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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大校园内, 一个身影匆匆的女生正在赶往去上课的路上,这个身材纤细容貌清丽的小女生就是宓甜甜。
宓甜甜的父母都是q大的教授, 因为她是早产儿的关系,自幼身体就不太好, 从小是大病没有,小病不断,父母一直很担心她的身体状况,所以她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在q大的附属学校读的,当然,大学也没跳出q大这个圈圈,她最终还是被父母留在了身边。
宓甜甜今年上大二, 读的是计算机专业, 她这个人,怎么说呢,就是智商不低,情商不高, 有点天然呆的那种, 经常丢三落四;这还不算,她有个最严重的缺点就是她是个大路痴,一出家门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一般一个地方她去个三五次还是记不得路,让她自己出门肯定会走丢。
有一次,宓甜甜自己跑去书店买工具书,去时她在门口坐车直达书店, 在书店看完书再买好书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情,她出了书店门,看着车水马龙的车辆和路人,又不知该去那里坐车返回,天生方向感不好,她还特意跑回书店找银员问路,收银员就告诉她:“出门左转再往东走三百米左右就到你找的站牌。”
宓甜甜很认真地点头表示记住了,谢过人家她就按收银员指的路找站牌,结果她东西南北分不清,实在找不到直达家里的公车路线,还越问越走转得越迷糊,最后不得不给宓爸打电话开车来接她,后来就连她自己都抱怨,早知道我找了这么久都回不了家,还不如直接让爸爸接我,省得浪费时间,自此,一般宓甜甜出门都是宓爸专职接送,怕女儿一迷糊就把自己搞丢了。
就因为她这个毛病,宓教授夫妇也不敢放她去远处上大学,虽然宓甜甜一再向父母表示,自己已经能照顾自己,提出抗议想去外省读大学,离开父母的视线。
宓爸宓妈可是深刻了解自己女儿的缺点,哪敢同意她的要求,别的不说,就女儿这路痴毛病就够要人命的,你说她要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弄丢了自己,父母不在身边,那可怎么办,最后,宓爸宓妈坚决驳回了女儿的抗议,告诉甜甜;什么时候你能不迷路了,我们就不管你了;要不就等你以后结婚嫁了人,让你丈夫接收她这个大麻烦。
当然,宓爸宓妈最后一句是玩笑话,两人为了这个女儿也是操碎了心,肯定不会随随便便就把女儿嫁出去,肯定得找个可靠的男人来照顾自己女儿。看来宓教授夫妇还把宓甜甜当做是长不大的孩子。
宓甜甜今早睡了懒觉,又在家磨磨蹭蹭,宓妈催促了她几次,她都没上心,直到快到上课的时间,宓甜甜才急忙赶去上课。在路上她突然记起,今早还是灭绝师太的课,点名不到,下场会很惨的,想到此事,她更是加快步伐往教学楼方向走去。灭绝师太是个老女人,都三十多了还没结婚,她人长得胖,身材不好,五官平平,估计是她眼光高,高不成低不就的,才没有嫁出去;可是她教学能力很强,就是平时太严肃,对学生要求也格外严格。
这条路甜甜走了一年多,也算是熟悉,所以很快就到了教学楼前,她低头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她看都没看就抬脚往里冲。
咚咚咚……宓甜甜气喘吁吁地地爬到四楼,推开虚掩的教室门就要进去,想不到却听到满室的哄堂大笑生,哈哈……
甜甜第一时间就以为自己穿反了衣服,立即低下头检查,衣服没问题,那为什么同学们都笑话她?
宓甜甜抬头一看,讲台上是个文质彬彬的老师,还是个帅哥老师,让人第一眼就想到‘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过她没时间再考虑这些,因为这个老师明显不是灭绝师太,他,她不认识;再转眼一看捂着肚子直笑的一帮同学,啊……更是一个也不认识。
宓甜甜的脸噌一下就红到了脖跟处,她慌忙向帅哥老师欠了一下身子,低声道歉:“老师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没等老师说什么,羞愧的她转过身就跑了。
虽说宓甜甜不认识这些乐得不行的经济学院同学,可是这些同学认识她,只因为这已经不是宓甜甜第一次搞出这种乌龙事件,在她上大学一年多期间,她已经来过这个教室好几次了,这个班的同学由一开始的惊讶已经转为看笑料了,每次看到这个迷糊的同学来到教室,他们都能开心好几天,有一段时间看不到她,有人还念叨那个老是走错门的同学怎么这么久没来。
讲台上的帅哥教授,宋子书老师,此时眼里也是溢满了笑意,嘴角微翘,心情愉悦。以他的聪明,早在底下的同学大笑时,就看出教室门口那个女生是个小迷糊,走错门进错教室,而且这事不是第一次,不然同学们不会是如此反应,想不到自己教学还不到俩月,就碰到如此搞笑的事情,这个女孩比自己的妹妹还离谱,妹妹顶多是懒点,爱睡觉点,还没迷糊到跑错教室的地步。
宓甜甜丢脸丢大发了,她恨不能顶上个乌龟壳藏起自己,这好像不是一次两次了,埋怨自己怎么老是记不住路。
其实,宓甜甜还是很了解自己的,她不是只跑错这一个教室,她还经常跑到自己班级楼上的那个班,要不就是记错楼的位置,进错楼走错教室,总之,她就是个大马哈。
这就是谦谦君子教授和天然呆宓甜甜小迷糊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那次乌龙事件后,没隔几天,两人又见面了。
这次见面的地点是停车场,宓爸宓妈正要带女儿去她爷爷家,恰巧遇到正要回家的宋子书。
虽然宋子书才来q大两个月,可是宓教授夫妇对他印象不错,宋子书不但相貌不俗,学业也是出类拔萃,年纪轻轻就毕业于lse这种经济科学领域的顶尖大学,给他们夫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子书记忆力超强,见过一面就能记住此人,当然也没忘记同行前辈宓教授,宓教授也是教经济类专业的教授。他看到宓教授一家三口出门,就微笑着和宓教授打了招呼,宓教授夫妇也很亲切地回话。
可宓甜甜好像从没见过宋子书,打量了他一下,很平静地对他点了点头以示友好。
宋子书有点纳闷了,宓教授家的千金就是那天那个乱进教室的小迷糊,怎么她和不认识我一样,一点没有了那天羞愧地恨不得钻地的模样,很淡然的表情,不像是认识他。他不禁有些疑惑,难道她这么快就忘了自己,还是自己的魅力大不如前,不是自己班的学生还很喜欢听我的课?他纳闷不解。
的确是,宋子书上课幽默风趣,引经据典,一点都不呆板,让同学们觉得上他的课是一种享受,下课时还意犹未尽,每次同学都留下他讨论问题,尤其是女同学,看得出来,同学们很欣赏这位年轻帅气的老师。
说起宓甜甜这健忘症,就得暴露她的另一个小毛病了,她有脸盲症,就是人家认识她,她不认识人家。每次她想记住一个人,她都得找这人的特点,要不就记住这人是个鹰钩鼻,要不就记住人家脸上某个部位有个麻子或黑痣,大部分人她过脑就忘,即使见过多次她也记不住。
宓甜甜很快就忘了宋子书一点都不奇怪,这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别说宋子书是个帅锅,就是天仙下凡,她不想记住,那也是随后就忘。
宓甜甜智商很高,有些学术性的东西她理解快,记得也快,看过几遍还能背出来,可这于生活能力无关,她生活上就是个低能儿。
宋子书在学校也有一间简单的宿舍,他有点小洁癖,下课就回来换换衣服什么的,他的宿舍离宓甜甜家是同楼不同层,能经常在电梯里碰面。
后来,宋子书还应宓教授的邀请,去他家坐过几次,两人经常谈论各国经济发展形势,还有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宓甜甜每次都会和他打招呼,两人应该也算是熟人了,不过这不代表宓甜甜就能记住宋子书。
宓甜甜对宋子书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在电梯遇见他,先是笑一下,或者点点头,却没有任何异常表情,就和对待陌生人一样,也不多说话,这时间一长可就引起了宋子书的好奇心。
宋子书没问宓教授为什么他女儿对自己那么冷淡,他怕宓教授误会他的意思,再以为自己对他女儿起了追求的心思,他也不可能问宓甜甜本人,他总不能跑到人家跟前问:你怎么次次都装作不认识我?估计要是这样,不是宓甜甜有问题,而是他有问题了。
宋子书从没想过宓甜甜是脸盲症,他虽知道这个词,但没遇见过这样的人,就一时没想起来,再说他总不能见人家姑娘不认识他,他就给人家安上病症吧。
总之,健忘的宓甜甜引起了宋子书的注意,引发了他心底的那点好胜心。姑娘,不是记不住我吗,我就经常在你面前出现,从此,他就成了宓教授家的常客,宓教授夫妇也越来越喜欢这个优雅礼貌的年轻人。
一个男人开始对一个女人有了好奇心,总会想方设法从各方面了解这个女人,再来,那就表示他就离迈入感情的沼泽... -->>
q大校园内, 一个身影匆匆的女生正在赶往去上课的路上,这个身材纤细容貌清丽的小女生就是宓甜甜。
宓甜甜的父母都是q大的教授, 因为她是早产儿的关系,自幼身体就不太好, 从小是大病没有,小病不断,父母一直很担心她的身体状况,所以她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在q大的附属学校读的,当然,大学也没跳出q大这个圈圈,她最终还是被父母留在了身边。
宓甜甜今年上大二, 读的是计算机专业, 她这个人,怎么说呢,就是智商不低,情商不高, 有点天然呆的那种, 经常丢三落四;这还不算,她有个最严重的缺点就是她是个大路痴,一出家门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一般一个地方她去个三五次还是记不得路,让她自己出门肯定会走丢。
有一次,宓甜甜自己跑去书店买工具书,去时她在门口坐车直达书店, 在书店看完书再买好书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情,她出了书店门,看着车水马龙的车辆和路人,又不知该去那里坐车返回,天生方向感不好,她还特意跑回书店找银员问路,收银员就告诉她:“出门左转再往东走三百米左右就到你找的站牌。”
宓甜甜很认真地点头表示记住了,谢过人家她就按收银员指的路找站牌,结果她东西南北分不清,实在找不到直达家里的公车路线,还越问越走转得越迷糊,最后不得不给宓爸打电话开车来接她,后来就连她自己都抱怨,早知道我找了这么久都回不了家,还不如直接让爸爸接我,省得浪费时间,自此,一般宓甜甜出门都是宓爸专职接送,怕女儿一迷糊就把自己搞丢了。
就因为她这个毛病,宓教授夫妇也不敢放她去远处上大学,虽然宓甜甜一再向父母表示,自己已经能照顾自己,提出抗议想去外省读大学,离开父母的视线。
宓爸宓妈可是深刻了解自己女儿的缺点,哪敢同意她的要求,别的不说,就女儿这路痴毛病就够要人命的,你说她要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弄丢了自己,父母不在身边,那可怎么办,最后,宓爸宓妈坚决驳回了女儿的抗议,告诉甜甜;什么时候你能不迷路了,我们就不管你了;要不就等你以后结婚嫁了人,让你丈夫接收她这个大麻烦。
当然,宓爸宓妈最后一句是玩笑话,两人为了这个女儿也是操碎了心,肯定不会随随便便就把女儿嫁出去,肯定得找个可靠的男人来照顾自己女儿。看来宓教授夫妇还把宓甜甜当做是长不大的孩子。
宓甜甜今早睡了懒觉,又在家磨磨蹭蹭,宓妈催促了她几次,她都没上心,直到快到上课的时间,宓甜甜才急忙赶去上课。在路上她突然记起,今早还是灭绝师太的课,点名不到,下场会很惨的,想到此事,她更是加快步伐往教学楼方向走去。灭绝师太是个老女人,都三十多了还没结婚,她人长得胖,身材不好,五官平平,估计是她眼光高,高不成低不就的,才没有嫁出去;可是她教学能力很强,就是平时太严肃,对学生要求也格外严格。
这条路甜甜走了一年多,也算是熟悉,所以很快就到了教学楼前,她低头看了看手表,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她看都没看就抬脚往里冲。
咚咚咚……宓甜甜气喘吁吁地地爬到四楼,推开虚掩的教室门就要进去,想不到却听到满室的哄堂大笑生,哈哈……
甜甜第一时间就以为自己穿反了衣服,立即低下头检查,衣服没问题,那为什么同学们都笑话她?
宓甜甜抬头一看,讲台上是个文质彬彬的老师,还是个帅哥老师,让人第一眼就想到‘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过她没时间再考虑这些,因为这个老师明显不是灭绝师太,他,她不认识;再转眼一看捂着肚子直笑的一帮同学,啊……更是一个也不认识。
宓甜甜的脸噌一下就红到了脖跟处,她慌忙向帅哥老师欠了一下身子,低声道歉:“老师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没等老师说什么,羞愧的她转过身就跑了。
虽说宓甜甜不认识这些乐得不行的经济学院同学,可是这些同学认识她,只因为这已经不是宓甜甜第一次搞出这种乌龙事件,在她上大学一年多期间,她已经来过这个教室好几次了,这个班的同学由一开始的惊讶已经转为看笑料了,每次看到这个迷糊的同学来到教室,他们都能开心好几天,有一段时间看不到她,有人还念叨那个老是走错门的同学怎么这么久没来。
讲台上的帅哥教授,宋子书老师,此时眼里也是溢满了笑意,嘴角微翘,心情愉悦。以他的聪明,早在底下的同学大笑时,就看出教室门口那个女生是个小迷糊,走错门进错教室,而且这事不是第一次,不然同学们不会是如此反应,想不到自己教学还不到俩月,就碰到如此搞笑的事情,这个女孩比自己的妹妹还离谱,妹妹顶多是懒点,爱睡觉点,还没迷糊到跑错教室的地步。
宓甜甜丢脸丢大发了,她恨不能顶上个乌龟壳藏起自己,这好像不是一次两次了,埋怨自己怎么老是记不住路。
其实,宓甜甜还是很了解自己的,她不是只跑错这一个教室,她还经常跑到自己班级楼上的那个班,要不就是记错楼的位置,进错楼走错教室,总之,她就是个大马哈。
这就是谦谦君子教授和天然呆宓甜甜小迷糊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那次乌龙事件后,没隔几天,两人又见面了。
这次见面的地点是停车场,宓爸宓妈正要带女儿去她爷爷家,恰巧遇到正要回家的宋子书。
虽然宋子书才来q大两个月,可是宓教授夫妇对他印象不错,宋子书不但相貌不俗,学业也是出类拔萃,年纪轻轻就毕业于lse这种经济科学领域的顶尖大学,给他们夫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宋子书记忆力超强,见过一面就能记住此人,当然也没忘记同行前辈宓教授,宓教授也是教经济类专业的教授。他看到宓教授一家三口出门,就微笑着和宓教授打了招呼,宓教授夫妇也很亲切地回话。
可宓甜甜好像从没见过宋子书,打量了他一下,很平静地对他点了点头以示友好。
宋子书有点纳闷了,宓教授家的千金就是那天那个乱进教室的小迷糊,怎么她和不认识我一样,一点没有了那天羞愧地恨不得钻地的模样,很淡然的表情,不像是认识他。他不禁有些疑惑,难道她这么快就忘了自己,还是自己的魅力大不如前,不是自己班的学生还很喜欢听我的课?他纳闷不解。
的确是,宋子书上课幽默风趣,引经据典,一点都不呆板,让同学们觉得上他的课是一种享受,下课时还意犹未尽,每次同学都留下他讨论问题,尤其是女同学,看得出来,同学们很欣赏这位年轻帅气的老师。
说起宓甜甜这健忘症,就得暴露她的另一个小毛病了,她有脸盲症,就是人家认识她,她不认识人家。每次她想记住一个人,她都得找这人的特点,要不就记住这人是个鹰钩鼻,要不就记住人家脸上某个部位有个麻子或黑痣,大部分人她过脑就忘,即使见过多次她也记不住。
宓甜甜很快就忘了宋子书一点都不奇怪,这对她来说是家常便饭,别说宋子书是个帅锅,就是天仙下凡,她不想记住,那也是随后就忘。
宓甜甜智商很高,有些学术性的东西她理解快,记得也快,看过几遍还能背出来,可这于生活能力无关,她生活上就是个低能儿。
宋子书在学校也有一间简单的宿舍,他有点小洁癖,下课就回来换换衣服什么的,他的宿舍离宓甜甜家是同楼不同层,能经常在电梯里碰面。
后来,宋子书还应宓教授的邀请,去他家坐过几次,两人经常谈论各国经济发展形势,还有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宓甜甜每次都会和他打招呼,两人应该也算是熟人了,不过这不代表宓甜甜就能记住宋子书。
宓甜甜对宋子书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在电梯遇见他,先是笑一下,或者点点头,却没有任何异常表情,就和对待陌生人一样,也不多说话,这时间一长可就引起了宋子书的好奇心。
宋子书没问宓教授为什么他女儿对自己那么冷淡,他怕宓教授误会他的意思,再以为自己对他女儿起了追求的心思,他也不可能问宓甜甜本人,他总不能跑到人家跟前问:你怎么次次都装作不认识我?估计要是这样,不是宓甜甜有问题,而是他有问题了。
宋子书从没想过宓甜甜是脸盲症,他虽知道这个词,但没遇见过这样的人,就一时没想起来,再说他总不能见人家姑娘不认识他,他就给人家安上病症吧。
总之,健忘的宓甜甜引起了宋子书的注意,引发了他心底的那点好胜心。姑娘,不是记不住我吗,我就经常在你面前出现,从此,他就成了宓教授家的常客,宓教授夫妇也越来越喜欢这个优雅礼貌的年轻人。
一个男人开始对一个女人有了好奇心,总会想方设法从各方面了解这个女人,再来,那就表示他就离迈入感情的沼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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