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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两点半,一个满脸脏污的瘦弱男孩,头上戴着黑色的鸭舌帽,脚下蹬着一双破布鞋;右脚布鞋的前端已开了个口,露出男孩沾满泥巴的脚趾头,他身上那套不知有多少天没洗过的破旧衣裤发出一股刺鼻的酸臭味。
男孩无聊的伸个懒腰,拉了拉帽檐,在一栋公寓的大门口蹲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一辆轿车缓缓驶近这栋公寓,不久从车上下来一位身材欣长的男子。他锁上车门后,神情优闲地踱向公寓。
他老远就瞧见蜷缩在大门口的肮脏男孩,警戒心立起,他不动声色的继续往前走,最后停在那男孩的身边。
男孩虽然把脸埋在双腿间,但他知道一旁有人正在打量着自己。
男子终究忍不住好奇,在确定男孩并无敌意后,伸手轻推了男孩一把,不意这男孩竟顺势一倒,跌坐在地上。
他连忙扶起男孩,轻声的问:“你怎么蹲在这里?”
男子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这男孩,他叫小北?看他的年龄似乎早已过了毛头小子的阶段,但男孩瘦弱的模样,又令他叫不出“先生”两个字。
他并没有放开自己的手,掩不住好奇的直瞧着浑身肮脏的男孩。
刹那间,时间仿佛停住了。
男子俊逸的五官,温文儒雅的外表,令男孩打从心底冒出一句:真是可惜了。被瞧得浑身不自在,男孩怯怯地低下头来。
发觉自己的失态,男子急忙松开手。“你生病了?”
男孩点点头,又咳了几声。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
男孩摇摇头。
“你该不是无家可归吧?”
男孩点点头,始终没开口。
男子迟疑了半晌,终于问道:“你为什么不说话?”他实在开不了口问男孩是不是哑巴,生怕会伤了男孩的心。
男孩再次抬起头看着他,用手指指喉咙,摇了摇头。
男孩的暗示让男子顿生怜悯。看他一双大眼灵活慧黠,虽然一脸脏污,却依稀可见覆在污泥后的清秀五官,偏偏老天爷将他生成哑巴。唉!男子不禁在心中叹了一声。
“我住在二楼,你今晚先到我屋里睡吧,睡在这里你的病会更严重。”男子好意相邀。
男子的话顿时让男孩慌张了起来,他直摇着头,对男子比手画脚了一番。
男子皱着俊眉“抱歉,我看不懂你的意思。”
男孩又摇摇头,身形微晃的转身欲走。
男子连忙拉住他的手“你想去哪里?”
男孩侧头给了男子一个凄楚的笑容,随即抽出自己的手,缓缓走向昏暗的街头。
男子望着渐去的身影,猛地甩甩头,努力挥去心头涌起的莫名感觉。他自嘲的想自己何时成了善心人士了。
邋邋遢遢、浑身酸臭味的瘦弱男孩,被挡在一栋大楼的警卫室门口。
虽然住户之前已经交代过,但警卫仍然微皱着眉,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眼前的肮脏男孩。
“你说是张先生请你来?”他怀疑的问。
“是的,是张亦扬先生。”男孩语气肯定的回答。
警卫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又是三点整。
“请问我可以上楼了吗?”男孩问道。
警卫懒得再多看他一眼,挥手示意他可以上楼了。
待男孩进了电梯后,警卫忍不住轻啐道:“真是世风日下。”
出了电梯,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铁门,侧身进入,再反身锁上大门。
他脱掉身上的脏衣物,把它们扔进墙边的垃圾筒里,伸手摘下鸭舌帽,霎时,在头亮丽的乌丝直披腰际。
他匆匆地走进浴室,旋即传出哗啦啦的水声。水声嘎然而止后不及,浴室的门打了开来,走出一位美丽绝色的女子。她叫楚忆雨,方才的邋遢男孩便是她。
她身着鹅黄色浴袍,湿漉漉的长发盘在脑后,用条毛巾紧紧裹住。
她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回想起之前的那一幕。那只是一个小小的试验,但试验的结果,让她不得不使出最后的撒手锏了,她实在不愿作出这样的决定,但为了惜云的幸福着想,这出戏恐怕得发生登场了。
一思及此,她不禁紧拧起秀眉,思绪飘向一个星期前的那个午后
如果说人有三魂,忆雨觉得此刻自己其中一条魂不知已云游到第几重天去了,另一条魂则忙着找武士刀准备切腹自杀,留在体内的这一条魂,只为了达成最后一项艰苦任务帮自己收尸。
半年前她发现惜云认识了一个在pub工作的小混混,但她以为爱玩、喜欢刺激的小妹,这次恋情顶多维持个十天半个月便会无疾而终,因此并未极力阻止他们的交往。
想不到现在惜云竞说她的男友并不是游手好闲的小混混,而是混黑道的。先别说家教甚严的老妈若是知道这件事,会是何等的惊逃诏地,光是她们那任职于警界的大哥,就够惜云吃足苦头了。
忆雨伸手按了按太阳穴,企图纾解一些压力。都怪她不好,在发现惜云的男朋友背景复杂时,不该对惜云的表示妥协,任由他们两人继续交往下去。
借云从厨房出来,手上端了两杯红茶,坐在忆雨对面沙发上,怯怯地开口:“姐,我知道我太任性、大爱玩、没定性、不懂得”
“停!”忆雨出声打断妹妹的话。杏眼圆睁,口气不佳的说:“还有什么没说的,麻烦你一次说完,别转弯抹角的。我最近心脏不太好,可禁不起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惊吓。”
她双臂交抱在胸前,对妹妹的心性她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惜云向来心高气做,除非有什么重大或不合理的要求,否则绝对不会“自暴其短”的。
惜云无意识地绞扭着如青葱般的十指,吞吞吐叶的说:“就是就是想请姐设法接近林奇的伙伴。”林奇就是惜云的男朋友。
“嘎?!我没听错吧!你的意思是叫我去‘倒贴’人家,真亏你想得出来、说得出口。虽然我没有闭月羞花之貌,但也不是乏人问津,追我的男人比皆是。真对不起,这种游戏我玩不来。”忆雨二话不说马上拒绝。
惜云情急包之下,脱口说道:“姐,你先别生气,丁季伦他不会喜欢上你的,他喜欢的是男生啦!”
“什么?你说那个男人是同性恋?”忆雨不敢置信的惊呼出声。惜云竟要她去接近一个同性恋!
惜云低着头,不敢看忆雨的表情,一副像是做错事等着受处罚的小孩般。
忆雨深吸一口气,勉强压下自己的怒火,冷冷的问:“你是要我去se诱一个男同性恋?”
“只是谣传而已,不一定是事实。”惜云有如蚊蚋般的声音怯怯的响起,试图降低忆雨的怒气。
“我不管它是谣传也好,事实也罢,这种荒唐的事我绝不答应。”忆雨一脸不为所动的表情。
“因为外面绘声绘影的说林奇是丁季份的‘女’朋友,所以我才不放心林奇跟着他。姐,林奇是第一个让我看得顺眼的男孩子,我怎么能眼睁睁让别人抢走他,况且还是让同样是男人的丁季伦抢走,那我不是太没面子了?”惜云的占有欲很强。
忆雨闻言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啦?非得要林奇不可吗?没有他,你就活不下去吗?”
惜云见向来疼她的姐姐不肯帮她,不禁红了眼眶。
见惜云为情所苦的模样,忆雨不禁又心软了。她绕过桌子坐到借云身旁,伸手顺了顺妹妹的齐肩短发,柔声道:“惜云,他们两人的关系既然那么暖昧,你就死了这条心吧,顺便离开那个是非之地。听姐的说,跟姐一起回家,妈老是念着你呢。”
怎知忆雨的好言相劝,却惹来惜云的泪如雨下。
她吸吸鼻子,哽咽的说:“我又何尝愿意让自己终日活在这种阴影下,既无法放开心... -->>
凌晨两点半,一个满脸脏污的瘦弱男孩,头上戴着黑色的鸭舌帽,脚下蹬着一双破布鞋;右脚布鞋的前端已开了个口,露出男孩沾满泥巴的脚趾头,他身上那套不知有多少天没洗过的破旧衣裤发出一股刺鼻的酸臭味。
男孩无聊的伸个懒腰,拉了拉帽檐,在一栋公寓的大门口蹲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一辆轿车缓缓驶近这栋公寓,不久从车上下来一位身材欣长的男子。他锁上车门后,神情优闲地踱向公寓。
他老远就瞧见蜷缩在大门口的肮脏男孩,警戒心立起,他不动声色的继续往前走,最后停在那男孩的身边。
男孩虽然把脸埋在双腿间,但他知道一旁有人正在打量着自己。
男子终究忍不住好奇,在确定男孩并无敌意后,伸手轻推了男孩一把,不意这男孩竟顺势一倒,跌坐在地上。
他连忙扶起男孩,轻声的问:“你怎么蹲在这里?”
男子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这男孩,他叫小北?看他的年龄似乎早已过了毛头小子的阶段,但男孩瘦弱的模样,又令他叫不出“先生”两个字。
他并没有放开自己的手,掩不住好奇的直瞧着浑身肮脏的男孩。
刹那间,时间仿佛停住了。
男子俊逸的五官,温文儒雅的外表,令男孩打从心底冒出一句:真是可惜了。被瞧得浑身不自在,男孩怯怯地低下头来。
发觉自己的失态,男子急忙松开手。“你生病了?”
男孩点点头,又咳了几声。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
男孩摇摇头。
“你该不是无家可归吧?”
男孩点点头,始终没开口。
男子迟疑了半晌,终于问道:“你为什么不说话?”他实在开不了口问男孩是不是哑巴,生怕会伤了男孩的心。
男孩再次抬起头看着他,用手指指喉咙,摇了摇头。
男孩的暗示让男子顿生怜悯。看他一双大眼灵活慧黠,虽然一脸脏污,却依稀可见覆在污泥后的清秀五官,偏偏老天爷将他生成哑巴。唉!男子不禁在心中叹了一声。
“我住在二楼,你今晚先到我屋里睡吧,睡在这里你的病会更严重。”男子好意相邀。
男子的话顿时让男孩慌张了起来,他直摇着头,对男子比手画脚了一番。
男子皱着俊眉“抱歉,我看不懂你的意思。”
男孩又摇摇头,身形微晃的转身欲走。
男子连忙拉住他的手“你想去哪里?”
男孩侧头给了男子一个凄楚的笑容,随即抽出自己的手,缓缓走向昏暗的街头。
男子望着渐去的身影,猛地甩甩头,努力挥去心头涌起的莫名感觉。他自嘲的想自己何时成了善心人士了。
邋邋遢遢、浑身酸臭味的瘦弱男孩,被挡在一栋大楼的警卫室门口。
虽然住户之前已经交代过,但警卫仍然微皱着眉,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眼前的肮脏男孩。
“你说是张先生请你来?”他怀疑的问。
“是的,是张亦扬先生。”男孩语气肯定的回答。
警卫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又是三点整。
“请问我可以上楼了吗?”男孩问道。
警卫懒得再多看他一眼,挥手示意他可以上楼了。
待男孩进了电梯后,警卫忍不住轻啐道:“真是世风日下。”
出了电梯,男孩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铁门,侧身进入,再反身锁上大门。
他脱掉身上的脏衣物,把它们扔进墙边的垃圾筒里,伸手摘下鸭舌帽,霎时,在头亮丽的乌丝直披腰际。
他匆匆地走进浴室,旋即传出哗啦啦的水声。水声嘎然而止后不及,浴室的门打了开来,走出一位美丽绝色的女子。她叫楚忆雨,方才的邋遢男孩便是她。
她身着鹅黄色浴袍,湿漉漉的长发盘在脑后,用条毛巾紧紧裹住。
她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回想起之前的那一幕。那只是一个小小的试验,但试验的结果,让她不得不使出最后的撒手锏了,她实在不愿作出这样的决定,但为了惜云的幸福着想,这出戏恐怕得发生登场了。
一思及此,她不禁紧拧起秀眉,思绪飘向一个星期前的那个午后
如果说人有三魂,忆雨觉得此刻自己其中一条魂不知已云游到第几重天去了,另一条魂则忙着找武士刀准备切腹自杀,留在体内的这一条魂,只为了达成最后一项艰苦任务帮自己收尸。
半年前她发现惜云认识了一个在pub工作的小混混,但她以为爱玩、喜欢刺激的小妹,这次恋情顶多维持个十天半个月便会无疾而终,因此并未极力阻止他们的交往。
想不到现在惜云竞说她的男友并不是游手好闲的小混混,而是混黑道的。先别说家教甚严的老妈若是知道这件事,会是何等的惊逃诏地,光是她们那任职于警界的大哥,就够惜云吃足苦头了。
忆雨伸手按了按太阳穴,企图纾解一些压力。都怪她不好,在发现惜云的男朋友背景复杂时,不该对惜云的表示妥协,任由他们两人继续交往下去。
借云从厨房出来,手上端了两杯红茶,坐在忆雨对面沙发上,怯怯地开口:“姐,我知道我太任性、大爱玩、没定性、不懂得”
“停!”忆雨出声打断妹妹的话。杏眼圆睁,口气不佳的说:“还有什么没说的,麻烦你一次说完,别转弯抹角的。我最近心脏不太好,可禁不起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惊吓。”
她双臂交抱在胸前,对妹妹的心性她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惜云向来心高气做,除非有什么重大或不合理的要求,否则绝对不会“自暴其短”的。
惜云无意识地绞扭着如青葱般的十指,吞吞吐叶的说:“就是就是想请姐设法接近林奇的伙伴。”林奇就是惜云的男朋友。
“嘎?!我没听错吧!你的意思是叫我去‘倒贴’人家,真亏你想得出来、说得出口。虽然我没有闭月羞花之貌,但也不是乏人问津,追我的男人比皆是。真对不起,这种游戏我玩不来。”忆雨二话不说马上拒绝。
惜云情急包之下,脱口说道:“姐,你先别生气,丁季伦他不会喜欢上你的,他喜欢的是男生啦!”
“什么?你说那个男人是同性恋?”忆雨不敢置信的惊呼出声。惜云竟要她去接近一个同性恋!
惜云低着头,不敢看忆雨的表情,一副像是做错事等着受处罚的小孩般。
忆雨深吸一口气,勉强压下自己的怒火,冷冷的问:“你是要我去se诱一个男同性恋?”
“只是谣传而已,不一定是事实。”惜云有如蚊蚋般的声音怯怯的响起,试图降低忆雨的怒气。
“我不管它是谣传也好,事实也罢,这种荒唐的事我绝不答应。”忆雨一脸不为所动的表情。
“因为外面绘声绘影的说林奇是丁季份的‘女’朋友,所以我才不放心林奇跟着他。姐,林奇是第一个让我看得顺眼的男孩子,我怎么能眼睁睁让别人抢走他,况且还是让同样是男人的丁季伦抢走,那我不是太没面子了?”惜云的占有欲很强。
忆雨闻言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啦?非得要林奇不可吗?没有他,你就活不下去吗?”
惜云见向来疼她的姐姐不肯帮她,不禁红了眼眶。
见惜云为情所苦的模样,忆雨不禁又心软了。她绕过桌子坐到借云身旁,伸手顺了顺妹妹的齐肩短发,柔声道:“惜云,他们两人的关系既然那么暖昧,你就死了这条心吧,顺便离开那个是非之地。听姐的说,跟姐一起回家,妈老是念着你呢。”
怎知忆雨的好言相劝,却惹来惜云的泪如雨下。
她吸吸鼻子,哽咽的说:“我又何尝愿意让自己终日活在这种阴影下,既无法放开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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