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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聚散离合
“是呀,我是活该。”林洵拍着桌子站了起来,“我多不识抬举啊。换做是别人认识你顾小姐,早就该飞黄腾达了。谁还去做被包养的二奶?谁还做人尽可夫的妓啊?”
我淡笑一声,如同脱了力一般地靠在了椅背上,却偏偏端出了一副骄傲的姿态,言语之间尽是刻薄。“那你收拾好东西早点休息吧。林洵你长本事了啊,你多出息啊。以后再被别人轰出家门没地方去也别再找我了。”
我知道,说出这句话就意味着我与林洵的友谊就此决裂。
我们不是一路人,终究不是。
但是林洵,我还是祝你前程似锦。包养你的富商可以发财死老婆。而你,可以被扶正。
也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在酒会上再次见面。那许那时,你还会微笑着叫我一声,“顾小姐。”或者,我更走运一些,变成了“朝太太。”彼时,我也会称你为“某夫人。”
可是林洵啊,我也万分明白,即便是那个富商真的死了老婆。你也照样是个见不得光的二奶。随时都可以像一袋垃圾一样,被抛弃。
到了那个时候,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一个叫做顾寂的女孩子,开着跑车去接你。
林洵将我家的钥匙放在了门口的玄关上,之后拎着行李箱走了出去,头也不回。
“……走了好,走了清净。”我趴在桌子上,将这句话说给自己听。
窗外暮色四合,我不知道林洵打算去哪。是直接去那个富商的家里?还是找一家宾馆暂住?亦或者是在夜凉如水的街头徘徊?但是我知道,从此以后,林洵的种种都与我无关了。我再也没有任何立场去关心她,也再没有任何立场去指责她。
『他一人坐在沙发上,屋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我窝在沙发里,读着张爱玲的《金锁记》,却突然觉得烦闷。
我的确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屋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屋外亦是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可不知怎的,下面的内容我却是再也看不进去一个字。
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了自己以前待在英国的那几年时光。
其实,和我上过床的男孩子应该也不会比包养过林洵的男孩子少。有和我一样的中国留学生,也有伦敦上流社会的男孩子。
但是,其中的区别就是,那些金主好吃好喝的养着林洵,而我好吃好喝的养着自己;林洵随时都有可能被那些金主抛弃,而我随时抛弃别人。
那几年里,我以一种很极端的方式寻找着朝颜的影子。
有的人眉眼像他,有的人声音像他,有的人衣品像他……我会仅仅因为这几分相似之处便同意一个男孩子的追求。冷静下来后,我也会因为这几分相像而和那些男孩子分手。
因为我知道,那是一个我走不出去的冬天。
那些男人送我昂贵的美酒和珠宝,他们也三天两头的换着女伴。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维持着一种光怪陆离的的关系。从没有认真的在一起过,却又彼此坦诚相待。算不得情侣,但是也比**更多几分感情。
在英国读书的那四年,我也从未回到中国。我用假期的时间环游了整个欧洲,领略了人间冷暖和风土人情。
每到一个地方,我便会写很多很多的明信片。一些寄给我的父母,另一些原本是想要寄给朝颜的,于是我便把它们扔掉了。
其实我知道朝颜现在的住址与手机号码。是他的父母告诉我的。
他们也与我一样,从未联系过朝颜。也许,他们也真正的意识到了朝颜骨子里面的骄傲与反叛。
那时候,我总是克制着去寻找朝颜的冲动。
因为我总是觉得,有一天朝颜会主动回来找我,站在我面前,耐心的包容我所有的任性。同时,我也怕如果我去见朝颜,他的床上已经躺了别的姑娘了。
我也知道,这么多年,朝颜的身边肯定也是换了一堆又一堆的女孩。就像我们在一起之前,也不知他欠下了不知多少桃花债。
其实朝颜这人挺渣的,不过是为了我从良了一段时间。
想必,现在过得也是风流快活。毕竟,千方百计地想要爬到朝颜床上的女人从来都不缺。
“操。”我暗骂了一声,将茶几上的东西全都摔在了地上。却连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这么生气。
窗外的天空阴沉沉的,响了一声惊雷。
我有些迟钝地望向窗外,好似一个上了年岁的老妪,脑海中乱得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
第七回??聚散离合
“是呀,我是活该。”林洵拍着桌子站了起来,“我多不识抬举啊。换做是别人认识你顾小姐,早就该飞黄腾达了。谁还去做被包养的二奶?谁还做人尽可夫的妓啊?”
我淡笑一声,如同脱了力一般地靠在了椅背上,却偏偏端出了一副骄傲的姿态,言语之间尽是刻薄。“那你收拾好东西早点休息吧。林洵你长本事了啊,你多出息啊。以后再被别人轰出家门没地方去也别再找我了。”
我知道,说出这句话就意味着我与林洵的友谊就此决裂。
我们不是一路人,终究不是。
但是林洵,我还是祝你前程似锦。包养你的富商可以发财死老婆。而你,可以被扶正。
也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在酒会上再次见面。那许那时,你还会微笑着叫我一声,“顾小姐。”或者,我更走运一些,变成了“朝太太。”彼时,我也会称你为“某夫人。”
可是林洵啊,我也万分明白,即便是那个富商真的死了老婆。你也照样是个见不得光的二奶。随时都可以像一袋垃圾一样,被抛弃。
到了那个时候,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一个叫做顾寂的女孩子,开着跑车去接你。
林洵将我家的钥匙放在了门口的玄关上,之后拎着行李箱走了出去,头也不回。
“……走了好,走了清净。”我趴在桌子上,将这句话说给自己听。
窗外暮色四合,我不知道林洵打算去哪。是直接去那个富商的家里?还是找一家宾馆暂住?亦或者是在夜凉如水的街头徘徊?但是我知道,从此以后,林洵的种种都与我无关了。我再也没有任何立场去关心她,也再没有任何立场去指责她。
『他一人坐在沙发上,屋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外面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我窝在沙发里,读着张爱玲的《金锁记》,却突然觉得烦闷。
我的确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屋里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屋外亦是风雨琳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可不知怎的,下面的内容我却是再也看不进去一个字。
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了自己以前待在英国的那几年时光。
其实,和我上过床的男孩子应该也不会比包养过林洵的男孩子少。有和我一样的中国留学生,也有伦敦上流社会的男孩子。
但是,其中的区别就是,那些金主好吃好喝的养着林洵,而我好吃好喝的养着自己;林洵随时都有可能被那些金主抛弃,而我随时抛弃别人。
那几年里,我以一种很极端的方式寻找着朝颜的影子。
有的人眉眼像他,有的人声音像他,有的人衣品像他……我会仅仅因为这几分相似之处便同意一个男孩子的追求。冷静下来后,我也会因为这几分相像而和那些男孩子分手。
因为我知道,那是一个我走不出去的冬天。
那些男人送我昂贵的美酒和珠宝,他们也三天两头的换着女伴。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维持着一种光怪陆离的的关系。从没有认真的在一起过,却又彼此坦诚相待。算不得情侣,但是也比**更多几分感情。
在英国读书的那四年,我也从未回到中国。我用假期的时间环游了整个欧洲,领略了人间冷暖和风土人情。
每到一个地方,我便会写很多很多的明信片。一些寄给我的父母,另一些原本是想要寄给朝颜的,于是我便把它们扔掉了。
其实我知道朝颜现在的住址与手机号码。是他的父母告诉我的。
他们也与我一样,从未联系过朝颜。也许,他们也真正的意识到了朝颜骨子里面的骄傲与反叛。
那时候,我总是克制着去寻找朝颜的冲动。
因为我总是觉得,有一天朝颜会主动回来找我,站在我面前,耐心的包容我所有的任性。同时,我也怕如果我去见朝颜,他的床上已经躺了别的姑娘了。
我也知道,这么多年,朝颜的身边肯定也是换了一堆又一堆的女孩。就像我们在一起之前,也不知他欠下了不知多少桃花债。
其实朝颜这人挺渣的,不过是为了我从良了一段时间。
想必,现在过得也是风流快活。毕竟,千方百计地想要爬到朝颜床上的女人从来都不缺。
“操。”我暗骂了一声,将茶几上的东西全都摔在了地上。却连自己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这么生气。
窗外的天空阴沉沉的,响了一声惊雷。
我有些迟钝地望向窗外,好似一个上了年岁的老妪,脑海中乱得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