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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是否自由,难免与各种心理状态有关。而在种种心理状态中,仇恨是一定会使人不自由的。就像钟表上紧了发条,不走你也得走。而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就是这样时刻不忘为人们上紧宣泄仇恨的发条。
我已经很少看电视,偶尔打开电视机,看到里面在演电视剧,便会不自觉地开始读秒,为了验证我的一个判断——“五分钟内,必有‘我要报仇!’之类似台词”而且,屡试不爽。
这是剧本里的故事,现实生活呢?只要上网转转就知道,直到今天,有多少起灭门惨案,有多少起幼儿园屠婴,有多少人在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如果你想回到历史,不用翻太多的书,就知道革命或造反通过“制造敌人的艺术”在这片土地上酝酿了多少仇杀。想看小说?好吧,梁山上的一群暴民在等着你。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大刀杀人。水浒传说了,当年许多人去投奔它,不只是因为热爱自由,还因为那里住着一批好汉“个个杀人不眨眼”
这个社会究竟还有多少仇恨教育与仇恨文化?“杀到东京去,活捉苍井空”只是一种简单的戏谑吗?在此且不说大革命年代尚有专门的“复仇清算委员会”就是天下承平,课本里也满是阶级斗争的内容、制造敌人的艺术。窗外虽然阳光明媚,仇恨的种子依旧分藏于社会的各个角落。而且,随时可能卷土重来,防不胜防。即使你天天盯着电视看,足不出户知天下事,也于事无补,因为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都不会告诉你明天谁会丧心病狂抢一辆车,并且理直气壮地冲向街道上的人群。更悲哀的是,面对这样的悲剧,有好事者甚至还会大声叫好。当南非的图图大主教告诫世人“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时,我更要说,若没有宽恕,连现在也不会有了。
对复仇者而言,当过去成为他在世上的唯一的神,所谓复仇也更像是一种谵妄,仿佛只要报仇雪恨了,世界就收复公正了,曾经发生的不幸便没有发生。然而,即使是最愚钝的复仇者也知道这样的想法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既然复仇并不会让大家的生活美好起来,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记住仇恨,伺机报复,一毁俱毁?
复仇者究竟是在寻仇,还是在寻欢作乐,这才是本文要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杀人者不惜一死,旁观者大声叫好,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即复仇给他们带来难以言状的快感,满足久违的征服欲望与宣泄。这就是中国人平常说的“快意恩仇”如岳飞在满江红中所写的那样“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种饥渴的背后,同样是受着快意的驱使,而非只是为了还我河山。
恨并快乐着。如果说弗洛伊德笔下人的“力比多”本能假设属实,即人有逃避痛苦、寻找快乐的需要,有释放力比多的冲动,那么复仇的原始动力,与其说是为了公正,不如说是为了满足另一种形式的“寻欢作乐”的欲念罢了。
关于这种与寻仇相伴的寻欢作乐的激情,或者“快意恩仇”我在天堂五分钟(fiveminutesofheaven)里找到很好的诠释。这是一部关于宽恕与救赎的英国电影。所谓“天堂五分钟”指的是在杀死仇敌时所获得的像是上了天堂一般的五分钟甜蜜与快感。
天堂五分钟讲述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有关复仇的故事,灵感来自北爱尔兰的真人真事。1975年的北爱尔兰小镇,当时年仅十七岁的艾利斯特利特尔加入了恐怖组织——因为“父亲和兄弟被杀死在大街上,我们感觉都需要做些什么”——并在勒根谋杀了另外一位十九岁的天主教徒吉姆格里芬。随后艾利斯特被捕入狱。在狱中,他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天大的错误,并开始悔过自新。若干年后,艾利斯特走出监狱,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他开始参加一些社会团体,帮助那些被暴力伤害的家庭走出暴力的阴影,重建属于自己的生活。这样的身份有时候让他觉得滑稽,恶是他做的,而且未被饶恕,现在他却变成了一个传教士“将在自我欺骗中度过一生”艾利斯特需要一个契机,以完成自己的救赎。
格里芬一家的故事却没有那么简单。谋杀使吉姆的母亲陷入巨大的悲痛,并彻底毁坏了这个家。母亲抓住一个细节不放——吉姆死的时候,只有十一岁的弟弟乔就躲在角落里眼睁睁地目睹这一切发生,却无所作为。母亲近乎病态地将吉姆的死归咎于小儿子,责怪乔没有想办法救哥哥,通知他快跑。就这样,谋杀不仅使乔失去了哥哥,也失去了母爱,失去了他想要的人生。往日的平静生活不复存在,仇恨一日日发酵。余下的事情可想而知,乔把杀死艾利斯特当作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33年后的一天,机会终于来了。一家电视台的“真相与和解”栏目组邀请乔录制节目,与他面对面的正是当年杀死他哥哥,并且使他失去母爱的枪手艾利斯特。不同的是,艾利斯特是专程为和解而来,对着摄像机,他为自己年轻时的愚蠢与轻狂悔恨不已,杀人是为了“自豪地走进酒吧,所有人起身拍手称好”而且那时候他愿意去射杀恐怖团体以外的任何人。今日回望,艾利斯特认为社会最应该做的,是阻止人们沉迷于他们所参加组... -->>
一个人是否自由,难免与各种心理状态有关。而在种种心理状态中,仇恨是一定会使人不自由的。就像钟表上紧了发条,不走你也得走。而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就是这样时刻不忘为人们上紧宣泄仇恨的发条。
我已经很少看电视,偶尔打开电视机,看到里面在演电视剧,便会不自觉地开始读秒,为了验证我的一个判断——“五分钟内,必有‘我要报仇!’之类似台词”而且,屡试不爽。
这是剧本里的故事,现实生活呢?只要上网转转就知道,直到今天,有多少起灭门惨案,有多少起幼儿园屠婴,有多少人在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如果你想回到历史,不用翻太多的书,就知道革命或造反通过“制造敌人的艺术”在这片土地上酝酿了多少仇杀。想看小说?好吧,梁山上的一群暴民在等着你。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大刀杀人。水浒传说了,当年许多人去投奔它,不只是因为热爱自由,还因为那里住着一批好汉“个个杀人不眨眼”
这个社会究竟还有多少仇恨教育与仇恨文化?“杀到东京去,活捉苍井空”只是一种简单的戏谑吗?在此且不说大革命年代尚有专门的“复仇清算委员会”就是天下承平,课本里也满是阶级斗争的内容、制造敌人的艺术。窗外虽然阳光明媚,仇恨的种子依旧分藏于社会的各个角落。而且,随时可能卷土重来,防不胜防。即使你天天盯着电视看,足不出户知天下事,也于事无补,因为新闻联播和天气预报都不会告诉你明天谁会丧心病狂抢一辆车,并且理直气壮地冲向街道上的人群。更悲哀的是,面对这样的悲剧,有好事者甚至还会大声叫好。当南非的图图大主教告诫世人“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时,我更要说,若没有宽恕,连现在也不会有了。
对复仇者而言,当过去成为他在世上的唯一的神,所谓复仇也更像是一种谵妄,仿佛只要报仇雪恨了,世界就收复公正了,曾经发生的不幸便没有发生。然而,即使是最愚钝的复仇者也知道这样的想法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既然复仇并不会让大家的生活美好起来,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愿意记住仇恨,伺机报复,一毁俱毁?
复仇者究竟是在寻仇,还是在寻欢作乐,这才是本文要思考的问题。在我看来,杀人者不惜一死,旁观者大声叫好,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即复仇给他们带来难以言状的快感,满足久违的征服欲望与宣泄。这就是中国人平常说的“快意恩仇”如岳飞在满江红中所写的那样“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种饥渴的背后,同样是受着快意的驱使,而非只是为了还我河山。
恨并快乐着。如果说弗洛伊德笔下人的“力比多”本能假设属实,即人有逃避痛苦、寻找快乐的需要,有释放力比多的冲动,那么复仇的原始动力,与其说是为了公正,不如说是为了满足另一种形式的“寻欢作乐”的欲念罢了。
关于这种与寻仇相伴的寻欢作乐的激情,或者“快意恩仇”我在天堂五分钟(fiveminutesofheaven)里找到很好的诠释。这是一部关于宽恕与救赎的英国电影。所谓“天堂五分钟”指的是在杀死仇敌时所获得的像是上了天堂一般的五分钟甜蜜与快感。
天堂五分钟讲述的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有关复仇的故事,灵感来自北爱尔兰的真人真事。1975年的北爱尔兰小镇,当时年仅十七岁的艾利斯特利特尔加入了恐怖组织——因为“父亲和兄弟被杀死在大街上,我们感觉都需要做些什么”——并在勒根谋杀了另外一位十九岁的天主教徒吉姆格里芬。随后艾利斯特被捕入狱。在狱中,他意识到自己犯下了天大的错误,并开始悔过自新。若干年后,艾利斯特走出监狱,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他开始参加一些社会团体,帮助那些被暴力伤害的家庭走出暴力的阴影,重建属于自己的生活。这样的身份有时候让他觉得滑稽,恶是他做的,而且未被饶恕,现在他却变成了一个传教士“将在自我欺骗中度过一生”艾利斯特需要一个契机,以完成自己的救赎。
格里芬一家的故事却没有那么简单。谋杀使吉姆的母亲陷入巨大的悲痛,并彻底毁坏了这个家。母亲抓住一个细节不放——吉姆死的时候,只有十一岁的弟弟乔就躲在角落里眼睁睁地目睹这一切发生,却无所作为。母亲近乎病态地将吉姆的死归咎于小儿子,责怪乔没有想办法救哥哥,通知他快跑。就这样,谋杀不仅使乔失去了哥哥,也失去了母爱,失去了他想要的人生。往日的平静生活不复存在,仇恨一日日发酵。余下的事情可想而知,乔把杀死艾利斯特当作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
33年后的一天,机会终于来了。一家电视台的“真相与和解”栏目组邀请乔录制节目,与他面对面的正是当年杀死他哥哥,并且使他失去母爱的枪手艾利斯特。不同的是,艾利斯特是专程为和解而来,对着摄像机,他为自己年轻时的愚蠢与轻狂悔恨不已,杀人是为了“自豪地走进酒吧,所有人起身拍手称好”而且那时候他愿意去射杀恐怖团体以外的任何人。今日回望,艾利斯特认为社会最应该做的,是阻止人们沉迷于他们所参加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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