阿拉真主保佑,百邪不侵,不在乎她们捣鬼,我知道她们是什么西方魔教的人。”
“啊!兄长知道?也见过她们?”
金加道:“由西方进入东土,大漠是必经之地,他们也不时有往来通信的使者,被我宰过好几个了。”
“兄长杀过她们的人?”
金加得意地道:“是的,前后共有三批,两批是两个人的,另外的一批有四个人,他们是很厉害不错,但是我有办法对付他们。”
“什么办法?”
“利用地形,这一片大漠他们没我熟,我的人打不过他们,跑起来却比他们快,一批是被我们诱进了流沙,活埋了进去,一批则是在晚上被我们暗袭杀死了。另外四个人的一批中,有两个女的,被我们引进了大漠迷了路,结果因为食水不足,困死在大漠上。”
“兄长为什么要去惹他们呢?”
“为了发财,他们都带了很多珠宝。”
“不大可能吧?他们在西方只占了一个小国,并不十分富有,怎么会有珠宝带过来呢?”
“不是带来,是带去,这三批人都带着珠宝回到西方去,我怎么舍得放过他们呢?”
洪九郎大笑道:“原来他们在中原搜括了珠宝,却被大哥拦截了下来,奇怪的是,他们怎么不来找大哥追索呢?”
金加大笑道:“我行事一向不留痕迹,事前又无征兆,且又在大漠之上,神不知鬼不觉,他们又从何得知起?”
“至少他们可以从珠宝追出来呀!”
“怎么追?我的珠宝都是卖到西方去的,再说那些珠宝是他们从中原劫来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辨识。”
洪九郎笑道:“如此说来,大哥已经先跟他们有过接触了,也对他们较为熟悉了?”
金加点点头道:“不错,我一向是个谨慎的人,事先事后,我都要把对象弄清楚了再下手的,我连劫了他们三票货,当然要把他们摸清楚的,你想知道他们一些什么,不妨问我好了,大漠上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们了。”
洪九郎道:“我要知道魔教中的勾魂四姝是什么角色?”
金加的脸色变了一变道:“兄弟,你要对付的人不会是这四个女魔头吧?”
“难道她们十分厉害吗?”
“岂止是厉害而已,她们简直不是人,而是一批女魔头,在他们魔教的国度里,别人也是远远地避着她们,不敢去惹她们。”
“她们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
“这个可不知道,在魔教中流行着一句话宁逢独孤,莫遇四姝;她们都是教主独孤长恨的手下祭师,但独孤长恨见了她们也得避让三分。”
“说了半天,大哥还是没有说出她们有何可怕之处?”
“她们究竟有多厉害,没有人知道,因为没有一个敢跟她们作对,也没人跟她们交手过,但是据魔教中人传说,她们的武功身手都十分了得,兼有身外化身之法。那就是说,她们是杀不死的,你即使一刀把她们砍成了两截,她们摇身一变,又是个活生生的人出来了。”
洪九郎笑道:“这倒没什么,不过是三尸元神之法,她们随时以身上一点血肉,可以幻化成另一个形体来乱人耳目,真要杀她们时,不可横着砍,当头直劈,一劈两片,她们就无法幻化了。”
金加道:“她们的厉害处还不止此,最骇人听闻的是她们常吃活人心肝,手段残烈无比。”
“这更不足惧了,她们只是故意做出那份恶形恶状,使人害怕而已,事实上人心并不好吃,滋味比牛心羊心差多了,没有人真正会喜欢吃那玩意儿。”
“但她们却是真的喜欢,谁要是得罪了她们,当场就会抓裂对方的心脏,活活的嚼了下去。”
“那只是表示她们能吃生肉而已,却没什么可怕。”
“可是她们的手却很可怕,她们曾经抓吃过一个卫兵的心脏,那名卫兵还穿着银制的盔甲,她们却能一把抓透厚甲,掏出心来大吃。”
“这只是她们手指上的功夫不错,却不是天下无敌,用锋利的宝刀就能把她们的手砍下来。”
“兄弟,你怎么会惹上这四个女魔头的?”
“我没惹她们,是她们要来惹我,魔教在中原跟我斗,被我连挫了几次威风,她们才想请勾魂四姝来对付我,消息被我知道了,不等她们前来,我先迎了去。”
“你有十足的把握对付她们吗?”
“我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我有十足的自信,我可以斗得过她们,我不让她们到中原去,因为她们在中原的党羽很多,到那个时候恐怕将更为难以对付。”
“只凭信心来对付她们够吗?”
洪九郎一笑道:“大哥。你身边的女人太多了,所以连你也染上那种婆婆妈妈的毛病,如是有了十足的把握再战斗,那又有什么意思?”
金加被激怒了豪情,大声地笑道:“好,好兄弟,够英雄气概,我这做大哥的决定陪你斗斗她们,说不定我还要弄两个来做老婆。”
“这个我倒是劝大哥再详细考虑一下,这种女人恐怕大哥降伏不了。”
金加大笑道:“在大漠上,我没有驾驭不了的野马,我降伏不了的女人。”
“她们可不是大漠上的女人。”
“但她们在大漠上,就是大漠的女人了。”
“好,我会记得留下几个女人不杀,等大哥来降伏。”
“兄弟,你打算杀死她们?”
“我可没有大哥这种降龙伏虎的本事,而且,我的女人已经太多了。”
“好女人就是财富,永远也不会嫌多的。”
“但是我的心却很脆弱,我怕她们哪天一高兴,一把抓裂了我的胸膛当点心吃了下去。”
两个人相视哈哈大笑,接着就是大口地喝酒,大块地吃肉,继续这一场草原英雄式的宴会。
金加的族人虽不多,他在草原上的消息却十分灵通,当勾魂四姝一进入大漠,他就探到了消息。
她们是组成一个商队前来的,六个女人,十一个男人,带着香料、药材和名贵的兽皮等货物,领着一大串的驼队,浩浩荡荡地进入大漠。
金加先一脚赶到了一处草原上的绿洲等候着,那是对方必经的水源,扎下营来,然后又架上了干草和木炭,生起了营火,烤起了整只牛和羊。
正当肉烤得十分香熟的时候,一大串的驼队来到了。
金加的身边围着一大堆的女人,洪九郎的身边也围了一大堆的女人,但已不是心心和尤素芬她们了,金加分出了他的一半女人来侍候洪九郎。
洪九郎照样地揽着她们的细腰,要她们用香唇做酒杯,把酒一口口地喂到他口中,金加看得很开心,一点都没有妒意。
大漠上的女人没有地位,身价很贱,不但是男人的财产,也是男人的奴隶,可以用来招待客人的,何况洪九郎是他的兄弟呢!
他们吃着、喝着、乐着、也在等待着。
果然没多久,一个穿着西方装束的男人过来了,先是深深地鞠了个躬,然后呈上了一个大盘子,盘中是几串紫若水晶的葡萄。
葡萄在大漠上并不稀奇,这是个盛产葡萄的地方,可是这几串葡萄却很特别,每一粒都有核桃大小,紫艳晶莹,看上去就能引起人的食欲。
那男子道:“这是我们公主致上的一点微意,东西虽平常,却是从我们国内带来的异种。”
金加看了一眼道:“的确很特别,我还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葡萄,它们一定很甜了。”
“是的,它们的汁水赛过蜜糖,而且它们是用酒灌溉长成的,在甜中又带着酒味,请大汗品尝。”
“你知道我?”
“大漠之鹰,东呼尔的金加大汗是大漠上最出名的英雄人物,我们的公主十分倾慕。”
“你们的公主,是哪一国的公主?”
“黄金城,孔雀黄金城。”
“本汗没听过这么一个国家。”
“敝国是西方一个很小的国家,也很少到东方来,大汗自然不会听说。”
“你们的公主到东方来于嘛?”
“敝国心慕中原的文明,特地派了四位公主到中原来游学,希望能学习一些中华的文化。”
金加嗤了一声道:“学那些干什么?本汗离中原那么近,从来也没想到要去学什么文明。”
“大汗,彼此国情不同,回疆是以游牧为立国,大汗勇武绝伦,自然无须文明,黄金城却是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人民从事农商耕作,合于文治。”
“这些本汗不懂,你们的国家叫黄金城,莫非出产很多黄金?”
“敝国得地利之便,国内有很多金矿,敝国的宫殿地下都是以黄金铺地。”
金加坐了起来道:“你们有四位公主前来,她们长得好不好看?本汗听说公主都是漂亮的。”
“这四位公主个个都是天仙一般。”
“请来见见,本汗对黄金与美人是最感兴趣的、”
“是的,她们刚经过长途跋涉,等经过沐浴后,换了衣裳,就来叩见大汗,她们对大汗也十分仰慕呢!”
金加哈哈大笑道:“好!好!叫她们快一点,别让本汗等得太久了。”
那个男人答应着,又鞠躬告退了。
金加等他走远后,才笑着道:“兄弟,你看我应付得如何?”
洪九郎笑笑道:“好极了,看来就像是一个粗鲁不文,只凭勇力,全无心机的莽王公,与大哥的真面目完全不同。”
“我的真面目又是什么呢?”
“你是个细心的人,行事谨慎,计划周详,又能当机立断,是个智勇兼具的人。”
“这话你若告诉别人,在大漠上没有人会相信,我在大漠上给每一个人的印象都是个粗莽不文、好杀凶悍的人。”
“为什么呢?”
“这样的人除了贪财好色之外。不会有野心,不会想到去并吞别人。这样我们这一族才能安然地存到今天,否则别人早就设法要消灭我了,回疆的各大族之间,并不是如你所知那么和平的,每个人都在设法并吞别人。”
“可是回疆上很少有战争呀!”
“那是因为每一个族都不够强、不够大,没法子一下把别人全部吞掉,他们都不敢轻举妄动,我虽然经常去骚扰他们,但是对他们的损失都不大,是他们可以忍受的。如果他们知道我有脑筋,那可就不同了,我对他们有威胁,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地来对付我了。”
“大哥是否有并吞别族的意思呢?”
金加笑道:“我有并吞一两个族的能力,但我不会去做这种傻事的,我的族人很少,不够去征服统治另一个部族的,我如对一个族伸出了手,他们就会对我有了戒心,想到要连手来对付我了。”
“大哥是个聪明的人。”
“想在大漠上立足,绝不可以真聪明,但也不可以不聪明,这是个很大的学问。”
洪九郎笑道:“可是大哥这一次装糊涂却装出毛病来了,那四个女妖却看上了你。”
“怎么会呢?她们没有见过我。”
“但是大漠之鹰的声名,她们却是闻之久矣,她们若要拓展势力,大哥就是最好的工具。”
“魔教那一套搬到大漠上是没有用的,这儿的人都是阿拉真主最忠实的信徒,不会成为她们的教徒的。”
“她们不想在这儿发展魔教,但是能在大漠上建了一股势力,却有利于她们向东土扩展。”
“她们想征服我?”
“大哥若是只对美女和黄金感兴趣,她们倒是不难征服大哥的,她们会满足大哥的需求”
“他们有那么多的黄金吗?”
“据我所知是有的,那个使者的话没错,黄金城中的宫殿中处处都是黄金,不过那是他们拿来装饰神殿的,不可能拿来动用。”
“那他们用什么来打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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