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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小晨将红薯撕成一小块一小块放在手心上,没想到的是小黑皮竟然像条成年狗那样自个吃了起来,好家伙,吃东西都学得这么快,慢慢的左小晨撕红薯的速度还没有小黑皮吃得快,到后来直接将剩下的半块红薯丢给了小黑皮,小黑皮叨着那半块红薯跑到那臭竹筒旁边吃去了,无可理喻了,狗都是这样啦,左小晨这样安慰自己。
争取这几天搬到学校去住,听三爷说老师全走了,那就是说学校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呵呵,天助我也,正好利用这暑假期间好好的将这空间打理好,指不定自己过小日子的希望全在这空间呢。不行,这几十亩黑土地得快点种上东西,这一天拖两天再拖三天也不是办法,总不能冬天就吃红薯过日子吧,衣服也没有,床上棉被也没有,冬天的鞋都没得换,虽说秋姐给了一些衣服被子暂用着,但是自己还得有换洗的,棉被也有点薄了,晚上刮风时总感觉有点冷。
明天最好是想办法去掏换点种子回来,这地里种上东西才不怕冬天没吃的。还有农具也得找一点来,现在没钱买,但秋姐那猪圈里好像还有两把烂锄头,屋子后面有把坏了的犁,现拿来用着先,总不能靠手将种子给种下去吧。
还有秋姐家那个喂猪用的盆子,那可是个好玩意,也得想办法弄过来,这应该不算偷,只是暂时替秋姐家保管,有机会能够卖出去说不定能换回来几包肥料或都几袋子大米也好,不过凭着左小晨这浅薄的考古能力,这秋姐家喂猪的盆子应该不止这个数,或许还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没想到自己一个人在农村过日子是这么不容易。
早上醒来,秋姐将饭给热好了,是鸡蛋炒的饭,还有一小锅萝卜骨头汤,春娃说这骨头是昨晚从刘家拿出来的,刘洪他哥也就是春娃子大伯这两天被刘家请过去负责厨房的事情,也算是一个临时的总管。这不就给刘洪家顺了几根大骨头出来,不过上面的肉也剔得差不多了,就剩光秃秃的骨架子,下点萝卜一炖这味道便出来了。
左小晨喝了一碗汤吃了一碗鸡蛋炒饭,这鸡蛋炒饭是用猪肉炒得,加上农村原汁原味的鸡蛋,又放了一点剁辣椒,那个香啊,要不是春娃死劲的盯着自己,估计锅底那点都被自己给盛完了,看着春娃那眼神,吃得半饱的左小晨只好将锅底那小碗盛给了春娃,春娃子也不客气端着碗几下功夫就吃完了。
“春娃,你吃第几碗了?”左小晨打趣的说道。
“这是第一碗!”春娃扒拉着碗底那几颗饭说道。
“之前你没吃,你爸爸妈妈也没吃!”难道刘哥与秋姐都没有吃早餐便下村里去了,春娃也没有吃,罪过,罪过,全让自己给吃了,顿时左小晨的脸就红了起来。
“爸爸不用吃的,做事的人家有早饭吃,妈妈也不用吃下去帮忙了,今天娶新娘子管吃的...妈妈说这炒饭要留给姑姑吃...姑姑,你可不要告诉妈妈我吃了一碗哦,姑姑,我下村里玩去了...”春娃麻利的抓起棉袄朝山下跑去。
“春娃,你慢点!”后面传来左小晨的声音,可春娃下山是逆风什么也听不到。
看来自己呆在秋姐家这样的事情还发继续发生,看来自己应该早点搬出去,再这样下去秋姐家的粮食真的吃不到明年收粮时节了。
(其实小狗喜欢舔人的腿啊是因为人每天都在排汗,而汗水中含有盐份,动物一样的要吃盐,所以狗狗最喜欢做这些事情了,当然在乡村也有一些人家说狗狗的舌头舔那什么伤疤可以疗伤,这个毫无科学研究,毕竟没有打预苗的狗狗还是要防着点,这万一带了什么病可不好。另外,女兵依旧是那话,呼唤票票,冲榜不易,在新书榜从一百多名冲到十五名了,这是亲们的功劳,继续吧,有票砸票,没票吆喝一声!《小康》是一本很温馨的书,这里没有多少勾心斗角,没有大宅**,有的只是那份对这片土地浓浓的热爱!)(未完待续)
左小晨将红薯撕成一小块一小块放在手心上,没想到的是小黑皮竟然像条成年狗那样自个吃了起来,好家伙,吃东西都学得这么快,慢慢的左小晨撕红薯的速度还没有小黑皮吃得快,到后来直接将剩下的半块红薯丢给了小黑皮,小黑皮叨着那半块红薯跑到那臭竹筒旁边吃去了,无可理喻了,狗都是这样啦,左小晨这样安慰自己。
争取这几天搬到学校去住,听三爷说老师全走了,那就是说学校只有自己一个人了,呵呵,天助我也,正好利用这暑假期间好好的将这空间打理好,指不定自己过小日子的希望全在这空间呢。不行,这几十亩黑土地得快点种上东西,这一天拖两天再拖三天也不是办法,总不能冬天就吃红薯过日子吧,衣服也没有,床上棉被也没有,冬天的鞋都没得换,虽说秋姐给了一些衣服被子暂用着,但是自己还得有换洗的,棉被也有点薄了,晚上刮风时总感觉有点冷。
明天最好是想办法去掏换点种子回来,这地里种上东西才不怕冬天没吃的。还有农具也得找一点来,现在没钱买,但秋姐那猪圈里好像还有两把烂锄头,屋子后面有把坏了的犁,现拿来用着先,总不能靠手将种子给种下去吧。
还有秋姐家那个喂猪用的盆子,那可是个好玩意,也得想办法弄过来,这应该不算偷,只是暂时替秋姐家保管,有机会能够卖出去说不定能换回来几包肥料或都几袋子大米也好,不过凭着左小晨这浅薄的考古能力,这秋姐家喂猪的盆子应该不止这个数,或许还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没想到自己一个人在农村过日子是这么不容易。
早上醒来,秋姐将饭给热好了,是鸡蛋炒的饭,还有一小锅萝卜骨头汤,春娃说这骨头是昨晚从刘家拿出来的,刘洪他哥也就是春娃子大伯这两天被刘家请过去负责厨房的事情,也算是一个临时的总管。这不就给刘洪家顺了几根大骨头出来,不过上面的肉也剔得差不多了,就剩光秃秃的骨架子,下点萝卜一炖这味道便出来了。
左小晨喝了一碗汤吃了一碗鸡蛋炒饭,这鸡蛋炒饭是用猪肉炒得,加上农村原汁原味的鸡蛋,又放了一点剁辣椒,那个香啊,要不是春娃死劲的盯着自己,估计锅底那点都被自己给盛完了,看着春娃那眼神,吃得半饱的左小晨只好将锅底那小碗盛给了春娃,春娃子也不客气端着碗几下功夫就吃完了。
“春娃,你吃第几碗了?”左小晨打趣的说道。
“这是第一碗!”春娃扒拉着碗底那几颗饭说道。
“之前你没吃,你爸爸妈妈也没吃!”难道刘哥与秋姐都没有吃早餐便下村里去了,春娃也没有吃,罪过,罪过,全让自己给吃了,顿时左小晨的脸就红了起来。
“爸爸不用吃的,做事的人家有早饭吃,妈妈也不用吃下去帮忙了,今天娶新娘子管吃的...妈妈说这炒饭要留给姑姑吃...姑姑,你可不要告诉妈妈我吃了一碗哦,姑姑,我下村里玩去了...”春娃麻利的抓起棉袄朝山下跑去。
“春娃,你慢点!”后面传来左小晨的声音,可春娃下山是逆风什么也听不到。
看来自己呆在秋姐家这样的事情还发继续发生,看来自己应该早点搬出去,再这样下去秋姐家的粮食真的吃不到明年收粮时节了。
(其实小狗喜欢舔人的腿啊是因为人每天都在排汗,而汗水中含有盐份,动物一样的要吃盐,所以狗狗最喜欢做这些事情了,当然在乡村也有一些人家说狗狗的舌头舔那什么伤疤可以疗伤,这个毫无科学研究,毕竟没有打预苗的狗狗还是要防着点,这万一带了什么病可不好。另外,女兵依旧是那话,呼唤票票,冲榜不易,在新书榜从一百多名冲到十五名了,这是亲们的功劳,继续吧,有票砸票,没票吆喝一声!《小康》是一本很温馨的书,这里没有多少勾心斗角,没有大宅**,有的只是那份对这片土地浓浓的热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