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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星接连好几日失眠,今天也并不例外,早上起来的时候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简直可以赶上国宝了。以至于糊涂看到她那副鬼样子都小脸一扭,嫌弃的嘘了声,“喵喵儿~~~~~~”
它这么奶声奶气的一声叫登时就把辰星给逗乐了,双手叉腰装出一幅彪悍模样,“好你个小家伙,竟然还敢嘲笑我,今天你不是不想吃饭了!”
结果人家糊涂根本就没把她的威胁放在眼里,踮起脚尖甩了甩毛茸茸的小尾巴,高傲的一扭身,走了。
辰星这个哭笑不得呀,简直不知道该说它什么好饿。这就是惯的,绝对是!心底下暗自将它接连骂了好几声,最后还是乖乖的给猫食盆里添上新鲜了鱼肉罐头,就连厕所用过的猫砂也一同换过。等忙乎完手里面的活计才想起来自己还是蓬头垢脸的丑样子。在卫生间里面用凉水冲了好一通,人终于显得清醒了许多,可惜蜡黄的肤色是用无论多少的化妆品也遮盖不了的。
真的是够了!
辰星愤愤不平的想了不到0.05秒钟,只好颓唐的发现自己之所以会有现在这么难看的样子,是因为“作”呀!真应了那句著名的国际通用语“die”。而要是追根溯源的话,问题的关键还是出在王凯风身上。
这个家伙!她咬牙切齿的将后槽牙咬得嘎嘣嘎嘣响,一个男人优柔寡断成这种样子也真的可是算作是无药可救了。自己已经没有他消息将近三个星期了,看来以后……
这就是辰星一直以来不敢接受王凯风的原因,一个单身男人和一个单身女人相识了多年却未能组成情侣,当其中的窗户纸忽然间被捅破,事情只可能向着两个方向发展。其一是两个人终成眷属;其二是两个人相忘于江湖。虽然辰星至今没有明确接受王凯风,但是潜意识里她觉得两个人已经不能够再快乐的玩耍下去了。
那一天在医院,刘喜妹离开后王凯风一直很消沉。直到开车送辰星回家的路上才幽幽的说了一句话,“我从来没有想到时间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可以将一个人改变得面目全非。我至今还记得当年她小的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的样子,真的是,就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
辰星听了就是一个寒颤,觉得自己怕是感冒又加重了。
“真的对不起,小星星。我不应该在你面前提起她,其实之前我并没有想过要提起她的。只是既然她出现了,我就不能不给你一个解释。”王凯风说话的声音不大,语调里却有一丝缅怀追悼的味道。
辰星是个真性情的,有些事情拦是无论如何也拦不住的,比如说擤鼻涕。好不容易清理了鼻腔的堵塞,这才嗡嗡的说了句:“没关系,你有什么想说的尽管说。咱们都是认识多少年了的好朋友,说不定我也能帮你开解开解呢。”
王凯风点了点头,之后简略的给辰星讲述了一个算不上多复杂的爱情故事:
“我小的时候和刘喜妹是邻居,都住在石库门里。我和刘喜妹的哥哥刘大军是好朋友,从小一起长大。刘喜妹比她哥哥刘大军小了很多,是超生超出来的。我记得她出生的时候刘家还被罚了一大笔钱。等刘喜妹长到能走会跑了,就喜欢跟在她哥哥身后,就和小跟屁虫似的。开始的时候我们一大帮在一起玩的男孩子都不喜欢她,其实那不过都是我们装的。关键是除了刘大军我们谁也没有小妹妹,看她穿着小花布裙子洋娃娃一般,谁能不打心底下喜欢呢?
等到刘喜妹长成少女时候,出落得更加水灵了。她那个时候总喜欢梳着蓬松的马尾辫,淡粉色的细条绒汗衫扎在浅蓝色牛仔裤的裤腰里。脚底下踏一双雪白的双星高帮旅游鞋。浑身上下透出少女才有的活力。她那个时候读高中二年级,而我已经是大学三年级了。上大学的时候我也跟风谈过一个女朋友,外系的,叫什么名字我早就记不清楚了。谈了也就一个月就分手了,之后就再也没谈过。”
王凯风讲到这儿的时候辰星只是简单的“嗯”了一声,并没有追问类似:你们为什么会分手呀,分手之后你为什么没有再找女朋友呀这样八卦的问题。她和王凯风现在的关系挺奇妙的,说是好朋友其实更进一步,说是男女朋友其实恋人未满,总之挺尴尬的。既然如此,她就更不必要让两个人陷入更大的尴尬之中。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我就和刘喜妹走到了一起... -->>
辰星接连好几日失眠,今天也并不例外,早上起来的时候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简直可以赶上国宝了。以至于糊涂看到她那副鬼样子都小脸一扭,嫌弃的嘘了声,“喵喵儿~~~~~~”
它这么奶声奶气的一声叫登时就把辰星给逗乐了,双手叉腰装出一幅彪悍模样,“好你个小家伙,竟然还敢嘲笑我,今天你不是不想吃饭了!”
结果人家糊涂根本就没把她的威胁放在眼里,踮起脚尖甩了甩毛茸茸的小尾巴,高傲的一扭身,走了。
辰星这个哭笑不得呀,简直不知道该说它什么好饿。这就是惯的,绝对是!心底下暗自将它接连骂了好几声,最后还是乖乖的给猫食盆里添上新鲜了鱼肉罐头,就连厕所用过的猫砂也一同换过。等忙乎完手里面的活计才想起来自己还是蓬头垢脸的丑样子。在卫生间里面用凉水冲了好一通,人终于显得清醒了许多,可惜蜡黄的肤色是用无论多少的化妆品也遮盖不了的。
真的是够了!
辰星愤愤不平的想了不到0.05秒钟,只好颓唐的发现自己之所以会有现在这么难看的样子,是因为“作”呀!真应了那句著名的国际通用语“die”。而要是追根溯源的话,问题的关键还是出在王凯风身上。
这个家伙!她咬牙切齿的将后槽牙咬得嘎嘣嘎嘣响,一个男人优柔寡断成这种样子也真的可是算作是无药可救了。自己已经没有他消息将近三个星期了,看来以后……
这就是辰星一直以来不敢接受王凯风的原因,一个单身男人和一个单身女人相识了多年却未能组成情侣,当其中的窗户纸忽然间被捅破,事情只可能向着两个方向发展。其一是两个人终成眷属;其二是两个人相忘于江湖。虽然辰星至今没有明确接受王凯风,但是潜意识里她觉得两个人已经不能够再快乐的玩耍下去了。
那一天在医院,刘喜妹离开后王凯风一直很消沉。直到开车送辰星回家的路上才幽幽的说了一句话,“我从来没有想到时间竟然有这么大的力量,可以将一个人改变得面目全非。我至今还记得当年她小的时候跟在我屁股后面的样子,真的是,就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
辰星听了就是一个寒颤,觉得自己怕是感冒又加重了。
“真的对不起,小星星。我不应该在你面前提起她,其实之前我并没有想过要提起她的。只是既然她出现了,我就不能不给你一个解释。”王凯风说话的声音不大,语调里却有一丝缅怀追悼的味道。
辰星是个真性情的,有些事情拦是无论如何也拦不住的,比如说擤鼻涕。好不容易清理了鼻腔的堵塞,这才嗡嗡的说了句:“没关系,你有什么想说的尽管说。咱们都是认识多少年了的好朋友,说不定我也能帮你开解开解呢。”
王凯风点了点头,之后简略的给辰星讲述了一个算不上多复杂的爱情故事:
“我小的时候和刘喜妹是邻居,都住在石库门里。我和刘喜妹的哥哥刘大军是好朋友,从小一起长大。刘喜妹比她哥哥刘大军小了很多,是超生超出来的。我记得她出生的时候刘家还被罚了一大笔钱。等刘喜妹长到能走会跑了,就喜欢跟在她哥哥身后,就和小跟屁虫似的。开始的时候我们一大帮在一起玩的男孩子都不喜欢她,其实那不过都是我们装的。关键是除了刘大军我们谁也没有小妹妹,看她穿着小花布裙子洋娃娃一般,谁能不打心底下喜欢呢?
等到刘喜妹长成少女时候,出落得更加水灵了。她那个时候总喜欢梳着蓬松的马尾辫,淡粉色的细条绒汗衫扎在浅蓝色牛仔裤的裤腰里。脚底下踏一双雪白的双星高帮旅游鞋。浑身上下透出少女才有的活力。她那个时候读高中二年级,而我已经是大学三年级了。上大学的时候我也跟风谈过一个女朋友,外系的,叫什么名字我早就记不清楚了。谈了也就一个月就分手了,之后就再也没谈过。”
王凯风讲到这儿的时候辰星只是简单的“嗯”了一声,并没有追问类似:你们为什么会分手呀,分手之后你为什么没有再找女朋友呀这样八卦的问题。她和王凯风现在的关系挺奇妙的,说是好朋友其实更进一步,说是男女朋友其实恋人未满,总之挺尴尬的。既然如此,她就更不必要让两个人陷入更大的尴尬之中。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我就和刘喜妹走到了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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