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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有一七六以来与第一个早本的情节,当是根据早本续书,兼采脂批内的线索。续书人看过庚本,从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上知道有"后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后凑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关于"抄没、狱神庙诸事"的批语,迳将狱神庙当作监狱。此人应是曹雪芹亲友圈的外围人物,但是显然与畸笏没有接触。
儿玉达童教授述及此本时,因为言语不通,用笔谈,讲到探春,写了"远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该是封号。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春出国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占花名酒令,探春抽到杏花,主得贵婿。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原来这句顽话也是预言,而且探春作王妃也应当是番王妃,才合远嫁的预言。
第六十三回来自极早的早本,当时元妃还是王妃,当然也就不会有元妃的封号。──元春封元妃非常特别,因为从前女子闺名不让外人知道,妃嫔封号用自己名字的史无前例。金废帝海陵王有个元妃,大概作者喜爱这名字。而且元春称元妃也更容易记忆,正如多浑虫之妻灯姑娘改称多姑娘。书中几百个人物,而人名使人过目不忘,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元春改为贵妃后,起初只称贾妃,因此第十八回省亲一节清一色都是贾妃,只有宝玉觐见的一小段接连三个"元妃",前几句刚提起宝玉的时候又有个"元妃"。
书中宝玉的年龄减低好几次,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所以第二回叙述元春诞生后,各脂本都是"次年又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宝玉还是十五岁,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岁(见"二详红楼梦")。第十八回也是写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诗联,是准备用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前附叶没有书名,与第七十五回一样,两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见"三详")。宝玉觐见一段,先是贾政报告园中匾对都是宝玉拟的。
元妃听了宝玉能题,便含笑说:"进益了。"贾政退出。贾妃见宝林二人益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贾母乃启无职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进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近前,携手拦于怀内,又抚其头颈笑道:"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尤氏凤姐等上来启道:"筵宴齐备,请贵妃游幸。"元妃等起身,命宝玉导引。
此回只有这四次用"元妃",都与宝玉有关。一提起钗黛,就又还原,仍用"贾妃",而此处称宝钗黛玉为"宝林二人",显然这一场没有宝玉,二宝不致混淆不清。看来早本此回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与贾珍贾琏同等身分,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觐见。"携手拦入怀内"等语,是对小孩的动作与口吻,当是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年龄后,一七五五年加的润色,感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这次添写宝玉觐见时用的。因此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这名称,"杏元和番"则是第一个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数太多,以至于"元字"封号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节末尾分段,看得出此节是后加的,原稿本中间插入两页,末了忘加指示,令抄手"续下页"。但是回内怡红夜宴并没改写过,因此还留着两个漏网之鱼的"王妃"。席上行占花名酒令,袭人拈到"桃红又是一年春",麝月拈到"开到荼蘼花事了",预言袭人别嫁,最后只剩下一个麝月。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看来当时已有第六十三回,结局已有麝月独留,袭人别嫁──湘云达到了与她同嫁一人的愿望,而仍旧不能相聚。
三六桥本的续书人如果仅只知道早本情节,遵循着补撰,就不会用杏元封号,犯了元妃的讳。换一个字还不容易?显然"杏元和番"这一回是直接从第一个早本上抄来的。续书人手中有这本子。
三六桥本虽然是续书,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内,仍旧是极珍贵的。既然四初叶还在日本,只要在战火中无恙,日本也有研究红楼梦的,一经唤起广大的注意,也许不久就会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声"或云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样,昙花一现,又遗失了,似是隐匿起来,避免"收归国有"。
"旧本"之四──南京刻本──写宝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于乾隆元年,上谕废除京师的巡检官:"外城街巷孔多,虑藏奸匪,各树栅栏,以司启闭,其栅栏仍照旧交与都察院五城及步兵统领,酌派兵役看守。"("东华录")。我在报上看见台湾鹿港古迹的照片,也有拦街的木栅,设门,不过没附有小屋,大概因为气候暖,不像北方,看守人至少要个木棚遮蔽风雪。中土已经湮灭了的,有时候在边远地区还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杨米人"都门竹枝词"有:"赶车终日不知愁,堆子框呵往下浏";"堆子日斜争泼水,红尘也有暂停时。"看街兵夜间打更,白天洒水净尘,指挥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低,居中行走限官员轿马,所以框喝叫骡车靠边走,一靠边就直往下溜。
"旧本"之二写宝玉"沦为击柝之流"。之三写宝玉湘云暮年,"夫妇在都中拾煤球(渣误?)为活","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栖于街卒木棚中,为沦为击柝之流一语之正解,可见非谓宝玉本人充当看街兵,实即穷得无住处耳。"这推测得十分合理。
嘉庆九年,御史书君兴奏:煤铺煤缺,和土作块。似是煤球之始,那么乾隆年间著书时还没有煤球。宝玉湘云只是在垃圾堆里捡出烧剩的煤核,有人收买,跟现在一样。但是"街卒木棚"是个时代的标志,使咮成为可靠的原本。
关于此本内容的记载,只说"荣宁衰替",没提抄家。老了才赤贫,显然不是为了抄家──八十回内看得出,绝对不会等宝玉老了才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贾家本来没抄家。但是百回"红楼梦"中两府获罪,荣府在原址苦撑了一个时期之后,也还是"子孙流散",宝玉不到三十岁已经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宝玉十五岁"尘缘已满大半了",见"二详"──咮写宝玉老了才一贫如洗,显然贾家并未获罪,所以落到这田地尚需时日。没抄家,也没获罪,宝玉湘云白头偕老──这分明就是第一个早本。
"荣宁衰替"──第一个早本其实还没有宁府。董康转述他亡母幼年看的书的内容,自然记不清楚了。不幸关于咮的两条记载都非常模糊,王伯沆引濮文的话,所举的出处,也把书名记错了。
端方本──呙──前八十回同程本,不过加了两段秽亵的文字。写宝玉湘云先奸后(续)娶,大概是被"醉眠芍药裀"引起了遐想。"八十回以后,黛玉逝世,宝钗完婚情节亦同,此后甚不相类矣。"想必娶宝钗也有掉包等情。此本改写程本,但是有一特色:
宝玉完婚后,家计日落,流荡益甚;逾年宝钗以娩难亡,宝玉更放纵,至贫不能自存。欲谋为拜堂阿,以年长格于例,至充拨什库以糊口。适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胶续。
"家计日落"仍旧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贾琏说的"家道艰难",需要紧缩,不过这是几年后,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续书没有不写抄没的,因为书中抄家的暗示太明显,而此本删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么事都没发生,又并不改成好下场,这样写是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这一部份来自第一个早本。宝玉穷到无法度日,已经"年长",等到老了捡煤渣,"流落饥寒",也正吻合。端方本采用这败落的方式,当是因为归罪于宝玉。这是个年代较晚的抄本,迟至一九一年左右还存在,作风接近晚清的夸张的讽刺性小说,把宝玉湘云写成最不堪的一种名士派。但是此处写败家子宝玉只用"放纵"二字,轻飘而含糊得奇怪,与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纵"遥相呼应──王夫人解释袭人暂不收房的原因:"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有放纵的事,到(倒)能听他的劝。"──后回宝玉的罪名不过是"放纵",看来也是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当然原本不会有"拜堂阿"、"拨什库"。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后从程本过渡到第一个早本,但是受程本后四十回作者的影响,也处处点明书中人是满人,卖弄续书人自己也是满人,熟悉满洲语文风俗。
前面说过,关于第一个早本的记载模糊异常。"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没提宝钗嫁宝玉后才死。王伯沆引濮文的话,更是口口声声"宝玉系娶湘云","宝玉所娶系湘云",仿佛双方都是第一次结婚。难道宝钗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宝钗后败落的经过用第一个早本,因此娶宝钗是原有的。董康等没提,大概因为是尽人皆知的情节。至于湘云是否再醮,宝玉搞到生活无著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然后续娶湘云;湘云早先定的亲如果变卦,也不会这些年来一直待字闺中,当然原著也是写她结过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妇。宝玉鳏居多年,显然本来无意续弦。他们的结合比较像中年孤苦的两兄妹。连端方本也都没插入色情场面写他们旧梦重温。
"旧本"之二,八十回后与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骤衰。抄没后宝玉湘云流落重逢而结合,应当年纪还轻,与第一个早本的老夫妻俩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据这早本续书,不过将流落提前,结婚宕后,增加戏剧性。"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是没参用程本,似是较早的续书。大概不会有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在内──用不上。
南京刻本──哖──写宝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静王,不是重逢湘云。此点南京刻本与啕是互相排除的,并不是记载不全,顾此失彼,因为不可能先遇见湘云,然后又遇见北静王──啕写到宝玉湘云重逢后结合,全书已完;如果是先遇见北静王,那就已经转运,不做看街人了,也不会再在凄惨的情形下遇见湘云。这两个本子似是各自分别续书,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将街卒木棚中过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再来细看南京刻本的内容:
画家关松房先生云:"尝闻陈弢庵先生言其三十余岁时(光绪初年)曾观旧本红楼梦,与今本情节殊不同。薛宝钗嫁后,以产后病死。史湘云出嫁而寡,后与宝玉结褵。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住堆子中。一日,北靖王舆从自街头经过,看街人未出侍候,为仆役捉出,将加棰楚,宝玉呼辩,为北靖王所闻,识其声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书中作者自称当时亦在府中,与宝玉同居宾馆,遂得相识,闻宝玉叙述平生,乃写成此书云云。
──扈功著“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
宝钗死于产难,湘云再醮宝玉,与端方本相同,遇北静王也大同小异,且都误作"北靖王"。扈功文内转述关松房听到的陈弢庵的话,两次都是口述。"静"误作"靖"显然是扈功的笔误。但是民初褚德彝记端方本事,也与近人扈功同误"静"为"靖",未免巧合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是周汝昌引扈、褚二文,两次都抄错了?
"红楼梦新证"书中错字相当多。如果不是误植,还有个可能的解释:听某某人说,也可能是书信上说的。如果扈功所引的是关松房陈弢庵信上的话,那就是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间的一个连锁。
其实这两个本子的关系用不著“北靖王"作证。南京刻本把第一个早本的宿街卒木棚中渲染成自任看街兵,看街这样的贱役,清初应是只有汉人充当。端方本注重书中人是满人这一点,改为"充拨什库以糊口",表示一个满人至不济也还可以当拨什库。
遇北静王一节,端方本作宝玉"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赏雪,大概宝玉醉了,"适九门提督经其地,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盖北靖王也。"苦中作乐赏雪,与芦雪亭对照,借此刻划二人个性。但是不及南京刻本看街巧遇北静王,与职务有关,较浑成自然。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年──京师城外巡捕三营、督捕、都察院、五城所管事宜交步军统领管理,换给"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印信(见"红楼梦新证"第三五页)。步军统领本来只管城内治安,自此兼管城外,"九门提督"是他的新衔。端方本内北静王现任九门提督,也是此本的润色,当代的本地风光。是端方本改南京刻本,应无疑义。
延入王府,端方本显然认为太优遇了,改为代找了个小差使:"越日送入銮仪卫充云麾使,迄潦倒以终云。"云麾使如果执云帚──也就是拂尘;省亲时仪仗中"又有值(执)事太监捧着香珠绣帕漱盂扫尘等类,一队队过完"──比扛旗伞轻便。后妃用太监,銮仪卫想必另在满人中挑选。
南京刻本末尾著书人根据宝玉口述,写成此书,这著书经过与楔子冲突,也与卷首作者自述冲突,显出另手。但是重逢北静王是否第一个早本原有的?
今本第十四、十五、十六回、第二十四、第七十一回都有北静王。秦可卿出殡途中,北静王初次出场。"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秦氏。第一个早本还没有写秦氏丧事的第十四、十五回。
第二次提起北静王,是第十六回林如海死后黛玉从扬州回来,宝玉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转赠黛玉,被拒绝了。早本黛玉初来时已经父母双亡,后改丧母后寄居外家多年,方才丧父(见"二详")。因此初名"石头记"时没有林如海病重,黛玉回扬州的事,当然也没有自扬州回京,与宝玉那一小场戏。
第二十四回主要是介绍贾芸,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贾芸初见红玉一场,又介绍红玉,早本旧有的人物。通回都是新材料,只把早本宝玉初见红玉一场用了进去,加上两句提起贾芸的对白。宝玉红玉一节这样开始:
这日晚上从北静王府里回来,见过贾母王夫人等,回至园内,换了衣服,正要洗澡。袭人因被薛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炊)水,檀云(全抄本作"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虽还有几个作粗活听唤的丫头,估量着叫不着他们,都出去寻伙觅伴的顽去了。
写此节时,晴雯的故事还与金钏儿的故事相仿佛。书名"红楼梦"期之前有个时期,添写金钏儿这人物,晴雯改为孤儿,因将此处的晴雯改为檀云(见"三详")。所以加金钏儿时改写过此节,一七六本将此节收入全新的第二十四回,又改写过一次。两次中有一次顺便一提北静王,免得冷落了这后添的人物。原先宝玉也许是从亲戚家回来。
前面说过,加了贾赦邢夫人迎春后,才写第七十一回。回内贾母做寿,贺客有北静王与北静王妃。
有北静王的五回都是后添的。第一个早本没有北静王,因此结尾也不会有宝玉重逢北静王。那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
南京刻本前文应有北静王,否则无法写重逢北静王。因此南京刻本前部是今本。它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而不是通部补撰传闻中的早本。
关于此本的记录,叙事层次不清,说到续娶湘云,下接"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如果是看街巧遇北静王,因祸得福后才续弦,那在湘云这方面就毫无情义可言了。但是宝玉在王府认识了著书人,想必就是同住宾馆时自述身世──包括续娶湘云的事。所以是先续弦后落魄。这也就是第一个早本的结局:宝钗产后病故,续娶湘云,后贫苦。后人复述,偏重续书杜撰的遇贵人一节,因为故事性较强,便于记忆,而原本后部是毫无变故的下坡路,没有获罪,更没有抄家──并不是略去不提。
端方本这一部份用第一个早本,只到"年长"时穷得过活不了,续娶湘云为止,而南京刻本一直到末了晚年流落,不过把街卒木棚中过宿加油加酱说成看街。端方本续书人手中未见得有第一个早本,大概就是参用南京刻本改写程本。
端方本改看街兵为拨什库,而看街又来自宿街口木棚中,可见原本内并没做任何工作,也没找过事。但是原本宝玉搞到过不了日子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所以端方本此处插入找事一节,就用超龄作为不合格的理由。
湘云不识当票(第五十七回),可见社会上的事一无所知。她与宝玉一样任性,而比宝玉天真,所以是跟她在一起才终于落到绝境中。湘云精于女红,但是即使领些针线来做,也需要世故些,上门走动,会趋奉逢迎。
第一回"好了歌"有:"金满箱,银满箱,展(转)眼乞丐人皆谤。"甲戌本夹批:"甄玉贾玉一干人。"并没有说湘云做乞丐。讲宝玉也着重在"谤"字上,可能仅只是说一成了穷光蛋,人人都骂不上进。当然,这一系列批语已经不是批第一个早本了。稍前有这两句歌词:"说什么粉正浓,脂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甲戌本夹批:"宝钗湘云一干人。"作批的时候宝钗早卒,已经改去。
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宝玉湘云再婚这样迟,然后白头偕老,纵使流落,显然并未失散了再重逢。"旧本"之二写湘云为丐,无非是为了使她能在风雪之夜与敲更的宝玉重逢。
因此湘云为丐与宝玉打更一样,都不是原有的。他们俩生活在社会体系外,略似现代西方的嬉痞──近来大都译为"嬉皮",不免使人联想到"嬉皮笑脸",其实他们并不──但是嬉痞是寄生在富裕宽容的社会上──对年轻人尤其宽容,老了也还混不下去。宝玉湘云晚景之惨,可想而知。
庚、戚本第二十二回有两则极长的批注,批宝玉续庄子的事。第二段如下:
黛玉一生是聪明所。阿凤是机心所。宝钗是博知所。湘云是自爱所。袭人是好胜所。皆不能跳出庄叟言外,悲亦甚矣。
黛玉太聪明了,过于敏感,自己伤身体。宝钗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娶了个mrs。knowll,不免影响夫妇感情。"湘云是自爱所",只能是指第一个早本内,再醮宝玉前,其实她并不是没有出路,可以不必去跟宝玉受苦,不过她是有所不为。
"阿凤是机心所",可见第一个早本已有凤姐,此回要角之一,更可以确定第二十二回来自最初的早本。
第三十一回袭人吐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袭人是好胜所",是说贾家败落后,她恨宝玉不争气,以至于琵琶别抱。这条批是批第一个早本,当时已有袭人别嫁的情节,这也是一个旁证。第三十二回隐约提起的湘云袭人十年前西边暖阁夜话,同嫁一个丈夫的愿望,预言不幸言中而又不中。袭人另外嫁人,总是年轻的时候,与湘云一去一来,相隔多年,根本没有共处过。
书中用古代地名,讳言京城是北京,早本尤其严格。北京分里城外城。端方本内蒋玉菡的当铺开在外城,又是端方本特有的笔触,与此书的态度相悖。
第一个早本内袭人并没有与蒋玉菡一同奉养宝玉夫妇,因为与宝玉湘云的下场不合。袭人嫁的是否蒋玉菡,嫁后是否故事还发展下去,不得而知。蒋玉菡嫌宝玉屡次来借钱,要叫铺兵驱逐,"为袭人所斥而罢",大概是端方本编出来骂宝玉的。南京刻本就没有──复述者该不会遗漏这样触目的情节。
端方本续书人鄙视宝玉,想必是因为第一个早本对宝玉的强烈的自贬。
此本还没有卷首作者自述一节,但是那段自述也写得极早。在这阶段,此书自承是自传──当然是与脂砚揉合的自画像。第一个早本的"老来贫"结局却完全出于想像。作者这时候还年轻,但是也许感到来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传性的资料此本毫不掩饰,用了进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晋,在书中也是王妃。但是避讳的要点完全隐去,非但不写抄家,甚至避免写获罪。第一个早本离抄家最远,这一点非常值得注意。
第二十一回有:"谁知四儿是个聪敏乖巧不过的丫头。"庚、戚本句下批注:"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批者一生亦为此所,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犯(反)抱恨。盖四字人甚矣。被者深感此批。"末句是作者批这条批。
这位批者的口气与作者十分亲密而地位较高,是否脂砚虽然无法断定,至少我们确实知道作者自承"聪明反被聪明误"。
前引第二十二回批宝玉续庄子,批第一个早本的一条批注:"黛玉一生是聪明所。阿凤是机心所。宝钗是博知所"等等。黛玉太聪明了,所以过分敏感,影响健康。宝玉对于他倾慕的这些人也非常敏感脆弱。第七十回"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症。"戚本作"冷淡了柳湘莲"。
第六十七回有甲乙丙丁四种,戚本此回是第六十七回乙(见"四详"),有许多异文,如薛蟠听说柳湘莲跟着跛足道士走了,向西北大哭了一场,可见上一回内柳湘莲是向西北方去的。那是第六十六回乙,与今本不同。还有第六十六回甲,因为甄士隐的"好了歌""保不定日后作强梁"句旁,甲戌本批"柳湘莲一干人",显然"风月宝鉴"初收入此书时,柳湘莲没削发出家,只悄然离京,后回再出现,已经落草为盗。
戚本第七十回"宝玉因冷淡了柳湘莲"这句是指第六十六回柳湘莲打听尤三姐品行如何,与宝玉谈话间有点轻微的不愉快,虽然柳湘莲立刻道歉,此后没见面。这该是第六十六回甲,回末尤三姐自刎后,柳湘莲离开小花枝巷,没往下写他去何处。直到第七十回,宝玉还不知道他已经出京,只知道尤三姐自杀了,而他自己与湘莲之间有那么点芥蒂,也是他耿耿于心的许多心事之一。此后改写第六十六、六十七回甲,落草改出家,就把"冷淡"改为"冷遁"。回目是"冷二郎一冷入空门","冷二郎遁入空门"浓缩为"冷遁",这名词生硬异常,如果不是与"冷淡"谐音,不会想起"冷遁"二字。
宝玉思慕太多,而又富于同情心与想像力,以致人我不分,念念不忘,当然无法专心工作,穷了之后成为无业游民。在第一个早本内,此书是个性格的悲剧,主要人物都是自误。
此本没有贾雨村,凤姐也未代雨村好友冷子兴说情,带累贾琏。看来贾琏并未休妻。"阿凤是机心所",只是心力消耗过甚,旧病复发而死。
甄士隐的"好了歌"内有:"昨怜破寒,今嫌紫蟒长。"甲戌本批:"贾兰贾菌一干人。"但是批的已经不是第一个早本了,宝钗早死已经改去──"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批"宝钗湘云一干人。"
最初的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贾兰不是个闲角,显然是此回固有的,而不是家宴列席众人中后加的一个名字。贾菌只出现过一次,第十三回秦可卿丧事,族人大点名点到他(戚本作贾茵),排名在贾兰之下,倒数第二,想必比贾兰还小。该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时新添的一个人物。第一个早本内,贾家如果中兴,也只是贾兰一人。似应有中兴,否则贾兰这人不起作用。此书确实做到希腊戏剧的没有一个闲人,一句废话。
但是贾兰发达也应在宝玉死后,因为宝玉显然并没得到他的好处。所以写宝玉湘云的苦况一直写到宝玉死去为止。这结局即使置之于近代小说之列,读者也不易接受。但是与百回"红楼梦"的"末回情榜"、"青埂峰下证了情缘"一比,这第一个早本结得多么写实、现代化!从现代化改为传统化,本来是此书改写的特点之一。艺术上成熟与否当然又是一回事。
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的共四种,内中大概是南京刻本流传最广,连端方本续书人这老北京也买到一部。但是予人印象最深的是"旧本"之二。我十四五岁的时候看"胡适文存"上的一篇红楼梦考证,大概也就是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手边无书,可能记错了──传说有个"旧时真本"写湘云为丐,宝玉作更夫,雪夜重逢,结为夫妇,看了真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这位续书人改编得确是有一手,哀艳刺激传奇化,老年夫妇改为青年单身,也改得合理,因为是续八十回本,当然应有抄家,所以青年暴贫。而且二人结合已是末回卷终,并无其他的好下场,仿佛成为一对流浪的情侣,在此斩断,节拍扣得极准,于通俗中也现代化,甚至于使人有点疑惑──会不会是曹雪芹自一七五四本起改写抄没,一直难产,久久胶着之后,一度恢复续娶湘云的情节,不过移到抄家后?
第一个早本内鳏居多年后续娶孤苦无依的湘云,不能算是对不起黛玉。改为在这样悲惨的情形下意外的重逢而结合,也情有可原,似乎是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是曹雪芹自改,为什么要改宝玉为看街兵?在街卒木棚中过夜也尽有机会遇见乞丐。现代的嬉痞也常乞讨,而看街兵需要侍候过往官员。宝玉最憎恶官。
雪夜重逢的一幕还是别人代续的。
第一个早本源久流长,至今不绝如缕,至少有一部份保存到本世纪四年间,而接近今本的百回"红楼梦"倒早已影踪全无。除了因为读者大众偏爱湘云,也是因为此本结局虽惨──与无家可归捡煤渣一比,后期的"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不过是有些小户人家的常情──到底较有人间味,而百回"红楼梦"末了宝玉与贾雨村先后去青埂峰下,结在禅悟上,不免像楔子一样笔调枯淡。历来传抄中楔子被删数百字都没人理会,可见不为读者所喜。
周汝昌将第一个早本与有关无关的几种续书混为一谈,以为至少有一个异本,不过记载繁简不同,即使不是原本,也是知道原著情节,据以续补,除了做看街兵是附会,而宝玉湘云鳏寡匹配,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急改进呈御览,照例替内廷讨吉利。结合本来可有可无,不结合反而更主题严肃──抗议当时统治阶级的残暴,宝玉湘云抄家后都做了乞丐。
周汝昌从这大杂烩上推测八十回后的情节,又根据一道没看仔细的奏章,以为曹雪芹将发卖李煦的妇孺的事"结合了他本身的经历见闻",写史家抄没时,"湘云等妇女被指派或变价为奴为佣";宝玉那只麒麟曾经第二次失落,被卫若兰拾了去,湘云流落入卫若兰家,见麒麟泪下,若兰问知是宝玉的表妹,骇然,大概由于冯紫英的助力,代访到宝玉下落,"于是二人遂将湘云送到可以与宝玉相见之处",[按:指射圃,因为下文揣测脂砚等惧祸,抽去反抗当时统治阶级的狱神庙回与"卫若兰射圃文字",所以独这两部份"迷失无稿"──显然认为射圃是秘密相会的地点。]撮合宝玉湘云成为患难中的夫妻("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一页)。用两个贵公子作救星,还是阶级意识欠正确。
前面列出的"旧本"之五,是个八十回本,未完,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这当然是循第二十八回的线索,回内元妃端午节赏赐的节礼独宝玉宝钗的相同,黛玉的与别的姊妹们一样。事实是这伏笔这样明显,甚至于使人疑心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是使她能够在八十回后主张这头亲事。
但是如果是这样,宝玉虽然不得不服从,心里势必怨恨,破坏了他们姊弟特别深厚的感情。如果是遗命,那就悱恻动人,更使宝玉无可如何了。
庚本第二十四回批红玉的名字:"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红玉郁郁不得志,影射黛玉。黛玉怀才不遇,只能是指她不得君心。元妃代表君上。
晴雯是"女儿痨死的",就必须立刻火葬。起初患感冒的时候,病中与宝玉同睡在暖阁里,麝月也怕老嬷嬷们担忧"过了病气",可见从前人不是不知道传染的危险。黛玉也是肺病。子嗣的健康问题还在其次,好在有妾侍。元妃一定关心她这爱弟的健康。黛玉是贾母从小带大的,所以贾母不忍心拆散她与宝玉。元妃只见过黛玉一面。
如果不是元妃插手,贾母死后宝黛的婚事也可能有变局,第五十七回紫鹃就虑到这一层。但是这样一来,又是王夫人做恶人。这究竟不比逐晴雯,会严重的影响母子感情。
早本宝钗是王夫人的表侄女──见戚本第六十七回,那已经不很早,"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此回已经又改写过一次了。可见早本没有王薛是近亲的这一重关系,显然不预备写王夫人凤姐看中宝钗,想培植母家势力──这与王夫人的个性也不合。此后改为近亲,大概是因为不然长期寄居不合理。
金玉姻缘出于元妃的主张,照理是最合适的安排。而且绚烂的省亲给宝玉带来了大观园,同时也留下了这么个恶果,不到半年就在节礼上透了消息,极富于人生的讽刺。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元妃不过是王妃,地位不够崇高。王妃晋级,想必就是为了这原因。
怎见得不是别人根据第二十八回的线索,改写八十回本末尾?因为八十回本未完,别人尽可以续书,写八十回后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病逝,何必移到八十回前?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回前总批有"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但是除了此回这一次,第二十三回后这五回都没提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此回描写宝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等句,与诗联期(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重复,因为隔的年数太多。
兼有一七六以来与第一个早本的情节,当是根据早本续书,兼采脂批内的线索。续书人看过庚本,从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上知道有"后卅回",因此在八十回后凑足三十回。他看到庚本畸笏关于"抄没、狱神庙诸事"的批语,迳将狱神庙当作监狱。此人应是曹雪芹亲友圈的外围人物,但是显然与畸笏没有接触。
儿玉达童教授述及此本时,因为言语不通,用笔谈,讲到探春,写了"远嫁,杏元和番"六字。末四字似是回目的一部份。"杏元"该是封号。番王例必要求尚主,才有面子,因此探春出国前封了杏元公主或郡主。第六十三回占花名酒令,探春抽到杏花,主得贵婿。众人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原来这句顽话也是预言,而且探春作王妃也应当是番王妃,才合远嫁的预言。
第六十三回来自极早的早本,当时元妃还是王妃,当然也就不会有元妃的封号。──元春封元妃非常特别,因为从前女子闺名不让外人知道,妃嫔封号用自己名字的史无前例。金废帝海陵王有个元妃,大概作者喜爱这名字。而且元春称元妃也更容易记忆,正如多浑虫之妻灯姑娘改称多姑娘。书中几百个人物,而人名使人过目不忘,不是没有原因的。但是元春改为贵妃后,起初只称贾妃,因此第十八回省亲一节清一色都是贾妃,只有宝玉觐见的一小段接连三个"元妃",前几句刚提起宝玉的时候又有个"元妃"。
书中宝玉的年龄减低好几次,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所以第二回叙述元春诞生后,各脂本都是"次年又生一位公子"。全抄本第二十五回是一七五四本初稿,宝玉还是十五岁,甲戌本此回是一七五四本定稿,已改十三岁(见"二详红楼梦")。第十八回也是写这一年的事。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有"正是"二字,下缺诗联,是准备用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前附叶没有书名,与第七十五回一样,两回都是一七五六年定稿(见"三详")。宝玉觐见一段,先是贾政报告园中匾对都是宝玉拟的。
元妃听了宝玉能题,便含笑说:"进益了。"贾政退出。贾妃见宝林二人益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贾母乃启无职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进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近前,携手拦于怀内,又抚其头颈笑道:"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尤氏凤姐等上来启道:"筵宴齐备,请贵妃游幸。"元妃等起身,命宝玉导引。
此回只有这四次用"元妃",都与宝玉有关。一提起钗黛,就又还原,仍用"贾妃",而此处称宝钗黛玉为"宝林二人",显然这一场没有宝玉,二宝不致混淆不清。看来早本此回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与贾珍贾琏同等身分,男性外戚除了生父都不能觐见。"携手拦入怀内"等语,是对小孩的动作与口吻,当是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年龄后,一七五五年加的润色,感人至深。所有的"元妃"都是这次添写宝玉觐见时用的。因此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这名称,"杏元和番"则是第一个早本就有的,隔的年数太多,以至于"元字"封号犯重。
庚本第六十三回芳官改名一节末尾分段,看得出此节是后加的,原稿本中间插入两页,末了忘加指示,令抄手"续下页"。但是回内怡红夜宴并没改写过,因此还留着两个漏网之鱼的"王妃"。席上行占花名酒令,袭人拈到"桃红又是一年春",麝月拈到"开到荼蘼花事了",预言袭人别嫁,最后只剩下一个麝月。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看来当时已有第六十三回,结局已有麝月独留,袭人别嫁──湘云达到了与她同嫁一人的愿望,而仍旧不能相聚。
三六桥本的续书人如果仅只知道早本情节,遵循着补撰,就不会用杏元封号,犯了元妃的讳。换一个字还不容易?显然"杏元和番"这一回是直接从第一个早本上抄来的。续书人手中有这本子。
三六桥本虽然是续书,有部份早本保留在内,仍旧是极珍贵的。既然四初叶还在日本,只要在战火中无恙,日本也有研究红楼梦的,一经唤起广大的注意,也许不久就会有消息了。但是周汝昌提了一声"或云在上海"。倘在上海,那就不大有希望了,恐怕又像南京的靖本一样,昙花一现,又遗失了,似是隐匿起来,避免"收归国有"。
"旧本"之四──南京刻本──写宝玉作看街兵,住"堆子"中。看街兵制度始于乾隆元年,上谕废除京师的巡检官:"外城街巷孔多,虑藏奸匪,各树栅栏,以司启闭,其栅栏仍照旧交与都察院五城及步兵统领,酌派兵役看守。"("东华录")。我在报上看见台湾鹿港古迹的照片,也有拦街的木栅,设门,不过没附有小屋,大概因为气候暖,不像北方,看守人至少要个木棚遮蔽风雪。中土已经湮灭了的,有时候在边远地区还可以找到。
乾隆六十年杨米人"都门竹枝词"有:"赶车终日不知愁,堆子框呵往下浏";"堆子日斜争泼水,红尘也有暂停时。"看街兵夜间打更,白天洒水净尘,指挥交通。京中大街中高旁低,居中行走限官员轿马,所以框喝叫骡车靠边走,一靠边就直往下溜。
"旧本"之二写宝玉"沦为击柝之流"。之三写宝玉湘云暮年,"夫妇在都中拾煤球(渣误?)为活","流落饥寒,至栖于街卒木棚中"。周汝昌按:"栖于街卒木棚中,为沦为击柝之流一语之正解,可见非谓宝玉本人充当看街兵,实即穷得无住处耳。"这推测得十分合理。
嘉庆九年,御史书君兴奏:煤铺煤缺,和土作块。似是煤球之始,那么乾隆年间著书时还没有煤球。宝玉湘云只是在垃圾堆里捡出烧剩的煤核,有人收买,跟现在一样。但是"街卒木棚"是个时代的标志,使咮成为可靠的原本。
关于此本内容的记载,只说"荣宁衰替",没提抄家。老了才赤贫,显然不是为了抄家──八十回内看得出,绝对不会等宝玉老了才抄家。
一七五四本前,贾家本来没抄家。但是百回"红楼梦"中两府获罪,荣府在原址苦撑了一个时期之后,也还是"子孙流散",宝玉不到三十岁已经出了家──一七五四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宝玉十五岁"尘缘已满大半了",见"二详"──咮写宝玉老了才一贫如洗,显然贾家并未获罪,所以落到这田地尚需时日。没抄家,也没获罪,宝玉湘云白头偕老──这分明就是第一个早本。
"荣宁衰替"──第一个早本其实还没有宁府。董康转述他亡母幼年看的书的内容,自然记不清楚了。不幸关于咮的两条记载都非常模糊,王伯沆引濮文的话,所举的出处,也把书名记错了。
端方本──呙──前八十回同程本,不过加了两段秽亵的文字。写宝玉湘云先奸后(续)娶,大概是被"醉眠芍药裀"引起了遐想。"八十回以后,黛玉逝世,宝钗完婚情节亦同,此后甚不相类矣。"想必娶宝钗也有掉包等情。此本改写程本,但是有一特色:
宝玉完婚后,家计日落,流荡益甚;逾年宝钗以娩难亡,宝玉更放纵,至贫不能自存。欲谋为拜堂阿,以年长格于例,至充拨什库以糊口。适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胶续。
"家计日落"仍旧是第七十二回林之孝向贾琏说的"家道艰难",需要紧缩,不过这是几年后,又更不如前了。照理续书没有不写抄没的,因为书中抄家的暗示太明显,而此本删去程本的抄家,代以什么事都没发生,又并不改成好下场,这样写是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只能是这一部份来自第一个早本。宝玉穷到无法度日,已经"年长",等到老了捡煤渣,"流落饥寒",也正吻合。端方本采用这败落的方式,当是因为归罪于宝玉。这是个年代较晚的抄本,迟至一九一年左右还存在,作风接近晚清的夸张的讽刺性小说,把宝玉湘云写成最不堪的一种名士派。但是此处写败家子宝玉只用"放纵"二字,轻飘而含糊得奇怪,与第三十六回王夫人口中的"放纵"遥相呼应──王夫人解释袭人暂不收房的原因:"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总(纵)有放纵的事,到(倒)能听他的劝。"──后回宝玉的罪名不过是"放纵",看来也是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当然原本不会有"拜堂阿"、"拨什库"。端方本九十七八回后从程本过渡到第一个早本,但是受程本后四十回作者的影响,也处处点明书中人是满人,卖弄续书人自己也是满人,熟悉满洲语文风俗。
前面说过,关于第一个早本的记载模糊异常。"林薛夭亡,荣宁衰替,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没提宝钗嫁宝玉后才死。王伯沆引濮文的话,更是口口声声"宝玉系娶湘云","宝玉所娶系湘云",仿佛双方都是第一次结婚。难道宝钗也是未婚而死?
端方本自娶宝钗后败落的经过用第一个早本,因此娶宝钗是原有的。董康等没提,大概因为是尽人皆知的情节。至于湘云是否再醮,宝玉搞到生活无著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然后续娶湘云;湘云早先定的亲如果变卦,也不会这些年来一直待字闺中,当然原著也是写她结过婚,而且也不是小寡妇。宝玉鳏居多年,显然本来无意续弦。他们的结合比较像中年孤苦的两兄妹。连端方本也都没插入色情场面写他们旧梦重温。
"旧本"之二,八十回后与程本不同,但是也有抄家,因此是家境骤衰。抄没后宝玉湘云流落重逢而结合,应当年纪还轻,与第一个早本的老夫妻俩流落正相反。此本也是根据这早本续书,不过将流落提前,结婚宕后,增加戏剧性。"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是没参用程本,似是较早的续书。大概不会有第一个早本的原文在内──用不上。
南京刻本──哖──写宝玉作看街人,因而重逢北静王,不是重逢湘云。此点南京刻本与啕是互相排除的,并不是记载不全,顾此失彼,因为不可能先遇见湘云,然后又遇见北静王──啕写到宝玉湘云重逢后结合,全书已完;如果是先遇见北静王,那就已经转运,不做看街人了,也不会再在凄惨的情形下遇见湘云。这两个本子似是各自分别续书,而同是自然而然的将街卒木棚中过宿渲染成自任看街兵。
再来细看南京刻本的内容:
画家关松房先生云:"尝闻陈弢庵先生言其三十余岁时(光绪初年)曾观旧本红楼梦,与今本情节殊不同。薛宝钗嫁后,以产后病死。史湘云出嫁而寡,后与宝玉结褵。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住堆子中。一日,北靖王舆从自街头经过,看街人未出侍候,为仆役捉出,将加棰楚,宝玉呼辩,为北靖王所闻,识其声为故人子,因延入府中。书中作者自称当时亦在府中,与宝玉同居宾馆,遂得相识,闻宝玉叙述平生,乃写成此书云云。
──扈功著“记传闻之红楼梦异本事"
宝钗死于产难,湘云再醮宝玉,与端方本相同,遇北静王也大同小异,且都误作"北靖王"。扈功文内转述关松房听到的陈弢庵的话,两次都是口述。"静"误作"靖"显然是扈功的笔误。但是民初褚德彝记端方本事,也与近人扈功同误"静"为"靖",未免巧合得有点不可思议。难道是周汝昌引扈、褚二文,两次都抄错了?
"红楼梦新证"书中错字相当多。如果不是误植,还有个可能的解释:听某某人说,也可能是书信上说的。如果扈功所引的是关松房陈弢庵信上的话,那就是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间的一个连锁。
其实这两个本子的关系用不著“北靖王"作证。南京刻本把第一个早本的宿街卒木棚中渲染成自任看街兵,看街这样的贱役,清初应是只有汉人充当。端方本注重书中人是满人这一点,改为"充拨什库以糊口",表示一个满人至不济也还可以当拨什库。
遇北静王一节,端方本作宝玉"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赏雪,大概宝玉醉了,"适九门提督经其地,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盖北靖王也。"苦中作乐赏雪,与芦雪亭对照,借此刻划二人个性。但是不及南京刻本看街巧遇北静王,与职务有关,较浑成自然。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年──京师城外巡捕三营、督捕、都察院、五城所管事宜交步军统领管理,换给"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印信(见"红楼梦新证"第三五页)。步军统领本来只管城内治安,自此兼管城外,"九门提督"是他的新衔。端方本内北静王现任九门提督,也是此本的润色,当代的本地风光。是端方本改南京刻本,应无疑义。
延入王府,端方本显然认为太优遇了,改为代找了个小差使:"越日送入銮仪卫充云麾使,迄潦倒以终云。"云麾使如果执云帚──也就是拂尘;省亲时仪仗中"又有值(执)事太监捧着香珠绣帕漱盂扫尘等类,一队队过完"──比扛旗伞轻便。后妃用太监,銮仪卫想必另在满人中挑选。
南京刻本末尾著书人根据宝玉口述,写成此书,这著书经过与楔子冲突,也与卷首作者自述冲突,显出另手。但是重逢北静王是否第一个早本原有的?
今本第十四、十五、十六回、第二十四、第七十一回都有北静王。秦可卿出殡途中,北静王初次出场。"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秦氏。第一个早本还没有写秦氏丧事的第十四、十五回。
第二次提起北静王,是第十六回林如海死后黛玉从扬州回来,宝玉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转赠黛玉,被拒绝了。早本黛玉初来时已经父母双亡,后改丧母后寄居外家多年,方才丧父(见"二详")。因此初名"石头记"时没有林如海病重,黛玉回扬州的事,当然也没有自扬州回京,与宝玉那一小场戏。
第二十四回主要是介绍贾芸,一七六本新添的人物。贾芸初见红玉一场,又介绍红玉,早本旧有的人物。通回都是新材料,只把早本宝玉初见红玉一场用了进去,加上两句提起贾芸的对白。宝玉红玉一节这样开始:
这日晚上从北静王府里回来,见过贾母王夫人等,回至园内,换了衣服,正要洗澡。袭人因被薛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炊)水,檀云(全抄本作"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虽还有几个作粗活听唤的丫头,估量着叫不着他们,都出去寻伙觅伴的顽去了。
写此节时,晴雯的故事还与金钏儿的故事相仿佛。书名"红楼梦"期之前有个时期,添写金钏儿这人物,晴雯改为孤儿,因将此处的晴雯改为檀云(见"三详")。所以加金钏儿时改写过此节,一七六本将此节收入全新的第二十四回,又改写过一次。两次中有一次顺便一提北静王,免得冷落了这后添的人物。原先宝玉也许是从亲戚家回来。
前面说过,加了贾赦邢夫人迎春后,才写第七十一回。回内贾母做寿,贺客有北静王与北静王妃。
有北静王的五回都是后添的。第一个早本没有北静王,因此结尾也不会有宝玉重逢北静王。那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
南京刻本前文应有北静王,否则无法写重逢北静王。因此南京刻本前部是今本。它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而不是通部补撰传闻中的早本。
关于此本的记录,叙事层次不清,说到续娶湘云,下接"宝玉曾落魄为看街人"。如果是看街巧遇北静王,因祸得福后才续弦,那在湘云这方面就毫无情义可言了。但是宝玉在王府认识了著书人,想必就是同住宾馆时自述身世──包括续娶湘云的事。所以是先续弦后落魄。这也就是第一个早本的结局:宝钗产后病故,续娶湘云,后贫苦。后人复述,偏重续书杜撰的遇贵人一节,因为故事性较强,便于记忆,而原本后部是毫无变故的下坡路,没有获罪,更没有抄家──并不是略去不提。
端方本这一部份用第一个早本,只到"年长"时穷得过活不了,续娶湘云为止,而南京刻本一直到末了晚年流落,不过把街卒木棚中过宿加油加酱说成看街。端方本续书人手中未见得有第一个早本,大概就是参用南京刻本改写程本。
端方本改看街兵为拨什库,而看街又来自宿街口木棚中,可见原本内并没做任何工作,也没找过事。但是原本宝玉搞到过不了日子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了,所以端方本此处插入找事一节,就用超龄作为不合格的理由。
湘云不识当票(第五十七回),可见社会上的事一无所知。她与宝玉一样任性,而比宝玉天真,所以是跟她在一起才终于落到绝境中。湘云精于女红,但是即使领些针线来做,也需要世故些,上门走动,会趋奉逢迎。
第一回"好了歌"有:"金满箱,银满箱,展(转)眼乞丐人皆谤。"甲戌本夹批:"甄玉贾玉一干人。"并没有说湘云做乞丐。讲宝玉也着重在"谤"字上,可能仅只是说一成了穷光蛋,人人都骂不上进。当然,这一系列批语已经不是批第一个早本了。稍前有这两句歌词:"说什么粉正浓,脂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甲戌本夹批:"宝钗湘云一干人。"作批的时候宝钗早卒,已经改去。
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宝玉湘云再婚这样迟,然后白头偕老,纵使流落,显然并未失散了再重逢。"旧本"之二写湘云为丐,无非是为了使她能在风雪之夜与敲更的宝玉重逢。
因此湘云为丐与宝玉打更一样,都不是原有的。他们俩生活在社会体系外,略似现代西方的嬉痞──近来大都译为"嬉皮",不免使人联想到"嬉皮笑脸",其实他们并不──但是嬉痞是寄生在富裕宽容的社会上──对年轻人尤其宽容,老了也还混不下去。宝玉湘云晚景之惨,可想而知。
庚、戚本第二十二回有两则极长的批注,批宝玉续庄子的事。第二段如下:
黛玉一生是聪明所。阿凤是机心所。宝钗是博知所。湘云是自爱所。袭人是好胜所。皆不能跳出庄叟言外,悲亦甚矣。
黛玉太聪明了,过于敏感,自己伤身体。宝钗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娶了个mrs。knowll,不免影响夫妇感情。"湘云是自爱所",只能是指第一个早本内,再醮宝玉前,其实她并不是没有出路,可以不必去跟宝玉受苦,不过她是有所不为。
"阿凤是机心所",可见第一个早本已有凤姐,此回要角之一,更可以确定第二十二回来自最初的早本。
第三十一回袭人吐血,"不觉将素日想着后来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眼中不觉滴下泪来。""袭人是好胜所",是说贾家败落后,她恨宝玉不争气,以至于琵琶别抱。这条批是批第一个早本,当时已有袭人别嫁的情节,这也是一个旁证。第三十二回隐约提起的湘云袭人十年前西边暖阁夜话,同嫁一个丈夫的愿望,预言不幸言中而又不中。袭人另外嫁人,总是年轻的时候,与湘云一去一来,相隔多年,根本没有共处过。
书中用古代地名,讳言京城是北京,早本尤其严格。北京分里城外城。端方本内蒋玉菡的当铺开在外城,又是端方本特有的笔触,与此书的态度相悖。
第一个早本内袭人并没有与蒋玉菡一同奉养宝玉夫妇,因为与宝玉湘云的下场不合。袭人嫁的是否蒋玉菡,嫁后是否故事还发展下去,不得而知。蒋玉菡嫌宝玉屡次来借钱,要叫铺兵驱逐,"为袭人所斥而罢",大概是端方本编出来骂宝玉的。南京刻本就没有──复述者该不会遗漏这样触目的情节。
端方本续书人鄙视宝玉,想必是因为第一个早本对宝玉的强烈的自贬。
此本还没有卷首作者自述一节,但是那段自述也写得极早。在这阶段,此书自承是自传──当然是与脂砚揉合的自画像。第一个早本的"老来贫"结局却完全出于想像。作者这时候还年轻,但是也许感到来日茫茫的恐怖。有些自传性的资料此本毫不掩饰,用了进去,如曹寅之女平郡王福晋,在书中也是王妃。但是避讳的要点完全隐去,非但不写抄家,甚至避免写获罪。第一个早本离抄家最远,这一点非常值得注意。
第二十一回有:"谁知四儿是个聪敏乖巧不过的丫头。"庚、戚本句下批注:"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批者一生亦为此所,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犯(反)抱恨。盖四字人甚矣。被者深感此批。"末句是作者批这条批。
这位批者的口气与作者十分亲密而地位较高,是否脂砚虽然无法断定,至少我们确实知道作者自承"聪明反被聪明误"。
前引第二十二回批宝玉续庄子,批第一个早本的一条批注:"黛玉一生是聪明所。阿凤是机心所。宝钗是博知所"等等。黛玉太聪明了,所以过分敏感,影响健康。宝玉对于他倾慕的这些人也非常敏感脆弱。第七十回"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症。"戚本作"冷淡了柳湘莲"。
第六十七回有甲乙丙丁四种,戚本此回是第六十七回乙(见"四详"),有许多异文,如薛蟠听说柳湘莲跟着跛足道士走了,向西北大哭了一场,可见上一回内柳湘莲是向西北方去的。那是第六十六回乙,与今本不同。还有第六十六回甲,因为甄士隐的"好了歌""保不定日后作强梁"句旁,甲戌本批"柳湘莲一干人",显然"风月宝鉴"初收入此书时,柳湘莲没削发出家,只悄然离京,后回再出现,已经落草为盗。
戚本第七十回"宝玉因冷淡了柳湘莲"这句是指第六十六回柳湘莲打听尤三姐品行如何,与宝玉谈话间有点轻微的不愉快,虽然柳湘莲立刻道歉,此后没见面。这该是第六十六回甲,回末尤三姐自刎后,柳湘莲离开小花枝巷,没往下写他去何处。直到第七十回,宝玉还不知道他已经出京,只知道尤三姐自杀了,而他自己与湘莲之间有那么点芥蒂,也是他耿耿于心的许多心事之一。此后改写第六十六、六十七回甲,落草改出家,就把"冷淡"改为"冷遁"。回目是"冷二郎一冷入空门","冷二郎遁入空门"浓缩为"冷遁",这名词生硬异常,如果不是与"冷淡"谐音,不会想起"冷遁"二字。
宝玉思慕太多,而又富于同情心与想像力,以致人我不分,念念不忘,当然无法专心工作,穷了之后成为无业游民。在第一个早本内,此书是个性格的悲剧,主要人物都是自误。
此本没有贾雨村,凤姐也未代雨村好友冷子兴说情,带累贾琏。看来贾琏并未休妻。"阿凤是机心所",只是心力消耗过甚,旧病复发而死。
甄士隐的"好了歌"内有:"昨怜破寒,今嫌紫蟒长。"甲戌本批:"贾兰贾菌一干人。"但是批的已经不是第一个早本了,宝钗早死已经改去──"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批"宝钗湘云一干人。"
最初的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内贾兰不是个闲角,显然是此回固有的,而不是家宴列席众人中后加的一个名字。贾菌只出现过一次,第十三回秦可卿丧事,族人大点名点到他(戚本作贾茵),排名在贾兰之下,倒数第二,想必比贾兰还小。该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时新添的一个人物。第一个早本内,贾家如果中兴,也只是贾兰一人。似应有中兴,否则贾兰这人不起作用。此书确实做到希腊戏剧的没有一个闲人,一句废话。
但是贾兰发达也应在宝玉死后,因为宝玉显然并没得到他的好处。所以写宝玉湘云的苦况一直写到宝玉死去为止。这结局即使置之于近代小说之列,读者也不易接受。但是与百回"红楼梦"的"末回情榜"、"青埂峰下证了情缘"一比,这第一个早本结得多么写实、现代化!从现代化改为传统化,本来是此书改写的特点之一。艺术上成熟与否当然又是一回事。
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的共四种,内中大概是南京刻本流传最广,连端方本续书人这老北京也买到一部。但是予人印象最深的是"旧本"之二。我十四五岁的时候看"胡适文存"上的一篇红楼梦考证,大概也就是引"续阅微草堂笔记"──手边无书,可能记错了──传说有个"旧时真本"写湘云为丐,宝玉作更夫,雪夜重逢,结为夫妇,看了真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这位续书人改编得确是有一手,哀艳刺激传奇化,老年夫妇改为青年单身,也改得合理,因为是续八十回本,当然应有抄家,所以青年暴贫。而且二人结合已是末回卷终,并无其他的好下场,仿佛成为一对流浪的情侣,在此斩断,节拍扣得极准,于通俗中也现代化,甚至于使人有点疑惑──会不会是曹雪芹自一七五四本起改写抄没,一直难产,久久胶着之后,一度恢复续娶湘云的情节,不过移到抄家后?
第一个早本内鳏居多年后续娶孤苦无依的湘云,不能算是对不起黛玉。改为在这样悲惨的情形下意外的重逢而结合,也情有可原,似乎是不可抗拒的。但如果是曹雪芹自改,为什么要改宝玉为看街兵?在街卒木棚中过夜也尽有机会遇见乞丐。现代的嬉痞也常乞讨,而看街兵需要侍候过往官员。宝玉最憎恶官。
雪夜重逢的一幕还是别人代续的。
第一个早本源久流长,至今不绝如缕,至少有一部份保存到本世纪四年间,而接近今本的百回"红楼梦"倒早已影踪全无。除了因为读者大众偏爱湘云,也是因为此本结局虽惨──与无家可归捡煤渣一比,后期的"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不过是有些小户人家的常情──到底较有人间味,而百回"红楼梦"末了宝玉与贾雨村先后去青埂峰下,结在禅悟上,不免像楔子一样笔调枯淡。历来传抄中楔子被删数百字都没人理会,可见不为读者所喜。
周汝昌将第一个早本与有关无关的几种续书混为一谈,以为至少有一个异本,不过记载繁简不同,即使不是原本,也是知道原著情节,据以续补,除了做看街兵是附会,而宝玉湘云鳏寡匹配,可能是曹雪芹自己急改进呈御览,照例替内廷讨吉利。结合本来可有可无,不结合反而更主题严肃──抗议当时统治阶级的残暴,宝玉湘云抄家后都做了乞丐。
周汝昌从这大杂烩上推测八十回后的情节,又根据一道没看仔细的奏章,以为曹雪芹将发卖李煦的妇孺的事"结合了他本身的经历见闻",写史家抄没时,"湘云等妇女被指派或变价为奴为佣";宝玉那只麒麟曾经第二次失落,被卫若兰拾了去,湘云流落入卫若兰家,见麒麟泪下,若兰问知是宝玉的表妹,骇然,大概由于冯紫英的助力,代访到宝玉下落,"于是二人遂将湘云送到可以与宝玉相见之处",[按:指射圃,因为下文揣测脂砚等惧祸,抽去反抗当时统治阶级的狱神庙回与"卫若兰射圃文字",所以独这两部份"迷失无稿"──显然认为射圃是秘密相会的地点。]撮合宝玉湘云成为患难中的夫妻("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一页)。用两个贵公子作救星,还是阶级意识欠正确。
前面列出的"旧本"之五,是个八十回本,未完,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这当然是循第二十八回的线索,回内元妃端午节赏赐的节礼独宝玉宝钗的相同,黛玉的与别的姊妹们一样。事实是这伏笔这样明显,甚至于使人疑心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是使她能够在八十回后主张这头亲事。
但是如果是这样,宝玉虽然不得不服从,心里势必怨恨,破坏了他们姊弟特别深厚的感情。如果是遗命,那就悱恻动人,更使宝玉无可如何了。
庚本第二十四回批红玉的名字:"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红玉郁郁不得志,影射黛玉。黛玉怀才不遇,只能是指她不得君心。元妃代表君上。
晴雯是"女儿痨死的",就必须立刻火葬。起初患感冒的时候,病中与宝玉同睡在暖阁里,麝月也怕老嬷嬷们担忧"过了病气",可见从前人不是不知道传染的危险。黛玉也是肺病。子嗣的健康问题还在其次,好在有妾侍。元妃一定关心她这爱弟的健康。黛玉是贾母从小带大的,所以贾母不忍心拆散她与宝玉。元妃只见过黛玉一面。
如果不是元妃插手,贾母死后宝黛的婚事也可能有变局,第五十七回紫鹃就虑到这一层。但是这样一来,又是王夫人做恶人。这究竟不比逐晴雯,会严重的影响母子感情。
早本宝钗是王夫人的表侄女──见戚本第六十七回,那已经不很早,"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此回已经又改写过一次了。可见早本没有王薛是近亲的这一重关系,显然不预备写王夫人凤姐看中宝钗,想培植母家势力──这与王夫人的个性也不合。此后改为近亲,大概是因为不然长期寄居不合理。
金玉姻缘出于元妃的主张,照理是最合适的安排。而且绚烂的省亲给宝玉带来了大观园,同时也留下了这么个恶果,不到半年就在节礼上透了消息,极富于人生的讽刺。但是第一个早本内,元妃不过是王妃,地位不够崇高。王妃晋级,想必就是为了这原因。
怎见得不是别人根据第二十八回的线索,改写八十回本末尾?因为八十回本未完,别人尽可以续书,写八十回后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病逝,何必移到八十回前?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回前总批有"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但是除了此回这一次,第二十三回后这五回都没提黛玉的药方──已经都删了。此回描写宝钗"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等句,与诗联期(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重复,因为隔的年数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