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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趁我不留神坐到了我的身旁。病床不大,他的身体紧贴着我的身体,俯身看着我,脸与脸之间不超过二十厘米:“嘿,你还没有回答我,你还有哪里觉得不舒服么?”
与这一张英俊迷人的脸靠得如此接近,小鹿乱撞应该是一个少女应有的常态。可我一点也不慌张,这张脸我很熟悉。它本应更加英俊,彻夜不眠使它现在变得苍白粗糙,乱糟糟的头发也削弱了它的帅气。
“这人与我出事故有关!”这样奇怪的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抓住他的手,心情很是激动,对他说:“没有,没有!秋人,告诉我,为什么我会在医院?为什么我受这样的伤?究竟发生了什么?”
万般柔情出现在男子的眼里,他轻轻拨开遮在我脸上的长发,将我与他的距离拉得更近,凑到我耳边绵言细语道:“迟些我会详细告诉你。现在别急,你继续休息一下,我先去把医生叫过来帮你检查一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下意识想避开他的手,避开他的脸。无奈颈部完全动不了,只好让他的指尖顺着我的脸颊一直滑到下巴处,让他在我耳边发出温暖的气息。
对于我的醒来,男子很高兴,离开房间前再三回头查看我的状况,确保不会出任何状况他才放心离去。
就这样折腾几下我已经精疲力竭,等不到医生的到来我慢慢又闭上了双眼,心底里已经彻底相信我曾经受过非常严重的伤,并且与这个男子,这个我目前最亲的人有关。
他叫李秋人,是我的丈夫。一想起他,即使我在沉睡,记忆碎片还是不断浮现出来。和他认识已经是三年前的事,当时我还刚从大学毕业,本身我并不是文学专业,因为兴趣我写下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并将它发表到网络上。
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这本文笔、布局完全是新手水平的书籍在社会上缺反响很大。以我的编辑的话来说,这本书贴近当代年轻人的生活和迷茫,写得很真,火起来还是有它的道理。
之后的半年我就像活在自己的幻想中一样,出版、出席各种宣传活动、最后这本书还拍成了电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大学毕业生走到这一步,我仅仅花费了两年的时间,连我自己也难以承认,我的人生怎么可能会发展得如此顺利?
在校期间,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少女,单马尾、老土的眼镜、普普通通衬衫和长裤。我就像那些小说、电影里那些寂寞的女孩,坐着教室的一角,没人留意,也没有男生与我搭话,静静地享受着令自己兴奋却也孤单的梦想。
也许是上天的拥护吧?现在,我的想法化作电子信号传遍每一台电脑手机、我的想法变作一点一滴的墨水被欣赏我、认同我的读者传阅,我的想法最后还成为电影屏幕上专业演员们全力演出的蓝本。
电影?是的,我的书最后确实被拍成一出电影。我和李秋人的第一次相遇也在这部电影完成后的庆功宴上。
那天下午,我大脑完全放空,从来没想过这是改变我一生的日子。我慵懒地躺在新买的住宅里那张柔软的席梦思上,享受着金钱带给我的快乐。成功使人懒惰,大概就是在讲我那时候的样子吧?
那个入行两年,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出版社编辑,也是我作品的负责人,名字叫廖毅的男人却给我发来这样一条短信:
“郭珏妍!别整天躺在那里,多出去走走,不然你哪里有灵感写下一本书?你也不想写完这本过后就再也不能出版了吧?平常你听了这些话,也许对我很不耐烦。但我猜你今天肯定不会。晚上7点,翻拍你小说的剧组会在国际大酒店一楼举行庆功宴。帅哥美女自然少不了,我就不信这你都没兴趣!”
“无聊!”
我说的是廖毅这条短信并不是这场庆功宴。谁会抗拒帅哥云集的宴会?我已经一个已经二十四岁的女生,完全没有恋爱的经验,有的只不过是学生时代单方面的憧憬。可是有些话说出来就俗了,这句话形容廖毅可是一点也没有错。
可我现在已和学生时期不同,成名、富有,众多的条件促使我也学会了打扮自己。我本来就不丑,只是长相比较普通,况且不是还有一句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么?
我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努力抓住自己的幸福。假如我保持作家这份职业,那么一生中遇到的人将会少之又少,再过上几年等我变得人老珠黄的时候再怎么努力也变得白费吧?
我打开房间的衣柜,从一大堆从没穿过的衣服中选中了一件黑丝绒低胸晚礼服换在身上。丰满的胸脯和肩膀,吹弹可破的肌肤正是我青春的见证,我站在全身镜前看着自己,单薄的材质下肉体若隐若现即使隔着一层衣服也能感受到年轻的魅力。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的脸吧?对比我的身体,身体以上的部分确实糟糕得多。头发散乱得就是个迷宫,一层一层互相重叠安放在我的头上让我看起来像个疯子。我的脸色因长时间憋在家中也显得灰暗。这张脸上唯一值得称赞的地方估计就只有我的眼睛吧?大而深邃,散发着文学家独有的魅力。
这又如何呢?我对自己讲,这个唯一的优点也没法撑起我整张脸。此刻我最需要的不是美丽的衣裙,而是认真地洗去脸上的阴暗。
我脱去身上那件高贵的连衣裙,一丝不挂地走向浴室。
2.
“郭珏妍,看见你了!你果然来了!就算你不回我短信我也知道你肯定会来!”是廖毅,我不幸地在国际大酒店门前碰到他。他今天抛弃了平常随意的装束,穿着一身干净西服,脚下的皮鞋擦得发亮,看来他自己也十分重视这场庆功宴。
我和廖毅一同穿过旋转门,纳入眼帘的是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厅,大厅里如何靓丽的装潢也吸引不了我的兴趣,成名后这些地方我已经去过太多太多。我的心里只在意廖毅说得天花乱坠的庆功宴里有没有我生命中的另一半。
(防盗,4.11改)
后,趁我不留神坐到了我的身旁。病床不大,他的身体紧贴着我的身体,俯身看着我,脸与脸之间不超过二十厘米:“嘿,你还没有回答我,你还有哪里觉得不舒服么?”
与这一张英俊迷人的脸靠得如此接近,小鹿乱撞应该是一个少女应有的常态。可我一点也不慌张,这张脸我很熟悉。它本应更加英俊,彻夜不眠使它现在变得苍白粗糙,乱糟糟的头发也削弱了它的帅气。
“这人与我出事故有关!”这样奇怪的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抓住他的手,心情很是激动,对他说:“没有,没有!秋人,告诉我,为什么我会在医院?为什么我受这样的伤?究竟发生了什么?”
万般柔情出现在男子的眼里,他轻轻拨开遮在我脸上的长发,将我与他的距离拉得更近,凑到我耳边绵言细语道:“迟些我会详细告诉你。现在别急,你继续休息一下,我先去把医生叫过来帮你检查一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下意识想避开他的手,避开他的脸。无奈颈部完全动不了,只好让他的指尖顺着我的脸颊一直滑到下巴处,让他在我耳边发出温暖的气息。
对于我的醒来,男子很高兴,离开房间前再三回头查看我的状况,确保不会出任何状况他才放心离去。
就这样折腾几下我已经精疲力竭,等不到医生的到来我慢慢又闭上了双眼,心底里已经彻底相信我曾经受过非常严重的伤,并且与这个男子,这个我目前最亲的人有关。
他叫李秋人,是我的丈夫。一想起他,即使我在沉睡,记忆碎片还是不断浮现出来。和他认识已经是三年前的事,当时我还刚从大学毕业,本身我并不是文学专业,因为兴趣我写下了自己的第一本书并将它发表到网络上。
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这本文笔、布局完全是新手水平的书籍在社会上缺反响很大。以我的编辑的话来说,这本书贴近当代年轻人的生活和迷茫,写得很真,火起来还是有它的道理。
之后的半年我就像活在自己的幻想中一样,出版、出席各种宣传活动、最后这本书还拍成了电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大学毕业生走到这一步,我仅仅花费了两年的时间,连我自己也难以承认,我的人生怎么可能会发展得如此顺利?
在校期间,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少女,单马尾、老土的眼镜、普普通通衬衫和长裤。我就像那些小说、电影里那些寂寞的女孩,坐着教室的一角,没人留意,也没有男生与我搭话,静静地享受着令自己兴奋却也孤单的梦想。
也许是上天的拥护吧?现在,我的想法化作电子信号传遍每一台电脑手机、我的想法变作一点一滴的墨水被欣赏我、认同我的读者传阅,我的想法最后还成为电影屏幕上专业演员们全力演出的蓝本。
电影?是的,我的书最后确实被拍成一出电影。我和李秋人的第一次相遇也在这部电影完成后的庆功宴上。
那天下午,我大脑完全放空,从来没想过这是改变我一生的日子。我慵懒地躺在新买的住宅里那张柔软的席梦思上,享受着金钱带给我的快乐。成功使人懒惰,大概就是在讲我那时候的样子吧?
那个入行两年,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出版社编辑,也是我作品的负责人,名字叫廖毅的男人却给我发来这样一条短信:
“郭珏妍!别整天躺在那里,多出去走走,不然你哪里有灵感写下一本书?你也不想写完这本过后就再也不能出版了吧?平常你听了这些话,也许对我很不耐烦。但我猜你今天肯定不会。晚上7点,翻拍你小说的剧组会在国际大酒店一楼举行庆功宴。帅哥美女自然少不了,我就不信这你都没兴趣!”
“无聊!”
我说的是廖毅这条短信并不是这场庆功宴。谁会抗拒帅哥云集的宴会?我已经一个已经二十四岁的女生,完全没有恋爱的经验,有的只不过是学生时代单方面的憧憬。可是有些话说出来就俗了,这句话形容廖毅可是一点也没有错。
可我现在已和学生时期不同,成名、富有,众多的条件促使我也学会了打扮自己。我本来就不丑,只是长相比较普通,况且不是还有一句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么?
我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努力抓住自己的幸福。假如我保持作家这份职业,那么一生中遇到的人将会少之又少,再过上几年等我变得人老珠黄的时候再怎么努力也变得白费吧?
我打开房间的衣柜,从一大堆从没穿过的衣服中选中了一件黑丝绒低胸晚礼服换在身上。丰满的胸脯和肩膀,吹弹可破的肌肤正是我青春的见证,我站在全身镜前看着自己,单薄的材质下肉体若隐若现即使隔着一层衣服也能感受到年轻的魅力。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的脸吧?对比我的身体,身体以上的部分确实糟糕得多。头发散乱得就是个迷宫,一层一层互相重叠安放在我的头上让我看起来像个疯子。我的脸色因长时间憋在家中也显得灰暗。这张脸上唯一值得称赞的地方估计就只有我的眼睛吧?大而深邃,散发着文学家独有的魅力。
这又如何呢?我对自己讲,这个唯一的优点也没法撑起我整张脸。此刻我最需要的不是美丽的衣裙,而是认真地洗去脸上的阴暗。
我脱去身上那件高贵的连衣裙,一丝不挂地走向浴室。
2.
“郭珏妍,看见你了!你果然来了!就算你不回我短信我也知道你肯定会来!”是廖毅,我不幸地在国际大酒店门前碰到他。他今天抛弃了平常随意的装束,穿着一身干净西服,脚下的皮鞋擦得发亮,看来他自己也十分重视这场庆功宴。
我和廖毅一同穿过旋转门,纳入眼帘的是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厅,大厅里如何靓丽的装潢也吸引不了我的兴趣,成名后这些地方我已经去过太多太多。我的心里只在意廖毅说得天花乱坠的庆功宴里有没有我生命中的另一半。
(防盗,4.11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