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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出门前,李牧还不忘把自己那一小篮鸭子带上。
这些个鸭子和他以前家里养殖场的那些鸭子肯定是有所不同的,这里的鸭子可没那么娇贵,破壳了后只要过了前几天的时间,大多就开始野生放养了。
霜气才散去,山里头水汽依旧重。
走了没多久,李牧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湿透了。
进了山后,李牧找了个相对平缓的地方把那群鸭子放下,让它们自己四处觅食,自己则是跟着鸿叔往更深处走去。
他们要去采的笋和普通的大笋不同,并不是那种比拳头还要大的一个个的大笋,而是大概手指粗细一节手臂长短的细毛笋。
他们山里头这种笋多,大的那种也有,不过那种笋味道带着几分苦,吃的人也有就是少。
这玩意儿到了时节,长得飞快,一夜的时间就能拔出半尺长的尖。
采笋也有技巧,鸿叔是个老手,简单的总结了下经验教给李牧之后,两人放下背篓就开始往林子里钻。
李牧趁着进林的机会,还折腾了几个简单的陷阱,山里都是宝,李牧可馋得紧。
什么野猪、野鸭、野鸡或者野兔的,但凡是带个野字的,他都想吃。说的夸张点,他将近五、六年的时间没正经碰过什么荤腥了,好多时候看着天上飞的鸟他都流哈喇子。
快到晌午时分那会儿,李牧从林子里头钻出来的时候,鸿叔已经坐在他放鸭子的地方休息。
那群小鸭子被他抓进篮子里面,蹲在篮子里头被太阳晒得懒洋洋的,打着瞌睡。
“采了这么多。”鸿叔看着李牧背篓里面满满的一大背篓竹笋,他拍了拍手,准备起身。
“我还要再去一趟。”李牧道,“去看看之前的几个陷阱。”
鸿叔闻言,这才又坐下继续等待。
片刻后,李牧从林子当中再次钻了出来,再出来的时候他手中有个正蹬着腿的东西,看着那有灰色皮毛的东西,鸿叔瞬间亮了眼。
“这可是个好东西!”鸿叔显然也有些嘴馋,“你小子运气倒是不错,这么大的兔子,整个山里怕是都没几只吧。”
李牧手里抓着只兔子,棕色灰色掺杂的皮毛,足有只小土狗大小。
这东西他们山里头有,精得很,想要逮着可不容易,鸿叔在山里几年都没抓住一只,没想到这次倒是让李牧给抓住了。
其实李牧自己也挺惊讶的,他原本做几个陷阱就只是想要碰碰运气,还真没想到能有猎物。
李牧从旁边找了草藤把兔子腿全部捆了起来,又提了鸭子背了背篓,两人一起往村里走去。
提着只大肥兔子进村,在村口的地方,就有人好奇地凑了过来,等他们回家的时候,李牧抓了只兔子的事情几乎已经是人尽皆知。
进了篱笆院,李牧把背篓放下,鸭子放到一旁,便抓了兔子往厨房走,准备找个东西先给关着,免得跑了。
允儿早已经听到了声音,跑出来一看,见李牧手中拿着个东西便好奇地凑了过来。
“兔子。”李牧拉了他的手,让他摸兔子的毛。
允儿虽然知道这东西,但他还从未见过,这下摸着那兔子的毛就不愿意走了。
李牧由着他在那里玩,自己去了院子中。
这次他和鸿叔两人一人搬了一大背篓的竹笋回来,竹笋弄回来一次性肯定吃不完,所以除了一部分要吃的,另外的还需要先剥了壳,再把竹笋拿去煮了,晒干储存,这样到来一年的冬天前就都有的吃。
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光是剥壳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简单的吃完了午饭后,李牧把竹笋整理了一堆出来,直接连同盆子一起放到了瞪着眼神情呆滞的仲修远怀里。
他自己则是把鸭子放在院子当中让它们自己活动后,准备再去一趟山里,采点野蒜和花椒。
野兔子李牧小时候吃过好多,那会儿他也住在村里,家里的人都爱吃也舍得吃,所以没少吃这些东西,现在回忆起来那滋味都叫李牧流口水。
这玩意儿,味儿好坏得靠佐料衬。
撇去兔肉本身的性凉味甘,质地细嫩味道鲜美不说,若是没有恰当的佐料佐味那这种就算是毁了,糟蹋了,但若是佐料齐全,麻辣鲜香入了味,那这东西就可以说是回味无穷了。
临出门前,李牧还不忘把自己那一小篮鸭子带上。
这些个鸭子和他以前家里养殖场的那些鸭子肯定是有所不同的,这里的鸭子可没那么娇贵,破壳了后只要过了前几天的时间,大多就开始野生放养了。
霜气才散去,山里头水汽依旧重。
走了没多久,李牧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都湿透了。
进了山后,李牧找了个相对平缓的地方把那群鸭子放下,让它们自己四处觅食,自己则是跟着鸿叔往更深处走去。
他们要去采的笋和普通的大笋不同,并不是那种比拳头还要大的一个个的大笋,而是大概手指粗细一节手臂长短的细毛笋。
他们山里头这种笋多,大的那种也有,不过那种笋味道带着几分苦,吃的人也有就是少。
这玩意儿到了时节,长得飞快,一夜的时间就能拔出半尺长的尖。
采笋也有技巧,鸿叔是个老手,简单的总结了下经验教给李牧之后,两人放下背篓就开始往林子里钻。
李牧趁着进林的机会,还折腾了几个简单的陷阱,山里都是宝,李牧可馋得紧。
什么野猪、野鸭、野鸡或者野兔的,但凡是带个野字的,他都想吃。说的夸张点,他将近五、六年的时间没正经碰过什么荤腥了,好多时候看着天上飞的鸟他都流哈喇子。
快到晌午时分那会儿,李牧从林子里头钻出来的时候,鸿叔已经坐在他放鸭子的地方休息。
那群小鸭子被他抓进篮子里面,蹲在篮子里头被太阳晒得懒洋洋的,打着瞌睡。
“采了这么多。”鸿叔看着李牧背篓里面满满的一大背篓竹笋,他拍了拍手,准备起身。
“我还要再去一趟。”李牧道,“去看看之前的几个陷阱。”
鸿叔闻言,这才又坐下继续等待。
片刻后,李牧从林子当中再次钻了出来,再出来的时候他手中有个正蹬着腿的东西,看着那有灰色皮毛的东西,鸿叔瞬间亮了眼。
“这可是个好东西!”鸿叔显然也有些嘴馋,“你小子运气倒是不错,这么大的兔子,整个山里怕是都没几只吧。”
李牧手里抓着只兔子,棕色灰色掺杂的皮毛,足有只小土狗大小。
这东西他们山里头有,精得很,想要逮着可不容易,鸿叔在山里几年都没抓住一只,没想到这次倒是让李牧给抓住了。
其实李牧自己也挺惊讶的,他原本做几个陷阱就只是想要碰碰运气,还真没想到能有猎物。
李牧从旁边找了草藤把兔子腿全部捆了起来,又提了鸭子背了背篓,两人一起往村里走去。
提着只大肥兔子进村,在村口的地方,就有人好奇地凑了过来,等他们回家的时候,李牧抓了只兔子的事情几乎已经是人尽皆知。
进了篱笆院,李牧把背篓放下,鸭子放到一旁,便抓了兔子往厨房走,准备找个东西先给关着,免得跑了。
允儿早已经听到了声音,跑出来一看,见李牧手中拿着个东西便好奇地凑了过来。
“兔子。”李牧拉了他的手,让他摸兔子的毛。
允儿虽然知道这东西,但他还从未见过,这下摸着那兔子的毛就不愿意走了。
李牧由着他在那里玩,自己去了院子中。
这次他和鸿叔两人一人搬了一大背篓的竹笋回来,竹笋弄回来一次性肯定吃不完,所以除了一部分要吃的,另外的还需要先剥了壳,再把竹笋拿去煮了,晒干储存,这样到来一年的冬天前就都有的吃。
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光是剥壳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简单的吃完了午饭后,李牧把竹笋整理了一堆出来,直接连同盆子一起放到了瞪着眼神情呆滞的仲修远怀里。
他自己则是把鸭子放在院子当中让它们自己活动后,准备再去一趟山里,采点野蒜和花椒。
野兔子李牧小时候吃过好多,那会儿他也住在村里,家里的人都爱吃也舍得吃,所以没少吃这些东西,现在回忆起来那滋味都叫李牧流口水。
这玩意儿,味儿好坏得靠佐料衬。
撇去兔肉本身的性凉味甘,质地细嫩味道鲜美不说,若是没有恰当的佐料佐味那这种就算是毁了,糟蹋了,但若是佐料齐全,麻辣鲜香入了味,那这东西就可以说是回味无穷了。