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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起床,在那里喂金鱼,电话铃响了。
我去接听。
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略为焦急,却不失彬彬有礼。他问:“请问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为态度实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请问找她有什么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华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华,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黄振华。”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颇为高兴。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黄振华说:“棠华,小玫瑰糊涂,你也陪着她糊涂?俗云见舅如见娘,你们俩偷偷订了婚不告诉我们黄家已是一桩罪,来到香港居然若无其事过门不入,又是一桩罪,”他哈哈笑“你还不滚出来见见娘舅?”
他是那么爽朗、愉快、干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马上赔笑道:“舅舅,这真是”
“将功赎罪,还不将我地址电话写下?今夜八点,我车子到府上来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顿饭,请他们千万拨时间给我,通知得匆忙,要请他们加倍原谅。”
“是。”
“你这小子”他忽然叹一口气。
“对不起,舅舅。”我有点惶然。
“我明白你的境况,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协文自然将黄家的人形容得十恶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当然站在他们那一边。告诉你,没那种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见。”
“是。”我又说。
他搁了电话。
啊,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听声音,如见其人,完全一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把每个人都能应付得密不通风,哄得舒服熨帖。这样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鱼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向往一瞻他的风采。
太初与母亲回来,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诉她这件事。
太初张大了嘴“他们怎么知道我来了香港?”
“纸包不住火,”我挤挤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太初说道:“我不去,我不要见到黄家的人。”
她又说:“你不是不知道我与母亲他们一家人没有来往,你是怎么答应他邀请的?”她恼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声音具一种魔力,我乖乖地一连串地说是是是。”
太初既好气又好笑“你呀,你比我还没有用。”
“基本上我觉得外甥女与未见面的舅舅反目成仇是一件荒谬的事,你身体内流着黄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过他们,干脆去见一见他们也好。”
“我不要见到母亲。”她轻轻声说。我叹口气“真傻。”
“你跟黄振华说,我不要见到母亲。”她倔强地说。
“好好,我同他说。”我拍着她的肩膀。
太初拥抱着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别人,就不会有这种为难之处了。”
“这算什么话?”我喃喃说“到这种地步了,叫我上哪儿找别人去?”
太初破涕为笑。
我马上拨电话到黄振华建筑工程事务所。我向他说明,太初不愿见到母亲。
我说:“心理上她有障碍,让她先见了舅舅舅母比较好。”
“说得也是,”黄振华沉吟一下“好,一定照办。对了,听说你这小子念的也是建筑。”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穷乡僻壤去了,留下来吧,”他非常诚恳“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今天晚上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被他感动,如果别人说这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头一个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说出来,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亲说到今夜的宴会,她大大诧异“太初的舅舅是黄振华?这黄某是大名鼎鼎的一个人,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老太婆都晓得。他是两局里的议员,什么大学里的名誉校董。”
“是吗?”我笑了“你们俩老是否要按品大妆见客?”
黄振华的车子来得非常准时。司机上来按铃,我们四口子下得楼来,但见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旁,见到我们马上迎上来。
“周先生周太太,”他紧紧与我爹握手“这一定是棠华了”一边又跟我打招呼。他将太初自我背后拉出来“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拥在怀里。
一连串的大动作看得我们眼睛花。这个人,我想,他要是有机会在大观园里,也就是另一个王熙凤。
敷言仆套完毕,大伙上了车子,车内先坐着一位太太,约四十来岁,雍容清雅,向我们不卑不亢地打招呼。这一定是黄太太了,我喝一声彩,比起她来,黄振华活脱脱变成一个满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双眼睛含笑地向我望来,我顿时脸红。
太初紧紧靠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黄振华那客套捧场之辞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倾囊而出,我听得呆了,与太初面面相觑,但很明显,我们家那两老简直与黄振华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非常投机。
我偷偷向黄太太看一眼,她顽皮地向我们眨眨眼,我与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说:“我喜欢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请客的地方金碧辉煌,是吃中菜的好去处。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黄振华的长相。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精力充沛,热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与我们谈我们熟悉与喜欢的题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如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白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我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活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光有学问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于大众有什么益处?黄振华才是社会的栋梁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黄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精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她轻轻为我们布菜“多吃一点竹笋炖鸡,味很鲜。”
或是“他真吵,别去理他,你们管你们喝汤。”“他”指的自然是黄振华。
菜实在美味,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中国菜。酒也好,从不知有那么香的白兰地,我颇有乐不思蜀的感觉不想回美国小镇的穷乡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滩处,譬如说,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过静寂的生活,闲时跟黄振华这样的亲友出来热闹喧哗吃喝,岂不是妙得很。
到最后,黄振华送我一只手表作见面礼,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点酒,精神比较松弛,她一张脸红扑扑地,益发像朵玫瑰花。
黄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黄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兴。
“可是,”黄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颗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泪痣,故此除掉了。”
黄太太若有所思,点点头。
散席走到门口,黄振华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说:“你记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长那么大了,订了婚了。”
那个叫“家敏”的男人抱着一个小孩,闻言朝太初看来,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动了。
他身边尚有三四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可爱无比。他说:“佣人请假,老婆与我只好带孩子出来吃饭。振华,你替我约个日子,我们一家请小玫瑰。”
“好好,”黄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打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舅舅已是这样,我母亲不知是个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种张了嘴合不拢如录音机般不断说话的女人。”
“你不欣赏黄振华?我是欣赏的。”
“嘿,”太初说“还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仿佛我头上长出了角。”
“你长得漂亮嘛。”
“太没礼貌。”
“顾及礼貌便大失眼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与我舅舅两人简直可以搭档唱相声。”
“人家可是都记得你呢,”我说“小玫瑰的确非同凡响。”
“我可不记得人家。”她说。
“你不想见你母亲?”我问。
“不想。”
“真不想?”我问。
“真讨厌,你拷问我还是怎么地?”她反问我。
第二天,黄振华约了我出去详谈,在他办公室里,他跟我坦白地说,希望我留下来,也希望太初留下来。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说:“可是太初的父亲很寂寞,而你们这儿又不愁不热闹。”
“你怎么知道小玫瑰的母亲不寂寞?”黄振华反问。
“我想当然而已。”我说。
“她很想念小玫瑰。”黄振华说。
我心想,那么想念她,何苦当年撇下她。
黄振华微笑“我知道你想什么,当年她撇下小玫瑰,实有不得已的苦衷,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你或许不相信,但我妹妹并不像我,她是个至情至性的人,而我在感情上也并没有她那么伟大。事实在感情上,我是失败者,我妻子曾经一度离开我,经过九牛二虎之力复合,天天待候她眼睛鼻子做人,不知有多痛苦。”
他真没把我当外人。
“你会喜欢你岳母,”黄振华说“她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人。”
我心又想:四十岁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能够抛下稚龄女儿不理的女人,美极有限。在感情方面,我绝对站在太初这一边,于情理方面,我则赞成太初见一见她的母亲。
我说:“我与太初是要回美国的。”
黄振华沉默。
“你很久没有见过我岳父了吧?”我说“他很潦倒,我相信我们应该给予他最伟大的同情。”
黄振华说:“我完全反对,从头到尾,我对方协文这人有浓厚的偏见,所以我不便开口。这样吧,我能否请求你们延长留港的时间?”
“我与太初商量,”我说。
黄振华诧异“棠华,你对太初真好,事事以她为重,我自问就办不到,难怪我太太说我一点不懂得爱情。”
“爱情不是学问,不用学习,”我微笑“若果爱一个人,发自内心,难以遮掩,自然而然以她为重,这是种本能,不费吹灰之力。”
黄振华一呆,叹了口气。
棒一会儿他说:“我想你知道一下她的近况。”
“好,请说,我会转告太初。”
“她五年前又再婚了。”
我心想:有什么稀奇,她那样的女人。
“丈夫是罗德庆爵士,年龄比我略大,但与她很相配,生活也很美满。我们这一代很幸运,健康与外貌都比实际年龄为轻,见了你岳母,你恐怕不相信她能做你的岳母。”
脸上多刷几层粉,充年轻也是有的。
“历年来她寄给小玫瑰的信件包裹不计其数,全数被退了回来,相信你也知道。”
几件漂亮衣裳就顶得过母爱?
黄振华笑:“你这小子,你在频频腹诽你岳母是不是?”
我脸红,什么都瞒不过这个八面玲珑的人。
他说:“回香港来结婚,你周家只有你一个儿子。咱们周黄两府大事庆祝一下,多么热闹。”
我说:“我岳父会觉得被冷落,他也就这么一个女儿。”
“好,”黄振华拍我的肩膀“周棠华,你是个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比她母亲好。”
他仍然对我岳父有偏见。
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黄振华无论在才智学问方面,都是一流人物,我岳父是个迟钝的老实人,两人的资质相差甚远,可怜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不幸,便是认识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与他一般安分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尽天伦之乐。
“现在罗爵士请你们到他家去吃饭,去与不去,你们随便。”
我沉吟半响“我们去。”我一直认为太初没理由不见母亲。
“那么今晚八点有车子来接你们。”他说。
“我尽量说服太初。”我说。
太初很不高兴,她埋怨我在这种事上往往自作主张。
我赔笑道:“你舅舅还说我事事以你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轻轻说。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亲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欢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说得一点也没错。黄太太非常认真,补了一个电话:与太初说了一阵话,叫她安心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说她心中根本没有母亲这个人“母亲”对她来说,只是名义上的事儿而已。
但是好奇心炽热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没见过母亲,故此还是决定赴宴。
“她嫁了别人。”太初感喟“罗德庆是什么人呢?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挥霍的,而我父亲没有钞票。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我结好领带“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我承认黄振华的看法“不被倚赖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黄振华的车子把我们接到石澳。
太初诧异地问:“这也是香港?多么不同啊。”
黄太太说:“这里比法属利维拉还漂亮。”
太初说:“我从没去过欧洲。”
黄太大有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欧洲其实早已被游俗了。”
我说:“将来我与太初去那里度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地朝我笑。
黄振华不悦说:“你母亲有所别墅‘碧蓝海角’,而你居然没去过利维拉。”
太初即刻说:“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黄振华笑着咆哮“你们这两个家伙,少在我面前对答如流。”
我俩握着手大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罗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门内全是影树,红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黄色碎叶纷纷如细雨。
网球场、腰子型泳池,四只黑色格力狗向我们迎上来。
太初轻轻非议“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张床,她做过些什么,配有如此排场?”
“嘘”我说。
黄太太恻侧头,向我微笑,她永远洞悉一切。
黄振华与主人寒暄。
罗爵士穿一套深色灯芯绒西装,头发全白,双目炯炯有神,额角长着寿斑,约有六十出头了,雍容华贵,姿态比黄振华高出数段。他含蓄得恰到好处,非常客气,但并不与任何人过分接近。
太初很直率地问:“我‘母亲’呢?”
罗爵士对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温柔地答:“亲爱的,你母亲因要见你,非常紧张,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她立即就出来。”
太初轻轻冷笑一声。
我们坐在美仑美奂客厅中,喝上好的中国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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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起床,在那里喂金鱼,电话铃响了。
我去接听。
那边是一个男人的声音,略为焦急,却不失彬彬有礼。他问:“请问府上有否一位方太初小姐?”
因为态度实在太好了,所以我答:“有的,她是我未婚妻,请问找她有什么事?她此刻不在家。”
“哦,你是周棠华君?”
“是,”我很奇怪“哪一位?”
“恕我叫你名字,棠华,我是小玫瑰的舅舅黄振华。”
“哦,舅舅。”我出乎意料之外,颇为高兴。
“舅舅,”他哈哈地笑“叫得好。”
黄振华说:“棠华,小玫瑰糊涂,你也陪着她糊涂?俗云见舅如见娘,你们俩偷偷订了婚不告诉我们黄家已是一桩罪,来到香港居然若无其事过门不入,又是一桩罪,”他哈哈笑“你还不滚出来见见娘舅?”
他是那么爽朗、愉快、干脆,自有一股魅力,令我马上赔笑道:“舅舅,这真是”
“将功赎罪,还不将我地址电话写下?今夜八点,我车子到府上来接令尊令堂一起吃顿饭,请他们千万拨时间给我,通知得匆忙,要请他们加倍原谅。”
“是。”
“你这小子”他忽然叹一口气。
“对不起,舅舅。”我有点惶然。
“我明白你的境况,这自然不是你的主意,方协文自然将黄家的人形容得十恶不赦,生人勿近,你耳濡目染,当然站在他们那一边。告诉你,没那种事,你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今天晚上见。”
“是。”我又说。
他搁了电话。
啊,这就是太初的大舅舅?但听声音,如见其人,完全一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把每个人都能应付得密不通风,哄得舒服熨帖。这样的人才,在香港生活得如鱼得水,是必然的事。我向往一瞻他的风采。
太初与母亲回来,我把她拉到一角,告诉她这件事。
太初张大了嘴“他们怎么知道我来了香港?”
“纸包不住火,”我挤挤眼睛“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太初说道:“我不去,我不要见到黄家的人。”
她又说:“你不是不知道我与母亲他们一家人没有来往,你是怎么答应他邀请的?”她恼怒。
我苦笑“我也不知道,他的声音具一种魔力,我乖乖地一连串地说是是是。”
太初既好气又好笑“你呀,你比我还没有用。”
“基本上我觉得外甥女与未见面的舅舅反目成仇是一件荒谬的事,你身体内流着黄家一半的血液,既然避不过他们,干脆去见一见他们也好。”
“我不要见到母亲。”她轻轻声说。我叹口气“真傻。”
“你跟黄振华说,我不要见到母亲。”她倔强地说。
“好好,我同他说。”我拍着她的肩膀。
太初拥抱着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别人,就不会有这种为难之处了。”
“这算什么话?”我喃喃说“到这种地步了,叫我上哪儿找别人去?”
太初破涕为笑。
我马上拨电话到黄振华建筑工程事务所。我向他说明,太初不愿见到母亲。
我说:“心理上她有障碍,让她先见了舅舅舅母比较好。”
“说得也是,”黄振华沉吟一下“好,一定照办。对了,听说你这小子念的也是建筑。”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穷乡僻壤去了,留下来吧,”他非常诚恳“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今天晚上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被他感动,如果别人说这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头一个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说出来,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亲说到今夜的宴会,她大大诧异“太初的舅舅是黄振华?这黄某是大名鼎鼎的一个人,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老太婆都晓得。他是两局里的议员,什么大学里的名誉校董。”
“是吗?”我笑了“你们俩老是否要按品大妆见客?”
黄振华的车子来得非常准时。司机上来按铃,我们四口子下得楼来,但见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旁,见到我们马上迎上来。
“周先生周太太,”他紧紧与我爹握手“这一定是棠华了”一边又跟我打招呼。他将太初自我背后拉出来“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拥在怀里。
一连串的大动作看得我们眼睛花。这个人,我想,他要是有机会在大观园里,也就是另一个王熙凤。
敷言仆套完毕,大伙上了车子,车内先坐着一位太太,约四十来岁,雍容清雅,向我们不卑不亢地打招呼。这一定是黄太太了,我喝一声彩,比起她来,黄振华活脱脱变成一个满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双眼睛含笑地向我望来,我顿时脸红。
太初紧紧靠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黄振华那客套捧场之辞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倾囊而出,我听得呆了,与太初面面相觑,但很明显,我们家那两老简直与黄振华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非常投机。
我偷偷向黄太太看一眼,她顽皮地向我们眨眨眼,我与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说:“我喜欢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请客的地方金碧辉煌,是吃中菜的好去处。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黄振华的长相。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精力充沛,热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与我们谈我们熟悉与喜欢的题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如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白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我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活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光有学问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于大众有什么益处?黄振华才是社会的栋梁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黄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精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她轻轻为我们布菜“多吃一点竹笋炖鸡,味很鲜。”
或是“他真吵,别去理他,你们管你们喝汤。”“他”指的自然是黄振华。
菜实在美味,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中国菜。酒也好,从不知有那么香的白兰地,我颇有乐不思蜀的感觉不想回美国小镇的穷乡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滩处,譬如说,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过静寂的生活,闲时跟黄振华这样的亲友出来热闹喧哗吃喝,岂不是妙得很。
到最后,黄振华送我一只手表作见面礼,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点酒,精神比较松弛,她一张脸红扑扑地,益发像朵玫瑰花。
黄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黄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兴。
“可是,”黄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颗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泪痣,故此除掉了。”
黄太太若有所思,点点头。
散席走到门口,黄振华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说:“你记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长那么大了,订了婚了。”
那个叫“家敏”的男人抱着一个小孩,闻言朝太初看来,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动了。
他身边尚有三四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可爱无比。他说:“佣人请假,老婆与我只好带孩子出来吃饭。振华,你替我约个日子,我们一家请小玫瑰。”
“好好,”黄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打劫了银行。”
“还要吃下去?我怕肚子受不了。”太初说“下一顿饭我不去了。”
我倒认为这种宴会蛮有趣的,增加点见闻没有什么不妥,我想我血液中属香港的遗传因子已经发作了。
太初说:“舅舅已是这样,我母亲不知是个如何不堪的人物,定是那种张了嘴合不拢如录音机般不断说话的女人。”
“你不欣赏黄振华?我是欣赏的。”
“嘿,”太初说“还有他的朋友,盯着我看,仿佛我头上长出了角。”
“你长得漂亮嘛。”
“太没礼貌。”
“顾及礼貌便大失眼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太初啐我“你与我舅舅两人简直可以搭档唱相声。”
“人家可是都记得你呢,”我说“小玫瑰的确非同凡响。”
“我可不记得人家。”她说。
“你不想见你母亲?”我问。
“不想。”
“真不想?”我问。
“真讨厌,你拷问我还是怎么地?”她反问我。
第二天,黄振华约了我出去详谈,在他办公室里,他跟我坦白地说,希望我留下来,也希望太初留下来。
我也很坦白,明人眼前不打暗话。我说:“可是太初的父亲很寂寞,而你们这儿又不愁不热闹。”
“你怎么知道小玫瑰的母亲不寂寞?”黄振华反问。
“我想当然而已。”我说。
“她很想念小玫瑰。”黄振华说。
我心想,那么想念她,何苦当年撇下她。
黄振华微笑“我知道你想什么,当年她撇下小玫瑰,实有不得已的苦衷,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你或许不相信,但我妹妹并不像我,她是个至情至性的人,而我在感情上也并没有她那么伟大。事实在感情上,我是失败者,我妻子曾经一度离开我,经过九牛二虎之力复合,天天待候她眼睛鼻子做人,不知有多痛苦。”
他真没把我当外人。
“你会喜欢你岳母,”黄振华说“她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人。”
我心又想:四十岁的女人,再美也是老太婆一名,能够抛下稚龄女儿不理的女人,美极有限。在感情方面,我绝对站在太初这一边,于情理方面,我则赞成太初见一见她的母亲。
我说:“我与太初是要回美国的。”
黄振华沉默。
“你很久没有见过我岳父了吧?”我说“他很潦倒,我相信我们应该给予他最伟大的同情。”
黄振华说:“我完全反对,从头到尾,我对方协文这人有浓厚的偏见,所以我不便开口。这样吧,我能否请求你们延长留港的时间?”
“我与太初商量,”我说。
黄振华诧异“棠华,你对太初真好,事事以她为重,我自问就办不到,难怪我太太说我一点不懂得爱情。”
“爱情不是学问,不用学习,”我微笑“若果爱一个人,发自内心,难以遮掩,自然而然以她为重,这是种本能,不费吹灰之力。”
黄振华一呆,叹了口气。
棒一会儿他说:“我想你知道一下她的近况。”
“好,请说,我会转告太初。”
“她五年前又再婚了。”
我心想:有什么稀奇,她那样的女人。
“丈夫是罗德庆爵士,年龄比我略大,但与她很相配,生活也很美满。我们这一代很幸运,健康与外貌都比实际年龄为轻,见了你岳母,你恐怕不相信她能做你的岳母。”
脸上多刷几层粉,充年轻也是有的。
“历年来她寄给小玫瑰的信件包裹不计其数,全数被退了回来,相信你也知道。”
几件漂亮衣裳就顶得过母爱?
黄振华笑:“你这小子,你在频频腹诽你岳母是不是?”
我脸红,什么都瞒不过这个八面玲珑的人。
他说:“回香港来结婚,你周家只有你一个儿子。咱们周黄两府大事庆祝一下,多么热闹。”
我说:“我岳父会觉得被冷落,他也就这么一个女儿。”
“好,”黄振华拍我的肩膀“周棠华,你是个有性格有宗旨的男人,小玫瑰眼光比她母亲好。”
他仍然对我岳父有偏见。
这整件事我是局外人,我很清楚其中的矛盾。黄振华无论在才智学问方面,都是一流人物,我岳父是个迟钝的老实人,两人的资质相差甚远,可怜的岳父,他一生最大的不幸,便是认识了他的妻子,如果他娶的是与他一般安分守己的平凡女子,他早已享尽天伦之乐。
“现在罗爵士请你们到他家去吃饭,去与不去,你们随便。”
我沉吟半响“我们去。”我一直认为太初没理由不见母亲。
“那么今晚八点有车子来接你们。”他说。
“我尽量说服太初。”我说。
太初很不高兴,她埋怨我在这种事上往往自作主张。
我赔笑道:“你舅舅还说我事事以你为重呢。”
“又一大堆人,又一大堆菜。”她轻轻说。
“那一大堆人都是你至亲骨肉,有我在,也有你喜欢的舅母。”
她拍拍胸口“大舅母真是我的定心丸。”
说得一点也没错。黄太太非常认真,补了一个电话:与太初说了一阵话,叫她安心赴宴。
太初仍然不安。她说她心中根本没有母亲这个人“母亲”对她来说,只是名义上的事儿而已。
但是好奇心炽热的太初,已有十多年没见过母亲,故此还是决定赴宴。
“她嫁了别人。”太初感喟“罗德庆是什么人呢?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吧,可供她挥霍的,而我父亲没有钞票。她还有什么资格做我母亲呢?”
我结好领带“可幸你不必靠她生活。”
太初微笑“可幸我在感情生活上也不必靠她,我有你,也有爸爸。”
“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我承认黄振华的看法“不被倚赖的人,真是寂寞的人。”
黄振华的车子把我们接到石澳。
太初诧异地问:“这也是香港?多么不同啊。”
黄太太说:“这里比法属利维拉还漂亮。”
太初说:“我从没去过欧洲。”
黄太大有一丝诧异,随即微笑“欧洲其实早已被游俗了。”
我说:“将来我与太初去那里度蜜月。太初,是不是?”
太初甜甜地朝我笑。
黄振华不悦说:“你母亲有所别墅‘碧蓝海角’,而你居然没去过利维拉。”
太初即刻说:“她的,是她的,我管我。”
黄振华笑着咆哮“你们这两个家伙,少在我面前对答如流。”
我俩握着手大笑,气氛顿时松弛下来。
罗宅是一所白色的平房,正是我心目中的房子。
大门内全是影树,红花落在青石板的小路上,黄色碎叶纷纷如细雨。
网球场、腰子型泳池,四只黑色格力狗向我们迎上来。
太初轻轻非议“香港有一家人八口一张床,她做过些什么,配有如此排场?”
“嘘”我说。
黄太太恻侧头,向我微笑,她永远洞悉一切。
黄振华与主人寒暄。
罗爵士穿一套深色灯芯绒西装,头发全白,双目炯炯有神,额角长着寿斑,约有六十出头了,雍容华贵,姿态比黄振华高出数段。他含蓄得恰到好处,非常客气,但并不与任何人过分接近。
太初很直率地问:“我‘母亲’呢?”
罗爵士对太初自然是另眼相看的,温柔地答:“亲爱的,你母亲因要见你,非常紧张,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她立即就出来。”
太初轻轻冷笑一声。
我们坐在美仑美奂客厅中,喝上好的中国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