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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她被自己两个胀硬的xx子痛死痛活,却鉴于布布隐蔽的身份不敢公然喂他。现在她的乳早已干涸,布布很快厌倦了,愤怒了。他不再咂,而是仔仔细细看了那对rx房一眼,似乎认清了它们。然后便站起身。
大家眼巴巴看着布布提着枪飞快地跑进树林。等了一会儿,仍没听见枪响,却见布布空着手跑出来了。
柯丹的腿只受了点皮肉伤。人们七手八脚地料理柯丹的伤,而柯丹却把布布抱在怀里,用唾液涂抹他被牛角蜂螫肿的脸和整个身体。大家狠狠地想:这小祸害怎么没让毒蜂叮死,按说大人叮成这样也差不多死了。现在可好,那把枪不晓得被他藏到什么地方去了,树林子刨翻了也没找着。布布似乎猜到人们对他的恼恨,肿得发横的脸杀气腾腾。他从一线眼缝里,窥这个看那个,人人都不敢与他对视。养下这个崽儿等于埋了颗定时炸弹。见柯丹耐心地慈爱地往他脸上身上抹唾液,有人说:“夜里该把这小子放到外面去。他有枪,让他去打狼。”
冬宰时,人们都亲眼看见这样一件事。一头非常高大的牛,大得所有人都暗叫一声“好家伙”!这头牛又缓又呆地被牵到场地中央,对刀和血泊以及同伴的尸首全无反应。它被杀掉,放完血,突然站立起来,人们全惊叫着跑开。它仍旧迈着又缓又呆的步子走向远处,没有人去追它,眼巴巴看着它走没了。
这年冬宰的牲口量比往常大一倍。吃了一冬肉的人们精壮起来,而过了冬的狼却都更加贼瘦。没了枪的叔叔仍是最棒的猎手,除了使枪,他还有各种各样的打狼绝技。比如将一根木棒系在三丈长的皮绳上,能把一头狼活活打烂。
有天参加场部军马应征会,半夜才回到自己的帐篷。远远看见一条黑影窜进帐篷,是条少见的大个头狼。三丈长的木棒在帐篷里是舞不开的。此时打狼已收尾,狼像绝了迹一样,有时人们一连多日的埋伏和扫荡都是徒劳,人们不甘心是在于没干掉那只灰褐色狼王,它能叼起一头比它体积大得多的牛犊飞奔。
叔叔一想到将要赤手空拳与这头大狼肉搏,他就感到一阵狂喜。满身肌肉活了似的乱窜。他远远地下马,脱下靴子,一点响动也没有地堵在帐篷口。蓦然拧亮的手电中,他看见一双惊恐得发红的兽眼。狼在毒猛的光柱中失散了视力,一时不知往何处跑。叔叔熄掉手电,心里已有数了。他有意将身子挪开条缝,给它一线逃生的希望。就在它迅猛地窜出帐篷的当口,叔叔以更加迅猛的动作转身,扑住了这条肥壮的野兽。不知害了多少条命,它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力大无比,叔叔想。狼在他怀里扭动,他从后面扑住它,因此它的姿势被动,拼命扭过脖颈,张到极限的大嘴就在叔叔的咽喉下。叔叔嗅到一股令人反胃的气味,那是狼所特有的口臭。它们见什么吃什么,有时吃同伴腐烂的尸体,这股臭味实质上是一切腐烂物质的气息。
叔叔用两只膝盖死钳住它的腰部,一会儿一股热乎的液体便从狼裆中溢出来,流到叔叔的赤足上。叔叔知道,他钳碎了它的肾,血与尿交融稀稀拉拉濡湿一大片泥土。狼疼疯了,玩命挣扎,叔叔几乎要捺不住它。扭打一阵,帐篷的支柱被狼撞断,帐篷塌了下来。
叔叔此时半个身体在帐篷外,他索性再撤出一些,用帐篷捂住了重创的狼。
然后叔叔掏出那把大锁头,往狼头部轻轻一磕。再掀开帐篷看,狼已昏厥过去,满帐篷骚臭刺鼻。这时叔叔不慌不忙地将它拴好,扔出帐篷,自己便在塌了的帐篷里一觉睡到天亮。天亮时,那只狼早已苏醒,他一出帐篷就与它打了个照面。他突然感到这只狼眼熟。它吧嗒吧嗒眨眼的可怜相透出几分憨厚。
叔叔终于认出,这只人们传说中的狼王就是曾经当狗豢养的憨巴。憨巴也认出了叔叔,它四脚被牢牢缚住,竟还在叔叔的怒视下蹭出去好大一截。那个军犬专用的皮项圈还套在它脖子上,叔叔拾起皮项圈,狼成了肥硕沉重的一大串,一直曳地。
叔叔扔下它,它不再往远处蹭,却蹭到叔叔腰边,谦恭地舔着叔叔坚硬的皮靴。它用这个奴性十足的动作来乞求宽恕,叔叔冷眼看着它舔。
草地深部有棵很高的柞树。旁边的矮树全被砍光。柞树的所有枝叶也都剥净,只剩一根光秃秃的主干,斜斜地伸在那里,像个天然绞刑架。一只硕大的灰褐色狼被四脚朝天地吊在顶端。它大张着嘴,嘴里支撑着一根铁棍。这就使它有了一副永固的仰天大笑的表情。风一刮,它的四肢便脱节地晃动,晃得十分灵活奇妙,仔细一看,原来它肢体全被截开,又用细绳穿上,因此它比生前动得还活泼。
许多牧人跑来看,说:是它!
老狗姆姆与金眼一天路过此时,看见了它。它已风干缩小;而它大笑的表情依然如生。它似乎在笑在嘲讽金眼,在嘲讽一切违背天性、非自然的忠良。它视这种狗所特有的忠诚为奴颜婢膝。就是死了它也记得金眼被人毒打时的情形;它只有一个发泄方式就是一口咬住木桩,把牙咬出血。金眼的可悲在于它对自己狗的身份信以为真,而在人误解它冤枉它时,它不能把自己恢复成一头狼向人们痛痛快快地反扑。金眼死死咬住木桩任人毒打,木桩和它一齐颤动,仿佛一个拼命憋住不哭出声的孩子。这情形被永远留在憨巴已风干缩小的脑子里。它做了半生狗又做了半世狼,它了解狗因此蔑视狗。它体验过作为狗的屈辱:忍受虐待,遗忘虐待,甚至去舔刚踢过它的脚。狗的自豪不过是依仗人。在它回归原野重返自然时,它作为一只独立的狼来肯定和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它顺其自然,为所欲为地活过,因此它大笑着承受了死。金眼见它兄弟终于遭了报应,人用如此酷毒的方式给了它惩罚;它罪有应得,金眼却不禁地战栗。
最后是狼。狼被集合在这高高示众的同类面前,静默地坐着。已风干变硬的四肢经风一刮像风铃那样晃动作响。狼在它被动摇晃的肢体上看到一种号召与鼓动。一大片狼在太阳升起之前以完全相同的姿势坐着,被人一贯认为是狡诈凶残的狼脸上,呈现出正义与悲壮。它们就这样坐着,直到太阳升起。这在狼是罕见的,狼很少公开与太阳照面。
金黄色流星马驹三个月时,它的父亲红马光荣应征了。那时人们顾不上欢送它,整个牧马班为陆续赶来的一批批参观者忙碌了半年。这期间只有沈红霞与小点儿守护马群。马群已繁殖到四百九十匹,不断地有马驹出世,因此小点儿几乎一天到晚双手沾着血。红马与其他二十多匹马应征几乎毫无声势,不像往日那样给应征马披红挂彩,再一程又一程地长相送。天不亮时,沈红霞就赶着它们过了白河。
送红马应征的前一夜,小点儿蓦然觉醒,她听见帐篷外有什么声音。探头一看,见沈红霞正在沐浴。月亮很大,照着她赤裸的身体。她骨架很大,按说该是个体魄强壮的身材,但她却很消瘦,辜负了天生优良的体格基础。她是坐在那里浴洗的,身下垫了件雨衣。小点儿注意到她两条修长优美的腿软软地搭向一边,像没有知觉的身外之物。那两条腿已开始萎缩,力量和肌腱一同退化了。她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深夜浴洗,虽是初夏,但此地的夜还是寒重霜浓。小点儿见她洗得十分认真,动作透出某种神圣和神秘的意味。
这些天,小点儿一直觉得沈红霞是个不可思议的人物,此刻她愈发唤起她想探究她的迫切心情。她注意到她洗下的水都仔细用一只大盆盛接着,然后她开始哑声呼唤:红马,哦嗬,红马。她边喊边全身裸着慢慢站起。
没有蹄音,而飕的一阵风,红马已立在她面前。她双手捧着盆,用浴洗了她全身的水饮它,她像盲人那样高高仰着脸。小点儿想,她曾经多么艰苦痛楚地两度征服了这匹红色骏马的心,而绝不采用这方式来骗取它的生理直觉。她曾多次表示她蔑视这种简单易行又百灵百验的驯化手段,她视这手段为龌龊。她只靠她的意志与坚韧获得了与红马最尊严的沟通。现在,她与红马的感情比所有骑手与坐骑的感情都来得深沉可靠。与其说红马对她服帖不如说对她怀有钦佩。她尊重红马桀骜不驯的品格,从不用手喂它食物,从不用哄骗的方式给它打绊。她与它的关系从未间断过搏斗与冲突,但他们的感情是真实的,不是靠某种计谋轻取的。红马早已不是她的骑马,在决定送它应征的半年前已将它放养到马群中了,但只要沈红霞一声召唤,它立刻应召而来,四蹄站得笔直,俨然如战士。而今夜她却用这盆水饮它,头一回使用这个一向被她反感的方式。
沈红霞离了拐杖的双腿渐渐支撑不住,她倒了。不是一下跌倒,而是一点点瘫塌下去。似乎她体内不再有实质,全部身心都在刚才浴洗时溶解于水。红马舔着盆里仅剩的水,渐渐舔得盆底轻柔地沙沙响。她像盲人那样根据轻微的响动来判断物体方位,像盲人那样用感觉而不是用视觉来聚精会神地看它。
沈红霞双手抱住红马长鬃披散的脖颈。她喃喃诉说却低哑无声。小点儿压根听不清,或许连她自己也听不清,弄不清她究竟与红马在倾诉什么。也许什么也没说,只是无知觉无意义地呻吟;而红马却听懂了,它怔住了,渐渐支起头,它预感到要发生什么。女主人反常的举止使它预感到它一生的转折就在眼前,但它尚未预知到永远的别离。
它又慢慢屈下颈子,舔着沈红霞的脸,舔那满脸的泪水。整个马群在安睡或嚓嚓食着带霜的草,天边有了一条光亮的纽带,暗暗的红马渐显出纯红的本色。小点儿没想到沈红霞会哭。她过去对她是否有泪腺都怀疑。这个从未爱过任何男性,从未尝到爱情的姑娘却将初恋给了一匹马。
这个女性用谁也没机会没福气领略的柔情爱抚她的红马。她此刻的目光会令所有男人动心,她此刻的脸简直称得上美丽,可惜这一闪即逝的美与一切男性失之交臂。他们永远错过了她最美的一瞬,他们至多只崇敬她,误会地认为她过于坚贞,毫无亲近可能。
小点儿感到嘴角被螫了一下,原来她为这场景淌下了真实的泪。她感到不便惊动它与她,悄悄钻回帐篷,抱住头,感到脑子既混乱又清净。她听见沈红霞吆着所有应征马远去时,赶忙钻出帐篷。马与人快要不见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灰白黎明。
沈红霞赶着马群往前走,她知道芳姐子和陈黎明在目送她。她俩已伴了她长长一程。路上,陈黎明突然叫起来:“你的头发!你的头发里有一些白了!”其实沈红霞也看见她头发中掺杂的白发。当俩人为此惊异时,芳姐子无言地摘下军帽,她俩看见她已是满头花白。
马已跑远,她别了她们追去了。远远响起欢送军马应征的锣鼓,过于寂寥的草地上这热闹显得十分零散破碎。
马听见锣鼓一刷齐站住,又一刷齐地转头望她。
有个人对沈红霞说:跟我来。她立刻从这声音听出另一个人的指令。她跟他走出军马应征的会场,随着八九点钟的太阳照透了雾,她视觉恢复了。她渐渐看清在前面引她的是那个女人:应该是她妈妈又务必不能承认的母亲。
沈红霞纳闷极了,她怎么会一大早出现在这里。她跟她上了小楼,在楼梯口看见神色紧张的父亲。他显然垂手肃立在这里久等了;然后三个人竖着排成一列,走进独一无二的大房间。途中她已知道一切:为了来看她送马应征,他受伤了——他们的轿车翻到沟里,偏偏唯一伤了他。
她看见白发苍苍的老人被人扶起,父亲在他被扶起的同时啪地行了个军礼。沈红霞这次站在父亲背后,清清楚楚看见一个普通军人的敬礼过程。她认为他所以敬礼敬得漂亮带响,是因为有种挣扎感。
“你是我的女儿。”老将军说。她见父亲对此话毫无意见。“你要记住你是我的女儿。”他身边的人正解开他头上一圈圈的绷带,他不能动,所以只好他们忙碌地绕着他转圈。一个人转过去另一个人接过绷带再接着转。渐渐地,她再次看见他两只通红透明的耳朵。
接下去,她第一次看清他的脸。他躺下了,太阳正照在他面孔的伤疤上,一块陈年的但仍很新鲜的疤痕将他嘴扯歪了。从此这小楼再不许人随便进,这将要变成一位老将军的纪念馆。人们不明白他为什么执意要将自己埋在草地,从城里一批批地运来他的遗物——其中有一绺拴着红线绳的头发。
送交了军马后,叔叔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挤在一群吵嚷嚷的人群里。他打问一下,据说那些人在等待招工指标。他们已在此等了半年多。从去年招了一批知青回省城或进自治州后,他们就在这里生了根似的等。还有人暗中发票,票面上写有号码,说下次再来什么指标都不能让上面的人无声无息地分光,得按票上的号数来。这种自发的秩序自然维持不住,每隔一小会儿数目顺序就被推翻一次,排在后面的人另找纸笔,按自己的愿望重编一次号码。谁编号谁就把自己和至亲好友写到头几名,于是势必立刻被推翻。光是编号就半年没编出头绪。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编排的号数顺序合理。那个向叔叔介绍情况的人说:场部机关已经半年不得清静了。
“那下批指标什么时候来?”叔叔问道。
“鬼晓得。”
“他们不吃不喝?”
“鬼晓得。”
“咋没人管这些舅子们?场首长呢?这种现象怎么了得?地荒了没人种,牲畜也不去放!怎么没人管呢?”
那人斜了叔叔一眼,心想:地荒了横竖要荒,这地方本来也种不出什么;放牲畜更荒唐了,一下跑来几千知青,这些放养的牲畜还不够他们自己吃的。知青热火朝天地干这干那,原来的老职工只好闲着酗酒赌博,现在牲畜眼看越吃越少,草场越来越瘦。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场首长早就一茬茬换光了,现在留下的几位正忙着办移交手续。军马场不久就要移交给地方政府,那时连一年发一次的堪用军装和粮食都停了,靠自己去挣,自负盈亏,再没那一笔笔往里贴的钱了。
那人问叔叔:“你是哪个连的?怎么啥情况都不摸?”
“铁姑娘。”叔叔说。
那人忙问:“什么什么?”
“我操!老子是铁姑娘牧马班的指导员啊!”“老天爷!”那个人说“原来你和她们还活着。”他边走开边嘟囔:“奇怪,现在还有什么铁姑娘牧马班!”
叔叔忽然又看见那熟悉的身影。他挤进人群,手里马上被塞了一张写着号码的小纸片。他随手扔掉它,立刻有人哄上去抢。很快,又一张新纸片塞到他手里,上面的号码比刚才多了一位数。他好不容易挤到跟前,一看,这人跟杜蔚蔚长得极相像,看见他挤过来,她就扭过脸。“老杜!杜蔚蔚!”她不搭理他。他终于捉住她的肩膀,推几下:“老杜,你跑这来干什么?你也想当逃兵?!”
她甩开他往更挤的地方挤,一边嚷:“谁是老杜!”叔叔放心了,原来她不是老杜。他想:老杜毕竟在班里风里雨里干了几年,想必也不会对草地对马群对情同手足的班集体如此寡情。回到班里一看,老杜果然在。班里少的不是老杜,而是布布。
布布于一夜之间一声不吭地消失了。
自从他开了那四枪,人们始终在等待最后一颗子弹被他放掉。所有人,包括柯丹每天都在心里默默企盼,劳驾你快让我们听那最后一响吧。有天一个姑娘狂呼着跑来报告班长,说她在树林里看见了布布的手枪!柯丹问:那你为啥不检它回来?她说:莫法捡。
那枪上被屙了一泡屎,屎上又落满大蝇子,枪实际上是压在苍蝇和屎下面,因此没法拿。柯丹便随她钻进密匝匝的杂树林,屎和苍蝇都在,枪却没了。一抬头,看见远处布布正大摇大摆地往树林深处走,提着那把枪。她们悄悄跟上去,布布却在关键时刻回了头。
她们不敢再追,怕挨他那最后一颗枪子。
晚上所有人都在他身上摸,把他脱得精赤条条也未找出枪来。大家一致决定:把这个小歹徒关在门外,冻冻他,什么时候他告饶了,把枪交出来,再放他进来。柯丹对这决定表示赞同,只是尽量给布布穿厚些,那一身火红的羊毛捻成线织的毛衣毛裤连同毛帽子全给他穿戴严实,才把他推到门外。
柯丹一夜不成眠,坐在地上,耳朵抵着门板,只要布布有声哼哼,她就开门。天将明时,她忍不住了,开门一看,布布不见了。
整整三天三夜,柯丹骑着马找遍这块两河夹角的草场,没有得到一点蛛丝马迹。她近乎疯狂的意识中突然闪出一个念头:从布布失踪那天夜里,就再也没见过金眼。
金眼是狼!她悔痛地想,为什么在憨巴暴露真实身份被宰掉后,至今她才认识金眼,至今才对它做出唯一正确的结论。
这时,夜空霎时一白,显出盘根错节的闪电。她在草地上生活这么多年,头回看见如此痉挛的上苍。她疲惫不堪地推开门,见浑身纯黑的金眼端端坐在屋当中,马灯被飓风刮得在屋梁上钟摆一样荡来荡去,金眼巨大的阴影投在四壁和天棚上,变幻出狼的各种凶狠动态。她轻轻掩上身后的门,又背着手闩上门插。这时门外响起姆姆疲沓而急促的脚步。
屋里很静。她看着它,心想:这是个多么漂亮的恶棍啊!
姆姆开始用两爪挠门,发出咝咝的尖叫。
柯丹环视一眼,这才发现屋里静悄悄地没一个人,所有被窝都空瘪着。人呢?
叔叔一见天上出现经络般的闪电,就知道草地上有什么牲灵要送命了。比他预料的还惨,马死了几乎过半,瓢泼大雨中,姑娘们如同烧融的蜡烛一样浑身涌着大股水注。她们被如此巨大的天灾震懵了,见叔叔赶到,一齐向他拥来,凄厉地喊:指导员,快救救我们的马!他从来是什么都不信的,这回终于信了牧人中家喻户晓的一个恐怖神话。他双臂搂住所有姑娘,感到一大把年轻的心脏在他怀里破裂,迸出血和泪。
这块肥茂的草场在五百年前驻扎着一个富有和睦的小村,有农有牧,人畜兴旺。某天,小村里所有的人畜死个精光。
三百年前又有几户人家在这里发达起来,最终仍是全毁了。逃出去的几个孩子和老人说,人和畜在死时的一瞬通体明亮。
一百年前有一伙流浪汉来此,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在地上掘,结果挖出几块又红又绿,色彩鬼祟的石头。
那是一种稀有的金属矿,谁也不知道这三角洲是座富矿。只是不敢轻易走进这里,这种闭塞的地方,五百年前和三百年前的故事就像昨天刚发生的新闻一样被人传播。这一带地道的、不串种的血族牧人是从不越白河或黑河的。矿藏就在不深的土层下,只要天空有足够的电流,便会与地下的金属矿物接通。因此这样大批的牲畜死亡绝不是一般性质的雷击。就这么简单的道理,但千百年来成为疑团搁在那里。这一带的人从不知什么叫矿。在他们心目中唯一可开采的矿藏就是牧草,牧草冶炼的产品便是畜群。
关于这座丰饶的矿被勘探开采,那是公元二年以后的事了。那时这里的畜群已近绝灭,什么羊啊狼啊统统不见了,都被浩浩荡荡开进来的成千上万的人吃光赶尽,那时的草地才真正丧失它古老的贞操。
许多年前,我去过女子牧马班,那时我多大?大约十来岁。是被两少一老三个记者带去的,他们带我去的目的我已记不清了,也有一种可能是我当时发生了人们后来赋予它概念的早恋——我很爱其中一个年轻的男记者。是我硬缠着他们把我带到了那个荒凉草地上。我跟过牧,还跟过夜牧。每回跟女牧马员夜牧,我总是躺在带臭味的毡衣上很快睡着。有个神色庄重的姑娘却始终不睡。夜里,我强撑开眼皮,见她孤独地坐着,一动不动。白天我问她夜里观察到什么,我相信她肯定比任何人都观察得多。可惜她不爱说话,有天夜里,我听见她轻声唤:“大青,别跑!灰子,白鼻,都回来!”她的视觉与感觉灵敏得令我吃惊,不用看,也知道哪几匹马打算出乱子。还有天夜里,我听见她在悄悄饮泣,我正要爬起来,手被与我并排躺着的姑娘拉住,她对我耳语:“莫去看她,她最喜欢的一匹马明天要参军。”在我印象里,她就是始终孤单单地坐在那里,有个白天,她不知埋头干什么,我突然看见她间杂在黑发中的白发。也许她夜以继日,提前衰老了。后来军马场移交给地方了,知青们陆续返城,牧马班最后仅剩了她一个人。我已长成个大姑娘,决定去找她,一路上看见许多马和其他大牲口的白骨。找到她时,她也准备返城。她指着那些白骨对我说:一下大雨,草地上纵横交错的水流就自然而然把它们集中到低洼处。我想问问坚持到最后的放牧生活是怎么过的,但我想起她是个异常寡默的女性。我问她:马是不是全死光了。她狠狠瞅我一眼。
她告诉我:就踏着这些白骨,她把最后一群数量可观的马上交了。
我这里还留有一张她的相片。现在你知道了吧,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现编的。下面我接下去写我的故事,还没完啊。
清晨,姑娘们处理了马尸,回到住处,见柯丹披头散发地站在门口,门在她身后严严地关着,老姆姆心慌意乱地跑跑停停,站起坐下。她对众人说:“我把它脊梁打断了,是它吃了布布。”她打开门,人们看见金眼像旱獭那样四脚摊开,肚皮贴地地趴着。一双纯金的眼睛仿佛比过去大了许多。老狗姆姆挤撞着人们的腿,跑到它面前,嗅着它舔着它。
它黑色皮毛上沾着血污。柯丹昨夜在它齿缝里发现一块鲜红的东西,扯出来一看,是布布身上的红毛线。
姆姆不懂人们在议论什么。当它见他们用脚把金眼踢出门时,它顿时明白一场冤案开始了。姆姆知道一切,但没人懂得也没人相信它的辩诉。那夜孩子的失踪经过姆姆全了解:孩子起初在杂树林游荡了一阵,后来他发出一声闷闷的叫喊就被掳走了。金眼追上去,撕咬拼搏。它身上沾着的是人血,但绝不是布布的血。姆姆亲眼看见它最后的一扑,那已是筋疲力尽,它叼住布布的裤腿,撕下一块红色。它忠实地叼着这点鲜红的物证,跑回来,坐在屋里不吃不喝地等,金眼望着人们,眼里没有一点乞怜。它的目光最后看见哺养它的姆姆。
姆姆发疯一样刨着脚下的土,直到几声枪响后,它才静下来。姆姆与金眼面对面望着。一大摊殷红的血中,姆姆看见一个黑色的高贵魂魄正在离它而去。金眼还没有最后咽气,它鼻翼微微掀动,华贵的金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条最丑陋的老母狗,它向它永别的同时,头一次感到它是它唯一的母亲。
姆姆僵住了,连上去再吻它一下的力气也没有。它从没吻过它,一旦它有这个企图,它就摆脱它,显出狗类所缺乏的孤傲和自尊。现在它作为一种非狼非狗的生命被消灭了,它是狼与狗两种优秀属性的集合体,它剔除了这两种动物本质中的杂质,但它死了。
它金色的眼睛没有合上,始终望着姆姆,对它的养育和教化,不知是感激还是怨艾。人们把它埋了,并在新土上踩了又踩,从此消除了一切本性改良的可能。
姆姆离开了这里,不久,人们便传说有条可怕的疯狗在草地上流窜,它已老得没了牙,但不知为什么,人们还是惧怕它惧怕得要死。它并没有伤害过谁,但人们远远看见它走,它跑,它静止不动,都觉得不妙。它默默存在竟成了人们的一块心病。
时她被自己两个胀硬的xx子痛死痛活,却鉴于布布隐蔽的身份不敢公然喂他。现在她的乳早已干涸,布布很快厌倦了,愤怒了。他不再咂,而是仔仔细细看了那对rx房一眼,似乎认清了它们。然后便站起身。
大家眼巴巴看着布布提着枪飞快地跑进树林。等了一会儿,仍没听见枪响,却见布布空着手跑出来了。
柯丹的腿只受了点皮肉伤。人们七手八脚地料理柯丹的伤,而柯丹却把布布抱在怀里,用唾液涂抹他被牛角蜂螫肿的脸和整个身体。大家狠狠地想:这小祸害怎么没让毒蜂叮死,按说大人叮成这样也差不多死了。现在可好,那把枪不晓得被他藏到什么地方去了,树林子刨翻了也没找着。布布似乎猜到人们对他的恼恨,肿得发横的脸杀气腾腾。他从一线眼缝里,窥这个看那个,人人都不敢与他对视。养下这个崽儿等于埋了颗定时炸弹。见柯丹耐心地慈爱地往他脸上身上抹唾液,有人说:“夜里该把这小子放到外面去。他有枪,让他去打狼。”
冬宰时,人们都亲眼看见这样一件事。一头非常高大的牛,大得所有人都暗叫一声“好家伙”!这头牛又缓又呆地被牵到场地中央,对刀和血泊以及同伴的尸首全无反应。它被杀掉,放完血,突然站立起来,人们全惊叫着跑开。它仍旧迈着又缓又呆的步子走向远处,没有人去追它,眼巴巴看着它走没了。
这年冬宰的牲口量比往常大一倍。吃了一冬肉的人们精壮起来,而过了冬的狼却都更加贼瘦。没了枪的叔叔仍是最棒的猎手,除了使枪,他还有各种各样的打狼绝技。比如将一根木棒系在三丈长的皮绳上,能把一头狼活活打烂。
有天参加场部军马应征会,半夜才回到自己的帐篷。远远看见一条黑影窜进帐篷,是条少见的大个头狼。三丈长的木棒在帐篷里是舞不开的。此时打狼已收尾,狼像绝了迹一样,有时人们一连多日的埋伏和扫荡都是徒劳,人们不甘心是在于没干掉那只灰褐色狼王,它能叼起一头比它体积大得多的牛犊飞奔。
叔叔一想到将要赤手空拳与这头大狼肉搏,他就感到一阵狂喜。满身肌肉活了似的乱窜。他远远地下马,脱下靴子,一点响动也没有地堵在帐篷口。蓦然拧亮的手电中,他看见一双惊恐得发红的兽眼。狼在毒猛的光柱中失散了视力,一时不知往何处跑。叔叔熄掉手电,心里已有数了。他有意将身子挪开条缝,给它一线逃生的希望。就在它迅猛地窜出帐篷的当口,叔叔以更加迅猛的动作转身,扑住了这条肥壮的野兽。不知害了多少条命,它才养得如此膘肥体壮,力大无比,叔叔想。狼在他怀里扭动,他从后面扑住它,因此它的姿势被动,拼命扭过脖颈,张到极限的大嘴就在叔叔的咽喉下。叔叔嗅到一股令人反胃的气味,那是狼所特有的口臭。它们见什么吃什么,有时吃同伴腐烂的尸体,这股臭味实质上是一切腐烂物质的气息。
叔叔用两只膝盖死钳住它的腰部,一会儿一股热乎的液体便从狼裆中溢出来,流到叔叔的赤足上。叔叔知道,他钳碎了它的肾,血与尿交融稀稀拉拉濡湿一大片泥土。狼疼疯了,玩命挣扎,叔叔几乎要捺不住它。扭打一阵,帐篷的支柱被狼撞断,帐篷塌了下来。
叔叔此时半个身体在帐篷外,他索性再撤出一些,用帐篷捂住了重创的狼。
然后叔叔掏出那把大锁头,往狼头部轻轻一磕。再掀开帐篷看,狼已昏厥过去,满帐篷骚臭刺鼻。这时叔叔不慌不忙地将它拴好,扔出帐篷,自己便在塌了的帐篷里一觉睡到天亮。天亮时,那只狼早已苏醒,他一出帐篷就与它打了个照面。他突然感到这只狼眼熟。它吧嗒吧嗒眨眼的可怜相透出几分憨厚。
叔叔终于认出,这只人们传说中的狼王就是曾经当狗豢养的憨巴。憨巴也认出了叔叔,它四脚被牢牢缚住,竟还在叔叔的怒视下蹭出去好大一截。那个军犬专用的皮项圈还套在它脖子上,叔叔拾起皮项圈,狼成了肥硕沉重的一大串,一直曳地。
叔叔扔下它,它不再往远处蹭,却蹭到叔叔腰边,谦恭地舔着叔叔坚硬的皮靴。它用这个奴性十足的动作来乞求宽恕,叔叔冷眼看着它舔。
草地深部有棵很高的柞树。旁边的矮树全被砍光。柞树的所有枝叶也都剥净,只剩一根光秃秃的主干,斜斜地伸在那里,像个天然绞刑架。一只硕大的灰褐色狼被四脚朝天地吊在顶端。它大张着嘴,嘴里支撑着一根铁棍。这就使它有了一副永固的仰天大笑的表情。风一刮,它的四肢便脱节地晃动,晃得十分灵活奇妙,仔细一看,原来它肢体全被截开,又用细绳穿上,因此它比生前动得还活泼。
许多牧人跑来看,说:是它!
老狗姆姆与金眼一天路过此时,看见了它。它已风干缩小;而它大笑的表情依然如生。它似乎在笑在嘲讽金眼,在嘲讽一切违背天性、非自然的忠良。它视这种狗所特有的忠诚为奴颜婢膝。就是死了它也记得金眼被人毒打时的情形;它只有一个发泄方式就是一口咬住木桩,把牙咬出血。金眼的可悲在于它对自己狗的身份信以为真,而在人误解它冤枉它时,它不能把自己恢复成一头狼向人们痛痛快快地反扑。金眼死死咬住木桩任人毒打,木桩和它一齐颤动,仿佛一个拼命憋住不哭出声的孩子。这情形被永远留在憨巴已风干缩小的脑子里。它做了半生狗又做了半世狼,它了解狗因此蔑视狗。它体验过作为狗的屈辱:忍受虐待,遗忘虐待,甚至去舔刚踢过它的脚。狗的自豪不过是依仗人。在它回归原野重返自然时,它作为一只独立的狼来肯定和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它顺其自然,为所欲为地活过,因此它大笑着承受了死。金眼见它兄弟终于遭了报应,人用如此酷毒的方式给了它惩罚;它罪有应得,金眼却不禁地战栗。
最后是狼。狼被集合在这高高示众的同类面前,静默地坐着。已风干变硬的四肢经风一刮像风铃那样晃动作响。狼在它被动摇晃的肢体上看到一种号召与鼓动。一大片狼在太阳升起之前以完全相同的姿势坐着,被人一贯认为是狡诈凶残的狼脸上,呈现出正义与悲壮。它们就这样坐着,直到太阳升起。这在狼是罕见的,狼很少公开与太阳照面。
金黄色流星马驹三个月时,它的父亲红马光荣应征了。那时人们顾不上欢送它,整个牧马班为陆续赶来的一批批参观者忙碌了半年。这期间只有沈红霞与小点儿守护马群。马群已繁殖到四百九十匹,不断地有马驹出世,因此小点儿几乎一天到晚双手沾着血。红马与其他二十多匹马应征几乎毫无声势,不像往日那样给应征马披红挂彩,再一程又一程地长相送。天不亮时,沈红霞就赶着它们过了白河。
送红马应征的前一夜,小点儿蓦然觉醒,她听见帐篷外有什么声音。探头一看,见沈红霞正在沐浴。月亮很大,照着她赤裸的身体。她骨架很大,按说该是个体魄强壮的身材,但她却很消瘦,辜负了天生优良的体格基础。她是坐在那里浴洗的,身下垫了件雨衣。小点儿注意到她两条修长优美的腿软软地搭向一边,像没有知觉的身外之物。那两条腿已开始萎缩,力量和肌腱一同退化了。她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深夜浴洗,虽是初夏,但此地的夜还是寒重霜浓。小点儿见她洗得十分认真,动作透出某种神圣和神秘的意味。
这些天,小点儿一直觉得沈红霞是个不可思议的人物,此刻她愈发唤起她想探究她的迫切心情。她注意到她洗下的水都仔细用一只大盆盛接着,然后她开始哑声呼唤:红马,哦嗬,红马。她边喊边全身裸着慢慢站起。
没有蹄音,而飕的一阵风,红马已立在她面前。她双手捧着盆,用浴洗了她全身的水饮它,她像盲人那样高高仰着脸。小点儿想,她曾经多么艰苦痛楚地两度征服了这匹红色骏马的心,而绝不采用这方式来骗取它的生理直觉。她曾多次表示她蔑视这种简单易行又百灵百验的驯化手段,她视这手段为龌龊。她只靠她的意志与坚韧获得了与红马最尊严的沟通。现在,她与红马的感情比所有骑手与坐骑的感情都来得深沉可靠。与其说红马对她服帖不如说对她怀有钦佩。她尊重红马桀骜不驯的品格,从不用手喂它食物,从不用哄骗的方式给它打绊。她与它的关系从未间断过搏斗与冲突,但他们的感情是真实的,不是靠某种计谋轻取的。红马早已不是她的骑马,在决定送它应征的半年前已将它放养到马群中了,但只要沈红霞一声召唤,它立刻应召而来,四蹄站得笔直,俨然如战士。而今夜她却用这盆水饮它,头一回使用这个一向被她反感的方式。
沈红霞离了拐杖的双腿渐渐支撑不住,她倒了。不是一下跌倒,而是一点点瘫塌下去。似乎她体内不再有实质,全部身心都在刚才浴洗时溶解于水。红马舔着盆里仅剩的水,渐渐舔得盆底轻柔地沙沙响。她像盲人那样根据轻微的响动来判断物体方位,像盲人那样用感觉而不是用视觉来聚精会神地看它。
沈红霞双手抱住红马长鬃披散的脖颈。她喃喃诉说却低哑无声。小点儿压根听不清,或许连她自己也听不清,弄不清她究竟与红马在倾诉什么。也许什么也没说,只是无知觉无意义地呻吟;而红马却听懂了,它怔住了,渐渐支起头,它预感到要发生什么。女主人反常的举止使它预感到它一生的转折就在眼前,但它尚未预知到永远的别离。
它又慢慢屈下颈子,舔着沈红霞的脸,舔那满脸的泪水。整个马群在安睡或嚓嚓食着带霜的草,天边有了一条光亮的纽带,暗暗的红马渐显出纯红的本色。小点儿没想到沈红霞会哭。她过去对她是否有泪腺都怀疑。这个从未爱过任何男性,从未尝到爱情的姑娘却将初恋给了一匹马。
这个女性用谁也没机会没福气领略的柔情爱抚她的红马。她此刻的目光会令所有男人动心,她此刻的脸简直称得上美丽,可惜这一闪即逝的美与一切男性失之交臂。他们永远错过了她最美的一瞬,他们至多只崇敬她,误会地认为她过于坚贞,毫无亲近可能。
小点儿感到嘴角被螫了一下,原来她为这场景淌下了真实的泪。她感到不便惊动它与她,悄悄钻回帐篷,抱住头,感到脑子既混乱又清净。她听见沈红霞吆着所有应征马远去时,赶忙钻出帐篷。马与人快要不见了,留下一个空荡荡的灰白黎明。
沈红霞赶着马群往前走,她知道芳姐子和陈黎明在目送她。她俩已伴了她长长一程。路上,陈黎明突然叫起来:“你的头发!你的头发里有一些白了!”其实沈红霞也看见她头发中掺杂的白发。当俩人为此惊异时,芳姐子无言地摘下军帽,她俩看见她已是满头花白。
马已跑远,她别了她们追去了。远远响起欢送军马应征的锣鼓,过于寂寥的草地上这热闹显得十分零散破碎。
马听见锣鼓一刷齐站住,又一刷齐地转头望她。
有个人对沈红霞说:跟我来。她立刻从这声音听出另一个人的指令。她跟他走出军马应征的会场,随着八九点钟的太阳照透了雾,她视觉恢复了。她渐渐看清在前面引她的是那个女人:应该是她妈妈又务必不能承认的母亲。
沈红霞纳闷极了,她怎么会一大早出现在这里。她跟她上了小楼,在楼梯口看见神色紧张的父亲。他显然垂手肃立在这里久等了;然后三个人竖着排成一列,走进独一无二的大房间。途中她已知道一切:为了来看她送马应征,他受伤了——他们的轿车翻到沟里,偏偏唯一伤了他。
她看见白发苍苍的老人被人扶起,父亲在他被扶起的同时啪地行了个军礼。沈红霞这次站在父亲背后,清清楚楚看见一个普通军人的敬礼过程。她认为他所以敬礼敬得漂亮带响,是因为有种挣扎感。
“你是我的女儿。”老将军说。她见父亲对此话毫无意见。“你要记住你是我的女儿。”他身边的人正解开他头上一圈圈的绷带,他不能动,所以只好他们忙碌地绕着他转圈。一个人转过去另一个人接过绷带再接着转。渐渐地,她再次看见他两只通红透明的耳朵。
接下去,她第一次看清他的脸。他躺下了,太阳正照在他面孔的伤疤上,一块陈年的但仍很新鲜的疤痕将他嘴扯歪了。从此这小楼再不许人随便进,这将要变成一位老将军的纪念馆。人们不明白他为什么执意要将自己埋在草地,从城里一批批地运来他的遗物——其中有一绺拴着红线绳的头发。
送交了军马后,叔叔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挤在一群吵嚷嚷的人群里。他打问一下,据说那些人在等待招工指标。他们已在此等了半年多。从去年招了一批知青回省城或进自治州后,他们就在这里生了根似的等。还有人暗中发票,票面上写有号码,说下次再来什么指标都不能让上面的人无声无息地分光,得按票上的号数来。这种自发的秩序自然维持不住,每隔一小会儿数目顺序就被推翻一次,排在后面的人另找纸笔,按自己的愿望重编一次号码。谁编号谁就把自己和至亲好友写到头几名,于是势必立刻被推翻。光是编号就半年没编出头绪。每个人都认为自己编排的号数顺序合理。那个向叔叔介绍情况的人说:场部机关已经半年不得清静了。
“那下批指标什么时候来?”叔叔问道。
“鬼晓得。”
“他们不吃不喝?”
“鬼晓得。”
“咋没人管这些舅子们?场首长呢?这种现象怎么了得?地荒了没人种,牲畜也不去放!怎么没人管呢?”
那人斜了叔叔一眼,心想:地荒了横竖要荒,这地方本来也种不出什么;放牲畜更荒唐了,一下跑来几千知青,这些放养的牲畜还不够他们自己吃的。知青热火朝天地干这干那,原来的老职工只好闲着酗酒赌博,现在牲畜眼看越吃越少,草场越来越瘦。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场首长早就一茬茬换光了,现在留下的几位正忙着办移交手续。军马场不久就要移交给地方政府,那时连一年发一次的堪用军装和粮食都停了,靠自己去挣,自负盈亏,再没那一笔笔往里贴的钱了。
那人问叔叔:“你是哪个连的?怎么啥情况都不摸?”
“铁姑娘。”叔叔说。
那人忙问:“什么什么?”
“我操!老子是铁姑娘牧马班的指导员啊!”“老天爷!”那个人说“原来你和她们还活着。”他边走开边嘟囔:“奇怪,现在还有什么铁姑娘牧马班!”
叔叔忽然又看见那熟悉的身影。他挤进人群,手里马上被塞了一张写着号码的小纸片。他随手扔掉它,立刻有人哄上去抢。很快,又一张新纸片塞到他手里,上面的号码比刚才多了一位数。他好不容易挤到跟前,一看,这人跟杜蔚蔚长得极相像,看见他挤过来,她就扭过脸。“老杜!杜蔚蔚!”她不搭理他。他终于捉住她的肩膀,推几下:“老杜,你跑这来干什么?你也想当逃兵?!”
她甩开他往更挤的地方挤,一边嚷:“谁是老杜!”叔叔放心了,原来她不是老杜。他想:老杜毕竟在班里风里雨里干了几年,想必也不会对草地对马群对情同手足的班集体如此寡情。回到班里一看,老杜果然在。班里少的不是老杜,而是布布。
布布于一夜之间一声不吭地消失了。
自从他开了那四枪,人们始终在等待最后一颗子弹被他放掉。所有人,包括柯丹每天都在心里默默企盼,劳驾你快让我们听那最后一响吧。有天一个姑娘狂呼着跑来报告班长,说她在树林里看见了布布的手枪!柯丹问:那你为啥不检它回来?她说:莫法捡。
那枪上被屙了一泡屎,屎上又落满大蝇子,枪实际上是压在苍蝇和屎下面,因此没法拿。柯丹便随她钻进密匝匝的杂树林,屎和苍蝇都在,枪却没了。一抬头,看见远处布布正大摇大摆地往树林深处走,提着那把枪。她们悄悄跟上去,布布却在关键时刻回了头。
她们不敢再追,怕挨他那最后一颗枪子。
晚上所有人都在他身上摸,把他脱得精赤条条也未找出枪来。大家一致决定:把这个小歹徒关在门外,冻冻他,什么时候他告饶了,把枪交出来,再放他进来。柯丹对这决定表示赞同,只是尽量给布布穿厚些,那一身火红的羊毛捻成线织的毛衣毛裤连同毛帽子全给他穿戴严实,才把他推到门外。
柯丹一夜不成眠,坐在地上,耳朵抵着门板,只要布布有声哼哼,她就开门。天将明时,她忍不住了,开门一看,布布不见了。
整整三天三夜,柯丹骑着马找遍这块两河夹角的草场,没有得到一点蛛丝马迹。她近乎疯狂的意识中突然闪出一个念头:从布布失踪那天夜里,就再也没见过金眼。
金眼是狼!她悔痛地想,为什么在憨巴暴露真实身份被宰掉后,至今她才认识金眼,至今才对它做出唯一正确的结论。
这时,夜空霎时一白,显出盘根错节的闪电。她在草地上生活这么多年,头回看见如此痉挛的上苍。她疲惫不堪地推开门,见浑身纯黑的金眼端端坐在屋当中,马灯被飓风刮得在屋梁上钟摆一样荡来荡去,金眼巨大的阴影投在四壁和天棚上,变幻出狼的各种凶狠动态。她轻轻掩上身后的门,又背着手闩上门插。这时门外响起姆姆疲沓而急促的脚步。
屋里很静。她看着它,心想:这是个多么漂亮的恶棍啊!
姆姆开始用两爪挠门,发出咝咝的尖叫。
柯丹环视一眼,这才发现屋里静悄悄地没一个人,所有被窝都空瘪着。人呢?
叔叔一见天上出现经络般的闪电,就知道草地上有什么牲灵要送命了。比他预料的还惨,马死了几乎过半,瓢泼大雨中,姑娘们如同烧融的蜡烛一样浑身涌着大股水注。她们被如此巨大的天灾震懵了,见叔叔赶到,一齐向他拥来,凄厉地喊:指导员,快救救我们的马!他从来是什么都不信的,这回终于信了牧人中家喻户晓的一个恐怖神话。他双臂搂住所有姑娘,感到一大把年轻的心脏在他怀里破裂,迸出血和泪。
这块肥茂的草场在五百年前驻扎着一个富有和睦的小村,有农有牧,人畜兴旺。某天,小村里所有的人畜死个精光。
三百年前又有几户人家在这里发达起来,最终仍是全毁了。逃出去的几个孩子和老人说,人和畜在死时的一瞬通体明亮。
一百年前有一伙流浪汉来此,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在地上掘,结果挖出几块又红又绿,色彩鬼祟的石头。
那是一种稀有的金属矿,谁也不知道这三角洲是座富矿。只是不敢轻易走进这里,这种闭塞的地方,五百年前和三百年前的故事就像昨天刚发生的新闻一样被人传播。这一带地道的、不串种的血族牧人是从不越白河或黑河的。矿藏就在不深的土层下,只要天空有足够的电流,便会与地下的金属矿物接通。因此这样大批的牲畜死亡绝不是一般性质的雷击。就这么简单的道理,但千百年来成为疑团搁在那里。这一带的人从不知什么叫矿。在他们心目中唯一可开采的矿藏就是牧草,牧草冶炼的产品便是畜群。
关于这座丰饶的矿被勘探开采,那是公元二年以后的事了。那时这里的畜群已近绝灭,什么羊啊狼啊统统不见了,都被浩浩荡荡开进来的成千上万的人吃光赶尽,那时的草地才真正丧失它古老的贞操。
许多年前,我去过女子牧马班,那时我多大?大约十来岁。是被两少一老三个记者带去的,他们带我去的目的我已记不清了,也有一种可能是我当时发生了人们后来赋予它概念的早恋——我很爱其中一个年轻的男记者。是我硬缠着他们把我带到了那个荒凉草地上。我跟过牧,还跟过夜牧。每回跟女牧马员夜牧,我总是躺在带臭味的毡衣上很快睡着。有个神色庄重的姑娘却始终不睡。夜里,我强撑开眼皮,见她孤独地坐着,一动不动。白天我问她夜里观察到什么,我相信她肯定比任何人都观察得多。可惜她不爱说话,有天夜里,我听见她轻声唤:“大青,别跑!灰子,白鼻,都回来!”她的视觉与感觉灵敏得令我吃惊,不用看,也知道哪几匹马打算出乱子。还有天夜里,我听见她在悄悄饮泣,我正要爬起来,手被与我并排躺着的姑娘拉住,她对我耳语:“莫去看她,她最喜欢的一匹马明天要参军。”在我印象里,她就是始终孤单单地坐在那里,有个白天,她不知埋头干什么,我突然看见她间杂在黑发中的白发。也许她夜以继日,提前衰老了。后来军马场移交给地方了,知青们陆续返城,牧马班最后仅剩了她一个人。我已长成个大姑娘,决定去找她,一路上看见许多马和其他大牲口的白骨。找到她时,她也准备返城。她指着那些白骨对我说:一下大雨,草地上纵横交错的水流就自然而然把它们集中到低洼处。我想问问坚持到最后的放牧生活是怎么过的,但我想起她是个异常寡默的女性。我问她:马是不是全死光了。她狠狠瞅我一眼。
她告诉我:就踏着这些白骨,她把最后一群数量可观的马上交了。
我这里还留有一张她的相片。现在你知道了吧,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现编的。下面我接下去写我的故事,还没完啊。
清晨,姑娘们处理了马尸,回到住处,见柯丹披头散发地站在门口,门在她身后严严地关着,老姆姆心慌意乱地跑跑停停,站起坐下。她对众人说:“我把它脊梁打断了,是它吃了布布。”她打开门,人们看见金眼像旱獭那样四脚摊开,肚皮贴地地趴着。一双纯金的眼睛仿佛比过去大了许多。老狗姆姆挤撞着人们的腿,跑到它面前,嗅着它舔着它。
它黑色皮毛上沾着血污。柯丹昨夜在它齿缝里发现一块鲜红的东西,扯出来一看,是布布身上的红毛线。
姆姆不懂人们在议论什么。当它见他们用脚把金眼踢出门时,它顿时明白一场冤案开始了。姆姆知道一切,但没人懂得也没人相信它的辩诉。那夜孩子的失踪经过姆姆全了解:孩子起初在杂树林游荡了一阵,后来他发出一声闷闷的叫喊就被掳走了。金眼追上去,撕咬拼搏。它身上沾着的是人血,但绝不是布布的血。姆姆亲眼看见它最后的一扑,那已是筋疲力尽,它叼住布布的裤腿,撕下一块红色。它忠实地叼着这点鲜红的物证,跑回来,坐在屋里不吃不喝地等,金眼望着人们,眼里没有一点乞怜。它的目光最后看见哺养它的姆姆。
姆姆发疯一样刨着脚下的土,直到几声枪响后,它才静下来。姆姆与金眼面对面望着。一大摊殷红的血中,姆姆看见一个黑色的高贵魂魄正在离它而去。金眼还没有最后咽气,它鼻翼微微掀动,华贵的金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这条最丑陋的老母狗,它向它永别的同时,头一次感到它是它唯一的母亲。
姆姆僵住了,连上去再吻它一下的力气也没有。它从没吻过它,一旦它有这个企图,它就摆脱它,显出狗类所缺乏的孤傲和自尊。现在它作为一种非狼非狗的生命被消灭了,它是狼与狗两种优秀属性的集合体,它剔除了这两种动物本质中的杂质,但它死了。
它金色的眼睛没有合上,始终望着姆姆,对它的养育和教化,不知是感激还是怨艾。人们把它埋了,并在新土上踩了又踩,从此消除了一切本性改良的可能。
姆姆离开了这里,不久,人们便传说有条可怕的疯狗在草地上流窜,它已老得没了牙,但不知为什么,人们还是惧怕它惧怕得要死。它并没有伤害过谁,但人们远远看见它走,它跑,它静止不动,都觉得不妙。它默默存在竟成了人们的一块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