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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有点奇怪了,秦王这样的男人,对女人十分不尊重,说话时总带着命令的口气,然而此时的他已经不是天下的王了,按理说,这种口气会遭到女人的厌恶,她们会讨厌秦王,不愿意与他说话,甚至远离他。
可是孙梦蝶却不同。
无论秦王说什么,她都不恼怒,还总是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真是怪事。
不光他奇怪,孙梦蝶手下的那些人,也是摸不着头脑。按着孙小姐平的的性子,如果有人敢这么讲话,她早急了,非拿鞭子抽那人不可,可这位儒生却不同,孙小姐好像特别听他的,二人谈话的时间越来越长,而且那位赵公子的话并不多,总是听到孙小姐唧唧喳喳地说个没完,这些家仆自打随了小姐,也没见她这么开心过。
所有人心里都雪亮,孙小姐是看上这位公子了。
这天晚上在野外宿营,王翦与秦王在一个帐篷里睡下,王翦等所有人都休息了,在秦王耳边说道:“大王,那姑娘喜欢你了。”秦王一愣:“真的么?”王翦道:“这可有点麻烦啊。”
秦王点了点头:“这样一来,她会更加接近我。”
王翦道:“我们还跟不跟她走啊,跟她走的话,过不了几天,就见到孙传庭了。”秦王想了想:“见就见吧,此时若走,更惹人怀疑。我想这位小姐对我产生爱慕之情,也是好事,至少她可以在孙传庭面前,替我们说好话。能否瞒过孙传庭,也许她还是个重要人物。”
王翦不敢再说什么,只是心中有些不安。
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安塞,家仆早已事先进城,去报与孙传庭。孙梦蝶刚动身的时候,就已经快马送信到了安塞,因此孙传庭知道女儿要来,此时见了家仆,孙传庭十分高兴,派手下的偏将来接女儿。
等到进了城,孙梦蝶来到军营中见父亲。二人一见面,十分亲热。孙梦蝶带来了母亲的书信,和一大堆家乡特产,令孙传庭十分感动。
父女见面之后,孙梦蝶这才向父亲说起赵公子的事,她极力在父亲面前赞扬这位公子,要不是他舍身相救,自己就要死在饥民手下了。
孙传庭连连点头:“你做得对,虽然你救人家在先,可是赵公子能舍身救你,实在不易,他在哪里,伤好了么?我要见见他。”孙梦蝶道:“他伤还没好,我先把他安排住下了,父亲要见,我带你去吧。”
孙传庭一想也对,人家有伤在身,还是自己去看人家才对。于是就跟着女儿,来见秦王。
等来到秦王养伤的屋子,秦王起身与孙传庭相见。孙传庭见了秦王,有些动容,他觉得这个人不同寻常,说话行动之间,十分沉稳且有风度,当下就细细问起。秦王早已打好了腹稿,只说自己是咸阳的世家公子,祖上几代都是读书人,虽然没有做过官,但是恪守圣人之训,家风正统淳厚。
孙传庭听着,连连点头,一边的孙小姐却是喜上眉梢。
自从秦王舍身相救之后,孙梦蝶就对这个男人产生了好感,孙家虽然世代书香,可是到了孙传庭这一代,有点弃文从武的苗头,孙梦蝶更是喜欢武事。在她生活中,除了自己久不见面的父亲有点文人气之外,在老家与她相处的人,都是武夫。
安塞也是边城,这里习武之风,远大于文人之气。
孙小姐的身边,就围了一群纠纠武夫,因此再厉害的武将,在她眼里也是平常,但是秦王这样的人,她就见得非常少了。
因此,感激变成了兴趣,兴趣变成了亲密,而对于女人来说,亲密,往往就意味着爱情。
孙小姐不可抑制地爱上了秦王。
始有点奇怪了,秦王这样的男人,对女人十分不尊重,说话时总带着命令的口气,然而此时的他已经不是天下的王了,按理说,这种口气会遭到女人的厌恶,她们会讨厌秦王,不愿意与他说话,甚至远离他。
可是孙梦蝶却不同。
无论秦王说什么,她都不恼怒,还总是连连点头,表示同意。
真是怪事。
不光他奇怪,孙梦蝶手下的那些人,也是摸不着头脑。按着孙小姐平的的性子,如果有人敢这么讲话,她早急了,非拿鞭子抽那人不可,可这位儒生却不同,孙小姐好像特别听他的,二人谈话的时间越来越长,而且那位赵公子的话并不多,总是听到孙小姐唧唧喳喳地说个没完,这些家仆自打随了小姐,也没见她这么开心过。
所有人心里都雪亮,孙小姐是看上这位公子了。
这天晚上在野外宿营,王翦与秦王在一个帐篷里睡下,王翦等所有人都休息了,在秦王耳边说道:“大王,那姑娘喜欢你了。”秦王一愣:“真的么?”王翦道:“这可有点麻烦啊。”
秦王点了点头:“这样一来,她会更加接近我。”
王翦道:“我们还跟不跟她走啊,跟她走的话,过不了几天,就见到孙传庭了。”秦王想了想:“见就见吧,此时若走,更惹人怀疑。我想这位小姐对我产生爱慕之情,也是好事,至少她可以在孙传庭面前,替我们说好话。能否瞒过孙传庭,也许她还是个重要人物。”
王翦不敢再说什么,只是心中有些不安。
又走了几天,终于到了安塞,家仆早已事先进城,去报与孙传庭。孙梦蝶刚动身的时候,就已经快马送信到了安塞,因此孙传庭知道女儿要来,此时见了家仆,孙传庭十分高兴,派手下的偏将来接女儿。
等到进了城,孙梦蝶来到军营中见父亲。二人一见面,十分亲热。孙梦蝶带来了母亲的书信,和一大堆家乡特产,令孙传庭十分感动。
父女见面之后,孙梦蝶这才向父亲说起赵公子的事,她极力在父亲面前赞扬这位公子,要不是他舍身相救,自己就要死在饥民手下了。
孙传庭连连点头:“你做得对,虽然你救人家在先,可是赵公子能舍身救你,实在不易,他在哪里,伤好了么?我要见见他。”孙梦蝶道:“他伤还没好,我先把他安排住下了,父亲要见,我带你去吧。”
孙传庭一想也对,人家有伤在身,还是自己去看人家才对。于是就跟着女儿,来见秦王。
等来到秦王养伤的屋子,秦王起身与孙传庭相见。孙传庭见了秦王,有些动容,他觉得这个人不同寻常,说话行动之间,十分沉稳且有风度,当下就细细问起。秦王早已打好了腹稿,只说自己是咸阳的世家公子,祖上几代都是读书人,虽然没有做过官,但是恪守圣人之训,家风正统淳厚。
孙传庭听着,连连点头,一边的孙小姐却是喜上眉梢。
自从秦王舍身相救之后,孙梦蝶就对这个男人产生了好感,孙家虽然世代书香,可是到了孙传庭这一代,有点弃文从武的苗头,孙梦蝶更是喜欢武事。在她生活中,除了自己久不见面的父亲有点文人气之外,在老家与她相处的人,都是武夫。
安塞也是边城,这里习武之风,远大于文人之气。
孙小姐的身边,就围了一群纠纠武夫,因此再厉害的武将,在她眼里也是平常,但是秦王这样的人,她就见得非常少了。
因此,感激变成了兴趣,兴趣变成了亲密,而对于女人来说,亲密,往往就意味着爱情。
孙小姐不可抑制地爱上了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