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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蛋糕应该怎么分,其实也就是议会的席位应该怎么分配。
19世纪初,美国众议院内景
在这里,我们必须交代一下政府这个概念。制宪会议要建立的全国政府(nationalgovernment)或合众国政府(governmentoftheunitedstates),其名称都是government。这个government,和我们国家四套班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中的政府,不是一个概念。他们的那个政府(government),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合起来才叫美国政府或联邦政府。这三个部门当中,最重要的又是立法部门(国会),至少在制宪会议代表眼里是这样。所以,国会如何建立,就成了讨论的重点,而争论的焦点,则在于席位的分配。因为大家都明白,谁占有了议席的多数,谁就控制了这个国家。
这当然非争不可。其实,所谓民权与邦权之争,或者邦权与国权之争,甚至民主与共和之争,说穿了就是席位之争。席位的安排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人口或财富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分配,比如每4万人选举1名议员。这个叫作比例制。还有一种是不论大小贫富,每邦1票,邦邦平等。这个叫作平等制。比例制和平等制都有道理,也都有依据。比例制依据的是民主原则。既然要民主,则民意代表(议员)的名额当然应该按选民的人口来分配。平等制依据的是共和原则。既然要共和,各邦的主权就应该平等。何况所谓作为邦联的美利坚合众国,本来就是平等各邦每邦1票联合起来的。所以邦联议会也好,这次制宪会议也好,一旦需要表决,都是按邦计票。
这样一种表决方式是麦迪逊他们要改革的重点。因为麦迪逊他们的想法,原本是要建立1个单一制民族国家,把13个邦变成类似于省的行政区域,岂能再同意每邦1票?何况这种表决方式明显有利于小邦,对大邦不够公平。所以会议一开始(5月30日),麦迪逊、伦道夫、汉密尔顿等人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他们或者主张明确规定“全国议会的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或者建议措辞为“全国议会的席位分配不再遵循现行体制”但不管话怎么讲,意思都一样。麦迪逊明确表示,不论平等表决制当初形成时有多少理由,由拥有主权的各邦建立起来的联盟总归是邦联。现在我们既然要建立全国最高政府,这种状况就应该终止。
这就立即引起了小邦的不满,特拉华甚至扬言要撤团走人。这一点我们前面已经交代过了。麦迪逊他们只好先绕开这个难题。好在大家基本上都同意建立全国最高政府,连特拉华都投了赞成票,只有康涅狄格和纽约的雅茨反对。第二天(5月31日),又一致同意全国议会实行两院制。这样,就可以分别讨论两院议员的产生方式了。
伦道夫代表弗吉尼亚提出的方案,是全国议会第一院(众议院)议员由各邦人民选举产生。这一提案立即遭到谢尔曼的反对。谢尔曼的情况我们前面说过。他是康涅狄格代表,也是一位老资格的革命领袖,参加过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是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的起草委员会委员。这位老革命出身贫寒,年轻时开过铺子,做过木匠、铁匠和土地测量员,赚了钱就自费印刷论文,出版年历,还把自己对宇宙的观察和创作的诗歌印在上面。他在耶鲁大学开过餐馆和书店,也做过律师和法官,而且一直做到康涅狄格大法官,还当过纽黑文市的市长。皮尔斯的制宪会议代表性格描述说谢尔曼相貌难看,面无表情,举止怪异,性格奇特,无论公开演讲还是私下谈话,满嘴都是粗话俚语,甚至切口黑话,但他却“值得无限赞扬”因为“再无一人有他那样的好心肠和清醒的头脑”他的思路有章可循,思维融会贯通,论辩技巧非凡,说话入木三分,是一位很有威望的老同志。
谢尔曼是最早起来反对弗吉尼亚方案的,比佩特森和兰欣都早。在讨论是否建立全国最高政府时,康涅狄格代表团的两位代表谢尔曼和艾尔斯沃斯,都投了反对票,可见他们是连制宪会议的第一项政治决议都不同意的。威尔逊提出议员由人民选举,谢尔曼也表示反对。他认为老百姓对建立政府根本就插不上手。这个说法得到马萨诸塞格里的赞同。格里也是一个唱反调的,前面已多次提到他。格里干脆反对民主,认为“我们所经历的罪过,都是源于民主过于泛滥”因为并不缺乏德行的人民总是受到阴谋家的蛊惑。
谢尔曼和格里的观点遭到梅森、威尔逊和麦迪逊的反驳。梅森和威尔逊坚决主张第一院议员由人民选举。因为“第一院是政府体现民主原则的最大宝库”(梅森),没有... -->>
所谓蛋糕应该怎么分,其实也就是议会的席位应该怎么分配。
19世纪初,美国众议院内景
在这里,我们必须交代一下政府这个概念。制宪会议要建立的全国政府(nationalgovernment)或合众国政府(governmentoftheunitedstates),其名称都是government。这个government,和我们国家四套班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中的政府,不是一个概念。他们的那个政府(government),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合起来才叫美国政府或联邦政府。这三个部门当中,最重要的又是立法部门(国会),至少在制宪会议代表眼里是这样。所以,国会如何建立,就成了讨论的重点,而争论的焦点,则在于席位的分配。因为大家都明白,谁占有了议席的多数,谁就控制了这个国家。
这当然非争不可。其实,所谓民权与邦权之争,或者邦权与国权之争,甚至民主与共和之争,说穿了就是席位之争。席位的安排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人口或财富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分配,比如每4万人选举1名议员。这个叫作比例制。还有一种是不论大小贫富,每邦1票,邦邦平等。这个叫作平等制。比例制和平等制都有道理,也都有依据。比例制依据的是民主原则。既然要民主,则民意代表(议员)的名额当然应该按选民的人口来分配。平等制依据的是共和原则。既然要共和,各邦的主权就应该平等。何况所谓作为邦联的美利坚合众国,本来就是平等各邦每邦1票联合起来的。所以邦联议会也好,这次制宪会议也好,一旦需要表决,都是按邦计票。
这样一种表决方式是麦迪逊他们要改革的重点。因为麦迪逊他们的想法,原本是要建立1个单一制民族国家,把13个邦变成类似于省的行政区域,岂能再同意每邦1票?何况这种表决方式明显有利于小邦,对大邦不够公平。所以会议一开始(5月30日),麦迪逊、伦道夫、汉密尔顿等人就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了。他们或者主张明确规定“全国议会的席位按人口比例分配”或者建议措辞为“全国议会的席位分配不再遵循现行体制”但不管话怎么讲,意思都一样。麦迪逊明确表示,不论平等表决制当初形成时有多少理由,由拥有主权的各邦建立起来的联盟总归是邦联。现在我们既然要建立全国最高政府,这种状况就应该终止。
这就立即引起了小邦的不满,特拉华甚至扬言要撤团走人。这一点我们前面已经交代过了。麦迪逊他们只好先绕开这个难题。好在大家基本上都同意建立全国最高政府,连特拉华都投了赞成票,只有康涅狄格和纽约的雅茨反对。第二天(5月31日),又一致同意全国议会实行两院制。这样,就可以分别讨论两院议员的产生方式了。
伦道夫代表弗吉尼亚提出的方案,是全国议会第一院(众议院)议员由各邦人民选举产生。这一提案立即遭到谢尔曼的反对。谢尔曼的情况我们前面说过。他是康涅狄格代表,也是一位老资格的革命领袖,参加过第一届和第二届“大陆会议”是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的起草委员会委员。这位老革命出身贫寒,年轻时开过铺子,做过木匠、铁匠和土地测量员,赚了钱就自费印刷论文,出版年历,还把自己对宇宙的观察和创作的诗歌印在上面。他在耶鲁大学开过餐馆和书店,也做过律师和法官,而且一直做到康涅狄格大法官,还当过纽黑文市的市长。皮尔斯的制宪会议代表性格描述说谢尔曼相貌难看,面无表情,举止怪异,性格奇特,无论公开演讲还是私下谈话,满嘴都是粗话俚语,甚至切口黑话,但他却“值得无限赞扬”因为“再无一人有他那样的好心肠和清醒的头脑”他的思路有章可循,思维融会贯通,论辩技巧非凡,说话入木三分,是一位很有威望的老同志。
谢尔曼是最早起来反对弗吉尼亚方案的,比佩特森和兰欣都早。在讨论是否建立全国最高政府时,康涅狄格代表团的两位代表谢尔曼和艾尔斯沃斯,都投了反对票,可见他们是连制宪会议的第一项政治决议都不同意的。威尔逊提出议员由人民选举,谢尔曼也表示反对。他认为老百姓对建立政府根本就插不上手。这个说法得到马萨诸塞格里的赞同。格里也是一个唱反调的,前面已多次提到他。格里干脆反对民主,认为“我们所经历的罪过,都是源于民主过于泛滥”因为并不缺乏德行的人民总是受到阴谋家的蛊惑。
谢尔曼和格里的观点遭到梅森、威尔逊和麦迪逊的反驳。梅森和威尔逊坚决主张第一院议员由人民选举。因为“第一院是政府体现民主原则的最大宝库”(梅森),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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