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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的故事的。因为这个故事它完全由一种心理心灵情绪控制着,予你的是一颗心的动向与感悟,并非情节。而每个人的心对每件事物人的感悟体验又不一样。非得潜心进入她或他的文字才行。
当时看的不专心,所以没看懂,就知一个女人在去英格兰或威尼斯的船上,这地方不要这样精确吧。不象搞科研,可留些可能性,我想写字可能是这样的。遇见了一个纤弱的中国男子,爱上了他,与他恋爱了。最终男子是否带她回大陆,或她追随他到他故国去,不记得了,但记得那男子家里非常有钱,是大陆首富,具体做什么生意的也不记得了。
情人是杜拉斯的代表作,就印象中它是很好的一部。那个年轻忧伤,孤独才情的女人令人过目不忘。文字的成功在于这种予人过目不忘的形象与思想。它久久的留在你脑海里。一下子就触动你内心,这种文字就是好的。就不要再谈其他。莱辛说过:真正的艺术一概出自深沉的赤裸的毫不掩饰的内心情感,即使经过翻译,这种犹如闪电的个人的真情实感依然存在。我花了两个两天的时间,才从金色笔记中捞到这段话。又把它从头到尾看了两遍,就为找到这段话。说出来也许大家还不相信。好的语言刚才看过印象深刻又不可寻了。因为它表达了我的一种写作观念,我喜欢的就是这种艺术,出自内心的真情实感,不欺骗人也不被人欺骗,踏实安全。一见就如雷击。因为它曾经就是某个你的潜在。就象一间房屋布局格调构造都无瑕疵。但它流于俗套没有特殊,你过目就忘或者印象不深。而一间老屋旧房子并不怎么完好,却触及到你内心。或它的破旧还居住着人,或因它林立在这富丽堂皇中与众不同,不亢不卑。总之能让你产生强烈印象,印合你留念记忆中或隐藏的某种东西,令你过目不忘,甚至随其驶进只属于你的回忆老家。文字的魅力与成功可能是这样的东西。不是给所有读者共鸣而只是承担一部分人的情感,或你个人的情感。一个人能够撑起自己的天空,也是不错的。这种天空也不再属于她或他个人,想把整个天空撑起来的作家不存在也不可能。
就象狄金森。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写作,一个人的天空,也能营造出种奇迹。
篱笆那边
有草莓一颗
我知道,如果我愿
我可以爬过
草莓真甜
这样的单纯自然。
再后看杜拉斯的写作,那里有间小屋,与我的气韵一样。而在写字与小屋前我根本还没读过杜拉斯的写作。那篇小文只有几十个字,是这样写的:
过两天就要回小厂了,就不能那样随心所欲的写字。如告别了心爱的小屋。写字于我是小屋的宁静与安舒,恬适。每每握起笔就如握打开小屋的钥匙,里面的气息是我希求渴望与熟悉。徜徉在文字里如躺在小屋温暖的沙发上。我喜欢这样形容我的写字,不够大不够开阔,可却够温馨够精致清静。
后来偶然发现自己的这间小屋多年前就被人拥有写到过。那种以我毫不置疑的强势使杜拉斯的小屋显得很孤单冷清。就是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强硬与冷。只顾只的在那写,强调我我我的那种若无旁人的叙述真的很令人讨厌。而她的强在于不在乎旁人怎么看的这种自言自语。不论多么叫人讨厌她仍在那自言自语,哪怕当她是个疯子依然在那自言自语。恰是这种狂躁强势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很少有人这样写字的,这种姿态真的很可恶。
而我的小屋真只是个温暖舒适的地方,虽只简单的几句,不及杜拉斯房屋的众多描写。那是因为我没时间去描写,那时我要告别小屋回小厂了。还因为中这种描写足够多了。这个字只在说明我写作的一种态度与写作在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意味。它与杜拉斯的写作倒是不谋而合。
我的局限在于还没有杜拉斯那样变态,还局限于一个女子的情怀。还不能达到那种毫无置疑若无旁人我的状态。还不具备达到这个自我的力量。一种绝对的自信状态。杜拉斯达到了,她成功了。她在那样叙述时断不会想到别人会厌恶她的那种自高自大。
杜拉斯的这种写作只能说明她从来就是个很自恋自私的人。而我却不是那样的人。为了家庭孩子亲人我可以抛弃一切奉献一切。那是作为一个中国女性传统的美德,我几乎是很传统的。最初是我男人要办米厂,在家乡开展事业,然后是他生病,再后是儿子。终其一生我似乎只为这两个男人忙碌。我的写作是放在我现实最最后。尽管这样我却又一天也不能离开我的写作。没有哪天的生活不与我的字联系一起。但又不能将之置顶浮出。我一点都不自恋,却写了那些貌似自恋的字,我是大公无私的,为了孩子家庭我可舍弃生命。这样的在责任心。那文字里的自我是无形中弹出的,她与杜拉斯的故作自我有着本质区别。
断乎我那种文字不会让人觉得可恶吧,只是有些狭窄了。虽不是大我的苦却是小我的极苦,心灵深处的苦。把这种苦表达的尽真尽切触动你,哪怕只是一瞬间,也是成功的。至少至今我自认为我的写作是成功的,好的。它本身没有缺陷,而是生活的缺陷。每个写字者都因自己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环境拥有不同的姿态写不同的字。能形成自己独有姿态独有文字的写作就是好的成功的。我一直的写作都是真诚原我的,没有模仿任何人,是以我的本面目面对大家。这种字写出来应该是好的,尽管有许多缺陷,但它是可打动人心的东西。
整的故事的。因为这个故事它完全由一种心理心灵情绪控制着,予你的是一颗心的动向与感悟,并非情节。而每个人的心对每件事物人的感悟体验又不一样。非得潜心进入她或他的文字才行。
当时看的不专心,所以没看懂,就知一个女人在去英格兰或威尼斯的船上,这地方不要这样精确吧。不象搞科研,可留些可能性,我想写字可能是这样的。遇见了一个纤弱的中国男子,爱上了他,与他恋爱了。最终男子是否带她回大陆,或她追随他到他故国去,不记得了,但记得那男子家里非常有钱,是大陆首富,具体做什么生意的也不记得了。
情人是杜拉斯的代表作,就印象中它是很好的一部。那个年轻忧伤,孤独才情的女人令人过目不忘。文字的成功在于这种予人过目不忘的形象与思想。它久久的留在你脑海里。一下子就触动你内心,这种文字就是好的。就不要再谈其他。莱辛说过:真正的艺术一概出自深沉的赤裸的毫不掩饰的内心情感,即使经过翻译,这种犹如闪电的个人的真情实感依然存在。我花了两个两天的时间,才从金色笔记中捞到这段话。又把它从头到尾看了两遍,就为找到这段话。说出来也许大家还不相信。好的语言刚才看过印象深刻又不可寻了。因为它表达了我的一种写作观念,我喜欢的就是这种艺术,出自内心的真情实感,不欺骗人也不被人欺骗,踏实安全。一见就如雷击。因为它曾经就是某个你的潜在。就象一间房屋布局格调构造都无瑕疵。但它流于俗套没有特殊,你过目就忘或者印象不深。而一间老屋旧房子并不怎么完好,却触及到你内心。或它的破旧还居住着人,或因它林立在这富丽堂皇中与众不同,不亢不卑。总之能让你产生强烈印象,印合你留念记忆中或隐藏的某种东西,令你过目不忘,甚至随其驶进只属于你的回忆老家。文字的魅力与成功可能是这样的东西。不是给所有读者共鸣而只是承担一部分人的情感,或你个人的情感。一个人能够撑起自己的天空,也是不错的。这种天空也不再属于她或他个人,想把整个天空撑起来的作家不存在也不可能。
就象狄金森。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写作,一个人的天空,也能营造出种奇迹。
篱笆那边
有草莓一颗
我知道,如果我愿
我可以爬过
草莓真甜
这样的单纯自然。
再后看杜拉斯的写作,那里有间小屋,与我的气韵一样。而在写字与小屋前我根本还没读过杜拉斯的写作。那篇小文只有几十个字,是这样写的:
过两天就要回小厂了,就不能那样随心所欲的写字。如告别了心爱的小屋。写字于我是小屋的宁静与安舒,恬适。每每握起笔就如握打开小屋的钥匙,里面的气息是我希求渴望与熟悉。徜徉在文字里如躺在小屋温暖的沙发上。我喜欢这样形容我的写字,不够大不够开阔,可却够温馨够精致清静。
后来偶然发现自己的这间小屋多年前就被人拥有写到过。那种以我毫不置疑的强势使杜拉斯的小屋显得很孤单冷清。就是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强硬与冷。只顾只的在那写,强调我我我的那种若无旁人的叙述真的很令人讨厌。而她的强在于不在乎旁人怎么看的这种自言自语。不论多么叫人讨厌她仍在那自言自语,哪怕当她是个疯子依然在那自言自语。恰是这种狂躁强势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很少有人这样写字的,这种姿态真的很可恶。
而我的小屋真只是个温暖舒适的地方,虽只简单的几句,不及杜拉斯房屋的众多描写。那是因为我没时间去描写,那时我要告别小屋回小厂了。还因为中这种描写足够多了。这个字只在说明我写作的一种态度与写作在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意味。它与杜拉斯的写作倒是不谋而合。
我的局限在于还没有杜拉斯那样变态,还局限于一个女子的情怀。还不能达到那种毫无置疑若无旁人我的状态。还不具备达到这个自我的力量。一种绝对的自信状态。杜拉斯达到了,她成功了。她在那样叙述时断不会想到别人会厌恶她的那种自高自大。
杜拉斯的这种写作只能说明她从来就是个很自恋自私的人。而我却不是那样的人。为了家庭孩子亲人我可以抛弃一切奉献一切。那是作为一个中国女性传统的美德,我几乎是很传统的。最初是我男人要办米厂,在家乡开展事业,然后是他生病,再后是儿子。终其一生我似乎只为这两个男人忙碌。我的写作是放在我现实最最后。尽管这样我却又一天也不能离开我的写作。没有哪天的生活不与我的字联系一起。但又不能将之置顶浮出。我一点都不自恋,却写了那些貌似自恋的字,我是大公无私的,为了孩子家庭我可舍弃生命。这样的在责任心。那文字里的自我是无形中弹出的,她与杜拉斯的故作自我有着本质区别。
断乎我那种文字不会让人觉得可恶吧,只是有些狭窄了。虽不是大我的苦却是小我的极苦,心灵深处的苦。把这种苦表达的尽真尽切触动你,哪怕只是一瞬间,也是成功的。至少至今我自认为我的写作是成功的,好的。它本身没有缺陷,而是生活的缺陷。每个写字者都因自己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环境拥有不同的姿态写不同的字。能形成自己独有姿态独有文字的写作就是好的成功的。我一直的写作都是真诚原我的,没有模仿任何人,是以我的本面目面对大家。这种字写出来应该是好的,尽管有许多缺陷,但它是可打动人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