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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而易举收拾掉四名扰人兴致的宵小,雷把玩着手中的竹筷子,阴恻恻的目光四顾游移,在众人脸上晃来晃去,似乎在寻找下一个试手的目标。
不是说好江湖大侠路见不平踩上一脚吗?这都打死了四个人,怎么不见有侠之大者出来声讨我这个魔头呢?难道是手段不够残忍?
视线移动到四具完好无损的尸体上,雷琢磨着是不是要上去虐尸,以此来点燃众人兔死狐悲的善念。
雷得知大厉皇城战事已过去四五日,事态瞬息万变,当下是何情况,他却是一头雾水。昨夜问询厉海,没想到他也是个糊涂鬼,因为离开大厉太久,所知甚少。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虽然还有三日才能抵达,但不妨碍雷安排之后的计划。停留在林间小店,也是不无这方面考虑。金元宝自然是为了吸引众人的目光,让好事者闻腥而来,为他所用。
但雷不能直接表明意图,或者说是不能在人前询问,因为这会直接暴露他的真实目的,让退藏于密而又无处不在的眼睛盯上。
大厉之乱,凡人眼中只是王朝内忧,司空见惯,不过实情却是仙门之争。雷没有洞彻人心的火眼金睛,无法保证身边的路人一定就是普通凡人,搞不好就是其他门派心怀不轨的探子。
雷的设想中,首先于小店漏财,引起众人的注意,随后驱车离开,贪婪之人必定会一路尾随。待行到荒无人烟之处,雷直接暴起反杀,然后问询自己想要的情报。
可万万没想到,有人胆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敢直接动手,持刀强抢,无意中让雷的计划落空。
雷只能长叹一声天意弄人,须臾之间,便调整了后续计划,以雷霆之势掌毙四人,慑服宵小,引来传说之中的好管闲事、仗义执言、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稀有生物——大侠。
大侠嘛!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长得帅,具体有多帅?雷还真说不上来,因为他和这个字不沾边。不过按照一般套路,瞧着人模狗样、走路自带背景和出手响起bgm准没错。。
其次是风流,这一点和帅有必然联系。打个比方,同样是和邻家小妹打招呼,丑鬼叫猥亵,要吃牢饭、关小黑屋;其貌不扬者叫调戏,结局和丑鬼差不多;帅比叫风流,结局那自然是一见钟情,共赴巫山。而风流最好的体现就是红颜知己无数,全天十二个时辰,身边至少有一名美女作伴。
再次就是出手阔绰,一掷千金,视金钱如粪土,不过和雷的行为有本质区别,他这不叫阔绰,叫庸俗。之前,雷一直就挺奇怪,大侠为人正直,不偷不抢,浪迹天涯,不事生产,又没有副业,哪来这么多钱?直到昨天晚上,厉海当着他的面抬出一箱金灿灿的金元宝,并说这是孝敬大哥的小钱,当时就晃瞎了他的氪金狗眼,打碎了他的健康三观。大侠惩奸除恶,而恶人为什么为恶?不就是一个钱字吗?所以大侠每打死一个坏人,就可以收刮海量的财宝。劫富济贫不假,但首先会给自己留下足够的钱财以顾吃穿用度。这么一想,其实大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和恶人一般是依附普通人吸食民脂民膏的废物。与恶人的区别就是,一个不劳而获、杀鸡取卵,一个费心费力、细水长流。
再次,品行端正,这一点众所周知,按下不表。
再次,消息灵通,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哪里匪类横行?哪里穷人成群?哪里金山银山?最重要的是谁家闺女生得倾国倾城却遭了恶难,亟需英雄。
最后,手上得有两把刷子,不说打遍天下无敌手,至少也得是雄霸一方,扛得住十余壮汉同时还得受得住数十美妇,不能随便被几个山贼抢光行李,不能轻易便做了软脚虾,通俗点讲,就是处于江湖金字塔顶端。
雷东瞅瞅西看看,三十多名食客,还真没一个合乎标准。不是肥头大耳就是身无二两肉,于武道一途尽是废物。唯一瞧得上眼的三名黑衣大汉,囊中羞涩,穷鬼无疑。至于红颜知己,雷身边的三名大小美女力压群芳,一不小心,夺了一甲。
贼老天!这点儿小事儿都办不好,要你何用!
就在雷怨天尤人之时,两匹白色骏马狂奔而来,卷起浓浓的灰尘,飘逸的毛发在风中飞舞,腥臭的口水在空中乱飙。
“希律律——”
伴随刺耳的马啸和零乱的马蹄声,马背上传来中气十足的质问:“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敢杀人!是谁?速速站出来,我念红尘给他个痛快!”
念红尘!
听到这三个字,许多埋头吃饭的人心下一惊,暗道一声出门没看黄历,而后卷起身边的行李包裹,灰溜溜的就走了,生怕惹得这号人物不忿。
在这一片混吃等死的人物,可以不知道天王老子是谁,可以不知道皇帝老儿是谁,甚至可以不知道爹妈是谁,但这念红尘是谁肯定知道,因为不知道的人,已经早早去见了阎王爷。
念红尘,自然不是人名,
而是此人自封的诨号。此人原名李狗蛋,本是东村一邋里邋遢的小乞丐,不知是何原因,撞了大运,于臭水沟淘泔水时捡到一片红色玉牌。此后,人生就像开挂一般,一步青云,从手无缚鸡之力成就为十里八村有数的斗殴王。随着年岁增加,功夫愈发了得,据说前几年去参加什么武林大会,拨了头筹,在道上赫赫有名。
若仅是如此,众人还无需这般惧怕,原来此人生得一双邪眼,能从路人的相貌上看出死相,且言之必中,比各地招摇撞骗的神棍还神棍,大有阎王要你三更死决计不会到五更的意思,因此,被人私下里称为入世灾星。其本人知道后,不怒反喜,以天星自居,因贪念红尘凡间而不愿返回天上,故诨号念红尘。
听得有人嚷嚷,雷眉头一挑,循声望去,两匹雪白的骏马摇头摆脑打着响鼻,相互舔来舔去,长刺的舌头不时扯下一撮白毛。视线上移,雷的眼中顿时爆出骇人的精光:说曹操曹操到,这不就是我要的大侠吗?
两匹马上,分别坐着一男一女,皆是白衣胜雪。男子品貌非凡,三十来岁,头戴一顶白色羽冠,腰间别着一把青色折扇,脚踏镶金方头履,端是风流潇洒。女子带着白色薄纱帷帽,看不出长相如何,但从那凹凸有致的身段和如黄鹂一般悦耳的声音还是能判断出是个少见的美人。
两人翻身下马,不顾他人,径直向雷所在的桌子走去。虽未亮出兵刃,但摄人杀机倾泄,犹如实质,让清冷的空气泛起阵阵漪涟。
林中喧闹的鸟鸣嘎然而止,律动的树叶也恢复平静,仿佛时间停止了一般。
不清楚念红尘背景而没有第一时间离开的人被这股气势所迫,心知此人不好惹,如潮水般纷纷退开。而坐在雷不远处的三名黑衣大汉却是不受影响,举杯对饮,吃得津津有味。他们自知单打独斗绝非念红尘的对手,但三人情同手足,心有灵犀,联起手来,却是能与念红尘战个雌雄,至于跟随在念红尘身后的女子,美则美矣,手上功夫稀松平常,入不得他们法眼。况且念红尘的目标是不知深浅的马车夫,与他们又有何干系。
念红尘注意到三名黑衣大汉的举动,感受到三股不弱的气息,遂向三人递去友好的眼神,三人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再观雷,风轻云淡,一双色眼盯着念红尘身后的女子一刻也未离开,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仿佛要把那层白色衣衫剥开。小月三女瞧都未瞧走来的两人一眼,只顾着吃桌上异常美味的小炒,没想到一个林间小店,也能... -->>
轻而易举收拾掉四名扰人兴致的宵小,雷把玩着手中的竹筷子,阴恻恻的目光四顾游移,在众人脸上晃来晃去,似乎在寻找下一个试手的目标。
不是说好江湖大侠路见不平踩上一脚吗?这都打死了四个人,怎么不见有侠之大者出来声讨我这个魔头呢?难道是手段不够残忍?
视线移动到四具完好无损的尸体上,雷琢磨着是不是要上去虐尸,以此来点燃众人兔死狐悲的善念。
雷得知大厉皇城战事已过去四五日,事态瞬息万变,当下是何情况,他却是一头雾水。昨夜问询厉海,没想到他也是个糊涂鬼,因为离开大厉太久,所知甚少。
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虽然还有三日才能抵达,但不妨碍雷安排之后的计划。停留在林间小店,也是不无这方面考虑。金元宝自然是为了吸引众人的目光,让好事者闻腥而来,为他所用。
但雷不能直接表明意图,或者说是不能在人前询问,因为这会直接暴露他的真实目的,让退藏于密而又无处不在的眼睛盯上。
大厉之乱,凡人眼中只是王朝内忧,司空见惯,不过实情却是仙门之争。雷没有洞彻人心的火眼金睛,无法保证身边的路人一定就是普通凡人,搞不好就是其他门派心怀不轨的探子。
雷的设想中,首先于小店漏财,引起众人的注意,随后驱车离开,贪婪之人必定会一路尾随。待行到荒无人烟之处,雷直接暴起反杀,然后问询自己想要的情报。
可万万没想到,有人胆大包天,光天化日之下,竟敢直接动手,持刀强抢,无意中让雷的计划落空。
雷只能长叹一声天意弄人,须臾之间,便调整了后续计划,以雷霆之势掌毙四人,慑服宵小,引来传说之中的好管闲事、仗义执言、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稀有生物——大侠。
大侠嘛!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长得帅,具体有多帅?雷还真说不上来,因为他和这个字不沾边。不过按照一般套路,瞧着人模狗样、走路自带背景和出手响起bgm准没错。。
其次是风流,这一点和帅有必然联系。打个比方,同样是和邻家小妹打招呼,丑鬼叫猥亵,要吃牢饭、关小黑屋;其貌不扬者叫调戏,结局和丑鬼差不多;帅比叫风流,结局那自然是一见钟情,共赴巫山。而风流最好的体现就是红颜知己无数,全天十二个时辰,身边至少有一名美女作伴。
再次就是出手阔绰,一掷千金,视金钱如粪土,不过和雷的行为有本质区别,他这不叫阔绰,叫庸俗。之前,雷一直就挺奇怪,大侠为人正直,不偷不抢,浪迹天涯,不事生产,又没有副业,哪来这么多钱?直到昨天晚上,厉海当着他的面抬出一箱金灿灿的金元宝,并说这是孝敬大哥的小钱,当时就晃瞎了他的氪金狗眼,打碎了他的健康三观。大侠惩奸除恶,而恶人为什么为恶?不就是一个钱字吗?所以大侠每打死一个坏人,就可以收刮海量的财宝。劫富济贫不假,但首先会给自己留下足够的钱财以顾吃穿用度。这么一想,其实大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和恶人一般是依附普通人吸食民脂民膏的废物。与恶人的区别就是,一个不劳而获、杀鸡取卵,一个费心费力、细水长流。
再次,品行端正,这一点众所周知,按下不表。
再次,消息灵通,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哪里匪类横行?哪里穷人成群?哪里金山银山?最重要的是谁家闺女生得倾国倾城却遭了恶难,亟需英雄。
最后,手上得有两把刷子,不说打遍天下无敌手,至少也得是雄霸一方,扛得住十余壮汉同时还得受得住数十美妇,不能随便被几个山贼抢光行李,不能轻易便做了软脚虾,通俗点讲,就是处于江湖金字塔顶端。
雷东瞅瞅西看看,三十多名食客,还真没一个合乎标准。不是肥头大耳就是身无二两肉,于武道一途尽是废物。唯一瞧得上眼的三名黑衣大汉,囊中羞涩,穷鬼无疑。至于红颜知己,雷身边的三名大小美女力压群芳,一不小心,夺了一甲。
贼老天!这点儿小事儿都办不好,要你何用!
就在雷怨天尤人之时,两匹白色骏马狂奔而来,卷起浓浓的灰尘,飘逸的毛发在风中飞舞,腥臭的口水在空中乱飙。
“希律律——”
伴随刺耳的马啸和零乱的马蹄声,马背上传来中气十足的质问:“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敢杀人!是谁?速速站出来,我念红尘给他个痛快!”
念红尘!
听到这三个字,许多埋头吃饭的人心下一惊,暗道一声出门没看黄历,而后卷起身边的行李包裹,灰溜溜的就走了,生怕惹得这号人物不忿。
在这一片混吃等死的人物,可以不知道天王老子是谁,可以不知道皇帝老儿是谁,甚至可以不知道爹妈是谁,但这念红尘是谁肯定知道,因为不知道的人,已经早早去见了阎王爷。
念红尘,自然不是人名,
而是此人自封的诨号。此人原名李狗蛋,本是东村一邋里邋遢的小乞丐,不知是何原因,撞了大运,于臭水沟淘泔水时捡到一片红色玉牌。此后,人生就像开挂一般,一步青云,从手无缚鸡之力成就为十里八村有数的斗殴王。随着年岁增加,功夫愈发了得,据说前几年去参加什么武林大会,拨了头筹,在道上赫赫有名。
若仅是如此,众人还无需这般惧怕,原来此人生得一双邪眼,能从路人的相貌上看出死相,且言之必中,比各地招摇撞骗的神棍还神棍,大有阎王要你三更死决计不会到五更的意思,因此,被人私下里称为入世灾星。其本人知道后,不怒反喜,以天星自居,因贪念红尘凡间而不愿返回天上,故诨号念红尘。
听得有人嚷嚷,雷眉头一挑,循声望去,两匹雪白的骏马摇头摆脑打着响鼻,相互舔来舔去,长刺的舌头不时扯下一撮白毛。视线上移,雷的眼中顿时爆出骇人的精光:说曹操曹操到,这不就是我要的大侠吗?
两匹马上,分别坐着一男一女,皆是白衣胜雪。男子品貌非凡,三十来岁,头戴一顶白色羽冠,腰间别着一把青色折扇,脚踏镶金方头履,端是风流潇洒。女子带着白色薄纱帷帽,看不出长相如何,但从那凹凸有致的身段和如黄鹂一般悦耳的声音还是能判断出是个少见的美人。
两人翻身下马,不顾他人,径直向雷所在的桌子走去。虽未亮出兵刃,但摄人杀机倾泄,犹如实质,让清冷的空气泛起阵阵漪涟。
林中喧闹的鸟鸣嘎然而止,律动的树叶也恢复平静,仿佛时间停止了一般。
不清楚念红尘背景而没有第一时间离开的人被这股气势所迫,心知此人不好惹,如潮水般纷纷退开。而坐在雷不远处的三名黑衣大汉却是不受影响,举杯对饮,吃得津津有味。他们自知单打独斗绝非念红尘的对手,但三人情同手足,心有灵犀,联起手来,却是能与念红尘战个雌雄,至于跟随在念红尘身后的女子,美则美矣,手上功夫稀松平常,入不得他们法眼。况且念红尘的目标是不知深浅的马车夫,与他们又有何干系。
念红尘注意到三名黑衣大汉的举动,感受到三股不弱的气息,遂向三人递去友好的眼神,三人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再观雷,风轻云淡,一双色眼盯着念红尘身后的女子一刻也未离开,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里到外,仿佛要把那层白色衣衫剥开。小月三女瞧都未瞧走来的两人一眼,只顾着吃桌上异常美味的小炒,没想到一个林间小店,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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