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二十五章上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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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粉和口红什么的——也在那儿摇铃。我东张西望,寻找昨天吃早饭时候遇见的那两个修女,可我没看见她们。我知道我看不见她们,因为她们告诉我说她们是到纽约来当教师的,可我还是一个劲儿找她们。嗯,不管怎样,一霎时已是一片圣诞节气象。千万个小孩子跟他们的母亲一起来到市中心,在公共汽车里上上下下,在铺子里进进出出。我真希望老菲芘在我身边。她已经不是那种幼稚的孩子,一进儿童玩具部就高兴得命都没有了,不过她倒是喜欢看热闹,逗笑取乐。前年圣诞节我曾带她一起到市中心买东西。我们的确乐了一阵子。我想那次是在百花公司里。我们一起进了鞋部,假装她——老菲芘——要买一双高统雨靴,那种雨靴总有一百万个穿带子的眼儿。我们简直把那个可怜的售货员折腾死了。老菲芘试了约莫二十双,每试一双,那个可怜的家伙就得把一只鞋子上面的带子全都穿好。这实在是种下流的把戏,可是差点儿把老菲芘笑死了。最后我们买了双鹿皮靴,付了钱。那个售货员倒是十分和气。我想他也知道我们是在逗着玩儿,因为老菲芘老是咯咯地笑个不停。
嗯,我就这样沿着五马路一直往前走,没打领带什么的。接着突然间,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发生了。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的脚才跨下混帐的街沿石,我的心里马上有一种感觉,好象我永远到不了街对面。我觉得自己会永远往下走、走、走,谁也再见不到我了。嘿,我真是吓坏了。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又浑身冒起汗来——我的衬衫和内衣都整个儿湿透了。接着我想出了一个主意。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就假装跟我的弟弟艾里说话。我这样跟他说:“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劳驾啦,艾里。”等到我走到街对面,发现自己并没失踪,我就向他道谢。
等我要穿行另一条街的时候,我又从头来一遍。可我一个劲儿往前走着。我大概是怕停下来,我想——我记不太清楚了,说老实话。我知道我一直走到第六十条街才停住脚步,都已经走过了动物园什么的。随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了下来。我都已喘不过气来了,浑身还在冒汗。我在那儿坐了总有一个钟头,我揣摩。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远走高飞。我决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个混帐学校里去念书了。我决定再见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别,把她过圣诞节的钱还她,随后我一路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我想先到荷兰隧道不花钱搭一辆车,然后再搭一辆,然后再一辆、再一辆,这样不多几天我就可以到达西部,那儿阳光明媚,景色美丽;那儿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随便找个工作做。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个加油站里找个工作,给人家的汽车加油什么的。不过我并不在乎找到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个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装作一个又袭又哑的人。这样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讲任何混帐废话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说什么,他们就得写在纸上递给我。用这种方法交谈,过不多久他们就会腻烦得要命,这样我的下半辈子就再也用不着跟人谈话了。人人都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又聋又哑的杂种,谁都不会来打扰我。他们会让我把汽油灌进他们的混帐汽车,他们会给我一份工资,我用自己挣来的钱造一座小屋,终身住在里面。我准备把小屋造在树林旁边,而不是造在树林里面,因为我喜欢屋里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阳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后我如果想结婚什么的,可以找一个同我一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我们结婚以后,她就搬来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里,她如果想跟我说什么话,也得写在一张混帐纸上,象别人一样。
我们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们送到什么地方藏起来。我们可以给他们买许许多多书,亲自教他们读书写字。
我这样想着想着,心里兴奋得要命。我的确兴奋。我知道假装又聋又哑那一节十分荒唐,可我喜欢这样想。不过我倒是真的打定主意要到西部去。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老菲芘告别。因此突然间,我象个疯子似的奔过街心——我险些儿连命都送掉了,我老实告诉你说——到一家文具店里买了支铅笔和一本拍纸簿。我想写张便条给她,叫她到什么地方来会我,以便向她道别,同时把她过圣诞节用的钱还给她。我打算先写好便条,然后拿了它到学校里去,叫校长室里的什么人把条儿送去给她。可我只是把拍纸簿和铅笔塞进农袋,飞快地向她学校走去——我心里实在太兴奋,没法在文具店里写那张条儿。我走得极快,因为我要她在回家吃午饭之前收到那条儿,但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知道她学校在什么地方,自然啦,因为我小时候也在那儿上学。我到了那儿以后,却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本来没有把握,不知道自已是否还记得里面的情景,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记得很清楚。里面的一切完全跟我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
还是那个大操场,光线老是有点儿暗淡,灯泡外面装有罩子,球打在上面不会破。场地上依旧到处是白圈圈,以便赛球什么的。篮球架上依旧没有网——光是木板和铁圈。
脂粉和口红什么的——也在那儿摇铃。我东张西望,寻找昨天吃早饭时候遇见的那两个修女,可我没看见她们。我知道我看不见她们,因为她们告诉我说她们是到纽约来当教师的,可我还是一个劲儿找她们。嗯,不管怎样,一霎时已是一片圣诞节气象。千万个小孩子跟他们的母亲一起来到市中心,在公共汽车里上上下下,在铺子里进进出出。我真希望老菲芘在我身边。她已经不是那种幼稚的孩子,一进儿童玩具部就高兴得命都没有了,不过她倒是喜欢看热闹,逗笑取乐。前年圣诞节我曾带她一起到市中心买东西。我们的确乐了一阵子。我想那次是在百花公司里。我们一起进了鞋部,假装她——老菲芘——要买一双高统雨靴,那种雨靴总有一百万个穿带子的眼儿。我们简直把那个可怜的售货员折腾死了。老菲芘试了约莫二十双,每试一双,那个可怜的家伙就得把一只鞋子上面的带子全都穿好。这实在是种下流的把戏,可是差点儿把老菲芘笑死了。最后我们买了双鹿皮靴,付了钱。那个售货员倒是十分和气。我想他也知道我们是在逗着玩儿,因为老菲芘老是咯咯地笑个不停。
嗯,我就这样沿着五马路一直往前走,没打领带什么的。接着突然间,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发生了。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的脚才跨下混帐的街沿石,我的心里马上有一种感觉,好象我永远到不了街对面。我觉得自己会永远往下走、走、走,谁也再见不到我了。嘿,我真是吓坏了。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又浑身冒起汗来——我的衬衫和内衣都整个儿湿透了。接着我想出了一个主意。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就假装跟我的弟弟艾里说话。我这样跟他说:“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劳驾啦,艾里。”等到我走到街对面,发现自己并没失踪,我就向他道谢。
等我要穿行另一条街的时候,我又从头来一遍。可我一个劲儿往前走着。我大概是怕停下来,我想——我记不太清楚了,说老实话。我知道我一直走到第六十条街才停住脚步,都已经走过了动物园什么的。随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了下来。我都已喘不过气来了,浑身还在冒汗。我在那儿坐了总有一个钟头,我揣摩。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远走高飞。我决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个混帐学校里去念书了。我决定再见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别,把她过圣诞节的钱还她,随后我一路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我想先到荷兰隧道不花钱搭一辆车,然后再搭一辆,然后再一辆、再一辆,这样不多几天我就可以到达西部,那儿阳光明媚,景色美丽;那儿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随便找个工作做。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个加油站里找个工作,给人家的汽车加油什么的。不过我并不在乎找到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个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装作一个又袭又哑的人。这样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讲任何混帐废话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说什么,他们就得写在纸上递给我。用这种方法交谈,过不多久他们就会腻烦得要命,这样我的下半辈子就再也用不着跟人谈话了。人人都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又聋又哑的杂种,谁都不会来打扰我。他们会让我把汽油灌进他们的混帐汽车,他们会给我一份工资,我用自己挣来的钱造一座小屋,终身住在里面。我准备把小屋造在树林旁边,而不是造在树林里面,因为我喜欢屋里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阳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后我如果想结婚什么的,可以找一个同我一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我们结婚以后,她就搬来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里,她如果想跟我说什么话,也得写在一张混帐纸上,象别人一样。
我们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们送到什么地方藏起来。我们可以给他们买许许多多书,亲自教他们读书写字。
我这样想着想着,心里兴奋得要命。我的确兴奋。我知道假装又聋又哑那一节十分荒唐,可我喜欢这样想。不过我倒是真的打定主意要到西部去。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老菲芘告别。因此突然间,我象个疯子似的奔过街心——我险些儿连命都送掉了,我老实告诉你说——到一家文具店里买了支铅笔和一本拍纸簿。我想写张便条给她,叫她到什么地方来会我,以便向她道别,同时把她过圣诞节用的钱还给她。我打算先写好便条,然后拿了它到学校里去,叫校长室里的什么人把条儿送去给她。可我只是把拍纸簿和铅笔塞进农袋,飞快地向她学校走去——我心里实在太兴奋,没法在文具店里写那张条儿。我走得极快,因为我要她在回家吃午饭之前收到那条儿,但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知道她学校在什么地方,自然啦,因为我小时候也在那儿上学。我到了那儿以后,却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本来没有把握,不知道自已是否还记得里面的情景,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记得很清楚。里面的一切完全跟我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
还是那个大操场,光线老是有点儿暗淡,灯泡外面装有罩子,球打在上面不会破。场地上依旧到处是白圈圈,以便赛球什么的。篮球架上依旧没有网——光是木板和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