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约翰·华生的回忆录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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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的是,我们居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处所。我无法想象,他回到那儿去,到底是想干什么。当然,我还是继续跟着,在距离这所房屋大概100米上下的地方,我把马车停下。看着德里伯走进了这座房子,他坐的小马车也走了。请给我水,我的嘴巴都说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口气咕噜咕噜地全都喝了下去。
杰斐逊·霍普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这样就好些了,好吧,我继续说。我等了大约15分钟,可能时间还要长一些,房子里面忽然传来一阵打架的吵闹声。然后,大门突然被打开了,我眼前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当然是德里伯,另一个是位小伙子,这个年轻人我过去从来没见过。这个年轻人一把揪住德里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时,他就用力一推,紧接着又是一大脚,德里伯被踹到了大街当中。他面对着德里伯,挥了挥手中的木棒,大声呵斥:‘狗东西!教训教训你,叫你竟敢污辱良家少女!’他是如此地怒气冲冲,若非德里伯拼命地逃开,我想,这个年轻人肯定要用木棒再把他痛打一顿。德里伯一直逃跑到转弯处,恰好发现了我的马车,于是跟我打招呼,一下就跳上车来。他说:‘送到豪理代旅社去。’
我一见这坏蛋坐进了我的马车,真是欣喜若狂,我的心跳动得很剧烈。我特别害怕就在这个千载难逢的时刻,我的血瘤突然迸裂。于是,我稳定情绪慢悠悠地赶着马车往前行驶,心中打算着到底应该如何做才合适。我可以将他一直拉到乡村地区,在某条荒凉的小路上,跟他算一算总账。我几乎要决定这么做的时候,德里伯突然给解决了这个难题。此时,他的酒瘾又发了,在一家大酒店外面,他叫我停下车来。他吩咐我等着他,接着走了进去。他在里边一直待到酒店关门,等他出来时,他已醉得不像样了,我知道,计划成功就在眼前了。
你们不要认为我会突然给他一刀,把他简单杀死就算完事。若我这样做了,那不过是僵硬地执行严正的审判罢了,我不会那样做的。我早已计划好留给德里伯一个机会,若他可以把握住这个机会,他还可能有一线生机。我在美洲流浪的那些岁月,从事过形形**的差事。我曾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扫地工兼门卫。有一天,一个教授在讲解有关毒药的知识时,他把一种叫做‘生物硷’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南美洲土著制造毒箭的毒药里提取出来的,毒性特别猛烈,只要沾上一丁点儿,马上就能见血封喉而致死。当时,我牢牢记住了那个放毒药瓶子的地方,在教授与学生散了之后,我就倒了一些出来。我本来就是一个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我将这些毒药制作成了几颗易于溶解的小丸子。我在每个盒子中装进了一颗,同时再放进一颗外表雷同却无毒的小丸子。我当时就计划好,一旦我能得手的时候,这两个仇敌就要每人分得一盒,让他们先吞服一颗,剩下的那一颗则由我来吞服。这样做,就跟在枪口捂上手帕射击一样,既能置人于死地,又没有声响。从那一天开始,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就一直被我带在身边。如今,到了我应该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是午夜之后,快1点钟了。这是一个暴风骤雨的深夜。风刮得特别大,大雨倾盆。尽管外边是一幅惨淡的情景,但我的内心却是乐开了花,我兴奋得几乎要大声欢呼。诸位先生,若你们当中有谁曾经为着一件事殚精竭虑,一直苦苦盼望、等待了20余年,一旦成功在望,那么,你们就会明白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吐着烟圈,借此稳定自己的紧张情绪。因为过于激动,我的手禁不住地抖动,太阳穴也在跳动。当我赶着马车行进的时候,我看见约翰·费里尔与心爱的露茜在黑暗里对我微笑。我看得一清二楚,就像我现在在这屋子里看见诸位先生一样。一路上,父女二人总出现在我的眼前,他们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则,一直跟着我来到布里克斯顿路的那栋空房子。
四处都看不到一个人影,除了风雨声以外,听不到其他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看,德里伯蜷缩成一团,正在酣睡。我摇动着他的臂膀,对他说:‘该下车了。’
他迷迷糊糊地说:‘好的,车夫,好的。’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提到的豪理代旅社,因为他没有说其他的话,就下了车,跟着我走进了空房子前面的花园。此时,他还有一些头重脚轻,我只好扶着他走,免得他跌倒。走到门口,我就开了门,先引着他走进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一路上,约翰·费里尔与心爱的露茜一直是在我们前边走着的。
德里伯说:‘太黑了。’他一边跺着脚上的泥浆。
我就说:‘很快就有亮了。’我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预备的一支蜡烛点亮。我一边把脸转向他,一边将蜡烛举近了我的脸,说:‘好啦,埃诺克·J·德里伯,你瞧瞧我是谁?’
他醉眼朦胧,盯着我看了许久。终于,我发现他脸上顿时出现了害怕的神情,他整个脸都痉挛了。这说明,他已认出我是谁了。他吓得面色灰暗,摇摇晃晃地后退着。我还看到大颗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目上,上牙与下牙相击,格格作响。我注意到他这副熊样,止不住靠在门上哈哈大笑。我早就清楚,复仇雪恨是一件痛快的事,但我从未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情形。
我数落着他说:‘你这个狗东西!我从盐湖城追你一直追到圣彼得堡,总是让你溜掉了。而今,你自由自在地旅游、玩女人的日子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早的太阳了!’我说这话时,他又朝后退了好几步。从他的脸上,我能够看出来,他认为我已经发狂了。不错,我确实跟疯子没什么两样,因为我太阳穴上的血管跳动不止,犹如铁匠挥舞着铁锤。我相信,当时若非有血从我的鼻孔冒了出来,让我顿时轻松一下,我的病或许就会当场发作了。
我叫道:‘你说,露茜·费里尔如今怎么样了?’我一边锁上了门,而且用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了几下,‘惩罚的确来得太迟了,但总算是教你落网了。’我说这话的时候,他那怯懦的嘴唇发抖着,他的眼神表示他想要求饶命。但他很清楚,已经毫无用处了。
他有些口吃地说:‘你……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谈不上谋杀不谋杀。杀死一条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露茜,从她那被残酷杀害的义父身边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那卑鄙无耻的新房里去的时候,你对她可曾有过一丝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老约翰·费里尔的并不是我!’
我厉声喝道:‘然而,你玷污了露茜那颗纯净的心!’我将药盒递到他的眼前,说,‘让上帝为我们进行判决吧!你必须挑一颗吃下去,一颗会中毒致死,一颗可以继续活下去,你挑剩下的那颗我会吃下去。我们瞧一瞧,这世界究竟还有没有天理,或者我们都要凭运气。’
他吓得躲到一边,叫喊着,祈求饶命。不过,我拔出刀来,刀尖抵住他的咽喉,逼他吞下了一颗药丸,我则吞下了另一颗药丸。我与他相对无言,安安静静地站在那儿有1~2分钟,等着看到底是谁死,是谁活。当他脸上出现痛苦的表情时,我就知道他吞下的是有毒药丸。他当时的那个模样我无法忘记。看见他那个模样,我不觉哈哈大笑,将露茜的结婚金戒指拿到他的眼前。但这所有一切只有一会儿时间,那种生物硷的作用发作得飞快。他一阵痛苦的痉挛,面目都变形扭曲了,他双手向前伸着、摇摆着,然后他一声惨叫,就一头栽倒在地上了。我用脚把他踢翻转过来,蹲下用手摸一摸他的胸口,心脏停止了跳动。他死了!
此时,血从我的鼻孔里往外直冒,不过我并不在意。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灵机一动,就用自己的血在墙壁上写下了血字。或许,这是因为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我打算把警察引入歧路。当时,我的心情的确轻松而快乐。我想起来纽约曾发生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案件,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词。当时报纸上曾为此激烈争论,有一方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就想,这个使纽约人困惑不解的词,或许也会把伦敦人引入歧路。于是,我便用手指蘸上自己的血,在墙壁上找个位置写下了这个词。然后,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儿去。四周一个人也没有,仍然是暴风骤雨。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突然想到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金戒指的口袋里一摸,发觉它不见了。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是她留给我的唯一纪念品了。我想,或许是在我蹲下查看德里伯的尸体时,它掉了下去。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马车被我停在附近的一条横着的街上,我壮了壮胆,向那房子走去。我宁愿遭遇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金戒指。我走到那房子外边,就跟一个刚从那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在了一起。我只好装作醉醺醺的模样,打消他的疑心。
这便是埃诺克·J·德里伯死前死后的情况。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斯坦杰逊,替约翰·费里尔复仇雪恨。我清楚,斯坦杰逊当时正在豪理代旅社里。我在旅社附近巡视了一整天,但他始终没有露面。我想,很可能是由于德里伯一去不回来,因此,他觉得有些苗头不对了。斯坦杰逊的确精明诡诈,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防备着。然而,若他以为只要在房间里不出来,就可以躲开我的追杀,他就错得离谱了。我迅速弄清了他房间的窗户。第二天一早,我利用旅社外边小巷里放着的一个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时机,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斯坦杰逊唤醒,对他说明,很久以前他杀害过约翰·费里尔,而今是他偿命的时候了。我将德里伯死的具体情形说给他听,而且要他同样挑一颗药丸吃下去。他竟然不接受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从床上跳起来,企图掐住我的咽喉。为了自卫,我就一刀直接刺进了他的心脏。无论采取任何方法,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上天绝不会让斯坦杰逊那罪恶的手挑选到无毒的药丸。
我还有几句话要讲,讲完了最好,因为我知道自己也快不行了。诛杀斯坦杰逊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我想加把劲工作,积攒路费好回美洲去。今天,我正把马车停在广场上,突然有一个衣衫破旧的少年打听是不是有个叫杰斐逊·霍普的车夫,这少年说,贝克街221号B有位先生要雇他的马车。我一丁点儿也不怀疑,就跟着这少年来了。以后我所清楚的事,就是这个年轻的先生用手铐熟练地把我的一双手给铐上了,铐的是那么有水平,这是我生平罕见的。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所有经历。你们可以把我当做一个犯罪分子,不过,我自己却认为,我跟你们一样,是执法的法官。
杰斐逊·霍普的故事叙述得如此动人心弦,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如此深刻,所以,我们都听得出神了,房间里静悄悄的。甚至两位颇有阅历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兴趣盎然。他叙述完了之后,我们都沉默着呆坐了数分钟,房间里一片宁静,只有雷思维德在速记供词的最后几笔在纸上沙沙地响着。
“还有一点,我想弄明白,就是我们登广告之后,前来领取金戒指的人到底是谁?”福尔摩斯最后问道。
杰斐逊·霍普顽皮地对福尔摩斯挤眉弄眼地说:“我只能说出自己隐藏的秘密,但我不愿牵连朋友。看到你们的广告之后,我也猜测这很可能是个圈套,但我真是舍不得那个金戒指。一个朋友自告奋勇愿意来看一下情况。我想你一定无法否认,这件事他办得漂亮吧!”
“是的,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这样说。
此时,警官严肃地说:“那么,诸位,法律程序一定要遵守。本周四,这个犯罪分子将要提交法庭审判,请诸位届时出席。开庭之前,他由我负责看管。”说着他就按了一下铃,接着,杰斐逊·霍普就被两个警察带走了。福尔摩斯跟我也就离开警察局,坐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奇的是,我们居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处所。我无法想象,他回到那儿去,到底是想干什么。当然,我还是继续跟着,在距离这所房屋大概100米上下的地方,我把马车停下。看着德里伯走进了这座房子,他坐的小马车也走了。请给我水,我的嘴巴都说干了。
我递给他一杯水,他一口气咕噜咕噜地全都喝了下去。
杰斐逊·霍普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这样就好些了,好吧,我继续说。我等了大约15分钟,可能时间还要长一些,房子里面忽然传来一阵打架的吵闹声。然后,大门突然被打开了,我眼前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当然是德里伯,另一个是位小伙子,这个年轻人我过去从来没见过。这个年轻人一把揪住德里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时,他就用力一推,紧接着又是一大脚,德里伯被踹到了大街当中。他面对着德里伯,挥了挥手中的木棒,大声呵斥:‘狗东西!教训教训你,叫你竟敢污辱良家少女!’他是如此地怒气冲冲,若非德里伯拼命地逃开,我想,这个年轻人肯定要用木棒再把他痛打一顿。德里伯一直逃跑到转弯处,恰好发现了我的马车,于是跟我打招呼,一下就跳上车来。他说:‘送到豪理代旅社去。’
我一见这坏蛋坐进了我的马车,真是欣喜若狂,我的心跳动得很剧烈。我特别害怕就在这个千载难逢的时刻,我的血瘤突然迸裂。于是,我稳定情绪慢悠悠地赶着马车往前行驶,心中打算着到底应该如何做才合适。我可以将他一直拉到乡村地区,在某条荒凉的小路上,跟他算一算总账。我几乎要决定这么做的时候,德里伯突然给解决了这个难题。此时,他的酒瘾又发了,在一家大酒店外面,他叫我停下车来。他吩咐我等着他,接着走了进去。他在里边一直待到酒店关门,等他出来时,他已醉得不像样了,我知道,计划成功就在眼前了。
你们不要认为我会突然给他一刀,把他简单杀死就算完事。若我这样做了,那不过是僵硬地执行严正的审判罢了,我不会那样做的。我早已计划好留给德里伯一个机会,若他可以把握住这个机会,他还可能有一线生机。我在美洲流浪的那些岁月,从事过形形**的差事。我曾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扫地工兼门卫。有一天,一个教授在讲解有关毒药的知识时,他把一种叫做‘生物硷’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是他从南美洲土著制造毒箭的毒药里提取出来的,毒性特别猛烈,只要沾上一丁点儿,马上就能见血封喉而致死。当时,我牢牢记住了那个放毒药瓶子的地方,在教授与学生散了之后,我就倒了一些出来。我本来就是一个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我将这些毒药制作成了几颗易于溶解的小丸子。我在每个盒子中装进了一颗,同时再放进一颗外表雷同却无毒的小丸子。我当时就计划好,一旦我能得手的时候,这两个仇敌就要每人分得一盒,让他们先吞服一颗,剩下的那一颗则由我来吞服。这样做,就跟在枪口捂上手帕射击一样,既能置人于死地,又没有声响。从那一天开始,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就一直被我带在身边。如今,到了我应该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是午夜之后,快1点钟了。这是一个暴风骤雨的深夜。风刮得特别大,大雨倾盆。尽管外边是一幅惨淡的情景,但我的内心却是乐开了花,我兴奋得几乎要大声欢呼。诸位先生,若你们当中有谁曾经为着一件事殚精竭虑,一直苦苦盼望、等待了20余年,一旦成功在望,那么,你们就会明白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燃了一支雪茄,吐着烟圈,借此稳定自己的紧张情绪。因为过于激动,我的手禁不住地抖动,太阳穴也在跳动。当我赶着马车行进的时候,我看见约翰·费里尔与心爱的露茜在黑暗里对我微笑。我看得一清二楚,就像我现在在这屋子里看见诸位先生一样。一路上,父女二人总出现在我的眼前,他们一边一个地走在马的两则,一直跟着我来到布里克斯顿路的那栋空房子。
四处都看不到一个人影,除了风雨声以外,听不到其他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看,德里伯蜷缩成一团,正在酣睡。我摇动着他的臂膀,对他说:‘该下车了。’
他迷迷糊糊地说:‘好的,车夫,好的。’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提到的豪理代旅社,因为他没有说其他的话,就下了车,跟着我走进了空房子前面的花园。此时,他还有一些头重脚轻,我只好扶着他走,免得他跌倒。走到门口,我就开了门,先引着他走进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一路上,约翰·费里尔与心爱的露茜一直是在我们前边走着的。
德里伯说:‘太黑了。’他一边跺着脚上的泥浆。
我就说:‘很快就有亮了。’我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预备的一支蜡烛点亮。我一边把脸转向他,一边将蜡烛举近了我的脸,说:‘好啦,埃诺克·J·德里伯,你瞧瞧我是谁?’
他醉眼朦胧,盯着我看了许久。终于,我发现他脸上顿时出现了害怕的神情,他整个脸都痉挛了。这说明,他已认出我是谁了。他吓得面色灰暗,摇摇晃晃地后退着。我还看到大颗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目上,上牙与下牙相击,格格作响。我注意到他这副熊样,止不住靠在门上哈哈大笑。我早就清楚,复仇雪恨是一件痛快的事,但我从未想到居然会有这样的情形。
我数落着他说:‘你这个狗东西!我从盐湖城追你一直追到圣彼得堡,总是让你溜掉了。而今,你自由自在地旅游、玩女人的日子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早的太阳了!’我说这话时,他又朝后退了好几步。从他的脸上,我能够看出来,他认为我已经发狂了。不错,我确实跟疯子没什么两样,因为我太阳穴上的血管跳动不止,犹如铁匠挥舞着铁锤。我相信,当时若非有血从我的鼻孔冒了出来,让我顿时轻松一下,我的病或许就会当场发作了。
我叫道:‘你说,露茜·费里尔如今怎么样了?’我一边锁上了门,而且用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了几下,‘惩罚的确来得太迟了,但总算是教你落网了。’我说这话的时候,他那怯懦的嘴唇发抖着,他的眼神表示他想要求饶命。但他很清楚,已经毫无用处了。
他有些口吃地说:‘你……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谈不上谋杀不谋杀。杀死一条疯狗,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露茜,从她那被残酷杀害的义父身边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那卑鄙无耻的新房里去的时候,你对她可曾有过一丝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老约翰·费里尔的并不是我!’
我厉声喝道:‘然而,你玷污了露茜那颗纯净的心!’我将药盒递到他的眼前,说,‘让上帝为我们进行判决吧!你必须挑一颗吃下去,一颗会中毒致死,一颗可以继续活下去,你挑剩下的那颗我会吃下去。我们瞧一瞧,这世界究竟还有没有天理,或者我们都要凭运气。’
他吓得躲到一边,叫喊着,祈求饶命。不过,我拔出刀来,刀尖抵住他的咽喉,逼他吞下了一颗药丸,我则吞下了另一颗药丸。我与他相对无言,安安静静地站在那儿有1~2分钟,等着看到底是谁死,是谁活。当他脸上出现痛苦的表情时,我就知道他吞下的是有毒药丸。他当时的那个模样我无法忘记。看见他那个模样,我不觉哈哈大笑,将露茜的结婚金戒指拿到他的眼前。但这所有一切只有一会儿时间,那种生物硷的作用发作得飞快。他一阵痛苦的痉挛,面目都变形扭曲了,他双手向前伸着、摇摆着,然后他一声惨叫,就一头栽倒在地上了。我用脚把他踢翻转过来,蹲下用手摸一摸他的胸口,心脏停止了跳动。他死了!
此时,血从我的鼻孔里往外直冒,不过我并不在意。不知怎么回事,我突然灵机一动,就用自己的血在墙壁上写下了血字。或许,这是因为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我打算把警察引入歧路。当时,我的心情的确轻松而快乐。我想起来纽约曾发生过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案件,死者的身上写着‘拉契’这个词。当时报纸上曾为此激烈争论,有一方认为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就想,这个使纽约人困惑不解的词,或许也会把伦敦人引入歧路。于是,我便用手指蘸上自己的血,在墙壁上找个位置写下了这个词。然后,我就回到我的马车那儿去。四周一个人也没有,仍然是暴风骤雨。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路,突然想到把手伸进经常放着露茜金戒指的口袋里一摸,发觉它不见了。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是她留给我的唯一纪念品了。我想,或许是在我蹲下查看德里伯的尸体时,它掉了下去。我又赶着马车往回走。马车被我停在附近的一条横着的街上,我壮了壮胆,向那房子走去。我宁愿遭遇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个金戒指。我走到那房子外边,就跟一个刚从那房子里出来的警察撞在了一起。我只好装作醉醺醺的模样,打消他的疑心。
这便是埃诺克·J·德里伯死前死后的情况。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斯坦杰逊,替约翰·费里尔复仇雪恨。我清楚,斯坦杰逊当时正在豪理代旅社里。我在旅社附近巡视了一整天,但他始终没有露面。我想,很可能是由于德里伯一去不回来,因此,他觉得有些苗头不对了。斯坦杰逊的确精明诡诈,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防备着。然而,若他以为只要在房间里不出来,就可以躲开我的追杀,他就错得离谱了。我迅速弄清了他房间的窗户。第二天一早,我利用旅社外边小巷里放着的一个梯子,乘着曙色朦胧的时机,爬进了他的房间。我把斯坦杰逊唤醒,对他说明,很久以前他杀害过约翰·费里尔,而今是他偿命的时候了。我将德里伯死的具体情形说给他听,而且要他同样挑一颗药丸吃下去。他竟然不接受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从床上跳起来,企图掐住我的咽喉。为了自卫,我就一刀直接刺进了他的心脏。无论采取任何方法,结果都是一样的,因为上天绝不会让斯坦杰逊那罪恶的手挑选到无毒的药丸。
我还有几句话要讲,讲完了最好,因为我知道自己也快不行了。诛杀斯坦杰逊后,我又赶了一两天马车,我想加把劲工作,积攒路费好回美洲去。今天,我正把马车停在广场上,突然有一个衣衫破旧的少年打听是不是有个叫杰斐逊·霍普的车夫,这少年说,贝克街221号B有位先生要雇他的马车。我一丁点儿也不怀疑,就跟着这少年来了。以后我所清楚的事,就是这个年轻的先生用手铐熟练地把我的一双手给铐上了,铐的是那么有水平,这是我生平罕见的。诸位先生,这就是我的所有经历。你们可以把我当做一个犯罪分子,不过,我自己却认为,我跟你们一样,是执法的法官。
杰斐逊·霍普的故事叙述得如此动人心弦,他的态度给人的印象又是如此深刻,所以,我们都听得出神了,房间里静悄悄的。甚至两位颇有阅历的职业侦探,也都听得兴趣盎然。他叙述完了之后,我们都沉默着呆坐了数分钟,房间里一片宁静,只有雷思维德在速记供词的最后几笔在纸上沙沙地响着。
“还有一点,我想弄明白,就是我们登广告之后,前来领取金戒指的人到底是谁?”福尔摩斯最后问道。
杰斐逊·霍普顽皮地对福尔摩斯挤眉弄眼地说:“我只能说出自己隐藏的秘密,但我不愿牵连朋友。看到你们的广告之后,我也猜测这很可能是个圈套,但我真是舍不得那个金戒指。一个朋友自告奋勇愿意来看一下情况。我想你一定无法否认,这件事他办得漂亮吧!”
“是的,一点儿也不错。”福尔摩斯这样说。
此时,警官严肃地说:“那么,诸位,法律程序一定要遵守。本周四,这个犯罪分子将要提交法庭审判,请诸位届时出席。开庭之前,他由我负责看管。”说着他就按了一下铃,接着,杰斐逊·霍普就被两个警察带走了。福尔摩斯跟我也就离开警察局,坐马车回贝克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