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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酒吧我有入股,知道曾经员工的名字很奇怪吗?”
他扫了一眼我怀里的钱,若有所指道:“苏小姐魅力四射,我已经注意到不少垂涎的眼神了,如果苏小姐不嫌弃,不如由我来当一回护花使者?”
他威胁我!
眉头微蹙,我打量着四周,果然看到不少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我怀里的钱。
现在正是酒吧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我的钱被人抢了,这么多人,我根本有理说不清。
明明唐乐骋赢的钱更多,可那些人却不敢打他的主意,说明他这个人的背景令人畏惧。
罢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先脱离危险再说。
我笑了笑:“吃饭就不必了,你赢钱是你的本事,无功不受禄,不过好歹我们算是共享福了一次,也算有了点革命感情,不如我们一道去存个钱?”
他哈哈大笑,提着箱子,点了点头。
银行就在酒吧的不远处,我存好钱的时候唐乐骋手里的箱子已经不见了,他双腿交叠着坐在椅子上,身边还多了个戴眼镜的男人。
跟他道了谢,想起买衣服的事儿,我就问他哪里有不错的商场。
唐乐骋眸光深了深,突然对旁边的眼睛男说:“我似乎很久没买过衣服了,天越来越冷了,我是不是也该添置几件厚衣服?”
眼镜男有些欲言又止,张了张嘴,又点头道:“是该添置几件。”
“真是巧了,苏小姐,介不介意同行?”唐乐骋笑看我。
我本来想拒绝,可他毕竟帮我免了灾祸,又不好意思拒绝,想了想,还是说不介意。
于是,我就坐上了唐乐骋的车。
他果然不是个普通老百姓,车是奔驰车,还有个眼镜男当司机。
这是我第二次坐豪车,上一次是前世我去机场接元凯的时候,陈语凤家里的车来接,是个我不认识的牌子,听元凯说那辆车很贵,好几百万。
我从那时候就对陈语凤有点敬畏,毕竟我全部家当加起来都买不起人家车的一个车轱辘。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总觉得陈语凤能对元凯的前途有帮助,所以很支持元凯跟陈语凤来往。
一直到我惨死的时候,我才幡然醒悟,原来元凯早就是陈语凤养的小白脸了,哪里用得着我操心他的前途。
车很快就停在了一个大商场门口,唐乐骋下了车,为我打开车门,笑道:“看来我是该打扮打扮了,一路上都没能引起苏小姐的注意,真是伤自尊啊!”
我下了车,被他打趣的话逗笑,连忙摆手,“唐先生很帅。”
“苏小姐也很美,相信很快苏小姐就会更加光彩照人。”
进了商场,唐乐骋走进一家女装店,看着我又道:“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你太瘦了,该吃些好的补补,晚饭我请客,苏小姐可不能拒绝,我这可是为了早日饱一饱我的眼福,苏小姐心善,好歹给我点成就感。”
唐乐骋十分会说话,尽管他打女人让我十分反感,可我却怎么也讨厌不起他来。
不过前世的经验告诉我----越会讨女人欢心的男人情商越高,也就越危险,更何况唐乐骋是个有钱人。
元凯就是个很会哄女人开心的男人,所以陈语凤才能跟他暗通款曲那么多年,到了最后,甚至鬼迷了心窍,非他不嫁。
见唐乐骋已经自顾自的帮我挑衣服了,我连忙上前:“唐先生,十分抱歉,我晚上要去机场接人,恐怕没办法给你成就感了。”
唐乐骋用衣服在我身上比划,温和道:“不必道歉,来日方长,去试试这件。”
我接过衣服,习惯性看了眼吊牌,瞬间心惊肉跳。
一件连衣裙,居然五千块!
将衣服小心翼翼挂回去,注意到店员那种很刺眼的眼神,我脸色发红,压低声音道:“唐先生,这间店太贵了,咱们换一家吧。”
话音未落,手机便突兀的响起。
我一看,心头一跳,是霍致远的。
“这家酒吧我有入股,知道曾经员工的名字很奇怪吗?”
他扫了一眼我怀里的钱,若有所指道:“苏小姐魅力四射,我已经注意到不少垂涎的眼神了,如果苏小姐不嫌弃,不如由我来当一回护花使者?”
他威胁我!
眉头微蹙,我打量着四周,果然看到不少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我怀里的钱。
现在正是酒吧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最危险的时候,如果我的钱被人抢了,这么多人,我根本有理说不清。
明明唐乐骋赢的钱更多,可那些人却不敢打他的主意,说明他这个人的背景令人畏惧。
罢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先脱离危险再说。
我笑了笑:“吃饭就不必了,你赢钱是你的本事,无功不受禄,不过好歹我们算是共享福了一次,也算有了点革命感情,不如我们一道去存个钱?”
他哈哈大笑,提着箱子,点了点头。
银行就在酒吧的不远处,我存好钱的时候唐乐骋手里的箱子已经不见了,他双腿交叠着坐在椅子上,身边还多了个戴眼镜的男人。
跟他道了谢,想起买衣服的事儿,我就问他哪里有不错的商场。
唐乐骋眸光深了深,突然对旁边的眼睛男说:“我似乎很久没买过衣服了,天越来越冷了,我是不是也该添置几件厚衣服?”
眼镜男有些欲言又止,张了张嘴,又点头道:“是该添置几件。”
“真是巧了,苏小姐,介不介意同行?”唐乐骋笑看我。
我本来想拒绝,可他毕竟帮我免了灾祸,又不好意思拒绝,想了想,还是说不介意。
于是,我就坐上了唐乐骋的车。
他果然不是个普通老百姓,车是奔驰车,还有个眼镜男当司机。
这是我第二次坐豪车,上一次是前世我去机场接元凯的时候,陈语凤家里的车来接,是个我不认识的牌子,听元凯说那辆车很贵,好几百万。
我从那时候就对陈语凤有点敬畏,毕竟我全部家当加起来都买不起人家车的一个车轱辘。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总觉得陈语凤能对元凯的前途有帮助,所以很支持元凯跟陈语凤来往。
一直到我惨死的时候,我才幡然醒悟,原来元凯早就是陈语凤养的小白脸了,哪里用得着我操心他的前途。
车很快就停在了一个大商场门口,唐乐骋下了车,为我打开车门,笑道:“看来我是该打扮打扮了,一路上都没能引起苏小姐的注意,真是伤自尊啊!”
我下了车,被他打趣的话逗笑,连忙摆手,“唐先生很帅。”
“苏小姐也很美,相信很快苏小姐就会更加光彩照人。”
进了商场,唐乐骋走进一家女装店,看着我又道:“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你太瘦了,该吃些好的补补,晚饭我请客,苏小姐可不能拒绝,我这可是为了早日饱一饱我的眼福,苏小姐心善,好歹给我点成就感。”
唐乐骋十分会说话,尽管他打女人让我十分反感,可我却怎么也讨厌不起他来。
不过前世的经验告诉我----越会讨女人欢心的男人情商越高,也就越危险,更何况唐乐骋是个有钱人。
元凯就是个很会哄女人开心的男人,所以陈语凤才能跟他暗通款曲那么多年,到了最后,甚至鬼迷了心窍,非他不嫁。
见唐乐骋已经自顾自的帮我挑衣服了,我连忙上前:“唐先生,十分抱歉,我晚上要去机场接人,恐怕没办法给你成就感了。”
唐乐骋用衣服在我身上比划,温和道:“不必道歉,来日方长,去试试这件。”
我接过衣服,习惯性看了眼吊牌,瞬间心惊肉跳。
一件连衣裙,居然五千块!
将衣服小心翼翼挂回去,注意到店员那种很刺眼的眼神,我脸色发红,压低声音道:“唐先生,这间店太贵了,咱们换一家吧。”
话音未落,手机便突兀的响起。
我一看,心头一跳,是霍致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